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两个人一搅,他们曹家也不会落到如今的境地。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他也不急在一时,如今首要之计,却是保命要紧。
雨后的山路比较滑,又是黑灯瞎火的。曹青松走走停停,直到第二天放明的时候,他方才抵达地下兵工厂藏匿的那个山洞中。兵工厂的负责人叫范思杰,是一位犯过事的退伍军人。这个地下兵工厂的六七号人中,除了夜里值班的人,数这个老范起得最早。他刚伸了一个懒腰,忽然听见洞口传来轻微的脚步声。
范思杰愣了一愣,还没到换班的时间呀!这个老彭怎么就下来了?到底是军人出身,他迅速反应过来,健步飞出去,贴着洞壁,同时掏出了别在腰间的手枪,打开了保险。只要一有问题,他随时可以射击。
“是我!”一个年轻却疲惫的声音传入了老范的耳朵。
“啊,曹老板,你终于逃出来了。”范思杰长吁一口气,摆弄一下手枪,按老样子别进了腰间,大步迎了上去,搀住对方。
曹青松摆了摆手,喘了一口粗气说道:“不、不要紧,先给我弄点吃的。我快饿死了。”范思杰点了点头,连声说道:“有、有,还有些饼干呢。我这就给你去拿!”然而,他刚转过身去,曹庆松却又叫住了他:“老金跟你们有过什么联系没?”
范思杰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茫然地转过脸来望着曹青松,“哪个老金?”
曹青松面现失望的神色,“看样子没有联系了。就是上半年想找我们买枪的那个老金。”
范思杰感觉有点儿不妙,“他不是贩毒的吗?你不是说不跟贩毒的打交道吗?”
曹青松暗暗地叹了一口气。“此一时彼一时。”他说:“现在都落到这种田地了,还管他是不是贩毒的呢。他在外面有些能耐,或许他能够帮帮我,拉我一把。”
“难道你想跟他们一起贩毒?”范思杰忧郁地看了看地面,再抬起头来时,表情恢复了往常的平静。曹青松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冷冷地看了看范思杰,默然无语。跟随了他多年的范思杰心知对方已然生气了,他不敢再多说什么,以免触怒了对方。毕竟,现在大家都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撕破了脸皮终究不好。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沉默了半晌。曹青松忽然打破了沉默。“除了这样,我们又还能干嘛?”他说:“都到了这份上,反正是死,也要死得轰轰烈烈,大大赚它一笔。再说,这山里面也不能久待。我们今天收拾了家伙就走。你去把大伙儿叫起来,不愿意跟我走的,尽管自便,我绝不勉强。”
范思杰不好再说什么,点了点头转身离去。曹青松打量着对方的背影。他刚刚虽然说得强硬,但此时的个中滋味却只有他自己才能体味。放在以前,手下的人绝不敢对他说半个“不”字。可如今虎落平阳之后,范思杰对他的态度明显平淡了许多。
罢了罢了,他们要走也罢,我绝不挽留。曹青松想。他不免庆幸当初有点远见,以一个远房堂兄的名义存了一百五十万。否则,光凭手上的这几把枪想跟那个贩毒的金老板合作,只怕属于痴心妄想。
第十四章 (1)
时针指向六点钟的时候,吴晓风近乎惯性地醒了过来。六点钟准时起床,这是两年的牢狱生活在他身上留下的为数不多的痕迹。有的时候,某些习惯养成了便很难改变,尤其是那些在那种让人终生难忘的环境下养成的习惯更是如此。刚醒来却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的时候,吴晓风还误以为自己还在监狱之中,等他恢复了神智、感受到了身子下面柔软而富有弹性的席梦思,他方才意识到自己之前只是错觉而已。
吴晓风揉了揉惺松的睡眼,抬头环视了一眼,房间的摆设跟他的住处不同,这里的比较豪华,床也大上两倍还不止。他隐约回忆昨晚醉酒时的情景。忽然,他想了什么,满脸惊愕地掀开了盖在身上的毛毯,看了看自己完全赤裸的身体,再瞥了一眼正和衣蜷缩在床边呼呼大睡的陌生少女,方才松了一口气。
室内的温度不高,大概毯子全让吴晓风给抢走了。陌生少女没有毯子可盖,睡梦中的她时不时簌簌发抖。吴晓风怜惜地看了对方一眼,将毯子盖在她身上。不过,方放下毛毯,陌生少女已经醒了,抬头懒洋洋地看了他一眼,“醒了?好些了没?”
而吴晓风含糊不清地支吾了一声,同时趁女孩子抬起头来的刹那,好好地打量了一下。女孩年纪不大,顶多二十一二岁,样貌尽管不是让人惊艳的那种,但也差不到哪里去,看起来说不出的舒服顺眼,甜美温婉,非常具有灵气。吴晓风禁不住暗自替对方惋惜起来,这样的女孩子年纪轻轻便堕入风尘中实在是太可惜了。
一阵凉意透体而来,吴晓风方才意识到自己依然赤裸,不由闹了个满脸通红,赶紧四处找衣服,可凡是眼睛看得见的地方,没有任何可以让他遮羞的物品。除了那条毯子。吴晓风不假思索地伸手去扯毛毯。但女孩促狭地朝他眨了眨一双美目,狠命地拽住毛毯,就是不肯松手。
万般无奈的吴晓风只得加了把力,将对方整个人都拖动了。女孩子这才松开了双手,哈哈大笑起来,在床上滚来滚去。吴晓风一边裹毯子,一边没好气地瞪了女孩一眼,装出凶狠的模样,冷声道:“笑什么笑,一个女孩子看男人的身体也不害臊!真不知廉耻!”
