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气受挫后,他们浑身无一处不又酸又疼,连饭都顾不上吃倒头便睡。当然,不忘互相安慰一番。但凭借年轻气盛,他们并无一蹶不振,经一夜修整后,军心不乱,又踌躇满志的奔赴战斗最前线。
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没有不开张得油盐铺。当他们把金箍棒都磨成掏耳勺后,老天开了眼,给二人派发了新的任务,他们先后找到了理想的工作。他们如沐春风,此时,也有可闲情雅致欣赏一下贵地风景。
很快,白羽就发现了对面那个女孩。开始时,他也并不以为然,只是出于一个男人的平常心多看上几眼。渐渐的,她不觉中变成了白羽眼前一道亮丽风景,就像一副油画,窗棂做框,她便是画中风景。在白羽印象中,亦如油画,她从未从画中跑下来过。只是距离稍远,看不太真切,然而,白羽依旧乐此不疲,似乎成了一种习惯。朦胧中,他的平常心变成了好奇心。她给了他充分的想象空间。那时,吴婷已对他发动了全面进攻,他明白,他之所以和她不来电,有很大一部分是受限于这个虚无缥缈的设想。这一想,就是整整三年!他却始终没勇气跨越这条银河,那是怕打破某种遐想。
近来,白羽对她越发迷恋,几乎到了魂牵梦萦的地步。这亦因吴婷,她施加给白羽的压力越来越大。她已然吹响了嘹亮的号角,发起了总攻。白羽想,当他手牵这女人站在吴婷面前时,她的阵线就会不攻自破。爱情是自私的,没有任何女人愿意同别人分享同一份感情。这确实是一个不愿力敌而想智取的绝妙方法。不伤一兵一卒就能高唱凯歌而还。说不定,此战术还能载入史册,供后辈相同遭遇之男士参考借鉴。
同时,这也能坚定白羽拒绝吴婷的决心。因为他发现,自个儿的军心似乎以有所动摇。再者,就是出于自身状态考虑。他已二十七,该是谈婚论嫁的时候了。这在他乡下外婆那儿,此年龄还未婚配那铁定是光棍儿一条了。顶多能娶上个带着娃娃的二婚妇女。父母也频繁电话催促,这一直是二老的一块心病,是唯一放不下的牵挂。况白羽是家中独苗,肩负着家族繁衍生息的大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只因他迟迟不见动静,慈母抱孙子心切,膝下已收了一大票有孩子的干儿子。自个儿没有,抱抱别家的也过过瘾,高兴高兴。
综上各个条件,白羽觉得,自个儿实在该找个伴儿了。而最理想的目标,无疑就是对面那女孩。但是,他对她有一无所知。人品怎样?工作如何?芳龄几许?最重要的是婚否?这似乎有点儿傻,他自个儿也知道。可就是放不下三年来稀里糊涂的那份寄望。也明明知道也许对方压根儿就不知道他的存在。但似乎冥冥中早有安排,俩人儿似有种默契,每每白羽在窗前时,她亦会如约而至,并似乎也在在彼方观望。这无疑坚固了白羽的信念,令他大胆的做出了种种后续幻想。
他站在窗前的时间越来越长,往往腿都站麻了还浑然不觉。从前的无心之举,如今变成了有意识有动机有目的的行为。有时想到得意出,他会不由自主的笑出声来。此时,子夫定会扔来一句:神经!他一笑了之,心想,此等凡夫俗子哪知我心中的幸福。
他梦到她,那个模糊的影像微笑着向他走来,身后是刺眼的白光。穿透她的身体射在他的脸上。他几乎能看清她的骨骼和错综复杂的脉络,能闻到她身上自个儿喜欢的那香草气息,却始终无法看清她的脸。关键时刻,不是他从梦中惊醒,就是她忽然变成吴婷。
他吸烟的数量由每天三支变为每天六支,睡眠却由每晚六小时变为三小时。不足的睡眠,思想和心灵的煎熬,把他折磨的颓废憔悴,成天恍恍忽忽的,严重时,就像一个毒瘾发作的瘾君子,四肢乏力,打哈欠流眼泪,走路像个醉汉一样晃晃悠悠。从吴婷加质加量的餐饭和愈发怜惜的目光中,他知道自个儿瘦了。
他也经常自我反省,一个影像怎会把自己弄成这般?开始时,百思不得其解。后来,他无意中从一首过时的歌里找到了答案: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你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他不知女孩的心思,也没猜。可事虽殊,其理则一也。就事论事,本质没区别。自个儿整天这么琢磨她,越看不清越想弄明白,惯性循环下去,久而久之,她就在自个儿内心深处深深的烫伤了一个烙印,变成了一个心结挥之不去。
日久生情,一没血没肉的物件儿拥有相伴久了,都会产生感情。变成生活的以部分难以分割,更何况,明明知道是个活生生的人呢?虽然他未能一次成功的目睹她的庐山真面目,然而私底下,心灵深处,他早已为她勾画了一副如自己所愿的容颜。
四
周末,子夫又故伎重演,拉白羽去教堂。白羽心里纵有一百个不愿意,但还是没经受住子夫的再三央求和威逼利诱,再次妥协。条件是:事后俩人在全城最牛掰的饭店暴撮一顿,外加一芬兰浴并泰式按摩。一应费用,由子夫单方面支付。这不是第一次,此法子夫屡试不爽。白羽在牢不可破的军心,在他奢华的物质利诱下,都会崩溃。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子夫这样做也是有私心的。他们基督徒都无条件的担负着一种义务,即奉主耶稣基督之名,拯救一干愚昧的世人。他们认为人都是有罪的,只有信奉了上帝,归入他门下才能洗刷自己的罪孽得到解脱。他们管这叫传福音,谁传的多,相对在天上的财富就越多。生命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过渡阶段,死亡才是跨入了一个理想的完美世界,与道家的修炼成仙,佛家的功德圆满无异,是该欢喜的。可有生以来,谁也没见过某群人在某亲朋好友的葬礼上开怀大笑,亦没人把追悼会办成相声小品晚会的。
子夫总不遗余力的给白羽传福音,利用他赚上帝的钱。为此,可谓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因为这个买卖是他义不容辞的职责使然。在他眼中,白羽是一个冥顽不灵已将无药可救的人。故会竭尽全力引诱他,以达到拯救他的目的。然而,他只看中了事情的结果,却未注意导致这一结果的过程。根据他的教条,在此过程中,他已然罪无可恕。或许,他总请白羽吃饭,就是上帝给他开的罚单吧?可于白羽而言,他的这一做法反而是适得其反。试想,如此优厚之笼络手段,换谁,谁不更得装装蒜端端架子拿拿搪?
