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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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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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默看看老约翰,忍不住想起在格里兰的田野间奔波劳碌的两个乌龟壳,同样是金色骑士,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不过,老约翰刚说一千七百多年前?
  
  那他现在多少岁了?
  
  一个人类,能活这么长时间吗?
  
  宋默的表情充满疑惑,老约翰继续说道:“我是人类,毋庸置疑,至于为何会活这么长时间……因为我和梅尔斯亲王,也签订了契约。”
  
  “契约?”
  
  “是的。当年,亲王被教会和魔族联手伏击,我就是其中的一员,亲王阁下很强大,奈何受了伤,双拳不敌四手,终于被我们揍趴下了。”
  
  宋默张张嘴,到底什么都没有说,用眼神示意老约翰继续。
  
  “教会用圣物禁锢了亲王的大部分魔力,可梅尔斯亲王还是逃脱了。我们一路追杀,一直追到了格里兰,当时的亲王已经是强弩之末,却幸运的遇到了格里兰的领主,同领主签订了契约,保住了性命,但也陷入了长眠。”
  
  “那你?”
  
  “我在亲王沉睡前找到了他,也见到了你的祖先,一个同样黑发黑眼,笑起来,仿佛会驱散世间一切黑暗的漂亮青年。”
  
  老约翰的语气充满怀念,宋默却从中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
  
  驱散一切黑暗,漂亮,恩?
  
  宋默的眼神变得有些奇怪,老约翰叹了口气,“您不用怀疑,我对您的祖先,一见钟情,爱情,是多么美妙的东西……”
  
  眼见老约翰的话题开始从严肃的残酷斗争转向浪漫的风花雪月,宋默连忙轻咳了一声,“请讲重点。”
  
  “当时,我身负使命,要将梅尔斯亲王彻底消灭!”老约翰的眼神变得凌厉起来,就像是出鞘的利刃,“可谁能想到那个狡诈的魔族,竟然已经和你的祖先签订了契约,将他的一滴血,融入了你祖先的体内!只要他死亡,格里兰家,也将灭亡!”
  
  “所以,你放过了他?”
  
  “是的。为了保住我的爱人,我和魔族亲王签订了契约,之后光明教会的所作所为,更是让我不后悔自己这个决定!”
  
  接下来的话,不需要老约翰多说,宋默也可以想象,这算是光明大陆版的冲冠一怒为红颜?这么说,好像也不太对……
  
  可是,梅尔斯亲王会这么轻易相信一个教会的金色骑士?还是伏击他的凶手?
  
  “他没有别的选择。就算他和格里兰签订了契约,但当时在找他的除了教会,还有魔族。他身上有梅尔斯家的权力之戒,早晚会被发现。当时的梅尔斯家正因为亲王下落不明陷入混乱,罗兰虽然强悍,到底无法弹压下所有意图不轨的人,而瑞斯梅尔斯,还在襁褓中。”
  
  宋默点点头,一旦梅尔斯亲王被从土里翻出来,肯定翘辫子无疑,要等到他的儿子长大成|人来把他挖出来,至少要安全的把自己埋上一千七百多年。
  
  这的确挺愁人的。
  
  “我选择和梅尔斯亲王签订血契,这是无法违背的契约和诺言。他将权力之戒交给我保管,只有金色的斗气,才能藏匿权力之戒庞大的魔力气息。”
  
  “那罗兰……”
  
  “她见过我年轻时的样子。当年所有的魔族大贵族,都和光明教会骑士团打过交道。一千七百多年前的光明大陆,可不像现在这么和平。”
  
  和平?
  
  宋默头顶滑下三道黑线,这样的世道,还叫和平?
  
  “毕竟现在只有人类在打来打去。当年可完全不一样,宣称热爱和平的精灵,杀起人来毫不手软,更不用说没有太多是非观念,只认强者的魔族。就连矮人,也时常会来掺一脚。”
  
  乍听老约翰的这番话,宋默有些咋舌,转念一想,事情都过去一千多年了,和现在的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操哪门子的心?
  
  他现在最好奇的是,梅尔斯亲王到底埋在哪里,为什么谁都找不到?
  
  “因为他不在格里兰。”
  
  不在格里兰?那刚刚老约翰和罗兰说,亲王睡觉的地方很近,是诓人的?
  
  “不是,我没骗她。”老约翰勾起了嘴角,宋默总觉得他笑得有些不怀好意,“当年他的确把自己埋在了格里兰,可教会挖地三尺都找不到,是因为什么,领主大人,你想知道吗?”
  
  宋默本能的点了点头,“因为什么?”
  
  “因为,我在教会动手前,就把他挖了出来,埋在了另外一个地方。”
  
  “另外一个地方?”
  
  不在格里兰,却距离很近,还不容易被发现……宋默脑中灵光一闪,不会是,“翡翠森林?”
  
