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论衡全译- 第18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8)使声审:“审”疑当作“异”或“审”下脱一“异”字。

  (9)使审同:据递修本作“使声同”,疑当作“使声审同”方妥。

  【译文】

  考察《礼记·瑞命篇》里说:“雄的叫凤,雌的叫凰。雄凤的鸣叫声是‘即即’,雌凰的鸣叫声是‘足足’。”《诗经》里说:“那高高的山冈上长着梧桐树。在向着太阳的一面凤凰在鸣叫。梧桐树叶茂盛,凤凰叫声噰噰喈喈。”《瑞命篇》与《诗经》都讲了凤凰的鸣叫声,《瑞命篇》的说法是“即即、足足”,《诗经》上的说法是“噰噰喈喈”,这是鸣叫声不相同。如果《瑞命》、《诗经》所记载的凤和凰的叫声确实不同,那么它们的形状就应该不一样。如果凤和凰的叫声确实相同,《诗经》与《礼记》里形容它们的叫声却不相同,历代相传把它们当作凤和凰的叫声,就值得怀疑了。

  【原文】

  50·19案鲁之获麟,云“有獐而角”。言“有獐”者,色如獐也。獐色有常,若鸟色有常矣。武王之时(1),火流为乌,云“其色赤”。赤非乌之色,故言“其色赤”。如似獐而色异,亦当言其色白若黑(2)。今成事色同,故言“有獐”。獐无角,有异于故,故言“而角”也。夫如是,鲁之所得驎者,若獐之状也。武帝之时(3),西巡狩(4),得白驎,一角而五趾(5)。角或时同,言五趾者,足不同矣。鲁所得麟,云“有獐”,不言色者,獐无异色也。武帝云“得白驎”,色白不类獐,故言“有獐(6)”,正言“白驎”,色不同也。孝宣之时,九真贡(7),献驎,状如獐而两角者(8),孝武言一角,不同矣。春秋之麟如獐,宣帝之驎言如鹿。鹿与獐小大相倍,体不同也。

  【注释】

  (1)武王:周武王。参见1·4注(5)。

  (2)若:或。

  (3)武帝:汉武帝。参见18·5注(1)。

  (4)巡狩:参见24·4注(13)。

  (5)《汉书·终军传》:“终军从上幸雍,祀五畤,获白麟,一角而五趾蹄。”五趾:一足而有五蹄。

  (6)故言“有獐”:“言”上疑当有“不”字,寻义自明。

  (7)九真:郡名,公元前3世纪末,南越赵佗所置。公元前111年入汉,辖境相当于今越南清化全省及义静省东部地区。贡:进贡。向帝王进献物品。

  (8)獐:据下文“宣帝之驎言如鹿”应为“鹿”字。

  【译文】

  考察鲁国捕获麟的记载,说:“形状像獐而长着角”。说:“形状像獐”,是它的毛色像獐的毛色。獐的毛色是固定不变的,就像鸟的毛色固定不变一样。周武王的时候,火落下来变成了乌鸦,说“它的毛色是红的”。红不是乌鸦本来的颜色,因此说“它的毛色是红的”。如果像獐但毛色不同,也应当讲清它的颜色是白的或是黑的。现在事实上鲁国捕获的麟与獐的颜色相同,所以说成“形状像獐”。獐没有长角,不同于本来的样子,所以说成是“长着角”。如果是这样,鲁国所捕获的麟,只是形状上像獐。汉武帝的时候,到西部巡狩,捕获得一只白色的麟,头上长一只角,每只蹄子上有五个脚趾。角也许相同,讲有五个脚趾,是足不相同。鲁国捕获的麟,只讲“形状像獐”,不讲毛色,因为与獐的毛色没有什么不同。汉帝武时讲“捕获白麟”,毛色是白的与獐不同,所以不讲“形状像獐”,而确切地讲“白色的麟”,是毛色与獐不相同。汉宣帝的时候,九真郡进贡,献了一只麟,形状像鹿但长有两只角,这就和汉武帝时所说的一只角的麟不相同了。春秋时的麟像獐,汉宣帝时的麟像鹿。鹿与獐大小相差一倍,体态根本不相同。

  【原文】

  50·20夫三王之时(1),驎毛色、角趾、身体高大不相似类。推此准后世,驎出必不与前同,明矣。夫骐驎、凤皇之类,骐驎前后体色不同,而欲以宣帝之时所见凤皇高五尺,文章五色,准前况后,当复出凤皇(2),谓与之同,误矣。后当复出见之凤皇、骐驎,必已不与前世见出者相似类,而世儒自谓见而辄知之(3),奈何?

  【注释】

  (1)三王:这里指鲁哀公、汉武帝、汉宣帝。

  (2)当(tǎng倘):通“倘”。

  (3)而辄:当作“辄而”。上文“儒者自谓见凤皇骐驎辄而知之”,是其证。

  【译文】

  鲁哀公、汉武帝、汉宣帝的时候,麟的毛色、角趾、身体高大各不相同。由此情况去衡量后代,麟的出现必定不与前面出现的相同,这是很清楚的。麒麟、凤凰这一类东西,前后出现的麒麟形体毛色各不相同,想以汉宣帝时所见到的高有五尺,羽毛有五彩花纹的凤凰作为标准,依据前面的标准去比较后面的,倘若再出现凤凰,就说它与宣帝时所见的凤凰相同,这就错了!以后倘若再出现凤凰、麒麟,必定不会和以前出现的相类似,然而俗儒自称见到它们就能识别出来,这怎么行呢?

