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song》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love song-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嗯,好的,”王耀在心里偷笑着,翻过那张照片,“你朋友的名字?”
  
  “蟑公子,蟑螂的蟑。”
  
  有这个姓吗?王耀心里想着。
  
  “内容就写,不吃青椒活该你长不高!”
  
  “噗!”王耀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偷看到顾方很幽怨地瞥了自己一眼。把照片递给顾方的时候,王耀的手还抖着,声音带着浓浓的笑意:“是给朋友的小孩吧?”
  
  “给我儿子!”顾方咬牙切齿地低声道,每个字里都饱含了深深的怨念。
  
  王耀终于忍不住大声笑了起来,对顾方的好感度大幅提升。其实这家伙还挺幼稚的,王耀边笑边想。旁边顾方的经纪人不停地念叨着顾少你不要乱说话啊这样的话被媒体听到又要怎样怎样了……
  
  “你笑起来确实挺好看的。”顾方看着王耀说。
  
  “哎?!”
  
  “我问我儿子为什么喜欢你,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顾方挑衅一样看着他的经纪人,重重地强调了“我儿子”这三个字,转过头来又向王耀轻轻地咧开了嘴,带着恶作剧成功的俏皮。
  
  王耀送顾方出门,走在楼梯上的时候正看到一群男孩吵吵闹闹地从舞蹈室跑出来,看到王耀询问的眼神,他的助理说,这是些新人。王耀一下子想起了片场那个虽然看起来很乖巧但是发起狠来却很凌厉的新人,眼神不由地就看了过去。
  
  “呦,那也是你们公司的新人?”顺着顾方经纪人的手,大家都看到了里面一个扎眼的存在。
  
  即使还没有机会上镜表演也没有人会特别在意,这些新人也一个个打扮得时尚光鲜,时刻准备着让人眼前一亮。只有一个人,穿着脏兮兮的球鞋,土绿色的运动裤红T恤,套着灰黄|色的外套,头上还包着个蓝毛巾,看起来就像误闯其中的民工。可是仔细看的话又会发现,他的手里竟然拎着某奢侈品牌的限量包。
  
  王耀只是觉得,他那种一步一颠的走法有些眼熟,却听到身旁的顾方自言自语:“靠,我说怎么找不到了,原来那个包让他拿走了。”
  
  “认识?”王耀问。
  
  “他?”顾方指了指那个古怪的新人,扯着嗓子叫了一声:“蟑公子!”
  
  底下的新人全都好奇地朝这边看了过来,蓝毛巾下赫然是林子实那双漂亮的眼睛,眼神就像锋利的飞刀一样,一刀一刀恶狠狠地剜向顾方。
  
  顾方对此视而不见,很有些洋洋得意地说:“我儿子。”
  
  很久以后,经过了王耀漫长而艰辛的教育,林子实终于纠正了“穿衣是为了保暖”的片面想法,懂得了搭配色彩和饰品。王耀看着从头到脚只有黑白两色并搭配着各种骷髅饰品的林子实,虽然有些头痛,却不得不说他总算是有些公众人物的自觉了,只是这品味,还是一如既往地与众不同。
   

作者有话要说:差点忘了要来贴文的九他妈:
感谢大家来看我的文,我知道你们很多误会我是天天来着……
那什么我借此地人气旺盛所以在这里发文了……
再一个是我很懒,申个作者号整个栏什么的,看起来很麻烦……
其实昨天我新建这个文的时候就觉得很麻烦了……
作为一个懒蛋我没有天天那么萌,不要对我期待太高……
以上。




3

3、情为何物 。。。 
 
 
  顾方莫莉因为迟到,所以没有坐保姆车,是自己开车来的,等他慢慢悠悠走到车库的时候,远远看到一个眼熟的人正倚在他的车上。
  
  “呦,公子!”顾方打了个招呼,开了电子锁。
  
  “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林子实一边问着一边钻进了副驾驶座。
  
  “我要给你偶像写歌,不是告诉过你吗?”
  
  林子实回想了一下,顾方确实有一天提过这件事,只是那漫不经心的语气让他显得像在开玩笑。
  
  “那你给他写了首什么样的歌?”
  
  “情为何物。”
  
  “什么!”林子实本来兴致盎然的脸突然垮了下来,“那不是准备将来给我唱的歌么!”
  
  “我认为你唱不出那样的歌,它不适合你。”顾方很冷静地回答,“但是王耀可以。本来是因为你的原因,我答应给他写歌,在我见过他之后,我决定让他唱这首歌。你的声音确实比他好很多,但是你却不可能唱出这首歌的感情。你懂吗?你只是肉麻当有趣,喜欢这样苦情的歌,但是你理解这首歌在唱些什么吗?什么爱啊恨啊生啊死啊的,你了解多少?”
  
  “不管,你答应过的。”林子实什么也没听进去,一巴掌贴上了顾方的脸将他按在了车窗上。
  
  “五叔么书后答意顾!”
  
