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梦》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三千梦-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好意思的看了看楚歌,他应该不会以为他是好色之人吧。
  “哈哈!表哥,姑姑又给你找了不少美人。”苏旖霞明显的幸灾乐祸,拉着楚歌解释,“表哥一直不成家,我姑姑就每天挑了许多美人给他看,可好玩了。”
  楚歌笑了笑,“坊主好艳福。”纠结的叶长欢带着几人到了花厅,入目还是一堆美人画,嘴角抽搐,叶长欢头大地吩咐人上茶,索性不管那些画像了。
  “今日真是多谢楚公子了!”叶长欢万分谢意。
  “不必在意。坊主树大招风,总是有人嫉妒的。”这对楚歌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并不费事。
  “神仙哥哥,你为什么只点穴,不杀了他们?”苏旖霞不能理解,红衣客的目光也转向了楚歌,似乎在等楚歌的答案。
  “只是不想杀人而已。”即使那些人与她无关,但是她不愿意随意的取人性命。
  “可是他们要杀你呢?”苏旖霞睁着大眼。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这世间能伤我的人并不多,不相信我是很厉害的吗?”楚歌喝着清茶,语言平和。“当然相信!”苏旖霞使劲的点头。
  楚歌放下茶杯,有些习惯的往桌上一拿,似乎要拿起扇子,恍惚才反应过来,刚才扇子已经掉了。
  红衣客自然注意到了,“我欠你一份恩情。”声线带着清冷的磁性。
  楚歌看了看他,“客气,只是可惜了那把折扇。那莲花可是我最满意的一幅。红大侠若要还,不如你亲自做一把还我。”浪君浅浅一笑,并不在意,开口倒是玩笑。
  红衣客有些惊愕,这叫还恩吗?却利落开口应下,“好,我答应,亲手做一把扇子还你。不过,不是还救命之恩。我还是欠你。”坚定的语气,楚歌闻言倒是不知该如何表示,随他吧。。
  几个侍女走了进来,随后一个雍容华贵的美妇人也跨进花厅。美妇人看起来不过三十几岁,脸上光滑无岁月的痕迹,一身玫红绫罗衣裙,头上挽着堆玉髻,插着翠玉珠簪,大家闺秀的温婉,这便是叶长欢的母亲,闺名苏娟,本是炎阳门的小姐,当初也是江湖中有名的美女。
  “姑姑。”苏旖霞先迎了上去,撒娇模样。
  “苏姨。”红衣客难得的开口叫人。
  “娘。”叶长欢一声呼唤满是无奈。
  苏娟一手拉了苏旖霞,眼光落在楚歌身上,这夺人目光的俊逸少年,如斯绝色。“楚歌见过叶夫人。”楚歌适时行礼。
  “你便是今日救了长欢的人?未料是如此出众。”苏娟笑着,十分的慈爱。
  “夫人过奖了。”楚歌谦谦有礼。苏娟确实很是欣赏楚歌,苏娟见过的人不在少数,可是纵观三十年前至今,却是无一人能比得这楚歌的丰采。
  “娘,孩儿还想着若有一个似楚歌这般的兄弟该有多好呢?”叶长欢笑道,明显的想拉拢楚歌。
  苏娟一笑,“娘亲若有这么个好儿子,不要你也罢。”
  楚歌只是听着并不答话,倒是苏旖霞开口道,“那姑姑认神仙哥哥当儿子嘛!”说者无意,却正中叶长欢和苏娟的心思。
  “楚歌不过凡世一俗人,不敢高攀。夫人有坊主这般优秀的儿子可是别人羡慕不来的。”楚歌可不想和这些权贵沾上太多关系。
  “神仙哥哥若是俗人,那旖霞岂不是俗不可耐了。”苏旖霞可不依。楚歌轻一笑,不作答。侍女适时上前通报酒席安排好了,也就停了这话题。  
  夜静,书房中,叶长欢毫无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两只脚翘到桌上,随意的开口,“那些人那方派来的?”指的自然是白天里的刺客。
  红衣客倚在窗口,也是很放松,“小帮派,不碍事。”他轻松料理了那个帮派,敢偷袭他,这代价必然不能太小。
  “你要怎么做扇子?”叶长欢笑,叫红衣客杀个人容易,不过做扇子?不可能啊!“还要往扇子上画画?”叶长欢觉得更加不可思议了,看着红衣客的手,那拿剑的手拿起画笔的可能和让他学武功的可能一样的小。
  “学。”红衣客很简单明了的回了一字,他答应得不冲动,真的是惋惜那把折扇,毕竟是为了救他的。
  “好吧。他很厉害!”叶长欢叹了一声,“不知是何来历?江湖上都没他的信息。好像是凭空出现一般。”
  红衣客想了下,“应该是一些不入世的前辈之后吧。”
  “那应是无门无派的。真希望他能来我锦翎坊。”叶长欢笑,若能拉拢到楚歌这样的高手,可是一大幸事。。
  楚歌明白,权利场得人奉行的是既不为我所用那必不让他人所用。和这些人相处实在累,她只想自由自在的游历,不想要勾心斗角的一团乱。她会交朋友,不过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不必牵挂不必烦忧也没麻烦的朋友。
  叶长欢这些人就绝对不适合了,至少她现在没那个惹麻烦的闲情。若说叶长欢没有心机没有目的的和自己交好,楚歌是绝对的不信的。二十岁的年纪,管理如此庞大的商业,其心机头脑必是十分了得的,她不愿深交。在客栈中洗了个澡,楚歌披着头发坐在椅子上喝茶,来着汨罗城也有些时日,也该离开了。
  第二天清晨,楚歌清了账款,退了房间,顺便让小二给叶长欢送封信,自己出城行路,待叶长欢收到信时,楚歌已到城外十里外了。
  凌波山庄中,苏旖霞拿着信匆匆跑去找叶长欢,“表哥,快看看神仙哥哥写什么了?”
