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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啊小南!”金乐福一边啃著鸡翅膀一边附和,显然是对自己存在感之薄弱有些不满,“说到这个噢,小南你妈妈上次送给我们的那对手表好棒耶!小胜和我都很喜欢!”
易南看向他正要斟酌回答,正好看见两根鸡骨头从他嘴里滚落下来,终於决定还是转回头面对凌胜:“即使找保镖,也是防不胜防。而且之前我也说过,有朋友因为被误伤而遭到不幸……”
凌胜暗暗钦佩的点了下头:“这样说也有道理,你母亲的确考虑周全。──这麽说来,之前金乐福带回来的两支对表……”
“是啊是啊,”金乐福越发来劲,一边挥舞著下一个鸡翅膀一边点头,“你最喜欢的那支手表就是小南的妈妈送的啊小胜!”
“唔……”
且不论自己是否最喜欢那块手表,对於以公平道德礼义廉耻为人生信条的凌胜来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似乎是最最基本的守则。
“好吧易小姐,”经过了一分锺激烈的思想斗争,凌胜终於放弃了抵抗似的大叹一口气,用妥协的口气道,“你可以住在我们这里,不过为了尽快解决这一连串的事件,你能不能把之前的情况毫无保留的说给我听听?”
(待续)
警察与牛郎 之 牛郎傍大款 2
二、
凌胜头疼的看著眼前成堆的资料。
虽然作为一共四起案件的资料这个数量并不算太多,但是老老实实的按照常规研究线索推理断案实在不是他的擅长。他惯常的破案法宝简单来说就是──妙想天开,误打误撞,灵光一闪,更简单的说,则是──直觉!直觉!直觉!
第一起案件是公车爆炸。不知是犯人错算了炸弹的定时还是巴士的班次,──没有职业素养的人果然在各行各业都会出现,──炸弹在巴士返回巴士中心後炸弹才引爆,幸而没有造成人员的损伤。但是那位叫易南的少女,虽然是个千金小姐,却还是有著每天固定乘坐这班车的习惯。更值得一提的,是炸弹放置的位置正是易南每天习惯坐的那个位置之下。由於引爆後的炸弹残骸上几乎没有留下线索,因此案件发生了一个多月依然没有什麽实质性的紧张,也许易南提供的情况能给警方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审视这个无头案。
第二起案件是普通的食物中毒。一位普通的中年上班族在一家西式餐馆吃了一份海鲜饭之後因为身体严重不适被送进医院,尽管当时是严重到要抢救的地步,但是事後却是以食物中毒,餐厅赔偿了大量金钱而私了。据说同一时间易南也在这家餐馆点了同样的海鲜饭,却因为那位上班族好像有什麽急事的样子,所以让侍者把自己的那份饭让给对方。也就是说,引起中毒的那份海鲜饭,本该是由易南吃下去的。
以上两起事件虽然惊险,却万幸没有人丧命,而之後的两起却不同……
第三起事件发生在易家的舞会上,易南的表妹在舞会中途被人发现失踪,彼时大家都并不在意,意味是女孩喝多了回到客房休息去了,可是宴会结束却发现她被人刺死在易南的房间里。
值得注意的是,死者在舞会中途遭人不小心泼酒到胸前,所以不得不借了身材相近的表姐易南的礼服。而死者死时的情形,根据留下的线索推测,应该是醉酒後误闯进表姐的房间,趴在床上休息。匕首从死者背後刺入,一刀毙命,凶手行凶时很可能没看见死者的脸,而把死者当作易南杀害。
第四起案件的死者是易南的男友。同样是刺杀,不过这次却是非常大胆的拦路袭击。案件发生的时间是前天深夜,易南和男友在公园里约会散步的途中,被埋伏在路边的歹徒偷袭,男友为了保护易南而被刺死,易南本人却因为大声呼救引来一对在公园里野合的男人而得救,遗憾的是去追歹徒的野合男人之一跑得不够快,最後还是让那人逃掉了。
“什麽叫跑得没有歹徒快,分明是一开始救人的时候赶得太急,来不及穿好裤子,把人救下来以後放心了,再跑起来去追人,才发现小鸟好冷噢,这才想起来要停下来拉裤门了。结果正在拉裤门的时候巡警赶到,就被当成猥亵罪抓起来啦!”──说得身临其境的,是不知什麽时候出现在凌胜办公室里的金乐福。
凌胜的眼神变得警惕:“金乐福,你知道得可真清楚啊!”
“是啊小胜,”金乐福得意洋洋的说,“是我朋友的朋友嘛!”
“啊……真是了不起的朋友啊……”凌胜客套的夸奖,突然又道,“话说回来,你为什麽会在这里?”
