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两字怎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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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两字怎生书-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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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燊却当了真,红着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姐姐嫁给我,我一辈子对姐姐好!”
  我断然想不到他会这样说,有片刻的愣怔,旋即失声叫道:“疯话!我是你姐姐!”
  阿燊摇摇头,垂目道:“我知道你不是。我们长得一点都不像,更何况,你记不记得,前两年有一回你被碎瓷片扎破了手,你的血滴在水里,我咬破了手指,把自己的血也滴在里面,我们的血是不相溶的。姐姐,我不知道你有什么苦衷,但你骗不过我了。”
  他早就怀疑了,他早就知道了。我知道没法再隐瞒下去,如实告诉他,在十二年前的那个夜晚所发生的真相。在阿燊的再三要求之下,我挖出了那个陶罐,把他该看到的东西提前拿给他。我不知道自己这样是对是错,可是当他以那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总是无法拒绝。
  阿燊读完了属于他的信,默默把信放回去收好,很久都没有说话。我试探这问他,他的父亲是什么人,他只摇头不答,也断然不肯把信给我,我便转而问他要不要想办法去寻他父亲,阿燊也摇头拒绝了。他把东西重新埋好,他说:“姐姐,我求你,不要问我。”他神色中的迷惘,几乎不像是个十二岁的孩子,颤抖的身体,似乎承担不了这真相的重量。我轻轻抱住他,对他说:“好,姐姐不问你。什么时候你想说了,再告诉姐姐吧。”阿燊忽然抱紧了我,怯生生道:“姐姐答应我,不管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要离开。”这个个子才刚到我胸口的孩子,此刻才露出他原本的脆弱。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真相对他造成这样的冲击,但我答应他,我会在他身边。
  阿燊心绪起伏不定,先回房去了。没有继续先前的话题,不知道是不是也算一种幸运。阿燊虽然早慧,但是十二岁的孩子,说出要娶我的话来,想来也不过是一时冲动罢了。虽然他的神情那样认真,我却不会选择相信。
  事实上,相信又能如何呢,多半是来日他娶妻的时候,我自己看自己的笑话罢了。从小到大,我最骄傲的事情就是有阿燊做弟弟,但我知道,自己不是一个值得他骄傲的姐姐。或许就像从前听人说过的那样,我的一生都被阿燊改变,因为他的拖累,我不曾早早嫁人生子,过该有的日子。可是我想,这些话拿来说战乱,也是一样的。我更愿相信,是因为阿燊的存在,我才有勇气撑过这漫长的岁月。
  两年之后,皇上终于打败了肃王,结束了这场持续十四年的动乱。肃王下场凄惨,不提也罢,不过也算是自作自受,给天下枉死的人抵命了——如果他当真抵得尽的话。
  皇上改元嘉定,开恩科取士。阿燊那年考上了举人,因为会试的日期很快便要到了,我摧着阿燊到京城去,可他不知是为了什么缘故,再三推脱,最后竟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在大冬天里用冷水洗澡,把自己弄得高烧不退。这一番折腾下来,就误了日子,赶考之事就只得作罢。事后我问他,他只说是紧张害怕,又自嘲道:“姐姐,我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即便当真去了,也没有中进士的道理,以后再考,也是一样的。”
  话虽如此,他花在功课上的时间却越来越少,我着实生了气,不顾他再□□对,收拾了两人的行李,再卖掉了这处小院,几乎是胁迫着他,迁居到京城去。我猜想阿燊真正抵触的并不是科考,而是这座京城。
作者有话要说:  

