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论衡全译- 第26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有像孔子那样的与众不同的论证的才干,所以看到异乎寻常的兆数,就不能辨别清楚了。世人因为武王占卜,没有过失而得凶兆,所以认为卜筮不能完全信赖,只能略微用来辅助政务,表示有鬼神在支配,说明不是自己在专断。

  【原文】

  71·16著书记者,采掇行事,若韩非《饰邪》之篇,明己效之验,毁卜訾筮,非世信用。夫卜筮非不可用。卜筮之人,占之误也。《洪范》稽疑,卜筮之变,必问天子卿士,或时审是。夫不能审占,兆数不验,则谓卜筮不可信用。晋文公与楚子战,梦与成王搏,成王在上而盬其脑,占曰:“凶”。咎犯曰:“吉!君得天,楚伏其罪。盬君之脑者,柔之也(11)。”以战果胜,如咎犯占。

  【注释】

  掇(duō多):拾取。

  韩非:参见21·12注。《饰邪》:《韩非子》中的一篇,文中列举春秋战国时期的著名战役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来说明卜筮并不灵验,依靠卜筮来决定行动是愚蠢的。訾(ǐ子):指责。毁卜訾筮:《韩非子·饰邪篇》:“龟荚鬼神,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然而恃之,愚莫大焉。”

  卜筮之变:指对卜筮出现的卦象的不同解释。

  晋文公:参见5·4庄。楚子:指楚成王。参见18·9注。晋文公与楚子战:指公元前632年晋楚城濮之战。参见18·9注。

  梦:指晋文公战前做梦。

  盬(gǔ古):吸。

  咎犯:参见18·9注(13)。

  君得天:意即晋文公脸朝天,能得上天保佑。

  楚伏其罪:意即楚成王背对天,头朝下,象征低头认罪。

  (11)柔之:指楚成王吮吸了晋文公的脑汁后会软弱无力。以上事参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译文】

  编书记史的人,收集以往的事例,如韩非《饰邪》那样的篇章,用已经发生的史事作证明。抨击指责卜筮,反对人们迷信卜筮。卜筮并不是完全不能用,是卜筮的人往往占断错了。《尚书》中的《洪范》记载考察疑难问题,以及卜筮的卦象出现了不同的解释,一定要求教天子和大臣,或许确实是正确的。不能对兆数作出确切的解释,兆数不灵验,就认为卜筮不可信赖。晋文公与楚成王开战,梦见同楚成王搏斗,楚成王伏在他身上吮吸他的脑汁,占梦的人说:“是凶兆。”咎犯说:“是吉兆!您得天的保佑,楚成王是低头认罪。吮吸您的脑汁,会使他软弱无力。”事后与楚成王交战果然获胜,正如咎犯所占断的一样。

  【原文】

  71·17夫占梦与占龟同。晋占梦者不见象指,犹周占龟者不见兆者为也。象无不然,兆无不审,人之知暗,论之失实也。传或言:武王伐纣,卜之而龟■。占者曰:“凶。”太公曰:“龟■,以祭则凶,以战则胜。”武王从之,卒克纣焉。审若此传,亦复孔子论卦,咎犯占梦之类也。盖兆数无不然,而吉凶失实者,占不巧工也。

  【注释】

  指:通“旨”。

  龟■(读音不详):《说苑·权谋》作“龟熸(jiān尖)”,意思是龟兆不清楚。

  【译文】

  占断梦象与占断龟兆相同。晋国占梦的人不明白梦兆的意思,如同周代占卜的人不明白龟兆的意思一样。梦兆没有不对的,龟兆没有不明的,由于人的才智愚昧,论断兆象偏离了实情。有的传上说:“武王讨伐纣王,占卜此事龟兆不清楚。占卜的人说:“是凶兆。”姜太公说:“龟兆不清楚,依照这个兆象举行祭祀就不吉利,依照这个兆象进行战争就能取胜。”武王听从了太公的话,终于战胜了纣王。如果真像这种记载所说的那样,也就又同孔子解释卦象,咎犯解释梦兆是同一类的了。大约兆数没有不对的,而吉凶失实,是因为占卜的人不高明巧妙的缘故。 


辨祟篇第七二
  【题解】

  东汉时期,社会上流行着遇事要择“吉日”,否则就会“触鬼逢神”而遭灾祸的各种禁忌。王充认为,这些迷信禁忌都是从事迷信活动的职业骗子编造出来的,目的在于“惊惑愚暗,渔富偷贫”。它的泛滥是由于“人君惜其官,人民爱其身”,世人都害怕灾祸惹身,而又“用知浅略,原事不实”的缘故。他指出,“圣人”进行占卜活动,是想用鬼神来骗取信用,所以儒家经书上的“七卜”、“八卦”都不可信,“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各种迷信禁忌都是“妄言”。王充用客观事实和科学道理批驳鬼神迷信,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但他们仍然认为“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

  【原文】

  72·1世俗信祸祟,以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欢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徒、祭祀、丧葬、行作、入官、嫁娶,不择吉日,不避岁、月,触鬼逢神,忌时相害。故发病生祸,椒ㄈ胱铮劣谒劳觯榧颐鹈牛圆恢厣鳎复ゼ苫渲乱病H缡德壑送砸病�

