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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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世书-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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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子,把钱交出来。”
  御风看着面前两个膘肥体壮的大汉,隐约猜到了这些是什么人。“交什么钱?”
  “当然是保护费,每日两枚铜锱,你不知道吗?”
  “原来不知道,如今知道了。”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将钱拿来,之前的也补上。”
  御风沉默的将钱袋取了出来,却没有交给领头大汉,而是在领头大汉伸出手时猛得一拍,咔!不用看也可以知道大汉的手骨断了,御风趁胜追击,跳起一脚补在了大汉的腿上,这下骨头也断了。解决了一个,御风在另一个还没反应过来时重重一脚踩在已经解决了的大汉的背脊上,伴随着骨裂声借力腾跃而起,一脚踢在另一个大汉的肚子上,骨头没断,但黄疸水都吐了出来,御风见了,赶紧补上一脚,将对方的腿骨给踢断了。
  列国之中,辰国重法治,严刑峻法,即使你是王子公孙,杀了人,即使不死也得赔上一条或两条手,也可能是腿,具体视情况而定,但不管怎么个情况,最后都是非死即残。因此在辰国除非有血海深仇,否则最好不要弄出人命来,而在别的国家,只要你有足够的钱或权势,莫说杀几个人,便是杀百十人都不算麻烦。
  御风记得小歌说过的话,因此没有弄出人命来,废了这两人,应该没有能力再来找他的麻烦了吧。
  打完了人,御风就走了,这些收保护费的并不是一两个人,而是一大群为非作歹的市井无赖,打了这两个,还会有别的人,这些是渡头上其余的苦力临时给他补的课,让御风有些迟疑要不要赶尽杀绝了,明显不杀了那两个人,他仍会有麻烦。但最后还是觉得杀了人的麻烦更大,便没有在那两人的心窝上补上一脚。
  离开了渡头,御风拿着钱袋跑到了一条小巷中,卖柿饼的铺子还没关门。“阿公,我要一份柿饼。”
  卖柿饼的老人看了眼御风,认出是这几日经常往这跑的孩子,笑道:“是你小子啊,你来晚了,今日最后一份柿饼已被这位小哥给买了。”老人一边说一边要将柿饼交给另一位客人。
  御风终于留意到还有一个客人,是一个十岁左右的总角少年,一袭暗云纹的白色丝绸深衣,虽是少年,眉眼未完全长开,却甚是精致,透着温雅的味道。除了小歌与王孙榭,御风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精致的孩子,可惜御风对于美素来缺乏欣赏之心,他的注意力更多的在那份柿饼上。“小哥可否将柿饼让予御风?小妹嘴馋,一直想吃这柿饼,御风好不容易攒够了钱,却不曾。。。。。。”
  “话语很可怜,可惜眼神不够生动。”少年从老人手中接过柿饼笑吟吟道,眼前这个小男孩让他有种见着自家小妹的感觉,为了一口吃的能够不择手段,只是自家小妹从来都不会说谎,而是眼巴巴的瞅着你,瞅的你抓心挠肝,明明自己什么都没做,却硬生生的生出了罪恶感,然后任她予取予求。
  御风脸上的表情僵了一僵。
  御风是一个很固执的人,他要的就一定要得到,比如王孙庄的命,他可以花上一年的时间去谋划,而如今为了一份柿饼,装可怜没用,御风便换了一招。“我出双倍的价钱。”
  少年略有些苦恼的道:“小兄弟,我买这柿饼也不是要自己吃,而是买给在下养伤的小妹吃。”所以他不可能让,让了他今日回家,家里肯定没完。
  文的不行,御风半点不知死心为何物的选择了动武,少年虽比他年长两三岁,但武艺却一般,与身经百战的御风截然不同,御风一把抢了柿饼便逃之夭夭,少年想追都追不上。
  晚上伤好了许多,已可以下床的小歌来看御风的时候看到了一份柿饼,御风献宝似的将柿饼送给小歌。“小歌你来了,我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柿饼,尝尝看。”之前在厨房偷吃时,他便注意到了,小歌很喜欢吃柿饼,可惜这个时节,即使是公子浔府中也没几个柿饼,很快就被吃完了,但他还是把小歌的这个喜好给记了下来。
  “柿饼?”小歌的表情有些古怪,这个时节,王城中似乎只有一个地方还有柿饼卖。接过柿饼,小歌尝了一口,忽问:“你哪买的?”
  “在一条叫鸡儿巷的小巷里。”
  小歌表情更加奇怪了。“这份柿饼可是你从一个穿着暗云纹的白色云锦深衣的总角少年手里抢的?”
  御风大奇:“小歌你怎么知道?”
  “那个总角少年是我阿兄。”
  所以小歌就是那少年口中在养伤的小妹?“可你说过你是独女。”哪来的阿兄?
