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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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恶-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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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霍的从长板凳上站起来,我瞪着眼睛大声道:“你本来就脏!跟我之前你和别人好过,你敢说你没有吗?!”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了。我看见沈秀的爸——我们的村长大人,惊得连双下巴都要掉了。他瞪着自家的亲闺女,想从她脸上找到一丝否定的答案。可惜,沈秀没有给她爸希望,她从椅子上站起,直直的看着我。
  她说:“对。跟你的时候我确实不是Chu女,这一点,你很早就知道。我不会否认我从前做的事,因为我不像你,嘴上一套,背地里又一套!”
  转身,竟昂首挺胸的从我家走了出去,一身的正气,确将我,衬得渺小又卑微。
  沈秀的爸开口要10万的精神损失费。我妈听了,当场就嚎啕大哭。她差点给村长跪了,我妈说:“亲家,你这样,是要剥我们老两口的皮啊!”
  我心疼我妈,所以我对沈秀的爸动了手,我爆了粗口,我骂他老不死的,又说她女儿一个破鞋,凭什么要10万?!
  沈秀的爸也不甘示弱,他反手给了我一巴掌,嘴里,也是骂骂咧咧。
  我一口咬定沈秀对这段感情也不忠臣,那个当厨子的大成,他跟沈秀就是有□□!讨价还价,谁也僵持不下。这件事就这么拖着,一直到我大二下半学期开学,都没有解决。
  我是恨的,平白无故又背上一身债,加上之前的,统共有13万了!这都拜沈秀的爸所赐!我就算玩弄他家闺女,那也是她活该!谁让她没本事让我喜欢了!
  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已扭曲到了一定的程度,我只是沉闷的坐在我家一贫如洗的屋子里,闻着门口飘进的一阵阵鸡屎味、泥土腥气发呆。我看到角落里我妈放的老鼠药,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的,就把它装进了衣兜里。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那个时候,潜意识里,是想药死沈秀的爸吧?毕竟,那个时候真恨的,只有他。
  临出门前,我给爸妈跪下了,我向他们保证:一定会好好念书,不再乱来,将来挣了钱,就接他们去大城市过好日子,咱们再也不受村长的气!
  妈妈哭了,这段时间为了我和沈秀的事儿,她是成天的抹眼泪儿。她说:“四儿,孩子,是你错了啊,不怪村长。秀儿要是我闺女,我也会那样对你的!可怜天下父母心,谁会愿意看到自己家的孩子受委屈呢?妈只愿你好好的,不要再闯祸了,啊?”
  我拼命的点头,我说:“妈,我知道错了。我一定改。可是这感情的事,是两个人的责任啊!一个碗不响,两个碗叮当。沈秀要真那么好,我又怎么会被别的女人勾走呢?所以啊妈,记着,你们千万千万不能轻易妥协!否则,会被沈秀的爸捏着一辈子的!”
  妈妈叹了口气,将我从地上扶起,她擦了擦眼睛:“四儿,你去吧。这儿的事,你别管了。”
  我点了点头,虽然不放心,却还是上了车。
  我没有想到,这会是我最后一次回老家。我更没有想到,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妈妈……
  因为失去了沈秀,我将一颗心,全扑在了柳絮身上。如果说之前我将她当猎物,那现在,她或许,更像是我豢养的宠物。我希望她的心里眼里只有我,我希望自己是她的天。尽管我说不上自己有多喜欢她,毕竟,她是我失去许多换来的!
  可柳絮跟沈秀真的太不同了!常常,她指着我的衣服说没品位;往往,她要去看电影、逛街、参加高中同学聚会。她有了衣服,就说没鞋子,有了鞋子又觉得包包的颜色不配,有了包包,还嫌身上太单调需要首饰,都有了,她还得化妆、做头发、喷香水。
  说真的,跟她在一起后,我才知道了什么叫女人!这出个门啊,不提早两个小时,男人得在毒太阳下等死!我有时候就奇怪:这女的活着光捯饬了吧?
  然后我还不能发火不能问,我要多嘴,她一准生气:“怎么啦?!我打扮的好看点是为了谁啊?!又没靠你养,你废什么话?!不想等可以走啊,我也没拦你!”
  然后我就又郁闷了。
  这都还是小事。我最不能容忍的是她浪费。我跟她说很多次:“要吃多少打多少,不能吃就别硬撑。为什么每次都要剩下那么多呢?真是不珍惜农民伯伯的汗水!”
  她每每都是漫不经心的擦擦嘴:“那人家就是想每个都尝尝嘛,谁知道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又不给试吃。”
  我无语。
  有一次她要吃蛋糕,就去买了两块,花了我30块钱哪!她咬两口就要扔掉。我说:“干嘛啊?不好吃吗?”
  她说:“胃里忽然难受,吃了恶心。”然后拼命的摆手,说:“扔远点!别让我看见!”
  我真是服了她这份矫情做作,因此我第一次,冲她发了脾气。我说:“有完没完?!你以为我的钱是捡的还是怎么的?”
