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痕全本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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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痕全本txt- 第1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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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第五特殊部队开放性教育,更使他们手中地武器一个个千奇百怪,当真称得上是五花八门。没有统一制式装备不说,他们竟然还公然违反禁令。根据个人的爱好,对自己手里的武器进行了诸如把枪管锯短,重新焊接准星,在自动步枪上加装狙击步枪专用光学狙击镜之类的手术。

“我们雪狼突击队成员,在执行任务时,都没有名字,只有代号。”

那名上尉向战侠歌报告道:“我叫东一。我身后最左面的叫东二,中间的叫东三,右面的叫东四!”

听到这四个军事方位数语作为代号地名字,战侠歌心中微微一怵,这四个代号不仅仅是他们在任务中的名字,更确定了他们在遭遇突袭的瞬间,每一个人都能迅速找到自己的位置。

这是一支接受过最严格训练,正在努力将各种军事技术和团队配合,融入到生命本能中的优秀特种部队!战侠歌对着站在最前方的上尉也就是东一伸出了自己地手,微笑道:“希望我们能够合作愉快。”

两只同样有力的左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他们彼此感受到对方手掌里蕴含的可怕爆发力和固若磬石的稳定,战侠歌和东一脸上惊讶的神色一闪而逝,他们又仔细观察了对方一眼,然后各自退出一步同时放开了紧紧握在一起,指节微微泛青的手掌。

站在东一身后的三名雪狼突击队中尉,都用怀疑地目光望着战侠歌这个小班长,他们的眼光中,甚至还带着几分不加掩饰的敌意。战侠歌惊诧的略略一凝神思考,望着刚刚受了他“污辱”,默默站在操场某个角落抱着那枝大口径步枪发呆的沈韵彤,战侠歌不由发笑着连连摇头。

战侠走到“东二”面前,道:“把你的步枪给我看一看。”

接过东二手中造价昂贵的九五式突击步枪,战侠歌问道:“告诉我,你觉得这枝枪在实战中的作用怎么样?”

东二傲然道:“我们雪狼突击部队装备的九五式突击步枪,是中国最先进的武器,它在实战中的效果当然是优秀的!”

“哗啦……”

东二猛然瞪大了双眼,东三、东四甚至是东一,也张大了嘴巴,因为战侠歌竟然把东二的九五式突击步枪给砸了!

战侠歌抡圆手臂,将手里的九五式突击步枪狠狠砸在被火神炮子弹拦腰打断的树桩上,然后顺手丢掉已经变成垃圾的突击步枪。冷然道:“九五式突击步枪,一九九七年出厂价就高达四千人民币。为了控制制造成本,九五式突击步枪并没有将aUG光学瞄准镜列为制式装备,而采用了传统的机械式瞄准装置,再加上没有枪托和后置式准星设计,使九五式突击步枪瞄准基线过短,无论是射击精度还是有效射程,都无法和M16自动步枪及M41卡宾枪相比。而这种步枪设计的最大失误或者说是败笔,就是它的固定式提把,而枪机拉柄竟然还置于提把内。你们使用这种武器,在掩体后面射击时,必需要冒着生命危险将自己的身体暴露在掩体外面。在密林等环境中,这种步枪的高置式瞄准星,无论是作战还是快速动运动,都可能勾碰到其它障碍物!”

“中国之所以研制五点八毫米子弹,是因为缺少铜,所以使用铜质子弹壳来替代。为了保证自动步枪进行压制性射击时退壳顺畅,所以我国生产的五点八毫米子弹,在弹壳锥度上比北约的制式五点五六毫米口径子弹大,加上子弹底部边缘较宽,子弹较长,必须使用较厚的塑料弹匣增加结构强度。而最可怕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步枪还坚持三十发子弹的容弹量,使九五式突击步枪的弹匣过于宽大,在卧地射击时,会提高你们身体暴露面积。”

听着战侠歌不带一点感情Se彩的评述,四名雪狼突击队成员,包括领队的上尉东一都呆了。直到这个时候,他们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战侠歌只是一个小小的班长,却有资格成为他们这支参赛队伍的队长。

“相信你们自己已经有所发觉,在使用九五式突击步枪连续射击后,从枪膛里腾起的硝烟会直接刺激你们的鼻子和双眼,护手的温度更会达到烫手的地步。也许你们在训练中认为这一切都只是小困难可以克服,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在真实的战场上,这样的认识已经足够让你们付出血的代价!”

战侠歌瞪着东二,道:“作为特警部队,打击各种罪犯和恐怖份子,这样的装备已经足够帮助你们完成任务,已经足够好了。但是想和世界最强的特种部队交手,在激烈的突击战和胶着战中,这种武器的弱点就会逐一暴露,最终把你们送上失败者的位置!作为一名精锐军人,你也许没有权力选择自己的武器,但是却绝对不能不熟悉自己的武器!更不能对它盲目崇拜,甚至是以‘中国最先进’这种名头,来自欺欺人!它要真是完美的武器,就不会再有九七式改良版步枪的出现!”

