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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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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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戴眼镜的光头男人被众人推选出来,作为和母亲谈判的代表。他是母亲的旧相识,唤母亲的名字:“唐瑶,这回真的困难。看在我的面子上,等下次,下次吧。”
    母亲涨红了脸说:“不,就要这次。让我们上台!”
    光头男人望向拯民,笑着说:“你看,你的妈妈多么爱你。”他的眼神在镜片后显得冰凉讽刺。
    在众人古怪眼神的注视下,拯民全身僵硬,他死死盯着窗帘的绑绳,想象着有一串火苗从绳子开始烧,火焰从窗帘延伸到木地板,热与火光迅速吞没整个屋子。他拖着母亲,作为仅有的幸存者逃出这个房间。
    可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发生的是母亲长期累积的烦闷和愤怒一下子爆发。那高声的咒骂如今依然时不时地回响在拯民的耳畔:“你们凭什么这样欺负我们孤儿寡母!一群王八蛋,小心眼!你们不知道他以后会多了不起!”
    拯民紧紧地靠着昂首挺立的母亲,他看到了小提琴老师正盯着自己,那威严的老太太脸上露出难堪和同情。他的脸顿时红了,在无限蔓延的时间里,他是一头惶惑无助的小动物。
    在母亲与众人混乱地争执时,没有人注意到拯民跑出了大堂,他穿过一小块空地,跑到旅店的车库。车库里停了一辆落了灰的白色大众汽车,车旁边散落着几个敞开的纸箱子,里面装着厨具和中餐的调味品。
    他蜷坐在地上,把下巴放在膝盖上。车库里听不到母亲的声音,只有紫黝黝的天空高悬着白月亮,月亮被卷着的铁门横腰截断了一半,像一盏普通的路灯。
    铁门下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昏黄的月光勾勒出轮廓,一个童花头女孩儿,不会超过十二岁,她提着小提琴盒,好奇地向车库里打量着。
    黑暗中,拯民看不到她的眼睛,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自己。即使她看到自己,她也不会知道是她夺走了他的演出机会,夺走了他母亲的骄傲。
    明天,她会在台上演出,而他只会和母亲待在一起,承受母亲未发泄完的怨恨。
    她一步步靠近,皮鞋鞋带的金属扣敲打鞋面发出声响。她走一步,他心里一紧。
    “不要过来!”他说。女孩儿的脚步停住了。她没有想到车库里有人,她以为纸箱后发亮的眼睛属于一只野猫。
    这时候,不远处的旅店里传来母亲凄厉的哭叫声:“我让你们一个人都演不了!”然后是木头椅子被踢翻的声音。
    女孩儿听到声响,站住脚回头。拯民趁机迅速地起身,往同样的方向跑。当他超过女孩儿时,他感到脚下有一瞬间的停顿,仿佛踢中了什么沉重的东西,他的身体变得很轻,却没有跌倒,继续向前跑。
    这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哗啦”的巨响,是什么东西倒塌了,他没有回头。
    直到人们从旅店里跑出来,他躲在人群里看到自己身后发生了什么:车库的卷帘门砸了下来,小女孩儿倒在地上,小提琴从琴盒里摔了出来。
    他看到人们向小女孩儿跑去。“这车库的卷帘门是坏的啊!是谁把固定它的东西踢翻了?”旅馆的老板发现了事故的原因,人们大声重复着这个发现。一个穿着白色衣裤的长发女人向倒在地上的女孩儿跑去,发出胡狼一样的号叫。
    拯民的心惊恐地狂跳。他不记得母亲是什么时候牵着他的手离开的。母子二人走得很快,整齐地迈着大步,连呼吸的频率都同步,像是训练有素的部队。月亮悬得很高,每升高一寸,就多了一分凉意。他和母亲交握的手心却沁出了汗,他把手掌在衣服上擦擦,另一只手被母亲紧紧攥住,不一会儿手心又变得濡湿,是母亲的汗。
    “我们什么也没干。”母亲轻声说。
    拯民转过头,看到母亲的脸和月亮一样苍白。他从脚底板上升出一股麻意:他们不是无辜的,他们是共犯。母亲许下恶毒的心愿,他替她实现。他的衣服上沾上了血,她用宽大的裙子挡住。
    回家之后,母亲告诉他:“那个小姑娘没有事,只是一只耳朵听力下降了而已。”
    拯民把小提琴放进盒子里,放在衣柜的最深处。他最后一次用力地嗅了一下松香的气味,然后用力地把它掷出窗外。
    母亲把餐馆的名字改成了“维也纳风情”。拯民一直认为,这是她对他再也不碰小提琴的报复。
    
    第四章
    
    假如拯民有父亲的话,他就会拥有一个正常得多的家庭,他生命里会有一个权威的男人,教会他打乒乓球和篮球,给予他反抗——包括母爱在内的——生活里一切障碍的勇气。一个有男人味、幽默而且聪明的成年男人,会为拯民分走一些母亲的爱和关注,让他有喘息的机会。
    可是拯民没有父亲。
    他从来没有见母亲五十多年的生命中出现过除了自己以外的男人。没有丈夫,没有情人,没有娱乐,没有火花。她全靠自己,以马拉松运动员一样的毅力在生活里奔跑着。
    在母亲成为母亲之前,母亲叫作唐瑶。
    唐瑶的青春是在青年剧团开始的。
    闭上眼睛,依然能回到那个迷宫。狭窄隧道一样的走廊,立满了挂着衣裙的架子,结婚蛋糕一样的蓬裙洋装、深蓝色宽身棉旗袍、伶仃的鲸鱼骨衬裙,花枝招展的鬼魅般的女孩儿从中跑过,裙子们随之旋转起来。
    隧道通向一个个神秘的房间,每个房间都是一个衣柜,散发出不同的迷人香气。樟脑球散发出令人安心的气味,保证这一个个花团锦簇的梦洁净无尘。丝绸如海浪般抖动,泄露出少女的脂粉味。紧身胸衣上汗液和香水的味道附着在旁边的皮毛上,随着皮毛的呼吸吞吐。
    在层层布料的遮蔽下,唐瑶首先见到的是一双纤长的小腿,脚踝上系着一条细链。纤长的小腿,裸露的背是小提琴的形状。女孩儿反手背在身后,正在着急地扣上金色的胸罩,女孩儿回头说:“快过来帮我!”
