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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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注定了一生的漂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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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的温馨,对于不曾经历冰天雪地的人,是不容易体会的。虽然在屋里看到外面耀眼的阳光,与春天的一般亮丽。推开门,却可能迎来沁人肌骨的寒冷,而有人说“冬天的阳光是假的”。但有阳光毕竟不同,站在阳光里,和阳光之外,即使只有一线之隔,也见明显的差异。
我是一个拒绝冬天的人,所以尽管到了霜叶已经落尽的暮秋,仍然喜欢在寒冷的院子里流连,这时最能鼓励我,或伴随我,使我不寂寞的,就是阳光了!
每当夕阳西斜,阳光开始从我的小院退缩,晚风分外寒冷,我也就不得不像电影中那群追逐阳光的人一样,跟随着阳光移动,即使只有头能沐在阳光中,也觉得温暖许多。
而当夕阳接近地平线,屋后森林的下方,全进入黑暗,唯有树梢上,还留下一抹余晖时,便只有高楼的鸟儿们能够享用了!
常觉得鸟最勤快,也最懂得抓住光阴。才露曙色,屋里连手表还看不清呢,它们很可能已经在枝头聒噪了。
至于傍晚,一棵秃树,可能停上千百只小鸟,逆光看去还以为生满了叶子,它们的头常朝着同一个角度,那八成就是寒风吹来的方向,因为只有这样,身上的毛才不会被吹乱,也才能保持温暖。
当然更能给它们温暖的,还是远处的夕阳。相信那正是它们站在树梢的原因。有时候夕阳几乎完全隐在地平线下,只要最高枝上不足两尺之处,有一丝黄晕,便仍然可能见到几只不愿归巢的小鸟,坚持到底地守在那儿。
所以我常揣测鸟儿们的想法,它们只是为了求些温暖,还是想要欣赏夕阳?抑或居然有了惜寸阴的境界?至于它们起得最早,又是否因为巢在枝头,所以能比下面的人们更早见到晨光?
唐代的诗人常建有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正是描写晨光先照上树林高处的画面。现代的城市人怕无缘观察到这种景色,但何尝不能改为“清晨入都市,初日照高楼”,只是高楼往往剥夺了大多数人的阳光!
气温在冰点以下的日子,走在林立的高楼间,真不好受。因为阳光全被楼房阻隔,冷风却仍然穿梭肆虐。如果恰是下午两三点钟,阳光还能斜斜射入街心的时刻,就可以看见有趣的画面了。
只见街道有阳光的那侧,挤满了川流的人群,在阴影里的一边,则只见稀疏的过客。这与那意大利电影中表现的,不有着同样的趣味吗?
阳光的力量,确实在这样的冬日最能体现,我们甚至可以说那是锐利如刀的,它寸土必争地与阴冷的冬寒分割地盘。我曾经注意过屋边的雪地,竟然能剪出一块房影,也就是凡被影子罩住的地方都是白色,而露在阳光中的,则可能已经透出下面的土地。
尤其令我难忘的,是有一年冬天到日本旅游,独自从日光湖边的旅馆,走向中禅寺,起初一段路因为都在向阳的一面,所以没有积雪。而当我转入背着阳光的一边时,竟然路表全是滑不留足的坚冰。古诗说“南山雪未尽,阴岭留残白”,又说“潜知阳和功,一日不虚掷”,不正是这个写照吗?
于是中国人所谓“山南为阳,山北为阴;水南为阴,水北为阳”的道理,也就令人豁然贯通了。只为中国在北半球,所以山的南边总能向着阳光,而如果山夹着水,水的南边临山,由于受到山影的遮挡,所以成为了“阴”。古人因为没有足够的取暖设备,对于这阴阳的观察和讲究,当然比我们深入。
西方的古人也是一样的,即使到今天,每当暮冬的时候,广播和电视里的气象专家,仍会提出他们的古老迷信:“看看冬眠的土拨鼠(groundhog),如果它二月二号第一次钻出地表时,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吓一跳,又逃回地洞里,今年的冬天就要往后延长六个星期了!”
其实道理说穿了,还不是因为阳光不够强,那影子还显得阴寒吗?
岂止土拨鼠如此,即使进化为人类,我们生理上仍然保有冬眠的趋向。许多人患有冬天抑郁症,不敢面对现实,不敢接受挑战,甚至连坐越洋飞机的时差,也与日光有关。对于抑郁症的患者和时差的人,如果用强光照射,往往能痊愈,或缩短不适的时间。
当然,人造的强光永远无法比得上真正的阳光。野人献曝岂是愚者的浅见,实在有着大道理!
今午走过纽约曼哈顿的三十四街,看见许多年轻人斜靠在向阳的墙边日光浴,手里居然各拿着一片锡纸做的反光板,原来他们是怕斜斜的太阳晒红了半边脸,所以用反光板来借取阳光。
借取阳光?
可不是吗!阳光是那么珍贵,使我们不但要追逐、要把握,甚至要借取!
