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国著名女作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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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中国著名女作家传- 第1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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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但是台湾毕竟不是生育自己的家乡,“台北也不是家”,而“不过是一个容颜已改,脂粉太浓,脂肪太厚的荡妇”,从她的笑声中,再也找不到往昔的满足,有的只是“贪梦与空洞”。家在哪里?她说:“别人都是有家可归的,而我永远浪迹天涯。回到台湾,亲戚朋友以客相待,关切地问'这次回来,能住多久?'回到美国:'你不会在台北长居吧?'”离乡去国,飘泊无根,“没有根”的苦恼裹着于梨华的心,“剪不断,理还乱。”“别问我为什么回去。为什么回去与为什么出来,是我们这个时代的迷惑。”于梨华在异国是成功者,尚有这种“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感伤和“独立小桥风满袖”的寂寞,那么处境还不如她的人呢?可见时代的悲剧,带给一代人的不幸之深。
  六
  于梨华从小就和文学结下不缘分。高中的时候,《三国演义》、《水浒传》等名著就闯入了她的生活,最使她难以忘怀的是,南平中学一位名叫赵淑如的语文老师,是第一个殷殷领她走上文学之路的。后来的逃难流浪,并没有拖垮她对写作的兴趣。在台中女子中学念高二时,她发表了第一篇文章,介绍沈从文的《边城》。别小瞧这比起后来的大作微不足道的小文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的“野心”和成功,往往与它有至大的关系。
  大学时代的于梨华,涉猎了大量西欧现代文学,也非常关心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在中外贤哲的哺育下,她开始经常撰稿,多半描写学生生活,在学生读者中渐负文名。
  从事文学创作,她已走过了长长的路。关于她的艺术风格,她自己曾经说过:“所有我的作品是受到中西文学影响后的揉合而产生的属于我自己的一种风格,文字是纯中文的,结构可能受西方文学的影
  在西方文学中,现代文学作品对我最具有影响力,尤其是美国现代作品。“
  她是台湾六十年代与白先勇等人同起的“现代文学”派作家,她对西洋近代小说和戏剧很下过一番功夫。《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提到的作家:亨利·詹姆斯、诺门·梅勒、伊德丝·华顿、卡夫卡、海明威、福克纳、阿塞·密勒·哈罗、平德等人,可能都是她喜爱的。除少数作品,如《柳家庄》,被认为是《红楼梦》式的,她的许多著作都熔铸着欧美现代化的某些技巧。比如,她很善于运用意识流的创作手法。
  以《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为例:故事顺着牟天磊回台后的应酬、交往、游历等行踪顺时针推进,却时时穿插着他对已逝岁月的逆时针回忆。主人公的思维活动,像个无形的画笔,为我们勾画出他在美国生活的形形色色和留学前的学生时代及童年大陆生活的图景。“断碎的时间顺序”“故事中的故事”,把台湾、美国、大陆三个不同地方,现在、过去、未来三个时间,精巧地编织在一起,使故事时空开阔,容量增大,且集中紧凑,富于弹力,极有力地表达了主题。国内评论家陆士清说得好:“这样写来,不仅把天磊的脆弱和感伤越涂越浓(这是创作意图的需要),而且真切地写出了亿念着过去,不能充分地享受现在、空茫地对着未来的,'没有根的一代'的苦闷和寂寞的心理状态,把生活中的'没有根的一代'塑造成了艺术中的典型。”
  我极佩服于梨华描写事物的本领。她制造的意境永远不落俗套,确实是“近年来罕见的最精致的文体家。”
  她阅历甚丰,到过不少地方,能凭自己超人的视觉记忆把所看到的一切记载在纸上。没有去过美国、台湾的人,在她的书中嗅到了美国和台湾的气息、看到了它们的形象。我们不妨跟着牟天磊在台北西门町的夜市走走:
  去国十年,这个地方对他已经完全陌生了。过去他最熟悉最偏爱也光顾最多的铁路边上的小食铺完全不见了,他父亲指着一排排的中华商场给他看。国际戏院隔壁,曾经惹他眼而他只被带进去过一次的四姐妹亦已不在,代替它的是一家充满了染味,充满了颜色及充满了苍白的日光灯的布庄,戏院对面,他和张平天常去喝酸梅汤的小冰店也没有了。他走在他父母和情人之间,好像是来逛一个崭新的世界,而新世界里的人也完全不是他记忆中的了,比他记忆中的多得多,塞满每条街。比他记忆中的'洋'的多,从他们的衣着及举动上观察。比他记忆中的嘈杂,也许比他记忆中的快乐。
  短短一条街,寥寥二三百字,向我们展现了既亲切又陌生的台湾今昔。
  刻画人物,她善于剖示分析人物心理,尤其爱用对比的手法摹写人物形象,新颖别致,匠心独具。
  比如在《又见棕榈,又见棕榈》中,她着力描写了与天磊有密切关系的佳利、意珊、眉立三个女性。她没有用传统的手法分别描绘她们的相貌,而是进行了两两对比:
  那是一张和意珊完全不同的脸(指佳利)。意珊的脸像太阳,耀眼地亮,耀眼得令人注意,你知道它在哪里。而这个女人的脸是一片云,你觉得它存在,但是你追随不了它,它是轻柔的,但又似沉重,它不给任何光亮,但你忍不住要去探索它;它的颜色,它的形状。它给人一种美的感觉,美在何处,却又无从分析。
  于梨华的文笔干净利落,寥寥数笔就能把人物写活。如早期作品《小琳达》,留学生燕心被介绍照顾一个因父母离婚,没有父亲的小姑娘“小琳达”,初一见面,她原来的家庭教师玛丽说:
  “琳达,你不和你的新朋友打招呼吗?”
