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马靴,一如既往地潇洒利落。
想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初见他时也未觉得他有这么好看,只觉得那双蓝眼睛还算特别,有点深邃,但还不至于吸引到我。
现在再看他,怎么看都觉得俊美得不像话,都找不出缺点。
第一次看到他那会儿我怎么就舍得瞪他呢。
我已经不是一点激动,直接将他拉到树丛后压了上去。
“这里不要了……”Sho推拒我,他朝黑沉沉的四周看了看,缩了缩脖子。
“怕?”
他犹豫了下,然后点了点头。
真是可爱,我又有些控制不住。
“坏事做多才怕这些,你做了什么坏事?”
“……我没有。”Sho抿着嘴唇,很小声地。
只觉得他这模样太过可爱,我以前竟然会不懂得欣赏,平白错过这么多大好时光,我真是有够愚蠢。
我把他的开衫剥了扔到一边,将里面的白体恤撩了上去,我的手实在不怎么干净,在他白净的T恤上染了好几个黑手印。
我还没忘记他有洁癖的毛病,见他已经忍耐似地皱紧眉,但还强忍着不推开我,便有些想笑,考虑要不要强忍次不做了,只是下腹烫得未免更加厉害,根本停不下来。
将他包臀的仔裤拉到大腿下面,我提枪已经准备上阵,Sho这会儿才用胳膊隔住我。
“车里有水。”
我知道他的意思,他能忍耐到现在我都觉得不容易,要知道我身上味道还是蛮重的。
虽然箭在弦上,我还是忍着提起裤子,急急去车里拿了两瓶饮用水。一瓶倒着喝,一瓶用来洗□。
期间Sho一直惊叹地看着我,对我的野性流畅行为感到十分震惊。
草草洗了下,我便急不可耐地挤进他里面,Sho这次没抵抗,配合我的舒展双腿,用最宽敞的M腿姿势迎接我的冲撞。
我虽然被淫,欲冲昏头脑,但理智还在,即使激烈地冲撞,也总留着刻意的温柔。看来是否喜欢一个人区别还是很大的,以前对他无感,动不动就会粗鲁一把,强上也不是没有过,现在看到他就欣喜得不行,即使被欲,火烧得两眼发火,也还记着不能让他疼痛,因为他疼了,我铁定只会更疼。
Sho好像的确挺怕这里,做的过程中死命地抓着我,把头埋在我肩上,根本不敢看其他地方。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睡过去的,可能是发泄得太满足,所以倒头便昏睡过去,等我再醒来时,人已经在车后座上。
我疲惫地朝车窗外瞄了眼:
“现在去哪里……这好像是回城的路啊。”
沈风应该还在找我,现在回T城肯定不安全。
难道是要送我去机场,也好,去国外避一阵子,等安全再回来。
“到了你就知道了。”Sho说。
“嗯嗯,反正我跟着你就对了。”我很相信他的油腔答到。
“……”
“我再睡会儿,到了喊我。”
我实在太累了,根本睁不开眼,和他说话的这会儿眼睛都是闭着的。身边是他,我只觉得很放心,毫无提防地闭上眼睛,躺在车后面再次沉睡过去。
再次被喊醒时是在沈风的别墅外面,我已经满脸困惑,不太确定地问Sho:
“来这里干嘛?”
难不成要我躲在这里。
不过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沈风怎么都不可能想到我会躲在他眼皮底下。
真聪明啊,不愧是我看上的人,我不由啧啧称叹。
等到从车里走出来,一群人用枪指上我,我才有点发愣,瞠目结舌地看向身旁的人。
“这是?……”
“沈风要抓你。”
“知道还带我来?!”
“……”
他不说话,微微蹙起眉。
依旧好看的眉眼,此时在我眼里却完全变了味道。我十分恼火,几乎有杀了他的心。
我袭击上去,然后被一个利落狠劲的背摔摔翻了眼,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我没想到他的身手原来这么好,以前我强上他时,他的抵抗难道都只是意思意思,陪我玩玩增加情趣的反抗游戏吗。
给枪抵住后脑,我终于也不再动弹,认命地举起手。
有什么比命更重要的呢,我至于和自己过不去。
“我还没完整地自我介绍吧,我姓沈,叫沈翔。”
居高临下的人淡淡开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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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Chapter 36 。。。
我的神经如果够大条,这时候应该幽默地来上一句,“真是巧啊,沈风也姓沈呢”,缓和缓和我目前的可怜状况。
只不过我此时明显已经有些瞠目结舌,舌头没有听大脑使唤,很愚蠢地问他:
“你是……什么意思?”
