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传说啊,传说 (1628字)
韩岭咬牙,虽然也知道凌云所说的话,未必会成真,但是多少是个机会,赌了。“三百两。”
凌云郁闷的收起折扇,脸色一变,转身就走,靠!一个个穷鬼。韩岭再度上前,“你说要多少。”
“韩公子,这件事,说小了是一镯子,保不准就是你的终身幸福了。”凌云拿扇端在韩岭的胸前敲了敲。“难道说你的终身幸福,就值三百两?”
“那你要多少?”韩岭冷着脸看凌云。
凌云勾起嘴角,“看你长的这么帅。”虽然比本公子差点,“我就收你三千两吧。”
“不想死,就把镯子交出来。”韩岭怒了,这个该死的败家子,当金子是大街上的石头吗?一抓一大把。
凌云翻着白眼,声音从被卡主的脖子里艰难的溜了出来,“小爷我宁死不屈。”
韩岭没有松手,脸上露出几分讽刺的笑容,就这家伙,居然还敢用宁死不屈。“你抢钱!”
凌云手一扬,韩岭掩住口鼻,倒退了几步,凌云眉头一跳,上次的张梁是个草包,但是韩岭到底不一样,看来他配置的迷药也只是对一般人有用,不过倒也不是一点效果都没有。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个该死的家伙,居然敢说他抢钱。
他做生意一向童叟无欺,讲究货真价实,这个家伙,居然敢侮辱自己抢钱,三千两很贵吗?很贵吗?那个该死的公主的镯子啊!戴在手上可以摆阔,镶在门上还可以辟邪,不想要趁早说啊!“你买不起就算了,多的是有人要。只是可怜了公主,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哼……”
韩岭上前抓住凌云的手臂,“三千两,我要了。”
凌云转怒为喜,脸上的笑容灿烂夺目,“我就知道,你非常的有前途,哪天你要是被招为驸马,一定要请我喝杯酒。”小爷会到庙里给你们烧柱香,保佑你们幸福美满的,可千万不要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然后砍着砍着就把人砍死了。
凌云穿着粗衣麻布,坐在一辆破旧的马车上,慢慢的告别了都城,镯子三千两卖给了镇远将军的儿子韩岭,戒指两千两卖给了刑部尚书的儿子方岩,簪子五千两卖给了林小侯爷。
凌云晃荡着脚,他还是最喜欢林小侯爷这样的主顾,出手豪爽,不屑还价,有一代宗师的风范,哪像那些个五大三粗的将军之子,居然敢诬陷自己抢钱。
那些东西,应该都已经到了那个什么琳琅公主手上了吧。凌云仰望着天上的朵朵白云,果然人不无知枉少年,可是只怕他们知道公主真面目的时候,悔之晚矣。
凌云摇了摇头,要是没有这些迷途的孩子,他的货也脱不了手啊!
“公主,你消消气,别砸了。”公主的贴身侍女,不住地劝道,琳琅公主满脸狰狞,眉宇间满是煞气,“凌云,你好,你好,你很好。”
琳琅公主气愤地走了出去,桃花树下,两个无知的宫女交头接耳。
“你听说没,听说凌家的公子喜欢的是男人,张公子去找他拼命,他却把人家给上了。”一名宫女道。
“我也听说了,听说,凌云公子还和韩岭公子交好,韩公子做梦都在喊凌云公子的名字呢!”另一名宫女道。
所以说,人们都喜欢断章取义,看到不一定真实,听到的不一定正确,韩岭在梦中都在咬牙切齿呼喊的是:“凌云,你还我银子。”
“凌云公子送了公主一首诗,公主看了很多天呢,是什么,云想衣裳花想容,楼台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他真是好有才情呢?”宫女双手合十,“可惜他爱的是男人。”
“听说,公主现在气的发疯,因为凌云公子不爱他。”
“你们在说什么?”琳琅公主,手指发颤的指着那两人。眼睛睁的大大的,高耸的胸脯起伏,一副要昏倒的样子。
两名宫女顿时吓的魂飞魄散,忙跪了下来,只听得一阵惊叫,“公主昏倒了。”
传说,传说,凌云公子有文曲星般的才情,但是为人低调。
传说,传说,凌云公子爱的真的是男人,韩岭公子对他魂牵梦萦。
传说,传说,琳琅公主相思成疾,不支昏倒,终日以泪洗面。
于是,传说,还在继续……
☆、第11章 同病相怜 (1213字)
“凌云,我陆琳琅要和你同归于尽。”宽大的寝宫中,传来公主愤怒地咆哮。琳琅公主看着送回到自己手里的镯子,戒指,和簪子,心中的怒火,瞬间席卷了整个寝宫。
“丞相,公子已经出城了。”凌傲天站在窗前道,“走吧,走吧,走的越远越好。”
彼时凌云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衣服,坐在一辆小小的马车里,思考着发家致富之路。完全不知道京都中美艳如花的公主天天都在想着和他同生共死。也不知道韩岭对他思之欲狂,更不知道,张梁因为被他踹成了猪头,一个月都没敢出门,天天咬牙切齿的要找凌云决斗。