  “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怎能和她打招呼?”
  “对不起,琳达,是我不好。这是吴小姐,这是琳达。”
  “要叫她吴小姐?为什么不把玛丽叫做罗提小姐呢?”她仰起头问妈妈。
  “好,好,”李兹太太说:“你对。吴小姐,我们叫你名字吗?”
  “当然,叫我燕心好了。”
  “燕清,燕清,”琳达念念有词地轻声叫着:“妈妈,好奇怪的名字!”
  于梨华用简洁、自然的文字,把一个没有家庭温暖、狡黠、刻薄,却又可爱的孩子写得绘声绘影。
  读于梨华的作品,给人再一个突出的感受,是她的文字形象、凝练、简洁、新鲜,很像一个刻意打扮,但却显得自然天成的美丽女性。清新的句子篇篇可见:
  “诩样简直是换了一个人,好像脸上的皮被人撕去了一层,新脸上,油光光的,每一个毛孔都冒着笑。”(《交换》)
  “万回克快道上的车,像吸铁石中串连着的钉子,一根衔接一根,停顿时比移动时多。”(《友谊》)
  “有的大裙飞着小小的圆囤,好像一个人对于平凡的生活模子的挣扎,要掐出那个圈子,但还是离不开那个圆圈。”(《又见棕榈,又见棕榈》)
  总之,跳动在于梨华作品中的真挚情感,细腻笔触和洞察事物的锐敏目光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她跳出了台湾和海外有些女作家囿于生活,多描写身边琐事的小圈子,关心着一代人的命运。她那坦荡的胸襟,热爱祖国的拳拳赤子之心,和对事业的责任感,不断攀登的壮志雄心,使她在艺术上永不满足。我不禁想起了威廉·福克纳的一句名言:作为一个好的小说家“必须永不满足他过去所写的东西,永不认为他已尽了全力,永远在梦想着达到更高的境界……”
  七
  于梨华很有风度,很有神采,她说自己“善怒善喜,活泼好动,爱好网球、游泳、滑雪……”见过她的人说她“即使好好的走着,好像也使人觉得她是在跑跑跳跳。她讲起话来,往往一泻千里似的,语调又急又快,手势也多。笑起来又好像毫无保留,没有一丝忧愁。”她是个能干的主妇,会买东西,能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她爱孩子,爱丈夫(八十年代同沈君离异),爱自己的工作。她以教书为职业,自1968年后,一直在纽约州立大学任教,讲授英译中现代文学、中国古典文学概论、书法、中国现代文学选读、中国报章杂志选读、中文会话、中文作文等课。1977年到1978年,还曾担任该校中文研究部门主任。之后她曾去印度讲学。她是个尽职的好教师,但最爱的还是写作。“书桌对于她就好像饭桌对于一个饥饿的人一样,有无尽吸引力”。她说:“一天不写作,就觉得生活失去了平衡,一切都不对了。”“我认为使人想写真是一股巨大的神力,它可以掩盖过一切写作路途上的寂寞,写作技巧上的困难,而给这个写作的人一种难以形容的满足。”
  她还是一个社会活动家,爱国主义者。1975年,在阴霾满天,暂短的云开日出的季节,离别祖国大陆二十多年的于梨华第一次踏上梦魂索绕的故土。祖国已不是她记忆中的形象——牟天磊在金门眺望厦门时想到的童年时家乡的情景:
  战前小镇里的宁静得单调的没有柏油的大街,街边的杂货店,杂货店的柜台上排着的破璃瓶,瓶里的橄揽、冰糖、生姜糖,粘在一起的牛皮糖,站在柜台后的掌柜,一个瓜皮帽上的一粒红绒球,一根旱烟管,一副黄黑的牙,一双混浊的眼睛,望着店外面静得完全睡着了的午后的太阳。
  这也正是家乡留在于梨华脑海里的底片。
  在祖国逗留了一个月,她忙忙飞回美国,巡回在耶鲁、麻省理工、芝加哥、哥伦比亚等著名大学,热情演讲自己回国的见闻,并很快写出人物报道、短篇小说集《新中国的女性》(1977年,香港《七十年代》杂志社),介绍解放后各行各业同胞姐妹的形象。
  这次祖国之行,对她的心理和创作都有很大影响。当她再度把1974年初起稿的《傅家的儿女们》这部长篇小说接下去的时候,却感到“笔重如山”。她说:“在我想写及我能写的中间,有很大的距离。我能写的几乎有的不忠于目前的自己,而我想写的又会不忠于原来的读者”。她克服了接不上的困难,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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