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根本就是赤裸裸的威胁,虽然他想跟对方拼到底,大不了就同归于尽。但老板却劝他民不与官斗,继续追究下去,恐怕会连累其他人。虽然老板没说出口,但他明白老板也有自己的难处,所以只好忍气吞声……
“你们说的胖子经常,是小眼睛、厚嘴唇、样子憨厚老实那位吗?”我问道。
“就是他,样子虽然长得挺老实的,但一翻脸就跟狐狸一样。”王纪绿愤愤不平地说。
虽然有点儿难以置信,但他们所说的胖子警察应该就是文福。或许这个外表憨厚老实的胖子跟王达一样,也是赤神教安插在县派出所里的内应。为进一步证实这个假设,我向他们询问记录中为何没有死者的出生日期一事。
“怎么会没有呢?”王纪绿反应很大,驳斥道,“那个胖子警察刚来,就问我儿子的名字和出生日期,我亲眼看见他记下来的。”
虽然文福有记下死者的出生日期,但我所得的资料中对此却没有记载。那么,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文福可以隐瞒此事。
我询问他死者的出生日期,得到的答案与沐师傅推算的日期一致,因此我随即又问另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死者去世时正好十三岁又十三天天?
王纪绿点头道:“这事我也跟那个胖子警察说过,虽然发现小均出事时,他已经死了一两天。但听尸检医生说的死亡时间,算起来差不多就是十三岁零十三天。而且小均死得这么怪异,肯定跟那些和尚道士有关。还有,小均手脚上的绳子绑得非常结识,我怎么解也解不开,肯定不是普通人绑的。这些我都跟那个胖子警察说过。”
现在已经能克宁阿娜依已得到至阳至阴之魂,当下的问题是到底谁执行这个命令。一般人绑的绳结,就算绑得再紧,也有解开的方法。但倘若是受过训练的警务人员以专业手法绑出来的绳结,往往非要用刀子才能松绑。很不巧,小相正好受过这方面的训练。
或者说,现在几乎可以肯定他就是杀害王志均的凶手。
王纪绿夫妇已经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信息可以提供,而且此时已是凌晨,他们明天还要工作,我便不再打扰他们,打算向他们告辞。不过在离开之前,我向他们问了一个看似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们怎么老是说‘那个胖子警察’?难道你们不知道他的名字吗?”
两人同事摇头,王纪绿答道:“不知道,他从来没说过,之前我都是叫他王警官。”
“王警官?他不是姓文,叫文福吗?”我诧愕道。
“文福……”郭登会若有所思地念着,并轻拍丈夫手臂,“老冠的儿子不就是叫文福吗?”
王纪绿迟疑片刻,随即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他这么眼熟,原来是老冠家的龟儿子!”随后他们告诉我,文福的全名叫王文福,在王村出生,小时候还在村里念书,后来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活,已有十多年没回王村,所以他们才没认出来。
奇怪了,文福为何从来没向我提及自己是王村人?又为何刻意在王纪绿等人面前隐瞒自己的身世呢?
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死胖子很可疑,虽然他长得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但人往往不可貌相。
离开出租屋后,我便拨打文福的手机,他似乎已经就寝,听筒里传出他慵懒的声音:“三更半夜,谁啊?”
“我,幕申羽,我们白天见过的。”我答道。
“啊!原来是慕警官,不好意思,我刚刚在睡觉。”他似乎在瞬间醒过来,“是不是调查有新发现?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吩咐我去办就行了。”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你给我的资料里有些细节没说清楚,想向你请教一下。你现在在哪儿?方便跟我见面吗?”其实我是想当面质问他。
“现在?”他只犹疑了半秒便答道,“方便,方便,我就住在县派出所宿舍,不过这个时候用警车不太方便,你过来找我可以吗?”
“没问题,我现在就过去。”我笑着挂电话。
如果他住在荒山野岭,或许我还不敢去找他。但在县派出所的宿舍里,除非整个派出所都被赤神教完全渗透,否则他也耍不了什么花样。
旧城区的街道狭窄而复杂,不过此时已是深夜,路上难觅行人。因此我没花多长时间酒吧警车驶到通往城郊的大马路上,而不是像来时那样堵上老半天。
驾驶警车于空荡的四车道上飞驰,或多或少会让人感到落寞。毕竟已是凌晨是十分,除了晚归人之外,大概就只有图谋不轨的歹徒才会出现在这条通往城郊的马路上,就像此刻我从后视镜看见的那辆雅马哈。
其实,早在还没离开旧城区时,我就注意到那辆雅马哈。不过摩托车在旧城区较为常见,所以当时我并没在意。但从城区算起,我已经驶了二十公里的路程,此刻对方仍然尾随着我,若只是单纯的同路,似乎也太巧合了。
我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尾随者,对方只有一人,以身体前倾的姿态驾车,而且戴有头盔。单靠后视镜虽然无法辨识对方的身份,但至少能看到对方腰间系有一根棍状物体,应该是匕首或者短棍之类的武器。
我开的好歹也是辆警车,一般劫匪不见得有抢警察的胆子。不过,对方既然准备了家伙,还跟我走了二十多里路,肯定不会只想跟我打个招呼。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对方是赤神教派来的凶手。
不管是歹徒也好,杀手也把,若继续维持现状,吃亏的只会是我。天晓得对方在什么时候对我下手。与其被动地等待对方出手,还不如夺回主导权,尽早把对方甩掉!
