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散文集 作者:徐志摩(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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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散文集 作者:徐志摩(完结)- 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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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梁巨川先生。他并不曾“误送了”他的命。我们可以相信即使梁先生当时暂缓他的自杀,去进大学校的法科,理清他所有的政治观念(我敢说梁先生就在老年,他的理智摄收力也决不比一个普通法科学生差);——结果积水潭大柳根一带还是他的葬身地。
这因为他全体思想的背后还闪亮着一点不可错误的什么——随你叫他“天理”、“养”、信念、理想,或是康得的道德范畴——就是孟子说的“甚于生”的那一点,在无形中制定了他最后的惨死,这无形的一点什么,决不是教科书知识所可淹没,更不是寻常教育所能启发的。前天我正在讲起一民族的国民性,我说“到了非常的时候它的伟大的不灭的部分,就在少数或是甚至一二人的人格里,要求最集中最不可错误的表现……因此在一个最无耻的时代里往往诞生出一两个最知耻的个人,例如宋末有文天祥,明末有黄梨洲一流人。在他们几位先贤,不比当代看得见的一群遗老与新少,忠君爱国一类的观念脱卸了肤浅字面的意义,却取得了一种永久的象征的意义,……他们是为他们的民族争人格,争‘人之所以为人’……在他们性灵的不朽里呼吸着民族更大的性灵”。我写那一段的时候并不曾想起梁巨川先生的烈迹,却不意今天在他的言行里(我还是初次拜读他的遗著)找到了一个完全的现成的例证。因此我觉得我们不能不尊敬梁巨川自杀的那件事实,正因为我们尊敬的不是他的单纯自杀行为的本体,而是那事实所表现的一点子精神。“为唤醒国民的自杀”,陶孟和先生说,“是借着断绝生命的手段做增加生命的事”;粗看这话似乎很对,但是话里有语病,就是陶先生拢统的拿生命一个字代表截然不同的两件事:他那话里的第一个生命里指个人躯壳的生存,那是迟早有止境的,他的第二个生命是指民族或社会全体灵性的或精神的生命,那是没有寄居的躯壳同时却是永生不灭的。至于实际上有效力没有效力,那是另外一件事又当别论的。但在社会学家科学的立场看来,他竟许根本否认有精神生命这回事,他批评一切行为的标准,只是它影响社会肉眼看得见暂时的效果;我们不能不羡慕他的人生观的简单、舒服、便利,同时却不敢随声附和。当年钱牧斋也曾立定主意殉国,他雇了一只小船,满载着他的亲友,摇到河身宽阔处死去,但当他走上船头先用手探入河水的时候他忽然发明“水原来是这样冷的”的一个真理,他就赶快缩回了温暖的船舱,原船摇了回去。他的常识多充足,他的头脑多清明!还有吴梅村也曾在梁上挂好上吊的绳子,自己爬上了一张桌子正要把脖子套进绳圈去的时候,他的妻子家人跪在地下的哭声居然把他生生的救了下来。那时候吴老先生的念头,我想竟许与陶先生那篇论文里的一个见解完全吻合:“自杀的结果是损失一个生命,并且使死者的亲属陷于穷困之影响是及于社会的”,还是收拾起梁上的绳子好好伴太太吃饭去吧。这来社会学者的头脑真的完全占了实际的胜利,不曾误送人命哩!
固然像钱吴一流人本来就没有高尚的品格与独立的思想,他们的行为也只是陶先生所谓方式的,即使当时钱老先生没有怪嫌水冷居然淹了进去,或是吴先生硬得过妻子们的哭声,居然把他的脖子套进了绳圈去勒死了——他们的自杀也只当得自杀,只当得与殉夫殉贞节一例看,本身就没有多大精神的价值,更说不上增加民族的精神的生命。但他们这要死又缩回来不死,可真成了笑话——不论它怎样暗合现代社会学家合理的论断。
顺便我倒又想起一个近例。就比如蔡孑民先生在彭允彝时代宣言,并且实行他的不合作主义,退出了混浊的北京,到今天还淹留在外国。当初有人批评他那是消极的行为。胡适之先生就在《努力》上发表了一篇极有精彩的文章——《蔡元培是消极吗?》——说明蔡先生的态度正是在那时情况下可能的积极态度,涵有进取的,抗议的精神,正是昏朦时代的一声警钟。
就实际看,蔡先生这走的确并不曾发生怎样看得见的效力;现在的政治能比彭允彝时期清明多少是问题,现在的大学能比蔡先生在时干净多少是问题。不,蔡先生的不合作行为并不曾发生什么社会的效果。但是因此我们就能断定蔡先生的出走,就比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杀,是错误吗?不,至少我一个人不这么想。我当时也在《努力》上说了话,我说“蔡元培所以是个南边人说的‘戆大’,愚不可及的一个书呆子,卑污苟且社会里的一个最不合时宜的理想者。所以他的话是没有人能懂的;他的行为只有极少数人——如真有——敢表同情的;他的主张,他的理想,尤其是一盆飞旺的炭火,大家怕炙手,如何敢去抓呢?”“小人知进而不知退”“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不合作”,“为保持人格起见”,“生平仅知是非公道,从不以人为单位”——这些话有多少人能懂,有多少人敢懂?这样的一个理想主义者非失败不可,因为理想主义者总是失败的。若然理想胜利,那就是卑污苟且的社会政治失败——那是一个过于奢侈的希望了。
我先前这样想,现在还是这样想。归根一句话,人的行为是不可以一概论的;有的,例如梁巨川先生的自杀,甚至蔡先生的不合作,是精神性的行为,它的起源与所能发生的效果,决不是我们常识所能测量,更不是什么社会的或是科学的评价标准所能批判的。在我们一班信仰(你可以说迷信)精神生命的痴人,在我们还有寸土可守的日子,决不能让实利主义的重量完全压倒人的性灵的表现,更不能容忍某时代迷信(在中世是宗教,现代是科学)的黑影完全淹没了宇宙间不变的价值。
 