  ☆、〇六 许诺

  
  那件事情发生之后,我没有再去过周老爷家。这两年能维持生计,一来是靠地下埋着的银两,二来是阿燊求着书院里的人帮忙,寻到一份帮人抄写经文的差事。我亦会写字,虽然写得不似阿燊那样好,也生疏了很久,用心练了一段日子,总也勉强拿得出手,往后便在家中写经。事情虽然不难,可惜需求也不多,是以这笔款项与从前做婢女所得大抵相当,只是我的一日三餐也要从这里面想办法,多少比从前困难些。此番上路之前,阿燊仔细盘算了一番,扣除路上必须的花销,再留了十两银子应急,其余的钱都去买了苏绣,一路带到京城,再转手出去,也算小赚了一笔,足以让我们赁下一处小小的居室——虽然这使得我们再没有多余的银子了。
  京中士子云集,听闻他们时常拿着自己所作的诗文,到官员府上拜望,我曾劝阿燊也去,阿燊说“宰相门房七品官”,我们的钱不该花在那上面。他为了节省开支,没有再去书院念书。京中抄写经文的买卖轮不到我们来做,无奈之下,我只能靠替人浆洗衣服,赚得几个银钱。阿燊想要帮忙,我断然不肯,只说他读好书才最为要紧。阿燊拗不过我,到最后还是听从了我的安排。
  此时的阿燊已是十五岁的少年郎,身材颀长、风度如鹤。他的眉眼和他母亲很像,面如冠玉、目若朗星,即便是一身布衣,也可以引人注目。我有时会想,这样一张俊秀面孔,若是入诗入词,便合该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我总是会想到,他原本该有怎样的绮丽人生,为此忍不住遗憾。阿燊劝我说:“姐姐,我遇到你,就足够幸运了。”
  我摇头不答,心中想的都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比如他的学业、比如他以后的娶妻生子。人说长兄如父、长姊如母,心疼他早已是我的一种习惯,事无巨细都想要考虑周全。
  入京之后,我时常会看到他坐在屋里,对着他母亲留下的金钗出神,我愈发相信他的父亲该在京中,但他不知道是否该相认。我不想逼迫他,即便知道他寻到了富贵的出身,多少意味着我的双手不必再浸在冷水之中,我还是愿意听从他的选择。
  两年多的时间随流水声淌过,又是科考的时候了。我为阿燊准备了考试要用到的笔墨、蜡烛、饭食,一路送他入贡院。他近来已经不再纠结与认亲的事情,整个人都像是突然开悟了一样,看什么都带着喜色。见他心情这样好,我对他这次的科考,似乎也平白多添了许多信心。
  贡院前面排着长龙似的队伍,我不便在此久留,阿燊把包袱背在肩上,拿过我手里的篮子,微笑道:“姐姐,回家去吧,我自己能行。”
  “嗯,”我点点头,“姐姐等你回来。”
  阿燊的笑容就又灿烂了些,忽然抓住我的手,对我道:“姐姐,我考中了进士,就娶你做妻子,你等我。”不待我回答,已转身跑入了前面拥挤的人潮之中。
  如果先前可说是戏言,这一回,该是不同了。
  那时他只是个孩子,我心中虽有过波澜,时日一长,也就忘记了。可是这一回,仿佛四周的喧闹都成了无声的,我听到自己的心重重跳了一下,所有的惊愕都被本不该有的喜悦盖过,我竟是高兴的,我竟是期待的。
  我能骗过旁人,我骗不过自己。
  我对阿燊的心思,从某个自己都未察觉的时刻起,早已悄然变了。
  带着无限的欢喜走回家去,我坐在桌前又哭又笑,始终难以平静。我伸手抚过架子上的每一册书,将他散乱的纸笔都收拾好,做着这样的事情,就如同他在身边。阿燊,那个我以为与我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的人,原来他是愿意靠近我的。
  这些欢喜,持续到我在铜镜中看到自己的时候。
  阿燊十七岁了,我已是二十六岁。不必说正值妙龄的花季少女,即便是同龄的少妇,多半也是会比我好看的。十几年风霜磨砺,我的眼角早已有了细纹,面色蜡黄、皮肤干枯、双手粗糙不堪,关节因为炎症而显得异常粗大。镜中的这个女人,她憔悴枯槁,她并不美丽。这个女人若是站在阿燊身边,是不相称的——
  ——更何况,她是不洁之人,她已非完璧之身!
  大颗的泪水从镜中人眼里落下来,她的手攀上自己的脸,几分难以置信、几分痛不欲生。压抑多年的痛苦记忆,在她眼前疯狂地重现着,带着耻辱的疼痛,再次蔓延在她的四肢百骸,一直疼到心里,疼到无法呼吸。她先前所有丰盈的幻想,都在这一刻贫瘠下去。她慌张地按下了铜镜,可是先前的梦,依然无法继续下去。就好像花期一过,蔷薇花就要飘落至泥土中去,他最好的年纪,早已错过她的花期。她这朵蔷薇,很多年前便凋谢了。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
  原来这道银河一直都在,纵有鹊桥,也无法追回逝去的时间,更无从补救已被玷污的清白。
  阿燊或许能够不介意,可我真的能么?若真有一日,与他结为夫妇,旁人的冷眼和嘲讽,我如何忍心让他承受?世间那样多才子佳人的故事,他身边该有的,是娇俏可人的少女,或者娴雅温柔的闺秀。
  我忽而发觉,事情可能不是我所以为的那样,大抵他说娶我,是因为过去十七年他对我心有歉疚,所以想要以此报偿吧。这样想来,一切就都有了合理的解释。阿燊是思虑周全的人,他若娶我,一面是给了自己知恩图报的美名,一面是让我的余生有所凭依。我怎么会忘了,娶妻的原因,并不只有一种。原该如此,可笑我先前是那样傻。
  既然这样,我不会答应他。
  我不想凭借他的怜悯去占领他身边的位置,我要他娶真正让他动心的女子,我愿意在他的生命中永远只是姐姐。我不要他来日后悔,我必须扼杀这个错误,即便这错误是我心中长久的渴望。
  因为我更渴望的,是他的幸福。                    
作者有话要说:  

  ☆、〇七 定情

  
  三天的会试之后考完,阿燊回家,看上去实在疲惫得很,但精神还好。我自然已提前备好了饭食,他一面吃,一面对我说今年的题目,说他的文章是怎样写的。说来惭愧,文章一道,我早已忘却了,他如今所说的典故,我甚至已有些听不懂,但看他眉飞色舞的样子,总也是欣慰的。他吃过饭,再去洗漱了就睡下,我把他换下来的衣服洗净,晾在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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