  “他是我父母收养的义子,名唤风霁云。”
  世界真小,御风默然了。
  小歌脸笑得有些抽筋的拍了拍御风的肩膀。“无妨,反正他也无事。柿饼挺好吃的,不过你哪来的钱?”公子浔的儿女每个月都有零用钱,但不包括御风,而听之前风霁云的描述,御风的手里拿着一个鼓鼓的钱袋,可别是去抢劫了。
  “我在渡头做帮人扛货赚了一些钱。”御风拿出了钱袋,因为抢柿饼的关系,这袋铜锱就没花出去。“小歌你还有没有想吃的?我给你买。”
  小歌愣了下,怎么也没想到御风竟然会去做苦力赚钱,而看御风的样子,恐怕是因为看到了柿饼才会专门去赚钱的。心中虽百感交集,小歌面上却仍旧带着笑容,非常简单的回道:“我要吃烧鸡。”养伤简直就是坐牢,一日三餐顿顿药膳,一点荤腥都没有,清淡如水,吃得她直想吐。
  御风大方的道:“你请你吃烧鸡。”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女主都不是好人,由此可见,前者孤僻冷血,后者。。。。。。咳咳,打个预防针,三观有问题

  ☆、云氏一家

  第三章云氏一家
  吃了好几日的清淡药膳,小歌胃口不错的在食肆里点了一大堆的肉食,烧鸡、烧鸭,一碟卤猪肉,御风的钱袋彻底的空了,最可悲的是小歌吃得津津有味,他只能看着,他的肠胃还在调理中,除了粥,什么都不能吃。若小歌不在,他还能偷偷打牙祭,但小歌在此,他是别想了。小歌对于他的健康很在意,一个劲的琢磨着怎么将他的身体完全调理好。
  喝得寡淡无味的野菜粥,御风皱眉道:“不好吃。”
  小歌抬眸道:“粥的味道虽然清淡了些,但很养胃的,你别不知福。”
  “你怎么不吃?”一盆野菜粥,他就没见小歌动过一口。
  小歌苦笑道:“阿母最喜欢吃粥,我从回来就一直陪她吃粥,吃了这么久也腻了。”如今看到粥就倒胃口,小歌无法理解自家阿母是怎么个几十年如一日的吃粥还没吃腻的。当然,不排除自家阿母品味独特,能够嫁给老头那么个奇葩,还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正常人做不到。
  “之前你给我吃的粥就很好吃。”御风道,他不是挑剔粥这种吃食,而是挑剔这家铺子里做的粥,前些日子小歌给他吃的粥虽然味道清淡,却很可口。
  小歌微怔。“之前那粥是我做的,你喜欢吃的话下回我还给你做。”
  “你会烹饪?”御风狐疑的看着小歌,三岁的稚子也会烹饪?
  “你这是瞧不起我?”
  御风忙不迭的摇头。“我是奇怪你一个三岁的稚子怎会去学厨?”
  “在药王谷时被逼的,每日里拿汤药与丹药当饭吃,我受不了,他们又不肯给我做别的吃食,我便自力更生学了厨艺。不过学会了以后我还是挺喜欢的,各种各样的美食,我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小歌回道,山不就她,大不了她去就山。药王谷不给她做吃食,她就自己做。
  御风心疼的看着笑容阳光的小歌,虽然只有三岁,但小歌吃过的苦远比他的多,可小歌却比他更为坚强,她在苦难中保持了本性,而他在苦难中与黑夜融为一色。
  小歌将满案的肉食给解决得很干净,心满意足的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拉着御风在大街上散步,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肯定会引起怀疑,散散步,既可以消食还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小歌是不会这么说的。
  “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
  御风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纹,被小歌给看见了,眸子不由亮晶晶的。“咦,御风你笑起来真好看,记得多笑笑,原来那样子总感觉有点慎。”之前的御风身上总是带着阴郁的气息,再加上那双充满戾色的眸子,很多时候会让人感觉这垂髫少年更像一头凶猛的猛兽。
  御风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看不到自己笑着的样子,但小歌既然如此说,那就应该是好看的吧。
  御风还想继续赚钱,或许赚不到很多,但小歌想要打牙祭的时候他可以请小歌吃东西,只是渡头苦力能够赚到的钱小歌觉得少了,她吃一顿御风得做好几日的苦力,因此建议御风去捕鱼。
  “在王城,一尾普通的鲤鱼可以卖到五六枚铜锱,即使抓不到鱼,你在水中游泳也可以锻炼身体。”
  御风觉得这主意不错,便改行抓鱼。
  云水绵延万里,从断云雪山流泻而出,路过中州、沃州,一路向东,最终注入月照海。洛水是云水上游的一条重要支流,同样发源自断云雪山,蜿蜒向西南,流过千里的群山与平原注入云水上游。
  辰国王城便修建在洛水之阳,洛水支流众多,除去那些支流,王城中也有着许多的明渠,王城的小儿皆喜欢在明渠中游泳抓鱼虾,小歌的原意是让御风也在明渠中抓鱼虾,就算抓不到可以卖钱的也可以自己解决。但御风觉得明渠中的水太软,不够磨砺人,一定要跑到外面的洛水中捞鱼,小歌无奈,只能奉陪,
  洛水下游的水面最少也有两三百丈宽,坐在一边的岸上,眼力不够好根本看不到对岸的情况。除此之外,洛水的水流湍急,在其中游泳所需耗费的气力是明渠中的数倍,御风下水摸鱼,小歌却是怎么都不肯的,她没那个体力,即使有,她的身体也受不了洛水的低温。
  因为发源于雪山的关系,春季时,冰雪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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