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许你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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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许你余生-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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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站在我身边,嗓音低沉醇厚:“走吧,大班长,我送你回家。”那语气简直就像在哄骗小孩。我转过头拧着性子说:“不用,我自己回去。”
  他却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拉着我向前走。“走吧,你眼镜碎了你能看到路吗?”
  我默不作声。今天爸妈都要加班,不可能来接我。眼前除了跟他走,我没有别的路。他一直拉着我的手腕。我走在落后他半步的地方。夜晚的风吹过来,夹杂着汗液的味道。
  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家住在哪儿,然而他却知道,直到我爬上楼梯,进到家门,他站在楼梯口对我说:“班长,你还是不戴眼镜比较漂亮。”
  我的心跟随着他下楼梯的脚步声扑通扑通地跳。第二天爸爸带我去配眼镜,我偷偷看好一副隐形眼镜用自己的零花钱买下来。
  日子过得飞快,我和他的关系还那样僵持着,只是他变了。头脑聪明的他认真学习起来就像开了外挂一样,我的地位很快受到威胁。老师说,多亏了我。其实我自己知道,跟我没有关系。
  有个周日的上午,我去商店街买东西,正好看见他和一个女生从甜品店出来,他还亲昵地揉揉女生的头发。那女生穿一身粉色的连衣裙,像洋娃娃一样精致可爱,让人心生爱怜。我心里有种快要窒息的难过。那一刻,我知道我完了。
  他的成绩好了,我就没有留在他身边的必要了。我们又变得像陌生人一样。高考结束的那天,我们班级约好了要到ktv去唱通宵,庆祝我们终于解脱。他一直坐在男生那边,静静地听别人唱歌。我的视线不受控制就往那边看,然后在他发觉的时候移开。包房里的空气很足,可是我还是很热,汗如雨下。我如坐针毡,打算起身去外面透透气,话筒里却突然传来他的声音。
  “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记你容颜……”
  原来他唱歌,这样好听。这是一首情歌呢,他是唱给谁听呢?我们班的女生吗?我越想越觉得难过,眼泪就要掉下来了。我终于控制不住,起身离开,被他挡住了去路。
  他说:“许楠平,我喜欢你。”
  我的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耳边只剩下他说的那句话在无限循环。恣意张扬的青春,我喜欢的那个鲜衣怒马的少年对我说,我喜欢你。我觉得,这个世界这样美好,所有的不愉快都能被原谅。
  我知道了他放学偷偷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我知道他故意惹我生气想我多注意他一点,我知道他冬天跑到早餐店给我带一杯热热的豆浆,我知道他偷偷往我书桌里放巧克力,我知道他……那么喜欢我。
  可惜上天给我的幸福太短暂,他永远停留在十八岁,属于我们的十八岁。那天我穿着淑女屋新款的小衬衫格子裙,细细地编好头发,戴上了隐形眼镜,甚至抹了一点点口红。我就在马路对面,看着他怀抱一大束粉红色的玫瑰向我招手。幸福就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我一伸手就能摸到。
  然而酒驾的那辆车,毁了我所有的幸福。他被撞倒,折断的肋骨刺穿了肺叶,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就死亡了。那天柏油马路上鲜红的血迹,散落的玫瑰成了我挥之不去的伤痛。我之所以选择医生这条路,是想,如果我是医生,我一定能够救活他。
  可是有时候,医生也无能为力。生死有命。命里无时,强求不来。”
  这个故事这样伤感,却被许楠平用三言两语轻描淡写地带过了。青春里的爱恋,要么轰轰烈烈之后惨痛收场,要么还没开始就成为遗憾。后者总是比前者更让人伤心,让人放不开。在得到之前失去,比赠你一场空欢喜更刻骨铭心。
  许楠平艰难地熬了半年时间,还是没有足够的幸运等到与她适合配型的肾脏。她走的那天,天气很好,适合出行,适合与爱人同行。
  出殡那天,医院的同事都前来吊唁她。每个人都带一朵白玫瑰,只有余笙带了一束粉红色的玫瑰。许母明白,她接过余笙手里的玫瑰放在许楠平的墓前,对余笙说:“谢谢你,好孩子,她会明白的。”
  生不能在一起,但愿死后能相遇,再一同走一程,到奈何桥上一起喝下孟婆汤,一起忘记前尘往事,开始崭新的生活。
  许楠平的头七过了以后,许父许母就离开了,到德国去找许楠平的哥哥。有时候面对这些无法倾诉的伤痛,离开也许是最好的选择。
  一年科室轮转以后,到了最终评定审核的时候,余笙的留院资格是早就确定了的。葛晴川申请调回她老家的医院,因为父母在那边,便于照顾生活。至于沈宁,她是有留院资格,却被传得风风雨雨的。没能得到留院的人都怀疑郑医师偏袒沈宁,处事不公,他们告到医务处,要求给他们一个说法。
  沈宁气得在宿舍两天没吃下饭。医务处一次又一次找她谈话,她最后撂下一句:“他妈的,爱怎么想怎么想,老子是喜欢郑建时,男未婚女未嫁,谈个恋爱怎么了,犯法了?这留院资格老子不要了,谁他妈爱要谁要。”
  她一拍桌子就要走人,却被郑建时制止了。
  他黑着脸走进办公室,沈宁的气焰一下子就下去了一半。“谁批准你说脏话的?出去。”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大闹天宫的孙悟空还被如来镇压了。沈宁这只孙猴子就没翻出郑建时的手掌心。她很听话地出去了。郑建时在和里面的人谈话。出来的时候也没给她好脸色,直接让她回了宿舍。
  沈宁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第二天回医院就听人议论说郑建时辞了工作要出国进修。她的心一下子就慌了,跑到郑建时家里敲门。
  刚整理好行李的郑建时开门就看见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沈宁。她说:“你为什么要辞职?”
