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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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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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御风第一次对他露出温情的一面,舅公没骗他,阿父是爱他的,只是平日里太忙了。
  “怎么哭了?”御风擦了擦长子的眼泪,皱眉道:“没出息。”
  “我没哭。”公子珏抽噎着道。
  御风嗤道:“哭了就是哭了,连承认都不敢,没胆。”
  公子珏从高空上跳下去的心都有了。
  御风也怕长子受不了刺激从高空上跳下去,便换了个话题。“我跟你商量个事。”
  公子珏绷着小脸道:“阿父尽管说。”
  “你阿母她又怀上了,等他生下来的时候,你也该四岁了,长兄如父,到时候就由你负责照顾弟弟,唔,也可能是妹妹。”
  “那你呢?”
  御风理所当然道:“我照顾小歌,如何?小男子汉能做到乎?”
  公子珏激动的应道:“诺!”阿父真是信任他,他一定会照顾好弟弟妹妹的。
  御风回到巫咸峰的时候,巫朗、卫嘉、苏三七与小歌都不在,随手逮了个巫咸殿弟子一问,他走后没多久,巫朗也跑了。
  “跑了?他的伤好了?”御风惊讶不已,巫朗的身体。。。。。。啧啧,苏三七从他身上取出的蜈蚣钉多达半钧,三四十根,其中不少甚至是插在内脏上的,十巫的生命力果然变态。但生命力再变态,也不可能一两日就可以到处跑了。
  “所以师父、小歌与卫嘉都去追了。”
  “那去哪了?”
  “不知道。”
  御风等了两日便知道他们去哪了,回来的时候,巫朗是被苏三七当麻袋拎回来的,脸色苍白无比,一点血色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的精血被人给抽干了。御风这么想,也这么说了。
  小歌回道:“差不多。”
  “他碰着狐狸精了?”御风随口反问。
  小歌摇头。“他把睢国王城给砸了。”
  御风愣了下。“砸?”
  毁坏一座王城能用砸这个字眼吗?一般都是用拆的,但两日之前,巫朗用事实证明了,还能用砸的!
  雷电的能量充斥在天地间,无处不在,巫朗跑到宁东之地后,将宁东千里之地的雷霆全都集中到了睢王城上空,然后浓缩成了一个水缸大小的雷球,再砸了下去。小歌三人追上的时候正好看到小半个王城化为齑粉,手臂粗细的紫、白色雷霆如雨丝般绵密的落下。
  苏三七与卫嘉冲上去拉住灵力损耗过度快断气的巫朗就跑,这种姿态的巫朗已失去了对雷霆的掌控,接下来那些雷霆会对这片地区进行无差别攻击,跑慢了必然化为齑粉。
  小歌没去拉巫朗,而是对着王城上空的雷云比了比,比较自己的灵力扛不扛得住,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扛是扛得住,但她自己一定会化为齑粉。
  听到这御风的心不由一紧。“你。。。。。。”
  见御风要发火,小歌赶紧申辩道:“我脑子很正常,才不会拿自己和孩子的命去替他们当雷呢。”
  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的脑袋,有一部分头发是焦的。
  小歌解释道:“跑得不够快,被一道雷霆擦了过去,只是焦了几根头发。”
  御风心疼的摸着小歌的头发,
  小歌对御风无语了。“珏呢?在哪?”
  “去外面玩了。”
  “我们去找他,我还没见过他呢。”小歌迫切的想见到自己的长子,她当年一直认为,这孩子肯定保不住,不曾想,最后还是保住了。
  小歌看到公子珏时颇为感慨,当年还是她腹中的一块肉团,如今已长成了粉雕玉琢的稚童,感慨中,小歌蹲下了身子与公子珏平视。“你是珏?”
  公子珏以怯怯的语气与表情反问:“阿母?”
  小歌闻言不由笑了,将公子珏拥入怀中。“对不起,阿母回来了。”
  公子珏反抱住小歌,告诉自己,男子汉不应该哭,但还是忍不住哭了。
  小歌的性格比御风好,至少嘴巴没那么臭,默默的擦着公子珏的眼泪,偶尔捏一下公子珏婴儿肥的脸蛋,软乎乎的。
  御风在晚上就后悔将公子珏带回来了,原本睡两个人的床上多出了一个人,不偏不倚的插在中间,搂着他的妻子,手更是放在他妻子的胸口,御风险些咬碎一嘴的钢牙。忍到半夜,御风没忍住,将已经睡熟了长子丢去了旁边的房间,这才心满意足的抱着温香软玉入眠。
  翌日起来后小歌奇怪的看到长子从旁边的房间里跑了出来扑进自己的怀里。“珏,你怎么去旁边睡了?”
  “珏也不知道。”
  御风道:“肯定是梦游了。”
  小歌无言的瞅着御风,以眼神相询:梦游了?那是公子珏梦游还是夫君你梦游?
