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再斗极品婆婆- 第3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老妈万岁!”

回到自己的别墅,看到一尘不染的房间,朱珠慵懒地靠进沙发里。瞪着天花板,天马行空地一通神游之后,她才翻开笔记本查看股市行情。

与吴浩民擦肩过,最后落入朱珠口袋的一万美金,都被朱珠换成了现钞投进了股市。吴浩明则毫无异议的接受了朱珠的投资计划,在他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只要他负责赚钱养家,老婆负责管家和打理家里的财产。

吴浩明是个不折不扣的钱耙子,却不是个会管钱的钱匣子。老天赐给他一个好老婆,他自己专心在外赚钱就好,他的背后已经完全交给信任的老婆。

相处两世,朱珠比他自己更了解他。他是个不会虚伪的真男人,开始接近他时,他象是只浑身全是刺的刺猬。可一旦他完全信任你,他会是你最忠实的依靠。

他不会甜言蜜语,有时甚至很“毒舌”,但他的嘴里绝不会讲假话。大体来讲,他是一个很糙、很粗,很容易让人错过的好男人。

他顾家、恋家,疼老婆、爱孩子,不过好男人从来不是一蹴而就,他也是由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大男孩儿,经过无数次磨合、争吵,打磨而成。

为了日后那个专属于她的好男人,朱珠愿意等,因为他对她的信任、理解、忍让,她都看在眼里。

若老婆是男人后半生的老师,她只愿为他为师……

卷二 再遇 第五十章 所谓母爱

冯丽华收好最后的包裹,把行李都摆放到旁边的地板上,坐回床上轻轻敲打她酸痛的老胳膊、腿。想着明天就要回M城,见一见小儿子的女朋友。虽说大儿子、大儿媳都满意对方的人品,可最后还得由她过过目,万一看着不顺眼,无论如何也要他们分手。

想当年老大结婚时穷,娶个媳妇儿花了八百块钱。大儿媳妇的娘家条件好,他们一家却五口挤在一间三十多平米的旧楼房里。对待大儿媳,她是处处陪着小心,处处感觉被亲家压上一头。生怕惹恼了儿媳,大儿子不乐意。共处五、六年,愣是没吵过一次架。

到女儿结婚时,家里的条件宽裕了,光办酒席、办嫁妆就花了二万多。她也借机会在一干亲朋好友、邻居亲戚面前大大地风光了一把。

老儿子的婚事,她也没少费心,张罗着给他相亲。相亲次数没有一百,也有七、八十了。条件相当得倒也不少,可都因为不愿结婚后同婆婆住在一块,让她经搅了。

要说三个孩子当中,脾气最不好的,要数老儿子。可三人当中最听她话的,也是老儿子。不论她讲得对错与否,他无条件的听从她的话。原本他处的几个女朋友里,有在儿子背后跟她透露不想与她同处的意思,都被她在老儿子面前,掉几滴难过的眼泪,轻易解决掉了。儿子相亲屡不成功,真正的原因其实就是她在作祟。

人心是偏的,她的母爱也是薄厚不均的。更准确得讲,她眼中,三个孩子有着不同的作用。大儿子吴浩民,相貌、性格、人品都与她极为相似。因为是长子,冯丽华把全部的希望都托付到了他的身上,期待他撑门面。所以事事、处处,无时无刻她都在替大儿子吹嘘,享受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是吴浩民的母亲……”

大儿子在她面前说一不二,对她的过分言行,更是针锋相对指正。她呢,纵然心中不满,也不敢当面反驳,大多都偷偷摸摸得我行我素。

女儿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有什么不快,她都会向女儿倾述。她生来相貌普通,女儿却出落得象朵花。侄女肖姑,真真就和自己的大姑子一个模样。女儿是个万里挑一的孝女,知道心疼自己的妈,她的衣服、保养品,甚至是零用钱,都是女儿给的。有个貌美、孝顺得女儿,她走在哪儿,都特别骄傲。

至于老儿子……

是她三十六岁那年生的,与大儿子整整相差了十三岁。吴浩明除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脾气秉性也极其肖父。他小时候学习成绩还算不错,可后来长大的,就不爱学习,整日里不是和那么不三不四的朋友混在一起,就是想着如何赚钱。弄得四邻接坊,见到吴浩明都躲得远远的。

冯丽华盼儿成龙,盼女成凤,对于老儿子,她可不敢有过高要求。只要他不惹祸,不犯法被判刑,日后娶妻生子,她也就别无所求了。不成想他长到二十出头,跟着他大哥作生意,也断了从前那些狐朋狗友的联系,她的心才慢慢放下。只不过她依旧极少在人前提起自己的老儿子,整日挂在嘴上的显摆的,只有大儿子和女儿。

可三个孩子当中,唯一让她享受太后级待遇的却是自己的老儿子。虽说他曾叛逆、脾气坏,可对她却是百依百顺。就算一开始暴跳如雷,不出五分钟,他还是会服软,一切听从她这个妈的。

自老伴去逝后,冯丽华就打定主意跟老儿子住。有老儿子这把顺手的枪,以后的小儿媳妇还不随自己拿捏?从前没摆过的婆婆威风,她也要好好摆一摆,毕竟儿们从商多年,也算有了些家底,再见亲家,她的底气也足了。他们的姑娘可是嫁进吴家享清福的,当然要看她的脸色。一切还不都是她说了算?

