《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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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 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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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有些热情”。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在司徒启从孩子成长为男子汉的同时,也察觉了许梦远从一开始爱的就不是他这个人,而是他的钱!所以他对许梦远的“热情”也迅速消退。他这个人在这件事上是有点儿洁癖的,正像林枫所说,他不爱的人,他都当成是猪。反过来也一样,不爱他的人,他也会当成是猪。所以,他虽然还对许梦远很好,好到千依百顺,却“碰”也不肯再“碰”他。
    而他之所以会对许梦远仍然很好,除了在许梦远身上可以让他找到一点儿“家”的感觉之外,或许更重要的一个原因,他是在对许梦远作出“不碰”的补偿。
    ——那或许也是他明知许梦远“红杏出墙”,却一直忍着不揭穿,直到我的出现,他才“忍无可忍”的原因。
    所以,或许,我才是司徒启第一次完全投入、第一次铭心刻骨的“初”恋情人!
    我多有福,这样一位极致大帅哥儿,我不单会跟他牵手一生,我居然,还是他真真正正的初恋情人!

  ☆、第二十二章

我没有把我的分析说给许梦远知道,因为说出来,好像是在数落他的自作自受,而在炫耀我的幸福。然而我不说,许梦远的自尊已经受到了严重打击,魂不守舍得好像对司徒启的情况也不再那么关心,所以我只是安抚了他几句,就起身告辞。
    当天晚上,我把这件事委婉地告诉给了司徒启知道。司徒启皱着眉头听完,冒出一句:“你干吗要去见他?见就见了,干吗还要说给我听?”
    “他现在已经落到这个地步,让警察打电话给我,我能不去见吗?”我细声慢气,“我跟你说,也是想……或许你也愿意去见他一面!”
    “干吗我要去见他?我跟他早就一清二楚了,他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他重重一声,站起身来,进卧室去了。我知道他心里其实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难受,不然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但是他的难受,只是源自于他天性中的善良因子,而不是因为对许梦远还留着一点儿未尽的感情。所谓“往事不堪回首”,就他那个硬脾气,已经痛下狠心彻底了断了的事情,他是真的提也不想再提起。
    到了第二天,在上班的路上,他说了一声:“我是不会去见他,不过,他要是……有什么需要,你能帮就帮一下吧!”
    我答应一声。趁着中午休息时间,我又赶去了医院,但是到门口就被警察拦住,说许梦远不想再被任何人打搅。我估计经过了昨天那一番交谈,再面对着我,会让许梦远有很强的挫败感,他本来是个很自以为了不起的,但是现在,他恐怕是需要有些反省了。
    后来许梦远怎么样,身体有没有好起来,有没有被判刑,我就不是很清楚了。司徒启更是从来也没有再提起。我们过着我们的日子,共同经营着我们的家。相亲,相爱,相知,相惜。
    进入十一月,钊曜的公司跟一个大客户签下了合作协议,公司的业务额一下子翻了一倍,不得不增加员工数量,并计划另外找一个更大点儿的办公地点。而正像我预料的那样,当李婷全心全意投入公司以后,她的精明细致远非我所能及,替钊曜分担了几乎一半的事情,他们夫妻俩的关系也在逐步地恢复到以前的那种恩爱状态。
    李婷对我的疑忌自然烟消云散,而司徒启跟钊曜之间也真的成了知交好友。偶尔,他们夫妻俩还会带着儿子来我们家里玩,在我跟李婷忙着做饭的时候,司徒启跟钊曜甚至会坐在一起谈谈工作上的事,相互地给点儿建议。
    就那样平静幸福直到圣诞前夕,我跟司徒启一同乘飞机前往英国,去参加林枫跟朱成的婚礼。
    我以为两个男人的婚礼会很别扭,但是在英国,这种事应该已经很普遍。那天应邀到场的客人居然很多,我听到看到的,是一声声祝福的吉言,一张张恭贺的笑脸。
    当然,也会有一些调侃与促狭,不过绝大多数都是善意的。
    林枫穿了一身黑西服,合体的裁剪衬得他当真就是玉树临风!一身白西装的朱成,更是清纯俊秀,光彩照人!
    而当林枫朱成向四位老人敬酒的时候,两个男人还好,两个女人嘴角也在笑,眼里却噙着泪!
    我想,那泪水,不单是欢喜,也有稍许的哀伤与尴尬。毕竟,全天下的父母,就算生在长在再怎么开明的国度,也不会希望看见自己的儿子嫁一个、或者娶一个男人回家。
    司徒家跟林家一直是世交,姑父姑母跟林枫父母关系也不错,所以这一天姑父姑母也来了英国道贺。这是姑母身体康复之后第一次出远门,因为在先一天下飞机的时候,姑母的身体还有些不适,所以一开始司徒启担心地一直守在她跟前,后来见她谈笑自若,一点儿事情也没有,这才放下心来。之后的时间,司徒启的注意力就完全放在了我的身上。
    那天除了我们俩,还有好几对同性/恋者出席酒宴。司徒启的极致俊美,自然招得人人侧目。有几个单身的男同性/恋者主动上来搭讪,司徒启理也不理,始终伴在我身边,几乎就是寸步不离。好像……我不怕他被人抢走,他却怕我会被人抢走!
    参加完酒宴,在返回下榻的酒店途中,司徒启还特意在一家到晚仍然开着门做生意的鲜花店买了一束玫瑰。我问他突然买花干什么,他笑笑地不语,等回到酒店,刚一进门,他忽然将鲜花递到了我的面前。
    “嫁给我好吗?”他说,盯着我,很正经。
    “啊?”我就一愣。
    “啊什么?”他瞪着眼,“你不会还想让我跪下吧?”
    “倒不是!”我接过鲜花,有点儿难以启齿,“我们已经这样了,还不算……嫁了啊?”
    “当然不算!你看看人家今天,多热闹。我也想跟你举行一个盛大的婚礼,名正言顺地把你娶回家!”
    我抓抓头。说真话,看着人家两个举行婚礼我还感觉挺羡慕,可真要让我这样一个快四十的大男人“名正言顺”地“嫁”给他,想想那情景,还是有些接受不了。
    “可是……爷爷说……要三年之后,才让咱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呢!”
    “爷爷只是说让你读完大学课程,并且熟练掌握英语就行。你这么聪明,而且有我逼着,两年就差不多了!”
    “你想累死我呀!”我忍不住瞪他一眼,“平时还要上班,两年?你干脆别让人活了!”
    “那我们……可以先注册,等三年以后,再举行婚礼,反正我就想让你尽快成为我合法的老婆!”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打开来递到我面前,“看看喜不喜欢?”
    我轻轻“啊”了一声,那里边是一对白金戒指,上面镶着一圈碎钻,光闪闪的很漂亮!
    “你……啥时候买的?”
    “这个你就别管了!”他不由分说,拿出一枚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大小刚合适,应该是他早就悄悄量过我手指的尺寸,“现在轮到你给我戴了!”
    我心中有惊喜,更有满腔仿佛要溢出来的柔情蜜意!所以我稍微定定神,拿起另外一枚戒指,也给他套上无名指。
    “漂亮吧?”
    他将手跟我的手并列在一起,两只戒指在我们手指上闪闪发亮,确实是非常非常的漂亮!
    “嗯!”我点头,还在欣赏着戒指上亮晶晶的碎钻。
    “我们已经戴上结婚戒指了,你就算是我正式的老婆了。这一辈子,只准想着我一个人,其他男人接近你,不准再冲着人家笑!听见没?”
    “我啥时候冲着其他男人笑了?”
    “敢说没有?”
    我想一想,想了起来。
    “那是礼貌好不好?人家靠近来,本来是想跟你说话,可是你仰着脸不理,我总不能也不理!”
    “我管他是想找谁说话,总之我不理,你也不准理!”
    “知道啦!”我瞥他一眼,“不是跟你说过嘛,这一辈子都是你的,到死都是,你还要怎么样嘛?”
    “这一辈子是我的,难道下一辈子就不是?”
    “下一辈子……?”我装模作样地想一想,“好像已经有人预约了哦!”
    “啊?”
    他眼一瞪,眉一拧,我“哈哈”笑,挣脱了他赶紧就往浴室里边跑。 
    “我警告你,下一辈子,也是我的!你敢给别人,我搞死你!”
    他跟在后边紧追上来。“砰”的一声,将浴室门重重关上。
    ——下一辈子?
    谁知道呢?这一辈子这么好,还是先过完这一辈子再说吧!
    全文完
   