金乐福不作声,挤眉弄眼著从身後变出来一个盒子。
爱心便当这种东西,凌胜虽然没收过但也在杂志电视见过几次,所以看到金乐福拿出的东西,尽管愣怔了一下,也马上就明白过来了。一只绿色羽毛斗鸡眼的大肥鸡,──其实是米饭,蔬菜和豆子摆成的,上面插了四只鸡翅膀,──好像是怕它飞不起来一样……
虽然的确能看出金乐福用了心思,但是凌胜真心觉得很难开口说出称赞的话来,只能迅速的转换了话题。
“金乐福,我记得你是被包了两个星期的吧?”凌胜一边说,一边尝试著把两只鸡翅膀插在鸡屁股上做出尾羽的效果。
“是噢!亚历克斯说我是我们店里第一个噢!”金乐福一边点头一边帮他往尾羽翅膀上堆菜叶。
“那你把那姑娘一个人留在家里自己跑出来可以吗?”拗好造型,凌胜准备开动了。
“不可以呀!”金乐福在一边茶水咖啡的伺候著,笑眯眯。
“金乐福你耍我吗?!”凌胜把筷子磨得“唰唰”响。
“没有没有没有!”金乐福飞快的捂住口鼻,说话的声音变得甕声甕气,“我我我,我是说我没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
“你是说……”
“小胜你下午要出去查案吧?我们也去!三个人一起!”金乐福兴致勃勃。
(待续)
警察与牛郎 之 牛郎傍大款 3
三、
为什麽即使是金乐福朋友的朋友,也要是这麽“猛”的人呢?──凌胜无奈的想。
虽然选定了从最近的一起公园劫杀案入手,但是由於作为当事人的易南几乎只能说出──对方大概是男人,穿著黑色或者深棕色的衣服,戴著帽子、墨镜和手套……手套的话实际上并没有看清楚,不过既然你们说刀上没有指纹那一定戴了手套不是吗?……拿手绢垫著?啊,的确也是有这种可能性!那就不是戴著手套就是拿手绢垫著吧!……比自己高半个头?也可能是一个头?不过也可能并没有那麽高……右手拿刀?大概吧,毕竟左撇子的人比较少。不过你这样一说,又好像是双手拿刀……仇人?并没有什麽恨到非要杀死自己的仇人吧,自己也不知道为什麽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这种事啊……──大概就是这种程度的证词吧。所以寻找尽可能多的目击者,就变成了当务之急的事情。
但是为什麽已经年近五十的大叔还有激情在公园里野合呢?虽然随便批评别人的兴趣不好,可现年二十五岁的凌胜的确是绝对从来没有想过要和金乐福在公园里野合之类的事情。──难道是自己提前老了吗?
严肃的收回思绪,凌胜正襟危坐,──至少是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看了眼手里的资料:“……所以说你们也没有看到歹徒的样子?”
“嗯,很遗憾!”其中一个大叔认真的点了点头,十分正儿八经一板一眼的一张脸,但是考虑到他们做出的事情,凌胜十分怀疑他是不是只是天生面部神经有问题。
面瘫大叔看了眼易南继续假正经的说:“因为我赶到的时候只顾著关心这位姑娘的安危,等到想起来去追的时候那家夥已经跑得没影了。”
“唔……那麽,请问……”凌胜点头接受了他的说辞,继而转向坐在他们对面的另一个男人,──虽然资料上写著两个人都是48岁,不过这位看上去却比之前那位年轻一些,看起来就像40出头的样子,而且年轻的时候必定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超级美男子。
“我也没看到噢。”二十年前的帅哥现在的帅大叔没等他发问就摇了摇头,“因为小姑娘叫的时候我们正做到很难分开的阶段嘛,所以赶过去的时候没有拉前面的拉链不是很正常吗?要不是你的同行来捣乱,说不准我还能抓住那个人呢!但是实际上我们连那个人的一点影子都没看到,也不知道是谁的错……”帅大叔无辜的一摊手。
该说是长得帅就是了不起吗?竟然如此正义凛然的出言不逊。
凌胜把圆珠笔按的“吧喀吧喀”响,正要发作……
“啊啊……”金乐福一脸羡慕的双手交握,感动的吸了下鼻子,双眼放出崇拜的光芒,“虽然没抓到那个人,可是我觉得你们好厉害耶!现在已经9月底了,晚上不是都挺冷了吗?”
那位帅叔好像颇欣赏的看了眼金乐福,十分习惯的甩了甩额前的头发,不屑的说:“哼!所以我说现在的小鬼真是缺乏锻炼,要知道我们那个时候可是在冰天雪地里都要抱著融化冰雪的觉悟……”
砰!砰!──咦?两声?
凌胜一拍桌子拔地而起,眼一抬正对上对面假正经大叔恼羞成怒的脸。──原来不是面瘫啊……
这麽不像话的男人,真是对不起了!你们家那位看上去也很麻烦的样子,真是辛苦了啊!──惺惺相惜之情就这麽油然而生……
之後就是顺理成章的各回各家各说各话,凌胜一边把之前积攒的所有负面情绪倒垃圾一样的发泄给金乐福,一边偷眼看那头帅大叔在假正经大叔面前各种奴性各种卑恭屈膝……心情舒畅!
只可惜就算假正经大叔的脸最後在凌胜眼里变得无比顺眼,还是不能改变他们什麽也没有查到的事实。易南在身边“呼噜呼噜”的大声吸著纸杯中最後一点奶昔,简直就像在无言的嘲讽他们一般。
(待续)
警察与牛郎 之 牛郎傍大款 4
四、
易南和金乐福并排站在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门口等待去买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