  叶长欢才刚起来,迷糊着接了信,打开一看,寥寥数字,“承蒙款待,楚歌告辞,青山绿水,有缘再逢。”
  “神仙哥哥走了?”苏旖霞满是失望,都没再见见她就走了,“他去哪了?”
  “没有说。放心啦,他那么厉害,很快就会名满江湖的。”叶长欢安慰。此次分别,再见时已是一年之后,而时间的流逝,总总是物是人非事事休。。。

  ☆、梦里笑莲华(1)

  群山环绕,绿水长抱,淙淙流水顺山而下,景致秀丽天成,时不时鸟鸣莺飞,深山处不见人烟,极度的幽境。一阵哗哗水声,流水边一个少年正坐在一块石头上,手中一方手巾浸湿拿着擦脸。精致到无可挑剔的五官,英俊而优雅,更有几分的柔美,薄薄的嘴唇宛如粉桃花瓣,一双深邃悠远的黑色眼眸,比日光还要耀眼,墨色纤长的睫毛一扇一扇,魅惑人心。
  白色衣衫,凉风处,衣带蹁跹楚楚。此时的楚歌已经十七岁了,一年时间又长了不少个,纵然站在男子群里也不会显得弱小。这一年来,她到过沧越各个地方,如今所在的是沧越与黎央的边境,一片连绵的山中,名唤太白山。
  将手巾洗干净,放在一节树枝上晾干。楚歌拿了水袋装满清水,倒地躺在光洁的石头上,头顶上是树荫,遮住了大半的阳光。闭上眼楚歌准备睡个午觉。点点光影拂下,显得如此的安详耀目。
  春日日光暖暖,水面泛起金色光晕,流水旁的大石头上,一个俊秀得不似凡人的少年闭着双眼休息,容颜温润如玉,唇角还有一丝似有似无的笑意。溪岸高坡,一白衫黑袍的男子静静看着楚歌,他身后还有几个人跟着,却没让人惊扰,只是带着手下经过,可是刚刚入眼的那一幕却印在脑海,不曾忘记。
  伸了伸腰,楚歌打着哈欠醒来,遮着眼睛适应了下光线,这一睡倒是睡了一个时辰了。楚歌坐了起来,拿起手巾收好,拿了行礼,上了溪岸,沿着山路继续前进。羊肠小道,鲜有行人,杂草丛生,一步步都仔细掂量。
  楚歌打算穿过太白山,前往黎央,去那里看看,是不是有不一样的风景。又在山上走了两天,楚歌才出了太白山,面前已经是千里草原,无边无际,一条河,好似银带一般在草原上蜿蜒着流向远方。草原上不少野马牛羊,悠闲的吃着草,如此风景,比起婉约的沧越,更加的粗狂而浩气。如此草原,应该有牧民才是。
  楚歌踏上草地,沿着河走着,翻过一个山坡,果然看到不远处有些许多的帐篷,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马的嘶鸣,牛羊的叫声,汇集成一片生机勃勃曲调。
  楚歌慢慢走了过去,一个牧羊的姑娘手拿着细细的鞭子好奇的看着楚歌走来。
  “在下楚歌,路过此处,不知可否卖给在下一匹马?”楚歌保持者距离,并没有很接近。
  那姑娘不过十二三岁,闻言望帐篷里喊了一声,“娘,有位公子要买马。”帐篷里应了一声,一个三十几岁的妇人走了出来,看着楚歌,展颜一笑,很是质朴,“公子要买马?”
  楚歌点了点头,“是的。我需要一匹马代步。”
  妇人打量了一下楚歌,一身白袍,看着就是名贵的衣料,袍子下边有些灰尘,和草的汁液沾染的痕迹,显得风尘仆仆。“好。只是马都放出去了,要傍晚才会回来,公子不如先休息一下,等我家夫君回来再谈。”
  “那就麻烦大嫂了。”楚歌礼貌称呼妇人。
  “奴夫家姓木,公子进来坐吧。”那木大嫂道。
  楚歌走进帐篷,帐篷里透着一些羊奶的腥气和牛肉的檀味。那小姑娘端了一碗茶送过来,看着楚歌身上的衣服,颇为喜欢的模样。
  楚歌喝了口茶,这是游牧民族特有的茶,楚歌喝了一口,倒是不习惯。“小妹妹,离这里最近的城镇有多远?”楚歌放下碗问道。
  小姑娘想了一下,“爹出门去城里时,通常要三天才回来。”三天回来,那就是至少要一天的路程了。看了看一身有些脏乱的衣物,楚歌借了个地方,稍稍擦洗了一下,换上了一身衣物,依然是白色,只是衣袖衣领上用细致的红线勾勒出云纹,素净之余也不单调。
  不远处传来了喧哗声,该是出去牧马的人回来了。楚歌束好长发,拿起包袱中一枝翠玉笛,握在手上,才出了帐篷。果然见几个人赶着牛羊马匹回来了,一群队伍,浩浩荡荡,颇为壮观。
  待着牛羊进了圈,小姑娘已经扑向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男子怀中,“爹,你回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