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花六照--梁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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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花六照--梁羽生-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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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当时金人入侵,长江以北的土地大都被金国占领,金人还在中原建立了一个伪齐国,以刘豫作傀儡皇帝。南宋偏安江南,以临安(今杭州)为首都,只是一个小朝廷的局面。这几个字的内容,包括了承认金人吞并的中国领土为金国的合法土地,承认刘豫的伪齐国;宋国放弃两河、中原、江淮之地,不许再谈“反攻复国”;从北方逃难来的老百姓,一律送回他们的原籍,使他们成为金国人或伪齐国人;凡非江南人而为金国掳去的臣民,一律不须送还,任由他们为金人或伪齐人均无不可。
“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换句话说,这就是要使“两个中国”合法化。秦桧的理由是:反正北方已非我有,这是已成的事实,何不承认事实来换取和平呢?
赵构本来是害怕敌人,准备和敌人妥协求和的,可是听了秦桧这个主张,也不禁迟疑起来。他考虑了许久,与其他的大臣说道:“秦桧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为了他自己是“北人”,不可能赞同奏桧的计划,这计划才搁浅下来。
秦桧卖国求荣,提起他谁都要骂他一声汉奸,直到现在,民间还叫炸油条做“油炸桧”,表示了人民对秦桧的憎恨(广东人读如“油炸鬼”,只是一音之转,同时也是表示秦桧其人,不过是“鬼东西”而已)。不过,说起来也很有意思,秦桧最初却并不以汉奸的面目出现,相反,是以“爱国忠臣”的面目出现的。
历史上凡大奸大恶之辈,大都有些“才能”,此所谓“无才不足以济奸”也,而且还装出“爱国”的样子:宋代的秦桧,近代的汪精卫都是典型。汪精卫从做“革命党”到做汉奸的事情人所熟知,不必赘述。秦桧最初在南宋的政治舞台以“忠臣”姿态出现,则或许还有人不知,不妨谈谈。
秦桧在徽宗政和五年(公元一一一五年)考取头名状元,写得一手好文章,“词学兼茂,才华卓绝”(详见《宋史?秦桧传》)。靖康元年(公元一一二六年),金兵围攻汴京,要求割中山、太原、河间三镇,当时的宰相李邦彦、白时中、张邦昌等一致认为可以割让。秦桧却上疏反对割三镇,并提出兵机四事。第二年,徽钦二帝被俘,金人主张邦昌为伪楚帝,秦桧又申状到金营反对立张邦昌,要求仍旧在姓赵的当中选一人为帝。申状一开头就侃侃言道:“桧荷国厚恩,甚愧无报。今金人拥重兵,临已拔之城,操生杀之柄,必欲易姓,桧尽死以辨。”他在说明了赵氏不可废的理由后,申状最后道:“桧不顾斧钺之诛,言两朝之利害,愿复嗣君位,以安四方。”
当时大臣差不多都被金国的军威吓得发抖,没人敢道个“不”字,秦桧这张申状当真是“一士谔谔”,朝野上下,人人都赞他是个“忠臣”。金兵的统帅粘罕阅状大怒,把秦桧抓到了金营,一同掳往燕京。
可是这个“忠臣”一到金营,稍受折磨,就变了节。他到了燕京,买通粘罕左右,替他说好话,粘罕奏明金主吴乞买,将秦桧夫妇赐给另一位掌握军权的左元帅挞懒,供军前使用。
秦桧聪慧过人,学会金国语言文字,熟悉了风土人情,成了标准的“金国通”。秦桧的老婆王氏生得伶俐俊俏,挞懒对他特别垂青。秦桧处处在挞懒面前表示他忠于大金帝国,连老婆也在所不惜,挞懒渐渐便日益倚重他,后来挞懒攻楚州,金军诱使楚州举城投降的那篇檄文,就出于秦桧的手笔。
建炎四年(公元-一三零年),挞懒把秦桧放回来,要他在南宋政府中设法取得权柄,作为内应。当时秦桧假称是杀了金人的监使逃回来的,杭州全城轰动。虽然也有些人不信,但到底为他过去的“声名”所迷惑,大多数人仍然把他当作“忠臣”。
秦桧察觉宋高宗的意图,知道他只是想苟安于小朝廷的局面,便约略地把他和金人相得的情形,透露一点给高宗。高宗正需要这样一位和他“志同道合”的臣僚,且又在金人面前说得上话的,因此很快就把他的职位提升到宰相。高宗曾对人说:他和秦桧见面,听到秦桧的一番高论之后,喜欢得几夜睡不着觉,失眠了。
狐狸的尾巴不久就露出来,自从他的“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主张一提出来,朝野反对之声四起,到了后来,甚至抗州的大街小巷,都贴满了“秦相公是奸细”的标语。
可是宋高宗虽不赞同他这个主张,但仍然是想求和的,只希望敌人的条件较宽,能够接受。绍兴八年(公元一一三八年),高宗决定向金国臣服,派王伦到金国去商谈议和条件,表面的理由是想接回被金人所俘的他的妈妈韦妃(其实他还不知生身之母,早已改嫁金国的盖天大王了)。
当时宋大将岳飞、韩世忠等人在军事上正节节胜利,情况与徽钦被掳之时不同,朝臣大都反对和议。这位以前反对屈辱求和而现在则主张求和的秦桧说道:“陛下不惮屈已议和,此人君之孝也。群臣见人主卑屈,怀愤愤之情,此人臣之忠也。君臣之心,两得之矣!”真是“聪明绝顶”,善于说辞,既捧了皇帝,又安抚了那班朝臣(当然也有不受他安抚的,例如枢密院编修胡铨就上疏请杀秦桧)。
后来金国派了张通古做“江南诏谕使”,要宋高宗赵构跪接大金国“诏书”,摆出的“格局”根本不是“讲和”,而是“受降”。
赵构愿意投降,但却不好意思下跪,双方商议之后,金人同意以秦桧作为宋帝的代表跪接诏书。秦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率领百官,大张盛典,在张通古面前叩首、叩首、三叩首,双手举过头顶,把诏书接了下来。
老百姓都是痛恨卖国奸贼的,无怪后代的人们,都只知道秦桧是个“汉奸”,而很少知道他还是个“才高学广”的状元,而且还曾经扮演过“忠臣”的角色了。


