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飞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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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飞翔-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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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甚至6岁都不到,还不知道记仇。但是我恨“可怕”夫人。而且我想她可能也恨我。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来不迟到,我总是又干净又整洁,我从来不忘换室内鞋。她说我迟钝,那是多么痛苦啊!“很遗憾,他们这儿没有补习班,维多利亚,因为那正是你该去的地方。”
  因此“可怕”夫人把我安排在教室后面,这样我就不会给其他人带来坏影响了。
  如今,如果他们发现你阅读缓慢,他们可能会认为你有语言障碍,并给你额外的帮助,或者至少,会对你好一些。我不认为我有语言障碍,我想我只是厌倦得发懵了。
  虽然那几年,我有过一两个好教师,他们鼓励我,没有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低能儿,但是,“可怕”夫人是我的第一个老师,她彻底摧毁了我的自信,因为自那以后,我拒绝做任何使我想起她的事,比如阅读。我认为那就是让我无法阅读的原因。
  戈夫橡树小学像一所老式的乡村学校,虽然戈夫橡树并非真的是一个村庄。它曾经是,但是到我们搬过去的时候,它已经变成现在的样子了,一个比较富裕的通勤城镇的郊区(30分钟到利物浦大街)。这些城镇在伦敦外围,沿A10公路向北延伸,过25号公路直到赫特福德,比如说沃尔瑟姆克罗斯、切斯汉特、布罗克斯堡以及霍兹顿。虽然它离中部伦敦很近,但是,我们学校没有黑人,一个都没有,事实上,一个外国人都没有。我们全都是可爱的白人小女孩儿、小男孩儿。想想那个时候,我们都过着很闭塞的生活。
  我最好的朋友,阿曼达·戴维斯,很漂亮,金色的短发、美丽的手、美丽的指甲、完美的皮肤,还有眼镜。她是那种稍大点后会把校服改得看起来很酷的女孩儿。我们得穿棕色齐膝长的裙子,裙子上打了很多褶,金色衬衫,金色、棕色相间的领带,棕色套头外衣,带纹饰的棕色运动夹克。她的裙子总是稍微短一点儿。她总有很酷的铅笔盒,很酷的书包,她甚至有高跟鞋。我总是很整洁,但是从来不酷。
  每星期一次,我们在上午10点的休息过后进行“展示和讲述”。活动中,你把有趣的东西带到学校来给班上其他同学讲述它的事情,比如一个鸟巢。其他同学用来展示和讲述的东西好像总是比我的更有趣,尤其是阿曼达。
  我还记得她带来的东西——像一只甲虫,鲜红色的,那是一枚她爸爸在布罗克斯堡伍兹罗马公路附近发现的罗马硬币;一个古老的绿色瓶子,它的塞子像一个玻璃球。
  我找了要带去的最有趣的东西之一是一个弯弯曲曲塑胶样的东西,看起来就像彩包爆竹里可能进出来的那种。妈妈带着我刚出生的弟弟克里斯琴才从医院回家。她把这个弯弯曲曲的东西给所有来看她的朋友们看,并且向她们描述他如何手里挥着这个东西出生了。他们好像都觉得很好玩。
  “到这儿来,维多利亚。你拿着什么?”
  “只是用来展示和讲述的东西。”
  “张开手。”
  我张开手。
  “你不能把这个拿到学校去。”
  “但是,妈妈,为什么不?”
  “因为这不合适。”
  “为什么不合适?”
  “因为这是我的避孕环。”
  “避孕环是什么?”
  “它让人不能生小孩。”
  “可是你刚生了一个小孩。”
  有时大人们真难懂,哪怕是我妈妈。她没有对我发火,反而好像在大笑。
  “不要再问了。如果你不抓紧,就没时间梳辫子,只能扎几束了。”妈妈总是给我梳头,直到大约14岁。
  大一点后,我就不再只站在操场上看其他孩子跳房子,或者跳绳,或者只在一起说悄悄话;我做我喜欢的事:跳舞。
  我不只是随便跳跳,我会编排完整的有故事情节的舞蹈。有时是芭蕾,有时是现代舞。这样,下午点名结束后,我们老师,那时是哈代夫人,就会说:“今天为我们跳舞吗,维多利亚?”我会说是的。接着她就让班上其他同学坐下,我就站到学生座位前面去,放我将要跳的舞曲磁带,然后就开始了。
  几乎每天都这样。或者说我记得好像是这样。
  我太热望表演了——我感觉在舞台上比在书桌后更舒服。假如我没有让他们微笑,我就会让他们大笑,那就是表演所要做的一切。每年圣诞节,我们学校都搞演出,我不惜做任何事都要参加,只要有可能就担任主要角色。有一年我们被告知将要上演《雪人弗罗斯蒂》。哈代夫人说:“哪位同学有像雪人服装的衣服?”我飞快地举手:“我有。”