财不露白,异界的治安恐怕不会很好,所以凌云童鞋很低调,异界的治安不好,凌云是怎么推测出这一点的呢?首先有一句话,叫做上行下效,公主泼辣成这样,还被说成善良,可见不善良的有多恐怖。其次,那个张梁大白天就劈了他吃饭的桌子,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尚书之子,居然想带头行凶。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凌大少爷,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别人对他的诽谤,这群人竟敢如此似无忌惮的侮辱凌大少爷的品格,是可忍,孰不可忍……
马车摇摇晃晃的在山路上走着,声音是从凌云旁边的人嘴里传出来的,为了省钱,凌云租的马车是与几个人合租的,“你知道吗?穆秋涵穆公子被逐出家门了。”
凌云竖起了耳朵,眼神中透出无比感兴趣的光芒,又一个被逐出家门的家伙,自己是不是应该去认识一下,正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听说穆公子长的一表人才,一身惊天诀已经达到了第六重,怎么会被逐出家门呢?”旁边一人有些迷惑地道。
是个高手。凌云评价了一下。
“这你就不知道了,穆秋涵十八岁,就已经是达到了第六重,风华一时无二,多少达官显贵想将他纳入麾下,但是他一个没理,前些日子,他冲击惊天诀第七重,不想遭人暗算,功力不进反退,跌到第三重,而且师世梅神医诊断说,经脉受损,恐怕再难有进境。”
是个悲剧的高手。凌云再次评价了一下。
“即使如此,也不用逐出家门吧。”另一人问道。
“虽然知道穆秋涵不复当初,但是与其订婚的柔蓝郡主还是坚持要下嫁于他,柔蓝郡主千里迢迢的赶去穆家,却撞见穆秋涵和其侍童鬼混……”说到这里,那个说话的人,有些愤慨了,“即使穆秋涵没有了前途,人家郡主还是不离不弃,可是穆秋涵居然是个断袖……柔蓝郡主,一气之下就退婚了。”说到这里,一车子的人,都忍不住,唏嘘叹气。
凌云童鞋低着头,打了个呵欠,如果遇到这个人的话,他是不介意帮他一把的,因为凌云觉得这个人非常的有前途,为什么凌云童鞋会这么认为呢?这当然是有根据的,穆秋涵他几乎满足了所有成为高手的条件。
第一, 他被逐出家门了。
第二, 他被未婚妻退婚了。
第三, 据说他长的一表人才。
这样的人,怎么能不成为高手呢?凌云摸了摸下巴,这条件和自己这样像,一看就是高手的料。
☆、第12章 初遇 (1339字)
车子走到一半倏然停了下来,外面传来一阵打斗之声,凌云打开车帘,就见外面刀光剑影闪成一片。
凌云和穆秋涵的第一次见面,没有鲜花,没有美酒,没有杨柳,没有晓风残月,穆秋涵一身的鲜血,一身红衣和着鲜血,分不清,是血还是衣服本身的颜色。穆秋涵发丝凌乱,黑白沾了血,有几绺粘在一块。
不要以为美男在什么时候,都是美男,在落魄潦倒的时候,美男也可能比人猿还人猿。
优越感是在对比中产生的,与穆秋涵要死不活的样子相比,凌云一身粗衣麻布,甚至打着补丁,但是头发整齐,悠闲潇洒的样子,是要好太多了。
凌云托着下巴,看外面四个打一个,以多欺少,在凌云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对,一个打不过,自然是要一起上的。
穆秋涵双目血红,身上多处有血,显然已经是强弩之末。
车厢内,有人惊呼一声,“是幽冥四鬼啊!”
凌云抬起头,看着外面面目狰狞的几人,抿了抿唇,评价道:“是有点长的像鬼。”
“老四,把车里的人解决,不要让他们走漏了消息。”四人中的一人扬声道。
凌云眉毛一挑,心咯噔一下,止不住的磨牙,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些人以多欺少就算了,居然还想殃及无辜。
苍天啊!大地啊!他为什么会这么倒霉,被退婚就算了,被逐出家门就算了,但是现在居然想灭口。有没有搞错啊!被灭口也就算了,这些人倒是大方的紧,一点都避讳的告诉他,他马上就要被灭口了,要不要这么看不起人啊!
凌云紧紧地握着手,目光一凌,虽然这个身体,文不成武不就,但是凌云好歹是将军之子,将军之子怎么能没有两把刷子呢?于是,事情就变的简单了,凌云掏出一把小刀,笔直地朝着来灭口的那人脖子射了过去,殷红的鲜血,从幽冥四鬼中老四的喉咙口飞溅而出。
本来以凌云的身手,是不会这么轻易的得手的,但是来人太轻敌了,轻敌的后果就是他从灭口的人,变成被灭口的人了。凌云前世最擅长的就是射飞镖,有时候,上下的位置,就由射飞镖的成败来决定,为了自己的良好地位,凌云一向是各种高手。
凌云从车厢内一跃而出,白衣飘飘,虽然身上打着补丁,却还是有那么点仙风傲骨。
“老四。”山路间传来一声哀恸的哭号,就见一人飞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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