元宵杂谈
 作者:梁羽生   

中国的情人节
农历新年过后,接着来的就是“元宵”佳节了。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尤其在宋代最为盛行,甚至比新年还要热闹),到了近代,则渐渐冷淡了。可见风俗也是随着时代变的。但因元宵既是中国一个传统节日,故此有不少“佳话”或者并非佳话的故事流传,不妨拉杂谈谈。
由近及远,先从“洪宪皇帝”的一则笑话谈起。
元宵的应节食物是汤圆,汤圆的别名也叫做“元宵”。袁世凯因“元宵”谐音“袁消”,认为不大吉利,于是在他“登基”做“洪宪皇帝”那年,就明令公布,不准百姓叫汤圆为“元宵”。同时又下令要把“元宵节”正名为“上元节”。
时人因袁世凯取消“元宵”,做了一首儿歌讽刺他道:“袁总统,立洪宪,正月十五称上元。大总统,真圣贤,大头抵铜角,元宵改汤圆。”袁世凯所铸的银币有他的肖像,一般人都叫做“袁大头”。
封建统治者诸多忌讳,又最害怕百姓的讽刺,古今一例。明代就曾发生过一宗“元宵惨案”,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干的好事。
元宵习俗是喜欢打灯谜的,那一年元宵,朱元璋“微服出游”,在南京城里某家人家看见许多人围着打灯谜,他也挤进去看。这灯谜是一幅“谜画”,画的是个大脚妇人抱着个西瓜。朱元璋猜不着,回去和他的马皇后谈起,马皇后大怒道:“这刁民在讽刺我,那谜底不就是‘淮(怀)西妇人好大脚’吗?”原来这位马皇后是临淮县人,属于淮西,她又恰恰是一双大脚。在那个时代,富贵人家的妇女以缠足为美,有一双“三寸金莲”的女子就可以夸耀邻里。马皇后认为这是讽刺她出身贫贱,故此就勃然大怒了。
朱元璋为了替他的皇后出气,竟下令将那家人家所在的水西门一带的百姓斩尽杀绝,从水西门杀到升新桥,杀了数百家人家,只漏网七家。据说南京现在还存在的“七家湾”这个地方,就是因此得名的。
元宵是古代百姓喜爱的节日,尤其最受妇女的欢迎。因为在古代的所谓“闺秀”,平日是不许踏出闺门的(宋代礼教严,尤其如此)。只有到了元宵这晚,可以不分男女一同玩乐,大家赏灯。到了近代,男女之防,日渐“开禁”,这也许就是元宵在近代受到冷淡的原因了。
由于在古代的元宵佳节,可以男女无拘,同游共乐,好像西方的情人节一般,有许多关于爱情的佳话流传。《今古奇观》里便有若干这类故事。
这些爱情故事有美满的也有凄凉的。如宋代女词人朱淑真的故事就是令人为之感伤的。朱淑真遇人不淑,嫁了一个庸俗的市侩。在元宵节曾有怀念她旧日情侣的一首词道:“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青衫袖。”此词或有云是欧阳修作的。我想这可能是古代文人囿于礼法的观念,想为朱淑真洗脱“不贞”的嫌疑,故而把这首《生查子》词说成是欧阳修所作,亦未可知。
有关元宵的诗词很多,我最欣赏的是辛弃疾的《青玉案》。词云:“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最后三句,是历代词家赞赏的名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这三句词可以代表人生三个境界中最后的一个境界——毕生执着以求的事情(为学或者追求某一理想),在不知不觉之间,得到了最后成功的境界。

灯会?灯谜
元宵何处去?最好宋城游。不是替宋城做广告,盖因今岁元宵,宋城将有“西湖灯会”之举也。元宵在古代是一个很热闹的节日,尤其在宋代,甚至比新年还更热闹。元宵又称“灯节”,元宵观灯乃是传统习俗。这个灯会,由宋城举办,自然是最合适不过了。
这个习俗据说始于东汉永平十年(公元六十七年),汉明帝下了一道圣谕,不论平民贵族,元宵都要张灯结彩,表示对佛的尊敬。而这个习俗在宋代最为流行也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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