摩托车最大的优势在于车身小,拥有良好的机动性,而缺点是马力相对低下。若在繁忙的街道里,摩托车可以说是跟踪者的标配交通工具,但在宽敞的四车道上,其优势不但毫无用武之地,缺点亦尤其突出。
我把油门儿一踩到底,在引擎的咆哮声中将车速提升至时速一百四十公里。身后的雅马哈试图加速追随,但碍于马力不足,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断拉开。
我时刻留意后视镜中逐渐缩小的身影,虽然看得不太清楚,但也足以确认对方已经放弃继续跟随——雅马哈突然减慢车速,渐渐于后视镜中消失。
虽然已经将对方甩掉,但我还是继续将油门儿一踩到底,以防再次被其追上。我风驰电掣地向县派出所进发,直到转入城郊小路才减慢车速。
从城区往县派出所必须行一段只有两车道且没有路灯的小路。之前曾听同僚说过,这段路经常发生拦路抢劫,不过我开的是警车,应该没有哪伙笨贼会打我的主意。因此,我并没有太在意前方的情况,反而经常留意后视镜,确认自己没有再被跟踪。
然而,世事往往让人意想不到。
正当我因留意后视镜而分神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人影儿从路边的草丛里跳出来,把两袋东西扔到警车的风挡玻璃上。与此同时,前方出现一道强光,使我睁不开眼。
我下意识地踩刹车减速,当眼睛开始适应光线,才发现前方有一辆大货车停在路中央,强光正来自车前大灯。砸在风挡玻璃上的是两个装有泥土的塑料袋,已在撞击的过程中爆开,泥土把风挡玻璃盖住了一大半,使我难以看清前方的路况。
我启动雨刮器,想将阻挡视线的泥土刮走,并于心中叫骂,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幸好今天开的是悍车,看老子怎样把你们撞飞!
很明显,我遇到一群笨贼,一群连警车也敢抢的笨贼……这是我启动雨刮器之前的想法。当雨刮器启动后,我便发现对方其实也不笨,因为他们扔在风挡玻璃上的泥土竟然藏有鸡蛋!
第七章 重归于好
雨刮器虽然刮走黑压压的泥土,但与此同时又在风挡玻璃上涂上一层白蒙蒙的“薄漆”。
经过片刻的惊疑,我便想起曾听同僚提及,近期屡次出现新式抢劫手法——劫匪往正在行驶的车辆投掷鸡蛋,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会下意识地启动雨刮器。蛋液在雨刮器的摩擦下,会在风挡玻璃上形成一层白膜,使司机无法看清楚前方的道路,因而被迫停车。汽车一旦停下来,便成为匪徒的刀俎之肉。
我现在大概就是这个情况。但细想之下,我又觉得不对劲儿。若对方只是一群拦途截劫的歹徒,看见警车理应退避三舍。而且对方并非同僚所说,至扔来几个鸡蛋,二十巧妙地将鸡蛋藏在泥土里,这足以说明他们并不笨。因为就算我不启动雨刮器,湿润的泥土黏在风挡玻璃上亦会使视野受阻。
若对方并非求财的歹徒,那么他们很可能是赤神教派来的杀手!
歹徒也好,杀手也罢,当前的情况对我非常不利,白蒙蒙的风挡玻璃使我完全看不到前方的路况,而且对方将一辆货车停在这条只有两车道的小路中央,就算我的驾驶技术再好,也不可能从旁边冲过去。
既然前无去路,那就唯有往后退。
我将刹车一踩到底使警车急停,立即倒换后档猛踩油门儿,急速倒后行驶。虽然前方视野受阻,但后视镜及后窗玻璃都没问题,以我的技术就算是倒后行驶,要驶回主干道也不是难事。不过,前提是在正常的情况下。
虽然后视镜及后传玻璃都非常洁净,不会对视野构成阻碍。但这条小路没有路灯,单靠尾灯微弱的灯光,难以看清楚路面情况,但对方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我溜走。
从前方传来的引擎声让我知道,对方没打算就此让我离开,正驾驶着货车追过来。倒后行驶的速度本来就不快,再加上不能看清路况,被对方追上只是时间问题。
语气坐以待毙,还不如主动出击!
我再次将警车刹停,换挡向前加速。虽然风挡玻璃一片白蒙蒙,但依靠对方的车前大灯,勉强还能确认对方的位置。把安全带扣上后,我便将油门儿一踩到底,准备跟对方来个同归于尽。
对方显然没料想到我会以死相搏,前方的灯光突然向右移动。货车的司机大概处于本能,将方向盘扭向左侧,以避免两车相撞。跟对方以命相搏只是无可奈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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