  半个月后,睢王城传来消息,睢王病重,诸公子在王城打出了狗脑子,打得正激烈,神为诸公子的狂悖而愤怒,降下雷霆,毁灭了半个王城,也将睢王与没有骨肉亲情的诸公子一同化为齑粉,睢王族的直系目前就剩下了前些日子不愿手足相残而躲出去的公子霁云一个。还活着的睢国公卿商量了下,最终在卫嘉的建议下迎睢王仅剩的儿子公子霁云为王,再过五个月便登基。虽然还没登基,但公子霁云很麻利且力排众议的给先王拟了谥号——睢僖王。
  小歌收到这消息的时候默然无语,风霁云这是多恨睢王才能给一个国君起了这么个谥号,分明是□□裸的羞辱,得亏睢王死得够彻底,尸骨无存,否则非得气得诈尸不可。
  御风由衷道:“睢王做人真失败。”
  小歌白了御风一眼。“你比他好得到哪去?”
  “我的继承人绝不会给我起了僖这一类的谥号。”御风自豪道。
  小歌挑眉:“哦,这么有信心?”
  御风得意的道:“我是始皇帝,我的继承人是二世、三世、四世,直至我所建立的国家灭亡。”
  小歌:“。。。。。。”

  ☆、空桑之岭

  公子珏跟着谢玦时,不管是文还是武,谢玦都没给他落下,差不多公子珏一岁多点,他就开始教公子珏识字。教这么小的孩子识字,简直是胡来,那么小的孩子能知道什么?但谢玦有个叫谢琳的阿姐,谢琳有着过目不忘的天赋,但凡她看过、听过的东西,她到死都不会忘,强悍的记忆力令得谢琳的脑子有的时候都有些吃不消。而因为这份记忆力,谢琳在几个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了,谢老夫人好读书,时常一边照顾女儿一边读书,不过天资平平,结果就是她自己读得一般,谢琳却将她当时读的书给倒背如流了。
  谢玦觉得,公子珏虽小,但既然是谢琳的直系后裔,那么记忆力怎么也该比寻常人好,理解不了不要紧,先记住各类书籍,回头慢慢咀嚼其中的意思就是。而公子珏也不负他所望,记忆力虽不如谢琳那般可怕,却也远超寻常人。
  习文的同时,公子珏的武艺也没落下,因为他之前是小歌唯一的子嗣,没人敢逼着苏三七生孩子,那么下一代巫真八成得他来生,那么公子珏必须长命,活得久才能生出多多的子嗣,毕竟连山氏直系的几率委实小了些。因此,自苏三七满了百日后,巫咸殿的人便隔三差五的用各种药物淬炼公子珏的筋骨,使得公子珏的身体极好。在这个小伙子最易夭折的时代,公子珏不仅没病过一次,相反,比山间的豹子还强健。
  谢玦佩服巫宗神奇之余便在公子珏满了两岁后开始教他习武,于是小歌与儿子重逢后发现儿子的身手不错,当然,这只是相对寻常人而言,不能与真正的巫相比。真正的巫,特别是做为十巫来培养的巫,在公子珏这个年纪时手上都不知道多少人命了。
  小歌思索了许久,不知道要不要将公子珏丢进巫序里训练,冀州巫序已经被无忧给建起来了,该有的东西都有了,就是人不多。若是嫌冀州巫序太远,也还有宁州巫序,苏三七这些年也没全忙着重建巫咸殿的事,顺便将宁州巫序给重新建立了起来。
  小歌问御风:“御风,你的帝位,日后准备交给珏吗?”
  “我又不会只他一个子嗣,自然是优胜劣汰,谁最适合就谁。”御风回道,华族虽是嫡长子继承制,但御风对此嗤之以鼻,鬼知道自己的嫡长子长大后会是什么德行,保险起见,等孩子都长大了,看能力决定继承人。至于如此会不会引起自己的子嗣手足相残,御风更不担心,他的子嗣全是小歌生的,是连山氏的继承人。连山氏虽然公然在族规中鼓励子孙弑父杀母,但也不是完全没有下限的,内部竞争可以,但不能损害氏族利益与稳定。而他并不在意自己的孩子日后随谁的姓氏,只要留一个继承云国帝位就行,其余的,可以考虑一下将他们打包送给连山氏。
  “怎么了?”御风有些奇怪小歌怎么会问起这种问题。
  “我原想着,若你不打算立他为储君,我便将他送去宁州巫序,学习本事,日后或可成为一名巫,但你。。。。。。”小歌揉了揉额头,巫序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进去的。
  御风想了想,道:“我教他武艺,其余你教便是。”他不太赞同自己的子嗣成为巫,巫太过无情,虽说战争中,屠城是家常便饭,但再怎么屠也不可能将一座城给彻底毁了,巫朗却做到了,面不改色的将一座王城给摧毁了一半。再考虑一下卫嘉见势将风霁云推上王位的事,说巫朗毁灭睢王城是单纯的报复,鬼都不信。但为了一步计划而毁灭半座王城,巫朗的没人性也是到一定境界了。
  小歌想了想,觉得这样也行,便夫妻分工教孩子。
  御风教公子珏武艺的风格堪称简单粗暴,将自己总结的包含了击剑的各种动作的基础剑法教给公子珏,然后告诉公子珏,每日里练习一千遍,做不到就不是他的儿子,什么时候将这套剑法融成了身体的本能再教别的。
  小歌虽然觉得公子珏碰上御风挺倒霉的,每日被练剑练得快虚脱了,但每日早食与哺食时看到公子珏每顿都能吃下三大碗粟米饭与一碗大肉,便对御风的教学表示绝对的支持。
  小歌教学则比御风温柔多了,因为公子珏已经识字,且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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