  【原文】

  50·21案鲁人得驎,不敢正名“驎”,曰“有獐而角”者,时诚无以知也。武帝使谒者终军议之(1),终军曰:“野禽并角(2),明天下同本也(3)。”不正名“驎”,而言“野禽”者,终军亦疑无以审也。当今世儒之知(4),不能过鲁人与终军,其见凤皇、骐驎,必从而疑之非恒之鸟兽耳,何能审其凤皇、骐驎乎?

  【注释】

  (1)谒者:参见9·15注(16)。终军:参见18·5注(4)。

  (2)并角:两只角合并长成一只。

  (3)同本:意即天下都归附西汉皇帝。《汉书·终军传》作“野兽并角,明同本也。”本书《指瑞篇》引此语无“天下”二字,与《汉书》同。通津本“天下”二字双引,可知此文原以“明同本也”为句。“禽”、“兽”非误文,古代通用不别。

  (4)知(hì智):通“智”。

  【译文】

  考察鲁国人捕获的麟,不敢确切地取名“麒麟”,说是“像獐而长有角”,因为当时确实无法识别它。汉武帝让谒者终军评论这件事,终军说:“野兽的两只角合并长在一起,象征天下都归附西汉。”不能确切地命名为“麒麟”,而说成“野兽”,是因为终军也怀疑是不是麒麟而无法加以肯定的缘故。现在俗儒的才智,不能超过鲁国人与终军,他们见到凤凰、麒麟,必定也只是怀疑这种禽兽不是一般的鸟兽罢了,怎么能确定它们是凤凰、麒麟呢?

  【原文】

  50·22以体色言之,未必等。以鸟兽随从多者(1),未必善。以希见言之,有鸜鹆来(2)。以相奇言之,圣人有奇骨体,贤者亦有奇骨。圣贤俱奇,人无以别。由贤圣言之,圣鸟、圣兽,亦与恒鸟、庸兽俱有奇怪。圣人贤者亦有知而绝殊,骨无异者;圣贤鸟兽亦有仁善廉清,体无奇者。世或有富贵不圣,身有骨为富贵表,不为圣贤验。然则鸟亦有五采,兽有角(3),而无仁圣者。夫如是,上世所见凤皇、骐驎,何知其非恒鸟兽?今之所见鹊、獐之属,安知非凤皇、骐驎也?

  【注释】

  (1)据上下文例,“多者”下当有“言之”二字。

  (2)“来”字下疑脱“巢”字。

  (3)“角”上应有“一”字。“一角”与“五采”同一文法。下文“凤皇骐驎以仁圣之性,无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可证。

  【译文】

  从形体、毛色方面来说,不一定相同。从随从的鸟兽多少来判断,不一定准确。从很少出现这方面来说,有鸜鹆飞来筑巢的事实。从骨相奇特来说,圣人有奇特的骨体,贤者也有奇特的骨相。圣人贤人的骨相都奇特,人们就无法区别他们谁圣谁贤。就圣、贤这一点来说,圣鸟、圣兽和一般鸟兽相比也都各有奇特之处。然而圣人贤人之中也有智慧卓绝而骨相却没有什么特殊的;圣鸟贤兽之中也有仁慈、善良、廉洁、清高而形体并不奇特的。世上有的富贵之人,并不是圣人,身上有奇骨只是作为富贵的征象,而不是作为圣人、贤人的证明。然而鸟中也有毛色五彩的,兽中有长一角的,但并不是仁圣的鸟兽。如果是这样,前代所见到的凤凰、麒麟,怎么知道它就不是一般的鸟兽呢?现在所见到的鹊、獐这类的鸟兽,又怎么知道它们不是真的凤凰和麒麟呢?

  【原文】

  50·23方今圣世,尧、舜之主(1),流布道化,仁圣之物,何为不生?

  或时以有凤皇、骐驎乱于鹄、鹊、獐、鹿(2),世人不知。美玉隐在石中,楚王、令尹不能知(3),故有抱玉泣血之痛。今或时凤皇、骐驎以仁圣之性,隐于恒毛庸羽(4),无一角、五色表之,世人不之知,犹玉在石中也,何用审之?为此论草于永平之初(5),时来有瑞,其孝明宣惠(6),众瑞并至。至元和、章和之际(7),孝章耀德(8),天下和洽,嘉瑞奇物,同时俱应,凤皇、骐驎,连出重见,盛于五帝之时,此篇已成,故不得载。

  【注释】

  (1)尧、舜之主:这里借指东汉皇帝。

  (2)以:通“已”;已经。乱:混杂。

  (3)楚王:指楚厉王和楚武王。令尹:参见28·21注(2)。不能知:指卞和献玉璞,而楚厉王、楚武王不识宝而加刑于卞和事。参见26·19注(3)“荆和”条。

  (4)恒毛庸羽:指一般的鸟兽。

  (5)此论:指《讲瑞篇》这篇文章。草:起草。永平:汉明帝年号,公元58~75年。

  (6)孝明:汉明帝刘庄,公元58~75年在位。宣惠:布施恩惠。

  (7)元和:汉章帝年号,公元84~86年。章和:汉章帝的年号,公元87~88年。

  (8)孝章:东汉章帝刘炟(dá达),公元76~88年在位。

  【译文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