 
二再论梁巨川先生的自杀
 
志摩:
 
你未免太挖苦社会学的看法了。我的那篇没有什么价值的旧作是不是社会学的或科学的看法,且不必管,但是你若说社会学家科学的人生观是“简单”、“舒服”、“便利”,我却不敢随声附和,我有点替社会科学抱不平。我现在还没有工夫替社会科学做辨护人,我且先替我自己说几句吧。
在我读你的在今日(十月十二日)《晨报副刊》的大作之先,我也正读了梁漱冥先生送给我的那部遗书。我这次读了巨川先生的年谱,辛壬类稿的跋语、伏卵录、别竹辞花记几种以后,我对于巨川先生坚强不拔的品格,谨慎廉洁的操行,忠于戚友的热诚,益加佩服。在现在一切事物都商业化的时代里,竟有巨川先生这样的人,实在是稀有的现象。我虽然十分的敬重巨川先生,我虽然希望自己还有旁人都能像巨川先生那样的律己,对于父母、家庭、朋友、国家或主义那样的忠诚,但是我总觉得自杀不应该是他老先生所采的办法。
志摩,你将来对于自杀或者还有什么深微奥妙的见解,像我这样浅见的人,总以为自杀并不是挽救世道人心的手段。我所不赞成的是消极的自杀,不是死。假使一个人为了一个信仰,被世人杀死,那是一个奋斗的殉道者的光荣的死,这是我所钦佩的。假使一个人因为自己的信仰,不为世人所信从,竟自己将自己的生命断送,这是一种消极的行为,是失败后的愤激的手段,虽然自杀者自己常声明说这个死是为的要唤醒同胞。假使一个医生因为设法支配微生物,反为微生物侵入身体内部而死,这是科学家牺牲的精神,这是最可景仰的行为。假使一个军官因为他的军人都不听从他的命令,他想要用他的自己的死感化他们,叫他们听从,这未免有点方法错误。我觉得巨川先生的死是这一类。
为唤醒一个人,一个与自己极有关系的人,用“尸谏”或者可以一时的有效。至于挽回世道人心总不是尸谏所能奏功的。
世界上曾有一个大教主是用死完成他的大功业的,他就是耶稣。但是耶稣并不是自杀。他的在十字架上的死,是证明他的卫道的忠心,而他的徒弟们采用唯理的解释法说他是为人类赎罪孽。
—般的说宋,物理的生命是心理的生命的一个主要条件。
没有身体哪里还有理想呢?诚然的,在世界上也常有身体消灭反能使理想生存的时候。苏格拉底饮鸩而哲学的思想大昌。文天祥遇害而忠气亘古今。但是所谓“杀身成仁”只限于杀身是奋斗的必不可免的结果的时候。杀身有种种的情形,有种种的方法,绝不是凡是杀身都是成仁的,更不是成仁必须杀身的。
但是,志摩: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个见解就是爱惜生命,而不爱惜主义或理想。爱惜生命正是因为爱惜一种主义。志摩:假使你有一个理想是你认为在你的生命的价值以上无数倍的,你怎样想得到那个理想?你用自杀的方法去得到那个理想呢?
你还是活着用种种的方法去得到那个理想呢?假使你——或随便一个男子恋爱了一个女子,好像丹梯的爱毗亚特里斯,或哥德小说中少年维持的爱夏罗特(我举这个例,但是不要忘记维特的苦恼不过是一本小说,并且他的恋爱又有复杂的情形),这个男子用自杀的方法赢取那女子的爱呢,还是用种种恋爱的行为与表示去赢取那女子的爱呢?这个男子在有的时候或者以为即使他自己失去了生命,果然那女子能对于他有爱意,他也情愿,他也就达到了他的理想,但是像我这样的俗人,你或者称为——个功利主义者,总觉得这不过是失望者的自己安慰自己,与恋爱的本意不同。
我也并不是根本的反对自杀,我承认各人有自杀的自由,但是如以改良社会,挽回世道人心或忠于一种主义、信仰,或精神的生命为志愿,便不应该自杀,因为自杀与这些种志愿是相矛盾的。凡是志愿必须活着的人努力才有达到的希望,如巨川先生一生高洁的救世的行为尚不能唤起多入的注意与摹仿,他老先生的一死会可以唤醒全世人吗?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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