若是儿媳不听话,她只要略施小计,让老儿子收拾媳妇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打出的媳妇,揉出的面。”新媳妇进门,不收拾几次,让她学一学吴家的规矩,再由她这个做婆婆的出面调节,她就算在儿媳面前立住威了?

况且他们两人如今都在她大儿子手下混饭吃,她就更应该挺胸抬头,摆出婆婆的派头来。再想到女儿给的小金库,她的底气就更足了。以后有机会,她会把小金库的少部分数额透给儿媳,让她知道婆婆是个有钱的老太太,想到得到巨额财产,就得一切听她的,不然休想在她死后得到半分。当然,最后把钱留给谁,就另当别论了。先用钱吊着他们,让他们对自己服首贴耳。

还未见面,冯丽华就想好对付准儿媳的一套套策略。想着日后被人服侍得如太后的美好生活,她带着志得意满的笑容睡了……

朱珠从M城回到宁城时,吴浩明已经坐早班出国大巴出境了。在过境之前,他还特意用国内的手机给她打了个电话。“老婆,我跟友军出国了,不用一个星期就能回来。对了,我老妈明天坐飞机回来。她急着想见儿媳妇,要不你先去……还是等我回家,一起去?”

“我是你女朋友,你不陪着,我一个人去算怎么回事?我嫁不出去,要臭街了?亏你想得出?”朱珠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请问你的大脑构造是木头,还是石头?为什么不开窍?”

“一时激动,没想到。嘿嘿……”吴浩明讨好的傻笑声,从电话里传来。“那就让我妈再等几天,就说宁城这边忙,走不开。等我回来,咱们一起再回去。要过关了,不说了,拜拜!”

朱珠瞪着嘟嘟忙音的手机运了半天的气,最后化作一声长长地叹息。“唉……算了,他一直在进步呢!”

记得前世,他还让自己专门跑回M城,在他老妈回来之前,打扫房间。为此她还同他大吵了一架,她是她女朋友,不是他们家的佣人、保姆。最后他竟塞给她几百块钱,当车费和补贴。她也懒得同他吵,想着用这钱佣小时工足够,自己只当跑一次腿。

等到了M城,进了他的家门,才发现房间已经清扫过了。原来是她大嫂领着女儿吴敏,早她一步打扫过了,她倒是白得了几百块。

吴浩明知道朱珠未出力,还白得报酬,生了几天的闷气。还在她耳边叨念了几回,“想要去我们家义务给打扫卫生的女生多了,哪象你还得讲条件、要报酬!”

得了实惠的朱珠懒得理他,实在听烦了就回他两句。“谁让你没去找义务干活的?原本就不乐意去,是你非逼我、硬塞钱,让我去的。想着用这钱雇小时工,谁知竟省了?现在后悔,晚了!”

卷三 王见王 第五十一章 第一面

冯丽华打坐上飞机,她就暗自运气,想着如何在准儿媳妇跟前摆谱,可惜直到她下了飞机,回到家中都没见着人。

又一连等了几天,还是没见到人影。等不及给老儿子吴浩明打电话,得到的回答却是太忙走不开。冯丽华气亨亨地挂断电话,不住地报怨。“能有多忙,宁城回M城也就两个多小时[小说网·。。],来回最多一天的功夫。忙得连一天时间都抽不出来吗?”

“妈,第一次上门,怎么也得由小弟陪着,她自己一个人上门,那算怎么回事儿?”吴玲听老妈的报怨也是满头黑线。“没有男朋友陪着,第一次自己厚着脸皮见未来婆婆,那不是急不可待的倒贴吗?若你的女儿那样,你乐意?”

冯丽华差点脱口说不乐意,最后还是忍住了。觉得女儿讲得还真是有几分道理,最后只得嚅嚅的说:“现在的年轻人,还能讲究那么多?新人新事,没那么多规矩!”

“不讲规矩,也会不好意思。小弟不是说明后天,他就回来了吗?不在乎这么两天,趁这时间正好走亲访友,好好歇一歇。”

听女儿劝了好久,冯丽华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心中的不愉快还是有些。

远在宁城的朱珠却对此一无所知,她现在恨不能吴浩明在国外呆个一年、半载,那么她跟冯丽华的会面就会无限期地推后。

可一个星期后,吴浩明还是风尘仆仆地赶回来了。陪着一脸笑容,和朱珠买了些营养保健品,便开着老婆的车回了M城。

一路上,他不时打量朱珠的脸色,欲语还休,最后他还是开了口。“老婆……看在我的面子上,一会儿稍稍有些笑容,冷冰冰地,实在是……”

“现在是中场休息,还没开戏,没那么多要求。一会儿给足你面子,不是OK了?”朱珠纵有不悦,可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就必须走下去,走出彩儿来!

“谢谢,老婆!”吴浩明悬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其实吧,我老妈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时候有些固执己见,稍稍有那么点倚老卖老……但人绝对是好人……”

“哟、哟!”朱珠一脸惊叹的看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