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好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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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好女婿- 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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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占些主动。

正在这个时候,突然间有人快步跑了进来:“指挥,指挥,顺天府的书生们散了。”

“啊!”屋中的人都叫出声来了。

牟斌眉头一耸:“速速报来。”

进来那人手将一张公文递了过来:“指挥,这是禄米仓千户所一个叫胡顺的百户所写的报帖。”

牟斌接了过去,一看,上面写满了字,详细地这一事件如何处置写得清楚。

他在看的时候,锦衣卫佥事也就脑袋凑了过去。

看完,佥事赞了一声:“这事干得漂亮啊!”

牟指挥使的面上也露出笑容,心中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

一百多个有功名的士子包围顺天府衙门,这可是不得了的大事。如果放任不管,顺天府学政衙门,甚至朝中的御使文官们只怕也要跳出来说三道死,惊动皇帝那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如何处置此事,其实不外是抚和剿两种手段。

抚就是一概应允士子的条件,高额补偿;剿,则是采取雷霆手段,将带头的几人给抓起来。

可不管是出钱抚,还是出兵剿,牵连太大,都不是锦衣卫自己能够定的。

而这个胡顺竟然在短短半日之中就将这个危局轻易化解,且不留后患,给锦衣卫避免了一场麻烦,这事做得真是不错。

他能够在这混乱的局势中,跳出剿、抚两种手段,想出如此绝妙的法子,当真是了得。

就是这办法有些缺德,你想,人家林举人好好地住在丈人那里,一家人团结和睦。你胡顺偏偏挑唆丈人、小舅子出来跟林文六斗。

可以想象,黄家个林文六是彻底翻脸了,这辈子都没有和好的可能。

中国古人讲究的亲情伦理,胡百户使得人家一大家子反目成仇,这事真是过火了些。

不过,锦衣卫本就是特务机构,在前前朝,比这缺德的事情做多了,也不在意。

本以为这是一件通天大事,结果在半天时间就被这姓胡的人谈笑解决,确实是个人才啊!

牟斌心中赞了一声,突然心中一动,忍不住道:“胡顺……这个名字熟……”好象在什么地方看到过。

旁边的锦衣卫佥事说穿了,其实就是锦衣卫的办公厅主任,为一号首长乃是他的职责。又掌握机要,一个好记性是必须有的素质,立即回答:“回指挥的话,此人原本是保定军户,上次于望龄去保定检阅军事,这个胡顺入了你的眼,被点为保定的锦衣百户。”

他一提,牟斌这才想起来胡顺是什么人了。

说句实在话,当时他也只是觉得这人是个人才,至于怎么用,也没个想法,就放在地上上锻炼。若真有才,自然会脱颖而出。

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月过去,牟彬几乎将他给忘记了。

现在突然想起当时的事情,心中感叹一声:是人才,在什么地方都能出头啊!

“不对,他不是在保定吗,怎么来京城了,又做了禄米仓的百户?”牟斌觉得有些不对劲,忍不住问。

“回指挥的话,此事还另有蹊跷。”佥事对这事倒是清楚,就将胡顺因为顶替了高同知侄子的职位,被安排做此事的替罪羊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对于手下的争斗,牟指挥使没有任何兴趣,心中虽然觉得胡顺是一个不错的人才。可在他心目中经历司的高同知分量却更重一些,自然不讳为小小一个胡顺出头。

就笑了笑:“这样啊,也罢,既然他是一个人才,本就该调进京城使用。既然已经来了,就留下吧。禄米仓那边正在拆迁,那是顺天府和工部的事,咱们锦衣卫参和进去也不是个事儿。把那边的千户所撤了,所有军官另行任用。这个胡顺今天也算是立了一功,也不要太亏待,让经历司在城南给他找个好地儿安置吧!”

听到牟斌这么安排,佥事有些惊讶,城南可是京城最繁华的商业区,是锦衣卫油水最足的地方。能够在那里当差的,都是南北衙门和经历司最受看重的后起之秀。如此看来,这个胡顺算是入了指挥使法眼,要重点培养了。

“好运的小子,要发达了!”内心中突然有了这么一个念头,佥事突然又是一笑,心道:“不过,以胡顺的表现来看,确实是一个可造之才,人才难得,牟指挥的夹袋里也确实缺人啊!”

正在这个时候,先前那个侍卫捧着牟斌的官袍跑进来:“指挥,车马已经准备好了。”

佥事笑着朝他挥了挥手。

牟斌这才笑起来:“好热,打些酸梅冰过来受用。”

这个时候他,他才感觉到北衙凉风西西的惬意。

※※※

锦衣卫经历司。

经历司和南、北两座镇抚司同级,可同另外两座衙门有单独的办公地点不同,却是和北衙呆在一起。

成天处于指挥使的眼皮子底下,很多事情都有些麻烦。

作为锦衣卫的组织部长,经历司当家人高原高同知正提着鞭子使劲地抽着跪在地上的一个属下。

刚才那个属下因为一不小心将他最喜的鸡缸杯给摔了,这可是天子御赐的官窑正品啊!