    唐瑶赶紧上前帮她系上胸罩,女孩儿胸前出现了真正的女人才有的沟壑。她裹上红色的纱丽就匆匆地冲出门,赤脚在水泥地上发出水滴似的“吧嗒”声。
    在美女如云的剧团,那女孩儿也是出挑的。从他人的议论中,唐瑶得知女孩儿叫叶莺,美女的是非总是要比别人多。再次见到叶莺是在宿舍楼,她穿一件露腰的衬衫和紧紧包住臀部的格子长裤。被锁在门外的她,一边用力拍门,一边对着门内骂:“你们凭什么?团长都管不住我!你们凭什么?”
    所有女孩儿都站出来看热闹。叶莺认出了一面之缘的唐瑶,向她走去,说:“你宿舍就你一个吧?我跟你住。”
    唐瑶在团里资格最老,和她同住的女孩儿过不了多久就会离开,如同到了秋季就会被收割的一茬茬庄稼。大家都预测叶莺待不了多久也会走——“她那么骚,不知道哪儿才容得下她。”
    出乎众人的意料,叶莺成了唐瑶时间最长的室友。别人都说是因为唐瑶随和,只有唐瑶知道是因为叶莺聪明。美丽的女人像水蛭,吸附在周遭虚弱的个体身上,消耗他们、削弱他们、吞噬他们,直到他们再也不能给予才罢休。然而叶莺不是这样,她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自己的美丽,不蔓延和侵占唐瑶的空间。在她面前,唐瑶从不觉得自己黯淡。
    唐瑶厨艺高明,使用有限的厨具也能迅速做出天天不重样的两菜一汤。傍晚回宿舍吃饭,叶莺从不空手,有时带着花,有时是酒心巧克力,有时是两个水晶酒杯。其中有多少是两性狩猎场上虏获的战利品,唐瑶从来不问,叶莺也不会说。
    吃完饭,两个女孩儿坐在阳台上谈论自己的未来。
    “你觉得自己以后会嫁给什么样的人?”唐瑶问。
    叶莺把脚跷在栏杆上,小而圆的指甲上涂了鲜红的蔻丹,她说:“好看的,浪漫的,有名的,爱我的。”
    “林康生那样的?”唐瑶问。林康生是剧团最英俊的男演员,所有新入团女生的暗恋对象。
    叶莺发出一声冷笑:“怎么可能?”她斜睨唐瑶一眼,“难道你喜欢他?”
    唐瑶愣了一下才否定。她多羡慕叶莺的骄傲和对自己情感的笃定。起风了,叶莺伸出双臂放在脑后,闭眼享受风吹拂在脸上,睫毛乱舞。她露出一小截细白的腰。唐瑶从房间里拿出珊瑚绒的毯子,盖在她的身上。
    “林康生喜欢你。”唐瑶说。
    “哦?你怎么知道的?”叶莺虽然不喜欢林康生,但依然忍不住好奇,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团里要排的下一出剧,他听说女主角是你,求团长让他演男主角。”
    要排的剧目是《微笑之国》。匈牙利作曲家雷哈尔的轻歌剧,讲的是一位奥地利的伯爵千金小姐丽莎爱上了一个王子,并追随王子来到他的故乡中国。然而,中国的一夫多妻制让丽莎对爱情绝望。王子的妹妹则爱上了跟随丽莎来的奥地利军官,最后,军官和千金小姐一起返回了奥地利。
    剧团请了一个留洋归来的导演重新改编此剧,把唱词全部变成中文。叶莺凭借深邃的五官当然得演伯爵千金丽萨,林康生演王子,导演看中唐瑶内敛的性格,让她演王子的妹妹。
    排练的日子,导演穿着皱巴巴的黑色风衣走进来,长发,胖乎乎的脸上锃亮的小眼睛,目光时而会变得非常锐利。他说:“这出戏的看点,all about文化差异,Culture difference; So,王子一定要显得可笑,愚昧。王子的妹妹也是,像木偶,puppets。两个人脸上要涂上大红色的腮红,很stupid的……”
    唐瑶和林康生异口同声地反对。开始排练的时候,林康生抱臂站着,高大而青春的身体伫立着,具备天生的正义感。导演的脸色变得非常难堪。这时,唐瑶注意到叶莺在观众席上,微笑着注视着导演的后脑勺,目光非常平静。
    那天晚上,唐瑶把饭热了又热,灯开了又关。她听到了一楼宿舍的铁门拉上的刺啦声,铁链把门拴住了。过了许久,唐瑶听到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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