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啸狂澜(怒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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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啸狂澜(怒焰)- 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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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向往,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时间,现在好不容易王雅璞愿意丢下儿子陪他去,他自是大喜,第二天就订好了去欧洲的票。
  
  至于儿子——男孩么,就该独立一点!
  
  人家夫夫两人玩得不亦乐乎,自然就有一个倒霉的人来接受王燕及这个烫手山芋。
  
  鉴于查家和燕及前身的亲密关系,这个重任自然就落到了……贱渣头上。
  
  “亭叔叔,你该起床了。”
  
  中式装修的古朴卧室内摆满了各种阵法图和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具,中间一张大床上,一头蓬乱头发的青年正紧锁眉头用被子裹紧了自己,意图隔开外界的声音。
  
  他的床边站了一个穿着深色运动套装的孩子,一头金发闪耀,完美无缺的脸上却是一脸严肃的表情。
  
  “亭叔叔,都8点了。”
  
  一岁多的小燕及从来不赖床,他的作息时间是非常规律的晚上八点上床早上七点起床,过半分都没有。与他相反的是贱渣从来不曾规律过的生活。从来都是凌晨睡觉的贱渣一般早上都是在床上度过的,睡够了才起,由于他是个有很大起床气的家主,从来没有人敢去在早上叫醒他。
  
  看贱渣窝在被窝里越来越不满的表情,小燕及学着大人的样子摇摇小脑袋叹了口气,然后小手小脚并用着爬上在床,跪在贱渣的脑袋旁边。
  
  贱渣在半梦半醒中知道有什么爬上了他的床,但依然不愿意睁眼。突然,他感觉自己的嘴被贴上了一个湿乎乎的东西,奇怪的触感让他猛地睁大了眼睛,然后就看见了王燕及近在咫尺的天使般的小脸。
  
  这熊孩子居然在亲他,还伸舌头!
  
  贱渣的脑子被炸了一下,蹭地跳坐起来,瞪着王燕及说:“你、在、干、嘛?”
  
  “叫醒你啊……”看长亭叔叔不太高兴的燕子,他一本正经的小脸上透着无辜,声音软糯软糯的。
  
  “谁告诉你这么叫醒别人的?”贱渣的头发跟鸡窝似的,发丝往不同方向支棱着,再加上没戴眼镜,完全没了他平时面瘫无趣的样子。
  
  “没人教我,可每次爸爸赖床爹爹都是这么叫醒他的。”他看过好多次爹爹这么做了,每次都能把爸爸叫醒,然后两个人接着亲亲。
  
  听完这话贱渣只剩下叹气的份了,那俩死基佬,把小孩都带坏了。
  
  突然怕自己刚才质问的样子吓到小孩,他把孩子拉到身边,缓了缓语气说:“别学你爸跟你爹,你跟他们不一样。”
  
  这一个多月的相处,贱渣好不容易才能把小燕及和他印象中威风凛凛一飞冲天的神兽燕及区分开来,眼前的孩子是一个全新的生命,没有前世的记忆和能力,那么天真可爱,冷情如他也会在王燕及面前卸下几分平日里的冷漠。
  
  “什么不一样?”小燕及完全不明白贱渣的意思。
  
  “他们是死基佬,只有死基佬才会那样叫人起床。”
  
  “亭叔叔,什么是死基佬?”
  
  “就是俩男的天天在一起。”
  
  小燕及听完这话把小眉头锁起来想了半天,然后又在查长亭的嘴上嘬了一口。
  
  “你——”
  
  “你是男的,我也是男的,我们天天在一起,那我们也是死基佬!我以后天天这样叫亭叔叔起床好不好?”
  
  贱渣坐在床上有半天没回神,微张着嘴一副掉了魂的样子。王燕及开心地笑着赖在他身上,不知道为什么,他特别喜欢亭叔叔,除了爸爸和爹爹,他最愿意跟亭叔叔在一起。
  
  半晌以后,查长亭慢慢地从被子里伸出手摸到了床头的手机,颤颤巍巍地地按了几个数字——
  
  欧洲腹地的德国法兰克福,凌晨两点——
  
  “铃铃铃铃——”
  
  刺耳的手机铃声打破了夜晚的宁静,惊醒了熟睡中的两人。
  
  王雅璞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摸索了半天才掏出了闹个不停的手机——
  
  “谁啊,这个点打电话,”他半眯着眼睛口齿不清地抱怨着,然后接起电话,“喂!”
  
  “死鸭子!快把你们家小祖宗来给我接走!!立刻接——”
  
  王雅璞还没听清那边咆哮着说了什么,只是大概听出来那是贱渣的声音,就被卢瓒夺过电话给掐断了。
  
  卢瓒把手机随意往床上一扔,然后再次压在王雅璞身上闭上眼睛,闷闷地说了句:“别管了,睡觉。”
  
  那头快气炸了的贱渣瞪着被挂断的电话,心中不停地咒骂着那对不负责任把孩子丢给他就去满世界转悠的死基佬。
  
  一旁的王燕及站在床上两手交叉在胸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
  
  “亭叔叔,现在能起床了么?”
  