  “是的。”老约翰点了点头,“我把他埋在了翡翠森林。埋他的地方,我用斗气设置了屏障,无论是教会还是魔族,都无法找到他。”
  
  魔族的亲王,在老约翰的嘴里,就像是一件东西,被挖出来,做二次掩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眼睁睁看着魔族和教会在原来埋东西的地方挖地三尺,累得额头暴青筋,头顶冒氢气,始终一无所获……
  
  在管家的智慧衬托下,教会和魔族实在很傻很天真。
  
  “当时教会和魔族都不愿意放弃,分别派人留在格里兰,监视这里的一切,寻找任何可能的蛛丝马迹。”
  
  “教会留下的人,是你?”
  
  “是的,作为金色骑士,我责无旁贷!”
  
  老约翰说得正气凛然,宋默听得一头黑线。他突然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老笑话,包子和大米打架,不敌,找来外援粽子,粽子却一把扯掉粽叶,大叫“我是卧底”,那时,包子会是什么心情?
  
  五雷轰顶吧……
  
  当时的光明教会,怎么也不会想到,武力值最高的金色骑士,会和他们玩一场谍中谍吧?
  
  “那留在格里兰的魔族怎么样了?”
  
  老约翰一呲牙,“被我干掉了。现在教会的人,也已经不知道我的存在了。”
  
  宋默心头狂奔过一群草泥马,此刻只有一个想法,什么魔族教会都弱爆了,不需要动脑筋,就能把史上最强悍的金色骑士当枪使的格里兰老祖宗,才是真正真的霸气侧漏,强悍威武!
  
  话说,那位老祖宗知道老约翰喜欢他吗?
  
  知道吧……
  
  可他如果真有这种头脑,还会被魔族用五十枚金币就给坑了吗?还一坑一千七百多年……
  
  领主大人纠结了。
   



123

123、第一百二十三章 。。。 
 
 
  纠结了一个晚上;领主大人得出了结论;格里兰的老祖宗;是一个成功的花瓶;而且很可能是涂了黑漆的史上最成功花瓶。
  
  如果真是这样,那他当初和梅尔斯亲王定下契约;到底是被坑了,还是另有目的;就值得商榷了。
  
  或者只是因为被魔族胁迫?
  
  宋默摸了摸下巴,不是没有这个可能,当时的格里兰;武力值可不像现在这么高啊。
  
  想不通,宋默干脆把这件事抛开,老约翰的身份不再是秘密,从最初的吃惊到现在的坦然,宋默有一种松了口气的感觉,毕竟,没有人喜欢被信任的人蒙在鼓里。
  
  “领主大人,早餐准备好了。”
  
  坦白了自己的身份,老约翰的行事却未见任何不同。宋默挠挠头,这也算是不错的结果的吧?如果老约翰乍然改变态度,他还真不知道该和自己的管家如何相处。
  
  不过,真的要继续把老约翰当做管家吗?
  
  宋默踌躇起来。
  
  “领主大人,您不需要为此烦心。”老约翰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微笑,“一切都不会发生改变。我依然是您的管家。”
  
  “可是……”
  
  宋默眼神复杂的看向老约翰,如果教会得知老约翰的存在,会不会把他当祖宗供起来?或者……
  
  “我明白您在担心什么。”老约翰说道:“我可以向您保证,您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哪怕有万一,我也会将这个万一捏碎在我的手里。”
  
  老约翰摊开手掌,戴着雪白手套的大手用力合拢,握紧的拳头,彰显着无与伦比的力量。
  
  宋默没有说话,他好像明白老约翰整天戴着手套的原因了,不只是因为管家的身份,更是为了掩饰他的双手。那双手,只要看过一次,就能确定,是一双武者的手。
  
  “好的,我知道了。”
  
  宋默笑了,笑自己杞人忧天,一千七百多年,眼前这个男人都能安然无恙的留在格里兰,想必今后也不会出什么岔子。
  
  想通了,宋默心中的烦恼顿时一扫而空,心情好了,胃口顿时大开,连吃三碗米粥,两根玉米,才停下了筷子。
  
  老约翰和仆人们是不会和宋默一起用早餐的,就算宋默再平易近人,身份地位上的距离,却是不能改变的。
  
  随着格里兰的发展,宋默在格里兰人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这种距离也越来越明显。当然,这并不是指宋默一出现,众人就跪倒在地,高呼“领主大人神功盖世寿与天齐”!这种距离,完全出自对宋默发自内心的感激与敬畏。
  
  宋默注意到这种情况时,曾经试着改变,脱离群众可不是件好事。奈何领民们压根不买他的帐,当面说得很好,转过头,该怎么做,还是怎么做。
  
  宋默也郁闷,可毫无办法。
  
  老约翰安慰他:“领主大人,这并不是件坏事。”
  
  宋默点点头,他知道,只是一时有些转不过弯来罢了。果然自己还是没有威武霸气一统江湖的气概吗?
  
  用过了早餐,宋默开始处理公事。
  
  格里兰的农耕,医疗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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