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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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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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那楼的女主人曾是全城最美的女人,真的吗?”秦朗的眉头向上一挑,侧面看他的五官格外漂亮。
“我没见过,听老人们说她的确很漂亮,却不是本地的,她跟疯老头都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这段历史几乎每个本地人都知道。
地面上被开始西斜的太阳拉成修长的两个影子,小茉不到一米六的个子,而他足足一八五的大高个,那两个影子很像动画片里的画面,她的心开始蠢蠢欲动,关于噩梦的事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小茉把那段陈年旧事细细说来。
疯老头两口子年轻时是从大城市下放来的知青,当年的疯老头是个很有气质的知识青年,他的太太也是惊为天人,刚来小城的时候是很轰动的。不过他们很不习惯本地的生活,跟外人的交道并不多,他们都被安排在中学当老师。那位美丽的太太有很不利的海外关系,这使得他们在文革中被批斗得很厉害,不仅失去了工作还差点丢了性命,他太太不能忍受艰难的生活,扔下他潜逃去了国外,和她的家人们团聚。第二种传说也是这位太太最终背叛了他,不同的结局是她跟另一个男人私奔了。总之后来再也没有人见过那位太太,老头就这么疯了,送信的邮差是唯一可以接触到他的人,除了收信,他几乎没有任何社交活动,也不工作,依靠平反后归还他的一间小铺面的租金勉强度日。
“你觉得那位太太是跟人私奔了还是逃到国外去了呢?”秦朗饶有兴趣地跟小茉探讨。
“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些信至少有好几百封,邮票上都盖着国外的邮戳,而疯老头一封也没拆过。”小茉慢慢地说着,似乎想起了姐姐告诉她这件事的那个下午。
“一封也没拆过,你怎么会知道?”秦朗追问着。
小茉摇了摇头,不想再继续说下去了,如果不是姐姐好奇心太重,偷偷跑进那栋阴森的破屋子偷看了那些信,她也不会被疯老头发现,然后在追打她的过程中,出了车祸。
她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傍晚正在帮妈妈摆碗筷,邻居家的小孩哭着过来敲她家的门,他说姐姐被疯老头追着骂,慌不择路地被一辆大卡车给撞了。
当时小茉手里的碗咣地一声落到了地上,砸了个粉碎,然后大脑一片空白,死亡对于还在念中学的小茉来说是件遥不可及的事情,而且死的那个人居然是姐姐,早上她们还在一起喝了牛奶,她还帮小茉辫了辫子,怎么可能……
尽管一万个不愿意相信,但姐姐还是死了。
等小茉和妈妈赶到现场时,姐姐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下有好多粘稠的血,好多,像铺天盖地般的红,小茉觉得整个世界在那一刻都变成了红色,嗅到腥气赶来的苍蝇在耳边嗡嗡作响,小茉什么都听不见了,只看见妈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她身体落地的瞬间,小茉似乎听到了某种东西坍塌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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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含笑路四十八号的门口,小茉感觉自己即将踏入了时间旋涡,一旦进入那扇即将腐朽的大门,也许就会踏上姐姐当时走上的那条不归之路。但她实在忍不住好奇心,想要进去看看,这个念头已经折磨她很久,好在身边还有秦朗,他那么高大威猛,就算真的有什么东西冒出来他也一定会帮她的。
那是栋面积不大的两层小楼,附带一个院子,院墙是一堵爬满带刺蔷薇的铁艺墙,很多地方都锈得断了,他们可以很容易地钻进去。那些无风自动的窗帘,还有半夜传出的开门关门声,疯老头的恶灵真的存在吗?如果他真的在,现在是否在看着他们?小茉想起了昨晚的噩梦,恐惧像条蛇,顺着她的脚踝蜿蜒而上。
小茉开始努力搜集疯老头的回忆,其实仔细想来,他也不是特别疯的那种人,除了没日没夜地喝酒,还算守规矩,见到大人总是远远避开。他很不喜欢十岁左右的小孩,每次见到都要大声吆喝地驱赶一番,有时候他还会追出好几条街。因为他身上终年散发着浓郁的酒气,所有小孩子都传说他打人。
在她印象中,他下手其实很轻,总是大声嘟囔着装腔作势地猛追上去,然后用手指弹两下孩子的脑门,或者在小男生的屁股上轻轻地踹上一脚。孩子们其实最怕的还是他那副活见鬼般的尊容,多年的酗酒生涯严重地伤害了他的肝脏,皮肤呈现出病态的黄|色,胡子拉碴,一身破得不成样子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上不时蹦出只虱子,正常人只会对他避之不及。
偶尔小茉给他送信的时候,会发现他站在街角盯着,直到她把信放进信箱后走远了他才会回家。这种时候她总是会生出错觉,疯老头根本就不疯,他活着,似乎只为收到那些永远也不会拆的空信封。
是的,空信封。许多次,她都对着阳光照过,那里面连根头发也没有。
