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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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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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罪:惩罚。

  【译文】

  同样施行道德,祸福却不一样;同样实行仁义,利害却不相同。晋文公修行文德,徐偃王施行仁义,文公因此受赏赐,偃王由此遭破灭。鲁人为父报仇,从容地离开而没有逃跑,追赶的人就不再追杀他了;牛缺被盗贼抢去财物,态度和顺没有任何惧怕,盗贼仍然杀了他。文德与仁义相同,没有逃跑与不惧怕一样,然而文公、鲁人得福,偃王、牛缺遭祸,这就是文公、鲁人有幸,而偃王、牛缺不幸。韩昭侯酒醉卧床身打寒噤,典冠拿衣服给他盖上,韩昭侯酒醒问起这件事,知道是典冠爱惜自己,却因为超越职责的缘故,把罪过加给他。卫国的骖乘者见赶车的有过错,在后边呼喊着赶车,有拯救危险的意愿,没有被惩罚。骖乘者呼喊着赶车,跟典冠给韩昭侯盖上衣服,同是一个意思。盖上衣服是怕君主寒冷,呼喊着赶车是怕君主危险,仁爱的感情,都发自内心。然而在韩昭侯却认为有罪,在卫将军则认为是忠心,是因为骖乘者受赏识,典冠不被赏识的缘故。

  【原文】

  5·5非唯人行,物亦有之。长数仞之竹(1),大连抱之木,工技之人裁而用之(2),或成器而见举持(3),或遗材而遭废弃。非工技之人有爱憎也,刀斧如有偶然也(4)。蒸谷为饭,酿饭为酒。酒之成也,甘若异味;饭之熟也,刚柔殊和(5)。非庖厨酒人有意异也(6),手指之调有偶适也。调饭也殊筐而居(7),甘酒也异器而处。虫堕一器,酒弃不饮;鼠涉一筐,饭捐不食。夫百草之类,皆有补益。遭医人采掇(8),成为良药;或遗枯泽,为火所烁(9)。等之金也,或为剑戟,或为锋铦(10)。同之木也,或梁于宫,或柱于桥。俱之火也,或烁脂烛,或燔枯草。均之土也,或基殿堂,或涂轩户(11)。皆之水也,或溉鼎釜(12),或澡腐臭(13)。物善恶同,遭为人用,其不幸偶,犹可伤痛,况含精气之徒乎(14)!

  【注释】

  (1)仞:古代长度单位。据陶文琦《说文仞字八尺考》说周制为八尺,汉制为七尺,东汉末为五尺六寸一仞。

  (2)工技之人:手艺工人。

  (3)举持:使用。

  (4)如:疑“加”字形近而误。根据文意,疑“加”之前脱一“之”字。下文有“手指之调有偶适也”,句式相同,可证。加:施予。

  (5)和:调和。刚柔殊和:这里指有的是熟饭,有的是夹生饭。

  (6)庖(p2o袍)厨:厨师。酒人:酿酒的人。

  (7)调饭:指软硬适合的饭。居:容纳,装。

  (8)根据下文“或遗枯泽,为火所燎”,疑“遭”前夺一“或”字。医人:医生。掇(du#多):拾取,摘取。

  (9)烁(shu^朔):递修本作“燎”,可从。

  (10)锋:古代的一种农具。《农政全书。农器》:“锋,古农器也,其金比犁镵小而加锐,其柄如耒,首如刃锋,故名锋。”铦(xi1n先):古代的一种农具,锸一类,俗称作“枺薄!皷}”,现在多写作“锨”。头较方阔,以铁或木制成,安在长木柄上。

  (11)轩(xi1n宣):有窗的小室。户:单扇的门。

  (12)溉:洗涤。鼎:古器物名。多为圆形,三足两耳,大小下一,用途各异。这里指作煮食物用的器物,后也用作礼器。釜(f(斧):炊器,敛口,圜底,或有两耳。置于灶口,上放甑(8ng赠)

  以蒸煮。

  (13)澡:洗。

  (14)精气:精神之气。王充认为,构成|人和万物的物质元素的气,具体可分为阴气和阳气,阳气构成|人的精神,所以有时又称为精气。

  【译文】

  幸偶不仅适用于人的所作所为,万物也都有这种情况。高数仞的竹子,两人合抱的大树,工人把它锯开来派用,有的做成器具被使用,有的当作剩下材料遭到废弃。这不是工人对它们有偏爱与憎恨,而是刀斧的使用有偶然性。蒸谷米成饭,酿造米饭成酒。酒酿成了,味道有好有坏;饭煮熟了,有硬有软。这不是厨师和酿酒的人有意使它们存在差异,而是手指之间的协调有偶然性。就是软硬适合的饭,也要用不同的竹筐来装,好酒也要用不同的器皿来存放。虫子掉进酒坛里,酒就被抛弃不饮;老鼠爬进饭筐里,饭就被扔掉不吃。各种各样的草类,对人都是有帮助有好处的。有的遇到医生就采集起来,成为良药;有的则遗留在干涸了的沼泽里,被火烧掉。同样的金属,有的铸成剑戟,有的则做成锋铦。同样的树木,有的在宫殿成了大梁,有的则在桥下成了支柱。同样是火,有的烧蜡烛,有的则烧枯草。同样是土,有的成了殿堂的地基,有的则用去涂抹轩户。同样是水,有的用去洗鼎釜,有的则用去洗腐臭的东西。万物的好坏是相同的,碰上被人使用,其偶然性使它们遭受不幸,尚且应该悲伤痛心,何况是有精神的人呢!

