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论衡全译- 第11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R蕴斓廊耸侣壑檠砸病

  【注释】

  (1)共(gōng工)工:传说中的上古英雄。相传为炎帝部落的一支,黄帝时水官。他的儿子后土治水有功,被祀奉为社神。颛顼:参见11·2注(2)。

  (2)不周山:传说中上古山名。据王逸注《离骚》,高诱注《山海径·原道训》在昆仑山西北。

  (3)维:系物的大绳子。地维:地的四角。古代神话中认为天圆地方,天有九柱支撑,地有四维系缀。绝:断。

  (4)女娲(wā蛙):上古神话中的女神。《说文·女部》:“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销:熔化。

  (5)鳌(áo熬):传说中的海中大龟。

  (6)引文参见《淮南子·天文训》、《列子·汤问》。

  (7)夺:使丧失。这里是驳倒的意思。

  【译文】

  儒者的书上说:“共工与颛顼争做天子没有成功,发怒就撞不周山,结果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于是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的脚来顶住天的四边。由于天的西北方残缺,所以日月往那里移动;由于地的东南方残缺,所以众多的江河向那里流去。”这是很久以前的记载,又为世间上人们肯定的说法。有学问的人,感到奇怪却无法指出它的不对,或者认为不对,却无法给予驳斥,但又恐怕它确实如此,因此不敢直接加以论述。用自然的道理和社会的情况来讨论,大都是没有根据的说法。

  【原文】

  31·2与人争为天子不胜,怒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有力如此,天下无敌。以此之力,与三军战,则士卒蝼蚁也,兵革毫芒也(1),安得不胜之恨,怒触不周之山乎?且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使是天柱乎?折之固难;使非柱乎(2)?触不周山而使天柱折,是亦复难。信,颛顼与之争,举天下之兵,悉海内之众,不能当也,何不胜之有!

  【注译】

  (1)革:皮革做的甲胄。

  (2)上言“使是天柱乎”,此当反言“使非天柱乎”,故疑“非”下脱一“天”字。

  【译文】

  跟别人争当天子没有成功,发怒撞不周山,把撑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绳子搞断了,有这样大的力量,那么天下就没有敌手。用这样大的力量,跟三军打仗,那么敌方的士兵像蝼蚁,武器盔甲像毫毛麦芒一样不堪一击,怎么会有失败的怨恨,发怒去撞不周山呢?况且坚固厚重没有比得上山的,用万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无法能推动。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撑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确实困难;假使它不是撑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撑天的柱子折断,这也还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确实能“触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维绝”的话,颛顼跟他争当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军队,用尽四海之内的人力,也抵挡不了,他怎么会打不胜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气邪?体也(1)?如气乎,云烟无异(2),安得柱而折之?女娲以石补之,是体也。如审然,天乃玉石之类也。石之质重,千里一柱,不能胜也。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乃为柱,如触不周(3),上极天乎?不周为共工所折,当此之时,天毁坏也。如审毁坏,何用举之?断鳌之足以立四极,说者曰:“鳌,古之大兽也(4),四足长大,故断其足以立四极。”夫不周,山也;鳌,兽也。夫天本以山为柱,共工折之,代以兽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鳌足可以柱天,体必长大,不容于天地,女娲虽圣,何能杀之?如能杀之,杀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则皮革如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之,强弩利矢不能胜射也(5)。

  【注释】

  (1)也:根据文气,疑为“邪”字。上文有“气邪”,可证。

  (2)根据文意,疑“云”上夺一“与”字。

  (3)触:上言“如五岳之巅不能上极天”,此该反言“如不周上极天乎?”故疑“触”涉上文诸“触不周之山”衍。

  (4)兽:鳌是大龟,虽传说它能“力负蓬、瀛、壶三山”,但称为兽,未闻。

  (5)射:疑“之”字之误。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胜之”,文例一律,可证。

  【译文】

  再说,天,是气呢?还是实体呢?如果是气,那跟云烟没有什么两样,怎么会有撑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断呢?女娲用石补天,那么天是实体了。如果确实是这样,天就是玉石之类。石的质量重,做成千里长的一根柱子,是不能胜任的。像五岳的山顶都不能高达天上成为顶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达天上吗?不周山被共工折断,在这个时候,天就被毁坏了。如果确实被毁坏,用什么去支撑它呢?可以砍下鳌的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解释的人说:“鳌是上古的大兽,四条腿又长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顶住天的四边。”不周山是山,鳌是兽。天本来用山作为顶天柱,共工折断它,改用兽腿来替代,兽骨会腐朽,怎么能永久地顶住它呢?况且,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身体必然又长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娲虽然神圣,怎么能杀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杀死它,那么是用什么东西杀的呢?鳌腿可以用来作柱顶天,那么它的皮革像铁石,刀、剑、矛、戟不能刺穿它,强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原文】