仔细聆听着战侠歌的每一句话,不只是东二,每一个雪狼突击队军人的后背,都被冷汗浸透了。

战侠歌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军用手表,沉声道:“我们还有一百四十一小时零四十五分钟时间。本来我打算用这些时间让大家彼此熟悉,初步培养出团队配合的默契,但是现在我认为,更重要的是让你们选择适合王牌特种部队在任何地形中对决,而自己又使得顺手的枪械。”

再看看那位能在眨眼间就会他们射出十三枝连株箭的“武林高手”,虽然知道绝对不会有什么自己希望的结果,战侠歌仍然问道:“你擅长使用什么武器?”

“弓箭,绳子,梭镖,石头,吹箭,梅花镖……”新兵蛋子傲然举起自己的双手,道:“其实,我的双手双脚,就是我最擅长,威力也是最大的武器!”

第五卷 血锋王座 第二十一章 精忠报国新兵的自传……

我叫夏候光河,现年二十五岁。

我是一个天才,一个真正的武学天才!我们整个家族的人都是这样夸赞我,而我也的确有骄傲的资本。因为我是整个家族,八十二年来,唯一一个通过祖先留下的考验,走出那片大山的超级武学天才!

我们整个家族都隐居在神农架,那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原始森林,放眼望去,到处都连绵不绝的密林和险峻的山峰。这里没有污染,人迹罕至,只有必须的时候,我们才会和这里生长的土家人稍稍接触一下。

这里野生植物非常丰富,有珙桐、水杉、香果树、连香树,梭罗、红豆杉……那里有取之不尽的草药,听我的父亲讲,当年神农尝百草,就是在这里进行的,由于珍贵的药材都长在连猿猴都无法爬上去的峭壁上,神农氏就伐木搭架一点点的爬上去,采药救人,因此神农氏扬名天下,这里也沾了神农氏的光,被后人称之为神农架!

当我终于光明正大的走出这片丛林,走出那片生我养我,容纳了我们整个家族八十二年,让我们整个家族可以休生养息的那个山谷时,从小说陪伴我,喜欢躲进我怀里睡觉的白熊,摇着它那条不到两寸长的小尾巴,一直送了我五十多里山路,这对于吃饱了最多是手舞足蹈的跳舞运动一下,然后就呼呼大睡地它来说。真的是一项太可观的体力运动。它一直用自己向外地嘴巴拱着我地后背,我知道它舍不得我,希望我能跟它一起回去。就连我头顶的那对白雕。也不停的在天空中盘旋,一次次落到我的肩膀上,用它们的头在我的脸颊上轻轻摩擦。

我知道它们都舍不得我,其实我也舍不得这片大山啊!我喜欢这片森林,我喜欢这片天,这片水,我喜欢这里的每一个动物,喜欢这里的每一株小草,我热爱和尊敬这里的任何一个生命。它们能生存在这里和我相知相逢。本身就是一种缘份,更是这个世界因果循环中。刹那间地重合。

我知道它们都舍不得我,其实我也舍不得这片大山啊!我喜欢这片森林,我喜欢这片天,这片水,我喜欢这里的每一个动物,喜欢这里的每一株小草,我热爱和尊敬这里的任何一个生命。它们能生存在这里和我相知相逢。本身就是一种缘分,更是这个世界因果循环中。刹那间地重合。

但是,身为一个天才,身为夏候世家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天才,我有自己地责任!

在我懂事的第一天,我就从父亲的嘴里听到了一句话:“胡虏不除,何以为家?!

在父亲的嘴里,我知道了外面的一切。

在我们家园外边茫茫的大海里,有一个叫日本的狭小岛国,他们在那里吃不饱穿不暖。他们在那里连睡觉用的床都没有,只能睡在地上,他们连点火做饭的木头都舍不得用,所以特别喜欢生吃鱼肉。因为天天饿肚子,所以他们长得特别低。他们因为缺少衣服和过冬地被褥。为了保护女人,所以他们的女人都穿着宽大的布袍,还在身后绑着一个小小的被子。

这一群吃不饱穿不暖睡觉连床都没有的家伙,终于把贪婪地目光投到了中国,他们打进了我们的屋子。他们侵占了我们的家园,侵占了我们的山河!

我们家庭是地方上有名的武林世家,在我们家族的带领下,大家奋起反抗,但是那群日本人手里,有一种叫做“枪”的武器。据我的祖祖父说,那是一种比诸葛神弩发射速度更快,射得更远,更密,更准确的可怕武器。当他们操纵那种武器的时候,火光和炸雷的轰响此起彼伏,就算是练过硬气功的武林高手,也无法用身体承受这种重击!就算是轻功最好的祖先,也没有躲过这种武器对他一起攻击时,形成的可怕洪流。

我们一个拥有五百四十三人的庞大武学世家,一个以济世救人为己任的武学世家,一个周围三百里范围内没有任何土匪敢插足的武学世家,在不到半个时辰中,损失了所有正值盛年又精通武学的高手。

我的祖祖父,带领家族余下的成员,外加在这个时候还愿意支持我们世家的民众,躲进了神农架。祖祖父在家族最后选定居住的山谷的一块巨石上,用他的鲜血写下了四个大字:还我山河!

那四个用鲜血写成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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