  【原文】

  5·6虞舜圣人也,在世宜蒙全安之福。父顽母嚚(1),弟象敖狂(2),无过见憎,不恶而得罪,不幸甚矣。孔子,舜之次也,生无尺土,周流应聘(3),削迹绝粮(4)。俱以圣才,并不幸偶。舜尚遭尧受禅,孔子已死于阙里(5)。以圣人之才,犹不幸偶,庸人之中,被不幸偶,祸必众多矣(6)。

  【注释】

  (1)嚚(y0n银):愚蠢。

  (2)象:传说是舜的异母弟弟。敖(4o傲):通“傲”。狂:纵情任性。

  (3)流:流动。这里是奔走的意思。应:接受。

  (4)削迹:孔子曾到卫国去游说,卫国人很厌恶孔子,当孔子离开卫国时,就把他经过卫国留下的车轮痕迹铲掉了。事参见《庄子·天运》。绝粮:参见1·3注(2)。

  (5)已:则,却。阙(qu5缺)里:街名,在今山东曲阜城内,孔子曾在这里聚徒讲学。

  (6)祸: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译文】

  虞舜都是圣人,在世的时候完全应当蒙受安适生活的福份。但是,他父亲质劣,母亲愚蠢,弟弟象又傲慢任性,没有过失也要被别人憎恨,没有做坏事也要受惩罚,真是不幸得很。孔子,比舜差一点,一生没有得到一尺土地的封赐,到处奔走想接受人家聘请做官,结果遭到削迹绝粮。他们同是具有圣人的品德才能,都碰上偶然的不幸。但舜还能碰到尧让位给他,而孔子却死在阙里。凭圣人的品德才能,尚且会有偶然不幸,平庸的人中,遭受偶然不幸的,肯定多得很! 


命义篇第六
  【题解】

  本篇在于论述命的含义,故名“命义”。王充在本篇中,对人的生死寿夭,贫富贵贱以及祸福的形成,产生进行了较系统的论述。他认为,人的生死寿夭和贫富贵贱是由命决定的。而命是人在母体内最初承受天和星宿施放的气形成的。天和星宿施放气是自然的,无意识的,而人承受气时有多少厚薄不同,天上星象有贫富贵贱的差别,所以就形成决定人生死寿夭与贫富贵贱不同的命。而人的命能不能顺利实现,还要看外来的非常事变。人碰到外来的偶然灾难,能侥幸避免就是福,否则就是祸。命好禄盛就能避免突发灾难而得福,否则就会遭灾而得祸。说到底,人的遭遇是由外来的偶然性决定的,与人的操行善恶毫不相干。本篇中还有一些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请在阅读时注意。

  【原文】

  6·1墨家之论(1),以为人死无命(2);儒家之议,以为人死有命。言有命者,见子夏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3)”。言无命者,闻历阳之都一宿沉而为湖(4);秦将白起坈赵降卒于长平之下(5),四十万众同时皆死(6)。春秋之时,败绩之军,死者蔽草,尸且万数(7);饥馑之岁(8),饿者满道,温气疫疠(9),千户灭门,如必有命,何其秦、齐同也?言有命者曰:“夫天下之大,人民之众,一历阳之都,一长平之坈,同命俱死,未可怪也。命当溺死,故相聚于历阳;命当压死,故相积于长平。”犹高祖初起,相工入丰、沛之邦(10),多封侯之人矣,未必老少男女俱贵而有相也(11),卓砾时见(12),往往皆然。而历阳之都男女俱没,长平之坈老少并陷,万数之中,必有长命未当死之人,遭时衰微,兵革并起(13),不得终其寿。人命有长短,时有盛衰,衰则疾病,被灾蒙祸之验也(14)。宋、卫、陈、郑同日并灾(15),四国之民必有禄盛未当衰之人,然而俱灾,国祸陵之也(16)。故国命胜人命,寿命胜禄命。

  【注释】

  (1)墨家:战国时的重要学派。儒家的反对派。创始人墨子。墨家在初期,以墨子本人所主张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节葬、节用、非乐、非命等为中心,与儒家展开一系列政治学术思想的斗争。战国末期,墨子后学克服了墨子学说中宗教迷信成分,对认识论、逻辑学以至自然科学中的几何学、力学、光学等,都有一定研究和贡献。论:学说。

  (2)参见《墨子·非命》。

  (3)子夏(公元前507年~?):姓卜,名商。春秋末晋国温(今河南省温县西南)人,一说卫国人。孔子学生。孔子死后,到魏国西河(济水、黄河间)讲学。宣扬“死生有命,富贵在天”,提出“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和“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等观点。引文参《论语·颜渊》。

  (4)历阳:古县名,在今安徽省和县。都:城。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俶(ch)触)真训》。

  (5)白起(?~公元前257年):一称公孙起。战国时秦国名将。屡战获胜,秦昭王时攻克楚都郢(y!ng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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