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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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醒 作者:何许人[出书版]-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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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夫人叹了口气,“最初的确有那么一点点矿石是可以炼金的,可挖过了那一层后,下面的矿石就全是现在你看见的样子。可你们根本不信,还要我们加大人手再往深挖。终于出了事,一次崩塌事故让数百苦力丢了性命,如果不是我们老爷心慈封了矿口,悲剧肯定还会发生。”
庄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又一阵凄冷的阴风刮来,烛光随风扭个不停。秦夜想到刚才来的路上耳边呼啸的那似乎人声的阴风,原来这逼仄的地下空间死过这么多人,他的汗毛一根根竖了起来。
庄夫人的目光逼向秦夜,“老爷待你如亲生,毕生绝学也教给了你,你却下毒害我们。阴差阳错,他喝了我的那份死了,我喝了他的那份还救得半条命,”庄夫人的眼里满是怨毒,“你知道我这些年来怎么过的吗?”她撩起了一只袖子,那皮包骨头的手臂上,布满毒斑的皮肤上有着密密麻麻的针眼,不,不像针眼,像什么动物咬过的痕迹。“我每天要用壁虎吸血逼毒,喝壁虎泡过的酒,像个怪物,就是这样,还不能完全解除当年你下的毒。”
秦夜打了个哆嗦,低下头去。
“还有你!”庄夫人的目光锁定安倩如,“哼!仗着老太爷的宠爱就为所欲为,暗地里勾搭慕容雷以为我不知道吗?你真傻,并不是每个男人都只喜欢漂亮女人的,至少慕容雷不是。他那样没有出头之日的野种,爱的是权利和金钱,你,年纪比他还大的女人,不过是他利用的工具而已。”
“误会,误会了,岳母大人,我是真心喜欢箐儿的。”慕容雷试图撇清和安倩如的关系。
安倩如虽不能动,眼圈已经红了,这些她何尝是不知道的。可是女人就是那么傻,心甘情愿为了男人做自己违心的事情。
“知道吗?我有多恨你!让你变成这样算是便宜了你。”庄夫人的眼圈也有些微红,“我和老爷白手起家,为了他我比你付出的多得多,可他竟然也迷恋你。”
众人的目光聚集在安倩如身上,只是现在的她,让人想不起曾经倾倒庄家两代人的风姿了。
“四姨太的皮是你剥是吗?”安倩如忍不住问。
“是的,每一个四姨太的皮都是我剥的,我需要最好的全身面具。”
“你真是疯了!”秦夜皱着眉头。
“不,我没疯。至少我还知道把老爷的尸体用药水保存好,他入土的那一天,还和死的时候一样。哈哈,不过,四姨太就不一样了,老爷绝对想不到,他喜欢的人会把他的棺材给刨了,哈哈,安倩如你就是做鬼了他也不会再要你的……”庄夫人的笑已经有些丧心病狂了,突然,她止住了笑声,“我可是好人,至少我保全了那么多苦力,除了那次事故再也没人死在这里过……”
(17)壁虎
庄夫人的话音未落,突然从后面的暗道闪出一个人来,正是管家赵严,“没有想到现在庄家和魏家的秘密我都知道了,就算这座矿是废矿,你们两家的家产还有不少……”赵严还没有说完,地上匍匐已久的大壁虎突然跃起,直扑他的身上,赵严先是被吓得不能动弹,继而全身抽搐,不多时便口吐白沫倒地身亡。众人见此情景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如果一个人只为钱做事,是绝对靠不住的。他可以帮你也可以帮我,更可以帮他自己。知道我为什么现在还在这里吗?”庄夫人讥笑地看着魏夫人,“你用错了人。”
魏夫人有些不好意思,秦夜诚惶诚恐地跪拜在那只大壁虎身前,“参见守宫派圣物!”
可那只大壁虎反而往慕容雷脚边靠了靠,慕容雷有些惊惧,躲避不及。
庄夫人把脸转向了慕容雷,“你口口声声说真心喜欢箐儿,我问你,如果她不漂亮,没有钱,不是庄家的大小姐,你还会喜欢她吗?”
慕容雷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谁都知道庄家大小姐已经在八年前的火灾中烧死了。
“箐儿,你现身给他看,倘若他还愿意娶你我便再饶他一命。”庄夫人定定地望着慕容雷说。
众人有些诧异,莫非庄家大小姐的鬼魂还能再现?
那只一直匍匐着大壁虎竟爬到慕容雷面前,慢慢抬起了头。壁虎用嘶哑得快不能分辨的人声轻轻唤了一声:雷哥,你还愿意跟我在一起吗?