  唔,第二天早上我就会有了。我妈妈在服装方面很棒。
  只要有奇特服装比赛,她都会为我和露易丝做出点儿很特别的东西。她喜欢竞赛——我们的约克郡小猎犬甚至获得过“靓丽小狗”奖。我知道她会做出你能想像到的最漂亮的雪人服装。她确实做到了,用做窗帘剩下的衬里布料。它的形状像做成|人形的姜饼,带有大大的黑纽扣。我穿在身上,戴一顶高礼帽,扎上一条围巾。
  我们住在离学校大约一英里的一所房子里。这所房子曾经是戈夫橡树的乡村小学,直到60年代才建了新校舍。这是一幢涂成黑白两种颜色、华丽却不太实用的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妈妈在她搁在厨房地板上的一张报纸上看到了这则广告。我家的狗,一条名叫萨曼莎的约克郡猎犬,那时已经很老了,在上面撒了一泡尿。那样她才注意到那则广告:“地处宜人的乡村,占地三分之一英亩,一幢华丽而风格独特的独立住所。”
  那时,我们住在霍兹顿的一所小房子里面。那是我妈妈爸爸结婚时买下的。1974年4月17日,我在那里出生。其实,我并不是出生在卡克斯顿路,我是在哈洛的一家医院里出生的。但是,有好多年我尽力想把它忘掉,因为哈洛在埃塞克斯郡。我是“辣妹”,不是“埃塞克斯妹子”。
  那幢老校舍他们是买不起的,不过他们还是买了。1977年,那儿没有其他房子,只有教堂和路尽头的酒馆。但是,那儿不是农村。如果你相信报纸,你会以为我们在农村里。完全不像那样。我们的周围过去是苗圃——所见之处是以前留下来的数百个温室,那时,“野草谷”种的西红柿和黄瓜比英格兰其他任何地方都多。它们中的多数现在已经消失了,变成了独立的高级商务房的小型种植园。爸爸认为那些温室不管怎样看着都不舒服,并说那些新房子不错,因为每英亩他们只允许建4幢。但是我想念它们。那些温室,有时玻璃反射出一闪一闪的光,就好像是在海滩上。而我一直都想生活在水边。
  做室内改建的那些人已经加好了一层,但就是他们也知道做得不是很好。所以,爸爸决定把所有的都拉掉重新开始。他拆房子很有一手。他甚至在霍兹顿的家里也这么干,那可是崭新的房子。他觉得人们真正想要的是乔治王时代风格的窗子,所以如果他加点什么,在卖的时候,他就要卖出一个更好的价钱,即使是加在一座70年代砌的房子上。我最早的记忆是看到我妹妹爬过一堆一堆的水泥。我3岁半,她1岁。开始的几年,我们好像生活在建筑工地上,里面的墙推倒了半截,很可怕。我记得从暖气片、洗涤槽、木板上爬过去,门没有把手。惟一整理好的房间是我和露易丝共用的卧室。
  爸爸自己的电器批发生意刚起步,因此他们请不起工人。让人吃惊的是,爸爸大部分活儿都自己做,帮他的有一些建筑工朋友和我外公——一个退休的码头工人。
  外公的头发呈波浪形,从前额向后梳,有点儿秃顶。他绝对是个绅士——甚至在花园里干活儿时,他都穿着西装;哪怕是大热天,他在脱夹克之前总要征得别人的同意。他里面总穿着一件V字领的无袖厚运动衫——“为了不抓住死亡(英文短语catchhisdeath意为”患上重感冒“,小维多利亚从字面上曲解了),”外婆说。好多年我都担心死亡是个什么你能抓住的东西。
  妈妈一家来自北部伦敦的托特汉姆,这个地方在那时相当繁华,至少和艾德蒙顿相比是这样。艾德蒙顿更偏东一些,我爸爸来自那个地方。妈妈一家十分富有。外公工作很长时间,外婆经常把一个房间租给托特汉姆“热刺”队的足球队员,滑稽的是,“热刺”队就在那条路上。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足球队员每周只能挣大约9英镑。
  外公在码头上工作,他经常带回家一些奇怪的动物——他的小偷渡者们,外婆这么称它们。他们有一只企鹅,他们把它安置在洗澡间里,还有一只叫杰基的猴子。我喜欢听外婆讲杰基的故事,讲他如何顽皮,如何爱吃果酱,有一次如何从碗柜里拿出一瓶果酱,在厨房里到处跑,上了碗柜,爬上窗帘。那是战争年代,我外婆聚起所有的配给券才买到这瓶果酱。她说,求你了,杰基,把那罐果酱给我吧。
  而杰基只是把它扔在地板上,摔碎了。最后,他们管不住杰基了,只好把它送给了动物园。
  接着,我妈妈出生了,他们就叫她杰基。有一次我问妈妈她是否介意用一只猴子的名字称呼她,她说她从来没想过。
  我的外公外婆一直等到战争结束才生我妈妈。那时,外婆已经39岁了,再生孩子就太迟了。这就是我妈妈没有弟弟、妹妹的原因。
  我爱外婆和外公。开车去托特汉姆并不很远。过去,他们经常做些照看孩子的事。有时我们到他们那儿去,但是通常是他们来我们这儿。我记得坐在窗口等着他们那辆旧福特“和风”沿路疾驰而来。疾驰是个恰当的词。妈妈称他为开车奔死亡。没有任何信号灯,也不减速。这种情况愈演愈烈,以至于在我大约10岁时,妈妈不允许我们搭乘他的车了。
  看到那辆车突然转到我们家的车道上来时,我们三个都迅速跑下楼,争着第一个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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