  【注释】

  岁月:指岁神、月神。参见本书《。。时篇》、《难岁篇》。

  忌时:指有关岁、月方面的禁忌。

  剑╣uà挂):绊。腒法:触犯法网。

  殚(dān丹):尽。

  重慎:指谨慎地选择吉日。

  【译文】

  社会上一般人都迷信鬼神会给人造成灾祸,认为人的疾病死亡,以及经历苦难受到惩罚,被别人侮辱讥笑,都是由于对鬼神有所触犯。如果破土建房、搬迁住处、举行祭祀、办理丧葬、出门做事、上任做官、嫁女娶妇,不选择吉日,不避开岁神月神,触犯遇上鬼神,在禁忌之时就会被鬼神伤害。所以发生病祸,犯法被判刑,直到死亡,全家被杀光满门被消灭,都是由于不谨慎地选择吉日,触犯了忌讳所造成的。据实说来,这些都是荒诞的说法。

  【原文】

  72·2凡人在世,不能不作事,作事之后,不能不有吉凶。见吉,则指以为前时择日之福;见凶,则刺以为往者触忌之祸。多或择日而得祸,触忌而获福。工伎射事者欲遂其术,见祸,忌而不言;闻福,匿而不达。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故世人无愚智、贤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惧信向,不敢抵犯。归之久远,莫能分明、以为天地之书,贤圣之术也。

  【注释】

  或:作“有”字用,本书此例甚多。

  工伎射事者:指以宣扬迷信禁忌、替人推测吉凶为职业的人。射:猜测。

  【译文】

  凡是人在世间上,不能不做事情,做事情之后,不可能不会出现吉凶。

  遇到吉利,就针对这件吉事认为是由于事前选择吉日而得的福;遇到凶险,就责怪是由于事前触犯了禁忌而造成的祸。往往有选择吉日而得祸,触犯了禁忌而获福的情况。工伎射事者想成就他们的方术,遇到选择日子后遭祸,就避忌不宣扬;遇到触犯禁忌后获福,就隐瞒事实不表露。他们积累许多触犯禁忌而遭祸的事例去恫吓那些不慎重选择吉日的人,列举许多选择日子而获福的事例去鼓励那些害怕岁、月禁忌的人。因此社会上无论愚昧的聪明的、贤良的不贤良的、官宦或是百姓,都畏惧信奉这些禁忌,不敢抵制触犯。世人信服这些禁忌已经很久远了,没有人能弄清楚它,认为它是天地的文字,贤人圣人的方术。

  【原文】

  72·3人君惜其官,人民爱其身,相随信之,不复孤疑。故人君兴事,工伎满J;人民有为,触伤问时。奸书伪文,由此滋生。巧惠生意,作知求利,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愈非古法度圣人之至意也。

  【注释】

  工伎:指工伎射事者。J:同“阁”。官署。

  伤:疑是“场”字之误。触场:即“逢处”之义。

  惠:通“慧”。这里指狡猾。

  知:通“智”。作知:耍小聪明。

  渔:指敲诈。

  【译文】

  为官的人珍惜他们的官位,老百姓爱惜他们的身体,就相互随顺迷们禁忌,不再有怀疑。因此,当官的举办事情,工伎射事者就挤满了官府;老百姓有所行动,碰到一起就打听时日禁忌。伪造禁忌的书籍文章,因此而滋生蔓延,奸猾的人就生出坏主意,耍小聪明而追求好处,去惊吓迷惑愚昧无知的人,敲诈富人骗取穷人,就更加不符合古代的法度与圣人的真正心意了。

  【原文】

  72·4圣人举事,先定于义。义已定立,决以卜筮,示不专己,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故《书》列七卜。《易》载八卦,从之未必有福,违之未必有祸。然而祸福之至,时也;死生之到,命也。人命悬于天,吉凶存于时。命穷,操行善,天不能续;命长,操行恶,天不能夺。

  【注释】

  义:宜,道理。

  示不专己:《潜夫论·卜列篇》:“圣贤虽察,不自专,故立卜筮以质神灵。”指:通“旨”。旨意。

  《书》:指《尚书》。七卜:指雨、霁、蒙、驿、克五种龟兆和贞(内卦)、悔(外卦)两种卦象。参见《尚书·洪范》。

  时:时势,时运。参见53·4注。

  命:寿命。参见本书《命义篇》。

  人命悬于天:王充认为形成人命的气是由天施放的。参见本书《自然篇》、《说日篇》、《幸偶篇》、《气寿篇》、《命义篇》。

  【译文】

  圣人办事情,首先确定这件事该不该办。道理已经确立,再用卜筮来作最后决定,表示不是个人专断,证明和鬼神的旨意是一致的,是想让所有的臣民深信不疑。所以《尚书》上列举了龟兆和卦象七种,《周易》上记载了八种卦象,信奉它们不一定有福,违背它们也不一定有祸。然而祸福的到来,是由时运决定的;死亡的到来,是由寿命决定的。人命决定于上天,吉凶决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