子夫已穿戴整齐,头发向后梳起,偏左一方分了条笔直的缝,将满头乌丝割成了两片。打上啫喱水后,坚硬如钢丝般贴附于头皮之上,灯光下泛着蓝晕,三级以下的风吹过,保证纹丝不动。脸刮得干干净净,若没有五官简直就是一剥了壳儿的鸟蛋。雪白的衬衣罩上那套笔挺如新的灰色西装。皮鞋擦得锃光瓦亮,油光可鉴,一尘不染连个褶儿都没有,一看就是地摊儿上的人造革货。
正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套精精神神儿的行头一上身,子夫还真跟着增添了几分英气。与此同时,这套衣服也见证着他对崇高信仰的虔诚与尊重。他只在做礼拜或出席宗教活动时才舍得穿,平时都毕恭毕敬供奉于衣柜之中。从不许白羽动上一动,怕亵渎可他的神灵。在他看来,白羽的双手沾满了世间之俗气与丑恶。
此时,子夫又在斜着眼瞪白羽。白羽心领神会,为了那顿饕餮盛宴,忙换上了一身比较隆重的皮。子夫上下打量一番,颇为满意,这才庄重地拉他出门。那神情步伐怎么看怎么像是去参加一场葬礼。
这个城市拥有十多家教堂,以白羽视其为凡人劳教所的观念而言,似乎狼多肉少,比例悬殊。子夫常光顾的是里家较近的一间。
夜幕笼罩下,彼处更显庄严。尖尖的穹顶刺破长空,黑糊糊的像座栖息着吸血鬼的威廉古堡。大门两侧各植一高大的柏树,荫荫似盖,修剪的如圣诞老人的帽子。每逢十二月二十五日,其上便会张灯结彩,挂满闪闪发光的饰物。白羽房间那颗大如皮球的金星,就是去年由此得来的战果。
门口和正堂之间,是一条笔直的砖砌甬路。两边种着小些的柏树,白天时郁郁葱葱很是苍翠,晚上咋咋呼呼的总有些吓人。此时,这里已聚集了不少人,三五成群一堆一拨的四下散落着,静等时间一到鱼贯而入。这间教堂的正厅和其它几间相比要小一些,大约能容纳四五百人。但气势并未因此而稍显逊色,依然威严肃穆观之却步。并场场爆满,不亚于某红星演唱会。
现在里边没人,从门外望去,黑洞洞的有些阴森可怖。一排排座椅罗列其间,前方讲台的中央悬挂着一个大大的十字架,摄人心魄,令人凛若冰霜不禁肃然起敬。背景是厚重的墨绿色金丝绒,和话剧舞台差不多。
白羽坐在最后一排紧靠门边的位子,只要他光临,此必是他的专利。这便于他在完事后首当其冲第一个落荒而逃。在历经一个小时的精神乃至肉体煎熬甚至摧残之后,他总是逃命般奔出,如同鬼子进村儿时,四散逃窜的无辜百姓般狼狈。
一位步履稳健的老者缓步上台。约略五十岁左右,头发花白面目慈祥和蔼。戴一副朴素的黑塑料框眼镜,双手捧着一本圣经。身着一袭黑白相间宽松肥大的道袍,胸前露出的那V字形白布,同纯种苏牧颈下之漂亮程度不相伯仲,其间有一个醒目的炭黑色木质十字架。
老者不慌不忙地走到舞台中央,将圣经放到高及胸口蒙着黑色绒布的桌上,举目环顾四周,目光深邃平和。接着一声令下,所有人齐刷刷低头开始祷告,水平线顿时矮了一截儿,果真就像个规模宏大的追悼会。只剩白羽趾高气扬的昂着头,鹤立鸡群般扎眼。一股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豪感油然而生。
白羽很善于在某种沉闷氛围中找到依托,借此使自己平衡,不致做出甚么极端的事来。教堂的唱诗班一直是他津津乐道的,也成了他在此呆下去的理由和精神支柱。那群穿着白色丝绸长裙的女人,呈阶梯状层层递进,由高到低分成三排。远远望去,犹如一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