这代表着皇帝对他的信重,是他高同知地位和身份的象征。

实际上,平日里高原对下属也颇为宽厚。为上位者,刚柔有度,谁不是人尖子。区区一个杯子其实也算不了什么,挨打这人也是他的心腹,平日里赏赐给他的财物比这贵重的东多了去。按说,不至于如此恼怒的。

关键是,刚才胡顺使用绝妙手段平息顺天府衙门读书人变乱一事已经有人第一时间报来,一想到这个可恶的家伙不但绝处逢生,还被指挥使看中,派了个美差,他心中就是一阵窝火,于是将一腔子怒火发泄在这人身上。

“同知大人饶命啊,同知大人饶命啊!”地上那人也不敢躲,只得咬牙生生地受了,身上的飞鱼服也被抽得稀烂,鲜血不住地沁出来。

旁边的人见高同知是真打,慌忙扑上去,劝的劝拉的拉:“同知大人,不能再打了,这么热的天,要出人命的。”

高原这才骂骂咧咧地将手中的鞭子扔到一边:“滚!”

就闷坐在一边,咬牙切齿:“好运的军痞,若落到我手中,定叫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旁边有一个心腹小心地问:“同知大人说的可是胡顺那鸟人?”

“不是他还能是谁,若不将他给办了,我高原还有何面目坐在这里。”高原哼了一声:“可惜啊,人家现在是指挥使的人,我拿他能有什么法子?”

当出胡顺顶替了他的侄子做了保定锦衣卫百户,虽然后来高原替侄子安排了一个更好的职位,可这个面子却是丢了。

这次他是故意让胡顺起跳这个火坑,准备打他一个永世不得翻身。

可惜,这个胡顺不但顺利过关,还得了牟斌的青眼。

不得不承认,高原对这个家伙也有些佩服了,知道这是个难得的人才。

“可惜,他得罪了我。一个小小的百户,是生是死,我堂堂指挥同知也不放在心上。可高位者有高位者的难处,如果不将你给拿下,我威信何存,又如何统御手下。威信不在,将来又怎么可牟斌争指挥使的位置?”一刹间,高原就知道其中的厉害。政治斗争,争的就是这看似不重要的一亩三分地,一丝一毫都不能退缩。若你退了,别人就会认为这是你失败的前兆,人心一散,队伍就没办法再带下去。真到那时,你才是彻底的失败了。

旁边的心腹看出高原的心思,笑道:“同知大人,胡顺也是走了狗屎运,得了南城的缺。不过,具体怎么安排,不还得您说了算。那地方可不尽是咱们的天下,也是东厂的财源啊!财帛动人心,徐公公的手下会任由着一个小小的锦衣卫军官去釜中抢食吗?”

高原眼睛一亮:“说下去。”

第143章 居然升官了

顺天府衙门。

顺利解决了曾经的准老丈人这桩难事之后,苏木心中一松,胡莹总算不用受到这事的牵连了。

得到消息,众人说了半天话。

苏木没想到朱寿小子办起事来如此能干,完全不想是一个宗室废物子弟的样子,忍不住大加赞赏。

朱厚照听苏木夸奖,得意起来:“一般一般。今天过得太充实了,子乔,以后但凡有这样的热闹,不许落下我。”

苏木一笑,忍不住看了激动的难以遏制的胡顺,笑道:“这种事情对我可没什么好事,做人,平平淡淡才是真,我以后可不想在碰到诸如此类的麻烦了。”

朱厚照正色道:“子乔,我发现自从和你结识之后,就能遇到许多有趣的事情,我有一种预感,今后还会有热闹的,记得带上我。”

苏木一翻白眼,“乌鸦嘴,乌鸦嘴。”

未来的正德皇帝倒是来了兴趣:“子乔,什么叫乌鸦嘴,可有典故?”

其他人想笑,又不敢,都掩着嘴忍得辛苦。

苏木哈一声,道:“这是民间的说法,喜鹊是报喜的,乌鸦嘛,哈哈,哈哈……今天就这样了,回家!”

说完话,就站起身来,大步朝外走去。

朱厚照一看天色,也叫了一声不好。自己出来这么长时间,须防备回去迟了,被人传到宫里去。

当下,各人都散得干净。

苏木在街上走不了几步,就看到胡顺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想上来攀谈,却有些犹豫。

他心中顿时有些没好气,回头道:“胡大老爷可有事?”

这是苏木第二次提自己挽回危局,若说不感激,那也是假话。

胡顺当初一心要让苏木做自己上门女婿,使用了许多不光彩的手段。可无论他如何费尽心机,却没办法使苏木就范。

苏木在科举路上一路考了上去,一口气夺了三个第一,如今已经有了秀才功名。

走在他背后,看到苏木大袖飘飘,风流潇洒,一瞬间,胡顺才意识到,此人就是那云中白鹤,却不只自己所能够控制住的。

让如此人物做自己上门女婿,无疑是痴人说梦。

他现在心中只是一阵悔恨,若当初索性将胡莹嫁给苏木……当然,读书人不会娶一个军户的女儿为妻……如果当初让女儿给苏木做妾,想必胡莹心中也是愿意的。如此,有苏木的智谋,自己在官场上又何至于走得如此艰难,屡屡碰到像今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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