走在路边满是积雪的第五街上,抬头看到圣派垂克大教堂,我对阳光突然有了更大的感动。我看到那夹在层层摩天高楼之间,原本应该阴暗而难得阳光的教堂,居然灿烂耀眼,仿佛闪着光辉,因为——
四周的建筑采用了全面的玻璃帷幕墙,不但没有遮住可贵的冬阳,反而纷纷反射,带来了更大的光辉……
让我们都有一片能反射阳光的玻璃帷幕吧!
让这个世界的人们,都能不自私地占有阳光,而能与大家共同享受这上天的美好!
让我们珍惜阳光,站到最高枝!
更让我们借取每一寸阳光,温暖每一片土地、每一颗心!
回馈之爱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
事实上几乎没有!
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




无怨无悔的爱
作者:(美)刘墉   出版社:漓江出版社
我常在文章里谈起兰屿的风景,但兰屿给我印象最深的却不是山水,而是海边遇到的一家人。
那是个傍晚,我在兰屿的海滩散步,看到海边一家人正蹲在地上整理刚网到的鱼,他们把鱼小心地分成四堆,也可以说是四种等级。
“为什么把鱼分开来摆呢?”我当时好奇地问。
男人用生硬的“国语”,指着最好的一堆鱼说:“男人鱼!”又指指剩下的两堆:“女人鱼!小孩鱼!”最后指着显然又少又差的鱼说:“老人鱼!老人吃的!”
十五年了,那海边一家老小的画面,至今仍清晰地映在我的眼前,甚至可以说,深深烙在我的心上。
我常想:为什么老人家要吃最差的东西,又为什么当时那老人家,竟抬起头来,对我一笑?
今天,我到朋友家做客,再一次遭到这种震撼!
晚餐之后,我指着桌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得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
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的!”
“我婆婆等下会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开心!”
现在我坐在桌前写这篇东西,想到今晚的画面,禁不住流下泪来,我要再一次问:
为什么?
只因为老人家没有了生产力,就该吃剩的,该吃坏的吗?
只因为老人家“自愿”、“高兴”,我们就任她自生自灭吗?
相信不少人读过我在《点一盏心灯》里写的《爱吃鱼头》那篇文章。老人家临终时,几个朋友烧了她最爱吃的鱼头去,却听到老人瞒了十几年的秘密:
“鱼头虽然好吃,我也吃了半辈子,却从来没有真正爱吃过,只因为家里环境不好,丈夫孩子都爱吃鱼肉,只好装作爱吃鱼头,我这一辈子,只盼望能吃鱼身上的肉,哪曾真爱吃鱼头啊!”
这是千真万确的事。故事中的老人家有幸在临终时说出心里的话,问题是这世上有多少为家庭牺牲的父母、尊长,就在晚辈们一句“他自己喜欢”的漠视下,慢慢凋零了。
是的!他们是在笑,因为自己的牺牲有了成果,而快乐地笑!
但晚辈们看到那笑,是不是也该笑呢?
还是应该自惭地哭?
最近我为公视“中国文明的精神”进行评估,在读了一百多万字的专家论文后,印象最深的,竟然是论文里提到西方社会学家于一九三七年起,在中国多年调查的结果:
“不要以为中国农村有许多三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事实上几乎没有!主要的原因是农民寿命太短,平均在五十岁以下,活不到多代同堂的年龄,又因为贫穷而缺乏维持大家庭需要的财富。”
我们能相信吗?这个中国人常以为自古就盛行多代同堂的说法,竟然错了!那是“理想”,不是事实!
父母、尊长平均活不到五十岁,这是多么可悲的事!问题是,父母不能甘旨无缺、安享天年,这又难道不是子女的耻辱吗?
过去穷,我们没话讲!
今天富,我们该多么庆幸!可是在我们庆幸的时候,是否该想想自己有没有真尽孝,抑或又是创造了一种假象?
记得有一次,我的儿子抱着一碗鱼翅汤当粉丝喝,我很不高兴地说:“那是留给奶奶的!”
年轻人理直气壮地讲:“奶奶说她不爱吃,叫我吃光算了!”
奶奶是真不爱吃吗,还是因为爱他才特意留下来?
每年冬天,我的窗台上都排列着一大堆柿子。
为什么柿子一买就是十几个?因为我发现只买几个的时候,母亲知道我爱吃,总是先抢着吃香蕉,等我叫她吃柿子时,则推说自己早吃过了水果。
只有当她发现柿子多到不吃就坏的时候,才会自己主动去拿。
当我为老母夹菜,她总是拒绝,说不要吃,我就把筷子停在空中,直到夹不稳而要掉在桌上,她才不得不把碗伸过来。
问题是,她哪次不是高兴地吃完呢?
相反地,当菜做咸了,大家不吃,她却抢着夹,我只好用筷子压住她的筷子,以强制的方式,不准她吃,因为血压高的人,最不能吃咸!
“瞧!有这样的儿子,不准老娘夹菜!”她对着一家人“高兴地”抱怨。
我认为:当我们小时候,长辈常用强制的方法对待我们,叫我们一定吃什么,又一定不准吃什么。他们这样做,是因为爱护我们!
而在他们年老,成为需要照顾的“老小孩儿”时,我们则要反过来模仿他们以前的做法——
用强力的爱!
这不是强迫,而是看穿老人家装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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