  郑建时侧身让她进门再说。可沈宁的牛脾气上来了就是倔,一定要他回答。
  郑建时扶额,低低地说了句:“我怎么会喜欢你这种倔丫头。”
  “什么?”沈宁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冷的郑医师刚才是说……喜欢她吗?
  她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唇上就传来他的温度和柔软的触感。一吻封缄。这下什么疑问都没有了。
  郑建时说:“因为喜欢你,所以不愿意让你受委屈。”医院的工作暂时辞了,他到德国进修一年,回来升任外科主任的职位。一年之后,实习的风波早就过去了。
  

  ☆、红酥手,黄腾酒

  成为住院医生以后,大多数时间余笙都泡在病房里,要么就在手术台上,要么就是会诊,还有长达三十六小时的值班。对此,陈先生的对策是,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美其名曰,近水楼台。
  他也不常在,但是余笙休假的时候他一定在,就算工作没完成也会趁着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尽快完成。饭后他们会约着一起散步,有时候陈先生会带余笙去看话剧,听音乐会,有新电影上映的时候也会去电影院。
  这天晚上吃完饭,他们俩在公园里散步,累了就坐在长椅上休息。落日将半边天空都晕染成橘黄|色,温暖的色调。余笙说:“我们过的好像是七十岁老爷爷老奶奶的生活。”
  陈瑾南伸长手臂将余笙圈住,轻声说:“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到老吧。”
  这一刻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人愿意陪你一起到老。
  过年之前,余笙收到了素言的信,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多年以前她说过的那个人。陈先生曾经几番明示暗示想要去见余笙的父母,都被余笙推脱了。
  他虽然有些受伤,但还是没说什么。像几年前在学校那样,他把余笙送到火车站,在检票口相拥告别。如果他早知道这一别就是三年,他一定会用力地再抱紧一些,不会放开她,任她离去。
  江城的雪下得很大,这次来接站的不是余父而是素言。一别五年,当初稚嫩青涩的她已经变成一颗熟透的果实,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阿笙。”她叫住她。她们之间就隔着几步的距离,人群来往穿梭好像与她们无关。时间在此刻静止,这份久别的重逢,她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好好看看对方。
  深情无须多言,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足以。
  余父余母早就在家中备好了饭菜,素言将她送到门口就告别了,她还要去试婚纱,办酒席,定婚车……忙得不得了。
  余笙也就没多留。素言说改天还会再来拜访,带着新郎一起给她送请柬。余笙说不用,素言却坚持。她说:“这份礼遇,你受得起的。”余笙明白,当年的事,她还是在意的。
  外面下雪,余笙就窝在家里不出去,只是偶尔下楼买些菜回来做饭。陈先生一天三通电话,像上班打卡一样准时,余父余母都追问她是不是男朋友打来的。她笑着打哈哈说没有,一边又在电话里叫陈先生别打那么多电话。不知是她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一些什么事情,她过了几天安静的日子,反倒开始有些担心。
  如果有个人天天向你报道,但突然之间失去了踪迹,你也会担心的吧。余笙在想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也许他正忙着,但也许他出了什么事情。犹豫之间,陈瑾南的电话打进来。
  他说:“抱歉,阿笙。我这几天有些事情,没能联系你。”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疲倦。让余笙没来由地心疼。她本来还想问一下是什么事,放缓语气说出来的话却是:“没关系,好好休息一下。”当你真正心疼一个人,真的舍不得怪责他半分。
  素言的婚礼定在除夕前一天。婚宴上很多客人,但伴娘的位置只留给了余笙,像前世那场婚礼一样,她把祝福送给了余笙。这一切惊人地相似,让余笙心里惴惴不安。
  陈先生应该很忙,余笙打不通他的电话。她在家心急又烦躁,连初七都待不下去,急急忙忙就赶回了帝都。他们同住的那间房子里落了一层灰,显然是好久没有人住过了。电话仍然是关机。她索性也关了手机给家里做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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