“哦,哦,还说我不知廉耻?你这个露阴癖!是你自己要给我看的!”女孩子毫不客气地顶了上来,挑衅性地望着他。
露阴癖?!吴晓风差点没噎个半死,本来想接着回下去,但想想“好男不跟女斗”,而且酒后口干舌燥,没闲功夫跟一个刁蛮型的女孩子斗嘴,自讨没趣。他苦笑了一下,站起身来,走到了床边的壁橱边,从里面拿出一瓶穿矿泉水咕咕地一口气喝了一大半。
却不料那女孩子并没有因此放过他,趴在床上,用双肘支起了半截身子,笑吟吟看着他,说道:“这就生气啦?据说,你可是前途非凡哦。这样的人怎么气量这么小?”
吴晓风气打不一处来,口中还没咽下去的水喷口而出,溅得橱窗玻璃壁上到处都是小水珠。房间内顿时再次响起了响亮的银铃般的笑声。他转过身来,望着对方,纳闷地问道:“你听谁说的,我前途非凡?”
“哼,洒家自有消息灵通之处。”女孩娇媚地诡笑道。
吴晓风飞快地驱动大脑,沉吟着问道:“你不是一般的……那种女孩子吧?”他想了想,最终没有将“坐台女郎”四个字说出口。
“哪种女孩子?”那双美目不停地眨动,骨碌碌一转,忽又转口说道:“我当然不是一般的那种女孩子。我是金蕊夜总会最高级的坐台小姐。收费比较高,一个晚上伍千!拿来。”说着,对方盘膝坐在床上,朝吴晓风伸出了左手。
直觉告诉吴晓风,对方在撒谎。照这情形看来,她绝对不是什么坐台小姐。他暗自思忖,倘若直接指出对方在撒谎,以对方鬼怪精灵的说话方式,她十有八九会另外编一个谎话来蒙骗自己。
吴晓风灵机一动,嘿然笑道:“好啊,我会给你五千的,像你这种质量的,就是一万我也给!不过,我现在还需要你服务一次。来吧!”他嬉皮笑脸地朝女孩扑上去,只不过脚下的速度稍微放迟缓了一些。而女孩倒也十分机灵,很敏捷地避开了去。她咯咯笑着,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到了地上,穿好那双皮凉鞋,拍了拍手,拿了放在柜子上的小背包,朝吴晓风摆了摆手:“好了,你既然没事了,我得要走了。再见啦。以后记得少喝点酒。”
女孩子也不理会吴晓风,径直拉开了门便往外走。吴晓风是满头的雾水。既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也不清楚对方的来历。他赶紧追了上去,可没跑几步,围在腰间的毛毯掉了下来,他只得放弃原先的打算,弯下腰去拾毛毯。
还没等吴晓风直起腰,女孩子去而复返,笑吟吟地推开门看了吴晓风一眼。“我忘了告诉你了。昨晚有人打过你手机,我怕吵醒你,替你关了,你自己去看看吧。”
吴晓风点头称谢,正想请教对方的姓名。女孩子已然接着问道:“郭璐是谁?你很爱她?昨晚上,你老在梦中叫她哦。喜欢对方就去跟对方在一起吧。你是男人嘛,要主动一点。否则可要抱恨终生了。”
对方说话时所采用的长辈教导式的口吻令吴晓风哭笑不得。可对方来如电去如风,吴晓风连喊两句“哎,等等啊!”却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只留下女孩子轻快的脚步声在门外的走廊上回荡。
怀着遗憾的心情在房间门口伫立了数十秒,他拿定主意稍晚些去找赵天林他们问问看。他打开了手机,查询昨晚的未接电话,一看竟然是刘信坤打来的。他拨回去了,却没人接听,连试了两回都是如此。
衬衣和裤子早已让人洗干净凉挂在卫生间了,只不过还有点儿湿,没法子穿。吴晓风隐约记得昨晚喝得太多,后来大吐不止。他的脑袋直到此时仍然有点儿晕沉,在床上躺了会儿,鼻子可以嗅到女孩留下的淡淡芳香,也有些空气清洁剂的味道。
这招可狠,竟然连个姓名也没留下。吴晓风在床上无聊地呆想了片刻,正准备给赵天林拨打一个电话,而手机倒自己响了起来。“喂,哪位?”
“是我。”刘信坤的声音传来:“昨晚你在忙什么?干嘛不接我的电话?”
第十四章 (2)
对方一副质问的语气令吴晓风心生不爽。刘信坤感觉到了,不过他现在没精力理会,径直将曹青松从看守所中逃走的事情说了出来。吴晓风听了之后顿时大叫不妙,忍不住责备道:“你们怎么搞得?连个犯人都看不住?明知道这是重犯,为什么不小心点?”
刘信坤叹了一口气,颇为无奈地说道:“晓风,情况比你想象中的要复杂。我虽然是副市长,但毕竟我只是一个副市长,连常务的都算不上,很多事情我根本做不了主。”他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不过,你爸妈我已经接到安全的地放去了。你看是不是找个地方藏一下,或者回到江川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