“想什么呢,还不赶快进去被人看见就不好了。”秦朗不悦地在台阶上冲她吼了句,然后继续摆弄那把锈死的锁。
小茉没想过他还会开锁,这种伎俩不是传说中的小偷才擅长的吗?秦朗解释说他最铁的哥们家就是专门修锁配钥匙的,常看哥们鼓捣锁,所以他学到了一点皮毛。
事实证明,秦朗的技术绝非皮毛,小茉大概发了两三分钟的愣,他就用一根铁丝鼓捣开了大门。
大门悄无声息地开启了,迎面扑来一阵劣质白酒的气息,阴森的寒气直逼面门,这气味就像疯老头身上的汗馊味和呕吐物以及究竟味混合在一起,难道他真的在里面?小茉不自觉地打了个寒战,忍不住后退了一步。腐朽变形的木地板被小茉踩了一脚,咯吱作响,真不是个好兆头,她的脸变得惨白。幸好秦朗很及时地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要不她肯定要逃跑的,他坚定的眼神让她的脸蹭地红了,心也扑腾得更厉害。
总站在外面也不好,虽然这里是城郊,虽然现在是晚上,但路边难免会有人经过,万一被人看到她跟秦朗这么晚还在外面,肯定要闹误会的。手被他牵着,更没有退出的理由了,小茉索性一咬牙,跟着他进了大门。
秦朗把门关好,然后打开一把聚光手电,积满灰尘的墨绿色的天鹅绒落地窗帘,胡桃木的深色地板,还有变了颜色的碎花墙纸和墙角堆积如山的空酒瓶,她不安地站在客厅里,恍如置身于那个难以摆脱的噩梦,踌躇不前。
一扇通往不知道什么房间的门忽然发出吱吱呀呀的声响,所有的窗户都是关着的,可那扇门自己打开了。她吓得差点要往秦朗的怀里钻了,就在最关键时刻,一只小猫大的胖老鼠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很鄙视地冲他们抖了抖尾巴,然后跐溜一下跑到窗帘旁,顺着窗帘爬上了窗台。
原来闹鬼的是老鼠,她暗暗松了口气。
秦朗心急地冲上了楼,在楼梯上冲她招了招手,见她没什么反映就心急地自顾自地上了楼,并且翻箱倒柜地弄出了不算小的动静,他在干什么?抄家吗?老头才死了几天,说不定他的魂魄真的在这里。
正在她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时,他从楼上下来了,腰包里鼓鼓囊囊的,显然多了什么东西。
“你拿了什么?”她担心地问道,“这样不好,毕竟是死人的东西。”
“想看就跟我走。”秦朗打开门自顾自地走了出去。她早就双腿发软了,很没用地跟在他身后,逃也似的离开了那栋酒气熏天的破楼。
跟着秦朗去了他住的公寓,其实小茉是想快点回家的,时间不早了,爸爸要担心的。可是她很好奇,秦朗究竟拿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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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秦朗找到了两本泛黄的日记,而那两本日记,竟然描述了完全不同的同一个秘密。
第一本日记的封面是缎面的,时间让那些曾经华美的色彩蒙上了一层灰,娟秀的字迹出自那位传说中全城最美的女人之手,他们惊讶地发现,这是那位太太出走前写下的日记。
小茉的时间不够看完所有内容,信手翻阅了一下,着重看了最后两篇日记,大致内容如下:
没想到还是逃不掉,就在我们来到这座小城的两个月后,席卷全国的运动蔓延到这里了。那些带着红袖章的人不停地追问我父母的去处,做什么工作,接触些什么样的人。
其实他们早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移民海外,他们重男轻女,只带走了比我大两岁的哥哥,我被寄养在亲戚家长大,甚至不记得他们的面容,现在却要为他们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还牵连了我的丈夫。看着他饱受批判和摧残,精神和肉体都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我很自责,他不该受这样的罪,他跟我的家人根本就素不相识,可他却毫无怨言地承担了一切,有时候,还要替我受罚。
我不明白,为什么平日那些有说有笑的同事,每一个都面目狰狞,他们高喊着口号要把我们打倒。我的丈夫,被人剃了阴阳头,围观的人边看边笑,就像在看一条狗。
他是我唯一的依靠,可他为我受苦受难时,我什么也做不了,我总是这样软弱。更可怕的是,每天晚上我们躺在床上什么也不想说,反正明天一切还要继续,日复一日,也许还要年复一年,这种非人的生活不知要多久才能结束。
好不容易熬到了晚上,终于结束了批斗会,我打扫会场时捡了一张开往边境某市的火车票。那个藏匿了许久的念头忽然就冒了出来,如果没有我在他身边,他或许不用代我的家人继续受苦。
我写了很多封信,每个信封里都是空的,我准备把它们打包后寄给我外地的朋友,请她帮我再转寄出去。信封上的地址其实是国外的一间小邮局,我并不知道父母当时身在何处,所以那个地址肯定是查无此人。我在包裹里附上了唯一的金戒指,拜托邮局将这些信在之后的日子里每月退回一封,一直到退完为止。
这么做,是想为丈夫开脱,也许我离开他,他的苦难才会少一些。至于我自己,没准备任何行李。我知道眼下这种情况是出不去的,我也没打算走出去,只要火车将我带离这个地方,到了没人认识我的地方,我就从火车上跳下去。只要能让他不再受苦,我死不足惜。
好了,我不能再写了,他已经回来了,他把手放在我的肩上,他一定很冷,冰凉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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