  ☆、后 序

又一部小说完结了,在这部小说创作期间,发生了太多太多事情,有关感情的,有关家庭的,以至于好多次,我都想搁下笔来不再继续。不过最终,念着众多书迷对我的殷切期望,以及我自己绝不留坑的承诺,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这就是第二卷有部分章节显出散乱而乏味的原因,相信很多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都能够感觉得到。直到第二卷快结束,我才逐渐从个人情绪中走出来,重新将自己跟小说主人公的思想融为一体,小说的故事情节才开始恢复紧凑,人物形象也重新显出立体而鲜活(我怎么像是有点儿自夸呢?呵呵!)。
    其实这部小说在完成《邻里兄弟》之后就已经开始构思,但是那时候《情奴》还没有完全解禁,大部分读者的情绪还沦陷在“小璐”跟“格瑞”的浪漫爱情当中出不来,我如果在那时候再写一部第一人称的小说,难免会被人与《情奴》相比较,所以我先写了一部古典小说《降服》,之后才开始创作这部《归属》。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多朋友拿《归属》的艾杨跟《情奴》的小璐作比较,那真是让我很无奈,因为那等于是在说我创作的人物形象千篇一律,对我的创作动力来说真的是很大的打击。
    所以在这里,我想跟各位读者分析一下我的几部长篇小说中几位主人公的性格特征。当然我分析得未必都对,各位读者也可以尽情地在书评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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