  天啊,让我死吧!!!!!!!!!!!!!!
  
  ——查家第十三代家主查长亭每日的清晨宣言。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回来得晚,而且累得要死,所以就没更,不过今天是大放送哦~~有史以来最长的一章了!
  
  这个番外到这里就结束了,因为番外里的鸭子好娘,我都有点受不了了,所以赶紧减少戏份,哈哈哈。
  
  我太喜欢贱渣了,所以没准会给他专门写一篇,番外里就不啰嗦了,希望贱渣成了鸭子的儿媳妇这事没雷到你们。。。
  
  下面应该是和陆逢山和夏文意的了~




☆、番外二

  炎炎夏日,刚过中午,灼热的阳光炙烤着大地,F大校园里被园丁精心打理过的一片片灌木丛都显得无精打采,更别提路上四处寻找遮阴地行走的学生了。
  
  A市是全国的一线城市,而这个城市里最出名的学府就是F大,比起这座城市里次一级的A大,F大的历史更加悠久,科研学术成果更加丰硕,加上很多国内外知名的教授坐镇,F大稳坐全国高校前三。
  
  能考进这所学校的学生都可说是千里挑一的人才,尤其是这所学校的工程院,更是很多学生挤破头也想进来的朝圣地。
  
  夏文意正是在两年前考进了这所他梦寐已久的学府,而且是自己中意的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他本就是A市人,考本市的学校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再加上从小就认真刻苦,一直以来在学校都是名列前茅,他考上这所学校并没有给很多人带来意外。
  
  大学生活简单而规律,有三五个好友,一两个知己,周末回家看看父母,就这样平淡地升上了大三,夏文意对自己的大学生活不说特别满意也没有可以抱怨的地方,除了——食堂到宿舍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
  
  夏文意一边用手举着课本挡着毒辣辣的太阳,一边小跑着往宿舍方向走去。每次吃完饭回宿舍都得花上十来分钟,要平时也就当饭后运动了,可在这大夏天,十几分钟的暴晒实在始终折磨。
  
  走到半路的时候,夏文意已经汗流浃背了,他体质不是很好,畏寒又畏热,冬天尚且能多穿点衣服保暖,夏天难道还能脱下一层皮去避暑?于是走到一半看见旁边小卖部的冷饮广告时,他就开始眼馋了。
  
  刚吃完饭就吃冷饮,似乎不好……可是那广告上糖葫芦形状的水果冰似乎真的很好吃,一定是凉滋滋透心凉……
  
  犹豫了半刻还是没挡住冰棍带来的诱惑,便掏了三块钱买了一根水果冰。虽然没有在路上吃东西的习惯,可这水果冰要带到宿舍估计都化了,于是厚着脸皮找了一个阴凉角落开始撕包装纸。
  
  此时一辆黑色的轿车缓缓朝他开来,在距离他不到5米的时候更加放慢了速度。
  
  陆逢山是来F大找常务副院长商谈合作建立科研中心的事的。本来他也不必亲自来,可一来他的“锦程”实业跟F大有很多合作项目,二来科研中心的建立不过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更多能让双方互惠的项目。这种名利双收的事何乐而不为?因此为了表达自己的诚意,这次他亲自上门。
  
  陆逢山是个孤儿,从小被义父捡到后就被当成了接班人来养,“锦程”的发家史不算太光彩,黑白生意都有接触,所以陆逢山从小就在鱼龙混杂的环境里长大。义父不仅教会了他生存和壮大家业的必要手段,更把他养成了桀骜不驯的个性。
  
  在那种环境下摸爬滚打,导致他十来岁就已经是个荤素不禁的主了,学习对他来说不过是应付义父的必要手段,后来义父因为一些事情早早去世,他不到二十就得独挑大梁,更是没再进过学校一步,拿了个高中毕业证就算完事了。
  
  所以F大这种充满学术气息的地方对他来说只能用无趣来形容,无论是教学楼、绿化带、道路,甚至是这学校的人,都处处透着古板无趣,要不是为了公事,他是真不想来这,连个鲜嫩可口的……
  
  嗯?
  
  突然他的眼球被前方不远处的一个物体牢牢吸引住。那应该是这里的学生,看上去二十左右,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体恤衫和淡蓝色的牛仔五分裤,露出了两截雪白纤细的小腿,晃得他心神荡漾。往上看,这男孩戴着一副眼镜却掩盖不住他姣好的容貌,长得唇红齿白斯文秀气,像是戏剧里走出来的古代书生,全身都透着干净文雅的气质。
  
  此刻他正撕开了包装纸,露出了一根红绿色的做成糖葫芦形状的冰棍,然后伸出了殷红的一截小舌头舔上了最上面那个红色圆球。
  
  这场景刺激得陆逢山几乎当场就硬了!
  
  他男女不忌,但是相比柔软的女人,气质清爽但不扭捏的男孩更对他的胃口,而面前这个,更是按照他的理想所打造出来的——没想到这次无聊的F大之旅还能给他带来这种惊喜!
  
  陆逢山掐灭了手中的烟,打开窗扔到路上,然后放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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