慕容雷瞪着眼睛,掩饰不了慌乱,他迟疑了一下,“当然,只要你活着,我就愿意。”
可他的迟疑已经说明了一切,壁虎摇了摇尾巴,转身离去。“娘亲,你说的对,我看错了他。他发现小屋的秘密那天我就不该手软。”
慕容雷摸了摸后脖子,原来那天弄昏他的人是箐儿,他昏迷在庄老爷房里那天,守护他的同样是箐儿。
“菁儿那年遭遇那场大火后,全身皮肤溃烂,幸好一位高人指点,把壁虎皮移植她身上,这才得保性命。好了,你死心了,一切都该有个了断了。他们这些人都该死!”庄夫人说话间带着箐儿已经退到了暗道口,一按机关,四道门迅速落了下来。
(18)尾声
佣人已经全部换过,只是庄老爷望着新来的应征的管家,怎么看都像是魏家派来的。
那座没有门的屋子,破损的窗户已经被重新封上。整整三十六颗大铜钉,铮亮,牢牢固定在窗户的四周。杂乱的枝叶从各个方向攀上了长满杂草的屋顶,占据了大半块地方。灰漆漆的屋子,即便在夕阳漫天的傍晚,也有一种说不出的诡异。
还会有人来送饭。
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人来窗户下偷听,那小小的“唧唧”的声音。

十一、蟑螂

(1)那个晚上,特别闷热。凤凰街上一如往常的热闹,我的客栈正在沱江边,是看江景的最好位置,店里的生意还不错。
那天晚上,我要切的肉实在太多了,一直到临晨三点多,还没有收工。“老公,怎么不让小工做?何必那么辛苦。”铃蓝的声音突然响起,她已经开了门进来,距离我不到20米。
慌乱中,我把那些来不及处理的小块内脏塞进了橱柜下的那个柜子缝里,钥匙被娇妹丢了,就算铃蓝进来也不会发现这些东西。刚把最后一块内脏塞进去,铃蓝冰凉的手就伸了过来。“一个人怎么都睡不安心呢。”
“好的,我把东西收拾下就走。”我擦了擦额头上豆大的汗珠,尽量不让铃蓝看出我的慌张。她心脏不好,我赶紧收拾完陪她上了楼。这个夜,我甚至不敢翻身,可汗还是湿透了睡衣,在床单上留下一个僵硬的人形水印。
几天后,有卫生部门的人突击检查。这次竟然有了点小状况。青天白日的,居然有一只大蟑螂在检查组长的脚边上爬。我解释说,最近天气热,窗户也开得多,这蟑螂恐怕是从别家爬过来的,最后出动红包才了结。送走了他们,我开始了对那只蟑螂的围捕。没过多久,在橱柜最下面的抽屉里,我把它抓住了。
我用纸包住它的身体,然后一根一根掰断了它的腿。这样的游戏我经常做,除了蟑螂,有时逮到了蚊子也这样处理。蟑螂不会喊疼,当然也不会哭,等它只剩下光秃秃的身体,我把它扔进了那个丢失了钥匙的柜子缝里。
关于那个柜子,有一个我想忘记的秘密。
(2)娇妹是苗家的,今年二十岁。她只要穿着蓝色底子绣花的大襟衣服,身上戴些环佩叮当的银饰,稍微亮亮比那银子还干净的嗓子,就能招来无数的客人。她的美显山露水,不像铃蓝的需要细细品位。
起初我不敢用她。她不但漂亮,还是苗寨里最厉害的吴姓族长唯一的女儿。苗族的人我是不敢招惹的,他们民风彪悍,经常有人为了争田争水争女人的事情发生成百人的械斗,他们以此为荣。
但铃蓝喜欢她,甚至以她为模特画了一组漂亮的油画,这组画,在全国双年展上获了奖。画的复制品挂在店里,做我们的活招牌。我爱铃蓝,她的话,我愿意听。她说,我要天天看到娇妹,她是我的灵感之源。我说好,就让你天天看到她。
我承认自己在绘画方面的灵气不会超过铃蓝的,于是我放弃了。她喜欢凤凰的山清水秀,这里的菜口味和我老家四川一样辣,于是,我开了这家客栈。下面是饭店,上面还有些一开窗就能看见江水的小客房。
娇妹并不是个娇气的女孩,正好相反,她特别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楼下的饭店和楼上的客房都料理得很妥当。这让我省出不少时间,可以听听音乐,或者重新拾起画笔。看着忙得不亦乐乎的娇妹,我有时会有种错觉,这个店真正的女主人其实应该是她,而不是铃蓝。铃蓝是很少出现在店里的,她总是忙于寻找新的风景,或者,去不同的城市看病,治疗她的心脏顽疾。
那天晚上,铃蓝告诉我她可能要去北京一个月,为了新的画展,还预约了一位老中医。我们在房间里拥抱亲吻,这将是一次历时最久的别离。我们都小心翼翼,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铃蓝是个需要极度呵护的女人,玻璃一样的女人。送她上车的时候,我发现娇妹竟然红着脸看着我,眼里有莫名的火光在闪烁。
第二天,送走了最后的宵夜客人我正在厨房做着最后的清洁。工人们都睡去了,他们需要早起。娇妹递了一瓶酒给我,这是我爸爸酿的,全凤凰最香的,你尝尝。
苗家人送的酒是不能推辞的,这是规矩。我收下了,谢了她。可她没有要离开的样子,望着我,好像等着我喝,然后亲口告诉她这酒的确很好喝。正好我饿了,弄了个卤水拼盘,干脆当着她的面喝一点,让她满意。
那酒真的很香,诡异的香。不单纯是酒的芬芳,似乎所有春天的花都被装了进去。一口喝下去,好像有一只小手在心尖挠着,挠得心痒痒的,忍不住再喝下一口。我似乎都没来得及吃菜,就把那一瓶酒都喝完了。喝得我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了,散发着那异香,无数的山花仿佛在我皮肤上开放着,望着娇妹的笑,我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娇妹开始脱衣服了,那层层叠叠的绣片下有着丝缎般光滑的皮肤。我眼前泛起了充满酒香的水汽,她冰凉的身子贴过来,有种不可言喻的舒畅。我一定是醉了,我忘了我是谁,也忘了她是谁。我把她压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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