  “你那天灌下了我爸的一整桶散装酒,红光满面兴高采烈地答应的!我说这个歌好听给我吧给我吧就给我吧,你说既然你这么喜欢可以呀可以呀当然可以呀!”
  
  “你有证据吗?”顾方推开林子实,掰了掰后视镜,开始检查自己可怜的帅脸蛋。“你觉得这首歌给王耀唱很亏么?原来你对偶像就这么点感情啊,抵不过一首歌。”
  
  林子实嘴一扁,扭过头去不出一声。
  
  顾方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笑了出来,“你不是本事的很么,你从没想过要自己写出道曲么?”
  
  “你说什么?”林子实眼睛一亮,“自己写?”
  
  “你装什么装?以为我不知道啊!”顾方在林子实后脑勺上轻轻一拍,“我电脑里有个啦啦啦鬼叫的音频,不是你录的?”
  
  “我明明隐藏了啊!”林子实说,“好听吧?我随便哼的。”
  
  “旋律还不错。”顾方笑着说。“有空多去拍拍我家老头的马屁,他一肚子的好货,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倒是好,见了他就跑。”
  
  “哈,你自己不也是!顾叔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林子实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打了个哆嗦。
  
  “你怎么能跟我比,我是天才,你是吗?”顾方鼻孔朝天,狠狠地鄙视了林子实。
   

作者有话要说:整了一个小时图的九他妈:
大家觉得我整的这个封面怎么样?
有什么建议没?
嘛,今天少了点,因为我整封面去了……(你也好意思说!)




4

4、来和个声吧! 。。。 
 
 
  王耀的录音室恰好就在新人们舞蹈室上面,偶尔与林子实相遇,不咸不淡地打个招呼。王耀有的时候会想,他真的是我的fans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混在人群中的林子实,就像一个恭敬礼貌的后辈,客气而疏远的问候,眼睛里偶尔流露的羡慕与渴望。
  
  但是顾方告诉王耀,林子实是他的fans,买他的专辑,看他的电视剧和电影,还不准别人说他一丁点的坏话。
  
  因为带着点疑问,所以王耀也就更加关注起林子实来。
  
  在人群中找到林子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就像在一群白猫里找一只黑狗。比如说此刻,王耀只不过是从舞蹈室外面经过,无意识地那么一搭眼,就先看到了林子实。依然是一块蓝毛巾包头,鲜红的大T恤豹纹短裤,奇异的混搭。T恤穿在他身上显得有点大,就像一根筷子顶着半个鸡蛋壳。T恤看起来也很眼熟,昨天还穿在顾方身上。
  
  顾方曾经炫耀过这件T恤,某个大人物手绘的,独一无二的,带有签名的,所以王耀印象深刻。而此刻,那件了不起的T恤,被当做练功服穿在一个满身是汗的身体上。
  
  大红T恤,随着林子实的身体晃动着。王耀差点笑出来。叫林子实的那个小子,每一个动作都十分到位,不抢拍也不拖拍,手摆得不高也不低,腿抬的不前也不后,但是连贯到一起却有一种极不协调的感觉,僵硬,且用力过度。
  
  没有舞蹈的美感。这是王耀给林子实下的结论。
  
  “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王耀突然想起说出这句话时闪闪发亮的林子实,顿时觉得即使舞跳的差点也没关系。
  
  顾方对于音乐有一种近乎疯狂的执着,他要求一切都是最完美的,甚至体现在每一个呼吸、每一个停顿。《情为何物》这首歌,本来对王耀来说就有些难度,除了感情的投入上能够达到顾方的标准,在高音技巧和尾音处理上总是让顾方诟病。连续多天的重复录制,终于在王耀觉得要崩溃的时候,获得了肯定。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听着小样,觉得简直是完美。顾方却依然皱着眉头,对王耀说:“还缺点什么。”
  
  王耀一向舒展的眉眼也不禁苦涩起来。
  
  “不是你的问题。但还缺点什么。”顾方说着,连招呼都不打,若有所思地离开了。
  
  一群人安慰了一通王耀,约着去喝酒。王耀推脱说明天还要录音,打着哈哈把人一个一个送走,自己带上耳机听起了小样。
  
  顾方说缺点什么,到底是缺点什么呢?
  
  《情为何物》是一首十分苦情的歌,王耀一直很疑惑,像顾方这样骄傲的人,竟然也会写出这样苦苦乞求别人来爱的歌曲。
  
  王耀从录音室里走出,外面的天空已经泛黑,整栋楼里静的能清晰听见脚步的回声。刚走进大厅,就隐隐约约听到了“啦啦啦”的歌声,很熟悉的曲调,像是朴素版的《情为何物》,没有伴奏、没有过多的修饰,甚至连歌词都没有,只有一把清澈的男声。王耀快步走出去,就看到一个眼熟的身影正坐在台阶上自得其乐地哼着。那小子土得掉渣的打扮总能让人印象深刻。
  
  “喜欢吗?”王耀悄声走到他身边,突然发问。
  
  林子实吓了一跳,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从台阶上蹦了起来,转头看见王耀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