  她一听,也生气了。她说:“沈毅!瞧你那穷酸劲儿!”脸一拉,就走了。
  任我追在后头怎么叫唤都不听,我心里,累极了。
  事实上我不是没有意识到我跟柳絮的距离,真的在一起后才知道,原来两个人根本不合适。可我固执的认为,我是因为她才背上那十几万的债的,她对我,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即使心累,也不愿意跟她分手。
  而她,我不知道怎么想的。或许是觉得,我好比那嚼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吧。
  我们相处了两个月就腻了,她对我,再无吸引力。而我对她,其实也没什么价值。
  所以当又一个符合她审美标准的男人出现在她生命里的时候,她的转身,其实很好理解。
  这事我是在愚人节发现的。因为是愚人节,所以发现的时候,一直以为是个玩笑。我自认为我把她看得很好,我们虽然在很多事情上意见不一致,但我对她,是极好的。我从没有对哪个女人那么好过,哪怕是沈秀,曾经身为我的未婚妻,我都没有这样的待过她。
  可偏偏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我在她包里翻到了开过封的避孕套,我仔细回想,我们那段时间没有做过。所以我问她:“怎么回事?”
  她看了一眼,轻描淡写的说:“我用了啊。”
  我感到自己的心,被一锤子砸下来,那种胸闷抑郁简直不能用言语来形容。我压着火、使劲挤出一点笑,我几乎用哀求的声音,对她道:“柳絮,别闹,好好说话,行吗?”
  她看着我,这一次,定定的,她说:“沈毅,其实大家在一起那么累,何必呢?”

  三十七、大结局

  我感到脑袋被人狠狠揍了一拳般眼冒金星,耳朵里充斥着蜜蜂的嗡嗡声,整个人被搅得心烦意乱,坐也不是、站也而不是,与此同时,一股怒火在胸中熊熊燃烧,只要柳絮敢再多说一句,我相信身上的柴油味,会顷刻吞噬所有意识!
  但柳絮很乖觉,她说完这句就转身走了,徒留我一个人,尝尽个中百味!
  我几乎是呆了一下午,一会儿骗自己说不可能,只要对她继续好,她会回心转意;一会儿又攥紧拳头想揍人,撑着前额的手,只恍惚头上一顶绿帽子那么赫然清晰。
  一个人就这样反复到晚上7点,我想:还是要找到那个“奸夫”好好教训一顿的,否则就这样任由他们胡来,岂不太便宜了那对狗男女?
  便来到了柳絮的宿舍楼底下,打了她们寝室的电话。结果被柳絮的室友告知,她刚出去,就是前后脚的事情。我谢了她,挂掉电话就往校门口跑。结果,就看到了这样一幕:
  一辆黑色的轿车,看上去既崭新又豪华低调的停在距离学校门口不到20米的地方。一个男人,五官立体、身材匀称的从驾驶座上下来。他看上去30有余,春风满面、笑容可掬,一派风度翩翩之姿。他走到副驾驶那边,殷勤客气的给站在那儿的女孩儿开车门,嘴里说着什么,还伸出一个手,挡在女孩儿的头上,以免她被车门磕到或撞到。
  然后他关上车门,微笑着又跑回驾驶座,阳光照耀到他脸上,使他整个人看上去既轻盈又洒脱。
  这样一个男子,这样一副翩然生姿之相,跟我这整天背着千斤重债务的人比起来,确实是轻松快乐多了。不怪柳絮选他不选我,不怪。
  可为什么心里还是会苦涩?为什么我的泪,会在脸上肆虐?
  我忘了我是怎么回的宿舍,只依稀,一路上很多人都莫名其妙的看我。或许我的哭相实在是太难看,又或许,我本来就有些莫名其妙的气质吧。
  总之那段时间里唯一能想到的,只有失败。我觉得我多年努力建立起来的自尊心,到了这座城市以后,轰然坍塌了。我忽然就变得一无所有,所谓的鲜花、掌声,也统统不再属于我。
  而这所有的原因,究其一切,我将它归根于现实!这座城市不论人,还是事,都透着一股浓浓的现实的味道。包括感情、包括爱,都跟钱,脱不了干系!
  而我,在这样的思维逻辑下,恰恰,是最没资格的!
  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苦中,有无尽的不公平的感觉油然而生,它慢慢的发酵、胀大、充满泡沫,最终,变成了幽怨,变成了恨!
  是的。在跟李佳律师最后的一次会面中,我告诉了她我心底里的恨。我说:“从小到大,我受到的都是正面的教育。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什么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等等、等等,诸如此类。我对那一直深信不疑。但经历了一些事情我才发现,这个世界,其实并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原来我们从一出生,就已经注定了很多事情。哪怕我再努力、再拼命,充其量到最后,我也只是上了一个层次而已。我并没有飞跃到怎样的程度,并没有——也不可能那样——是的。”
  李佳律师看着我,她沉默了一会儿,眼睛忽然有点红。她说:“沈毅,在刚接手你这件案子的时候,我对你,是同情的。或许是因为当我看到你也是个穷学生的原因吧,那本能的唤起了我的一点圣母情结,这对我们这个职业的人来说,其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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