  31·4察当今天去地甚高,古天与今无异。当共工缺天之时,天非坠于地也。女娲,人也,人虽长,无及天者。夫其补天之时,何登缘阶据而得治之(1)?岂古之天若屋庑之形,去人不远,故共工得败之,女娲得补之乎?如审然者,女娲多前(2),齿为人者,人皇最先(3)。人皇之时,天如盖乎?

  【注释】

  (1)缘:攀援。阶据:依靠。治:治理。这里是修补的意思。

  (2)多:疑汉碑“以”形近而误。

  (3)人皇:上古神话传说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译文】

  观察现在的天离地很高,相信古时候的天与今天的没有区别。当共工毁坏天的时候,天并没有坠落在地上。女娲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够不到天。那么她补天的时候,是攀登和依靠什么去补天的呢?难道古时候的天像屋顶的样子,离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够毁坏它,女娲能够补上它吗?如果确实是这样,女娲以前,开始作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时候,难道天像车盖一样离人很近吗?

  【原文】

  31·5说《易》者曰:“元气未分(1),浑沌为一(2)。”儒书又言:“溟涬濛。。(3),气未分之类也。及其分离,清者为天,浊者为地。”如说《易》之家,儒书之言,天地始分,形体尚小,相去近也。近则或枕于不周之山(4),共工得折之,女娲得补之也。

  【注释】

  (1)元气:即自然之气。参见4·1注(4)。

  (2)浑沌:天地未分以前的状态。

  (3)溟涬(mǐng xìng酩幸):天地未形成时的自然之气。这里指宇宙混茫状态。濛。。(méng hòng蒙讧):混沌的样子。

  (4)枕:临近,靠近。

  【译文】

  解释《周易》的人说:“元气还没有区分开,浑浑沌沌是一体。”儒者的书上说:“自然之气浑浑沌沌模糊不清,是气还没有分清浊的状态。等到它们区分开来,清的成了天,浊的成了地。”按照解释《周易》的人和儒者书上说的,天地刚分离时,形体还小,相互间距离很近。因为天地间距离很近,那么天也许靠近不周山,所以共工能毁坏它,女娲能补好它。

  【原文】

  31·6含气之类,无有不长。天地,含气之自然也,从始立以来,年岁甚多,则天地相去,广狭远近,不可复计。儒书之言,殆有所见。然其言触不周山而折天柱,绝地维,消炼五石补苍天(1),断鳌之足以立四极,犹为虚也。何则?山虽动(2),共工之力不能折也。岂天地始分之时,山小而人反大乎?何以能触而折之?以五色石补天,尚可谓五石若药石治病之状(3)。至其断鳌之足以立四极,难论言也。从女娲以来久矣,四极之立自若(4),鳌之足乎?

  【注释】

  (1)消:章录杨校宋本作“销”,可从。上文有“销炼”,可证。销炼五石补苍天:与下文“断鳌之石以立四极”不对偶,故疑“石”后脱一“以”字。

  (2)虽:上文言“坚重莫如山,以万人之力,共推小山,不能动也。如不周之山,大山也。。。折之固难”,故疑“虽(雖)”系“难(難)”形近而误。

  (3)药石:指治病用的药物和石针。这里是药物的意思。

  (4)立:存在。

  【译文】

  有气存在的万物,没有不增长的。天地,是有气存在的自然界,从开始产生以来,时间已经很久远了,那么天地间相互距离的远近,也就无法再计算了。儒者书上的话,大概有自己的见解。但它说共工撞不周山而弄折了顶天柱,搞断了系地的绳子,女娲熔炼五色石来补苍天,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是假话了。为什么呢?山很难推动,共工的力量不可能撞折它。难道天地开始分开的时候,山小而人反倒大吗?怎么能撞折它呢?女娲用五色石补苍天,还可以说五色石像药物能治病一样。至于她砍掉鳌腿来顶住天的四边,这就很难说了。从女娲以来已经很久远了,天四极的存在和以前一样,难道它是鳌的腿吗?

  【原文】

  31·7邹衍之书(1),言天下有九州(2),《禹贡》之上所谓九州也(3)。

  《禹贡》九州,所谓一州也。若《禹贡》以上者,九焉。《禹贡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