Sho皱眉看着我:
“我们是兄弟。”
我脑中陡然划过第一次对付公鸡时他口中那个“二公子”,心一下子便凉了半截。有了答案,我却依旧不肯相信,跟自己较真似地,又咬着舌头辩驳道:
“沈风从来没提起你,他没说过他有弟弟……”
“我们关系不好。”
“你那个父亲也不姓沈……”
“他用的艺名。”Sho干脆地打断我。
“……”
我已经彻底无话可说,愣愣看着他。
Sho还是皱眉:
“你不要再执迷不悟,你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眼神呆滞地,把自己从脚打量到头。
这副样子怎么了,不就是邋遢了点,脏了点,好像是有些不堪入目呢,之前我们纠缠的时候你怎么就不嫌弃我,还是心里在嫌弃,嘴上没说而已。
Sho把脸转向一旁,似乎一眼都不愿多看我。
“执迷不悟……”我笑了笑,自嘲地,“也对。”
我是挺执迷不悟地。
我唯一执迷不悟的地方,大概就是把他当了回事。
已经老大不小,竟然会犯傻地迷上他这种年轻小子,早知道他这么不可靠,我肯定不会把他当回事。
竟然还妄图用别人那里夺来的金钱权力留住他,以为这样他就能多在我身边久一点。
大概没有比我更倒霉的,踢铁板踢得这么正中红心,什么人不好看上,偏偏看上他。
他此时就站在我跟前,看到我被枪指着并没有防备,我在想我要不要干脆狠毒些,一不做二不休拉他一起殉情,反正我是没有活路了。
在脑中情景模拟了好几遍,连他倒下的样子都幻想出来,我干笑了几声,然后心脏开始抽疼。
我没有这么做不是因为我舍不得,我只是没力气。
对,我好几天没吃东西了,所以没力气。
倘若痴情可以令人动心,他现在至少应该为我心跳加速几把,抱住我说几句安慰的话也好,或者给我几秒钟时间,留个遗言总要的吧。
只是别这么失望地看我,见到我被沈风的人拖走,也丝毫不出言阻拦。
我以为我要死了,结果却没有,沈风没有杀我,只是对我重点照顾,亲自动手地对我“照料有加”。
他不会一次性打我到咽气,始终让我蓄着一口气,然后隔一天再接着修理我,他打我的时候很毒,专挑不致命但能痛到死的地方,饶我是个大男人,也会疼到满头满脸的汗和泪,融在一起根本分不清。
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干脆解决我,因为他还没找到公鸡,他以为我知道公鸡在哪儿,所以故意留着我一条命。
他搜遍所有能找的地方还是没能找到公鸡,又来逼问我,我用不知道回答他,换来的自然又是一顿足量的拳脚。
我是确实不知道,如果沈风信我我也能解脱,偏偏他现在疑心重得可以,我说什么他都觉得是假的,愤怒之余也把气都出到我身上,我身上已经没一处好地方。
这种慢吞吞的折磨其实比杀了我更让我受不了,我多少能体会公鸡为什么提到他就满脸痛苦,他跟个毒螳螂一样,换成我我也跑。
同样是兄弟,性格怎么相差这么多,也难怪他们关系不和睦,不过果然还是弟弟比较好啊,性格温柔不说,也不会随便对人拳脚相向,脸上总带着笑,看到他心情便会很好。
即使那笑容多半是演员的习性伪装出来的。
沈风对于我不告诉他公鸡在哪里很是记恨,又变了花招折磨我,他不让我进食,然后让我空腹喝度数很高的烈酒,让我烧得在地上生不如死地打滚。
几次下来,我只觉得身上器官都不是自己的,胃部跟要穿洞似地,事实上也快要穿洞了,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再撑过几天。
估摸再这样下去真要挂了,我斟酌着要不要诈尸一次,也许能混乱弄把枪闯出去。
这样做其实很有风险,一个不慎也许就中枪见了阎王,还不如留下来给沈风出气,说不定他哪天出完气,心情一好便放了我,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
在我矛盾的当口,送酒的人却是换了,之前的男的换成沈风旁边的小姑娘,她把酒端到我跟前,乘周围没人偷偷在我耳边说,
“别怕,兑过水的。”
我倒是不知道自己还有迷惑小姑娘的能力,她竟然会冒险帮我,陡然觉得自己其实还是挺有魅力的,自信心也大幅度上涨。
“竟然还有吃的。”太久没吃正式的东西,看到这些我口水都流了下来,“竟然还是我喜欢的,太感谢你了。”
好几天未进食,我吃到这些只觉得味美得不行,啧啧感叹世间竟然能有如此好吃的东西,做出它们的巧手根本就是上帝的杰作嘛。
狼吞虎咽着,我便看向那个上帝的杰作,发现上面包着几个创口贴,细瘦细瘦的,骨头微微凸着,心下一酸,口中的食物突然也就没那么美味了。
我把嘴里的米饭咽了下去:
“有机会走就别留这里,沈风没多少好脾气。”
小姑娘木讷地点头,有些不懂我为什么突然说这些。
“这里钱拿的多呢,吃点苦没什么。”
哎,都是钱惹的祸。
接下来几天我好过许多,有人偷偷给我开小灶,我没有之前那么难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