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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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红楼重生之代玉- 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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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娘子用来给福三娘、福珞、唐静轩他们攀关系的美味肉,在孤村里没吃完。她也没带走,就留在那里了。公人一看,有老成的先疑上心了。没敢确证,就问同事。同事看着也像。又找来忤作。忤作一验,没说的,就是块人肉!
    这事要给小姐公子们知道,怕他们不呕出来!公人就先没说。及至遇上大疫,更是只好搁下了。但这线索已经存了案了:敢吃人肉的,没说的,定是大盗!福小姐是给大盗给掳走啦!
    公人以为福小姐不是给蹂躏坏了、就是给杀了。等时局平定,再找大盗,他们也没指望能囫囵找回福小姐来,最多是多杀几个强盗头,给福家出气罢了。
    哪里知道福珞主婢正跟强盗们一起卧在病窟里,气若游丝的等死。
    福珞先是被迷药迷昏,后来就被病弄得昏昏沉沉的。病室里有吃的,但没人敢送到他们嘴边,只是从外面被推进来的而已。要吃的话,自己凑上去吃。福珞这辈子从来没自己吃过饭,但在这种情况下,她居然也自己吃了几次。次数并不是很多,因为她病得也不是很饿。
    洗澡是别想了。拉撒简直是恶梦。福珞并没有觉得特别痛苦,因为她觉得自己完全在梦里呢。
    这时候大家也都不分男女了,就横七竖八躺在那儿。先有床,后来床不够用了,就在地上安垫子。再后来连垫子都不够用了,就满地铺草杆。人像牛马一样躺在当中。福珞举眼就看到这个大男人和那个大男人有气无力的身体。看啊看啊的居然也就习惯了。
    在大家都被怪病折磨的情况下,唯一让人欣慰的是:人们并不互相折磨。
    强盗们彼此都是手足之亲,并没有互相争斗,而他们在患难面前表现出了高贵的节操,也没有把身体里仅剩的力气用在折磨福珞主婢上。
    福珞觉得这跟她听说的强盗行径相差太远了。她越发觉得这是个梦。
    再后来,她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范娘子?”她微弱的打招呼?
    “范娘子?”旁边有强盗道,“饭娘子还差不多!她是人肉馒头娘子。”
    福珞以为这是开玩笑的。但“范娘子”简简单单就承认了:“我开馒头铺子出的道,做得一手好人肉馅的馒头。人家叫我馒头娘子。我嫌不好听。他们有人说我长得像狐狸,再说狐狸也是吃肉的,就叫我狐娘子了。这个外号,从前没人叫过,我很中意。你可以这样叫我。”
    “……为什么?”福珞虚弱的问。
    “什么为什么?我又不真姓范,总不能老听你叫我范娘子吧。”
    “为什么要做人肉馅?”福珞问。
    “哦,因为不想浪费。”这次狐娘子回答得更直白。
    不知为什么,福珞觉得狐娘子这次说的也是真话。
    尽管被狐娘子拐来,病陷在这种地方,福珞可说是被狐娘子害得相当惨。但狐娘子说话,福珞仍然肯相信。这也真是怪极了的事情。
    “——狐妹子,你又没染病!”有强盗终于发现了,“你进来干什么?嫌命长?快出去!”
    “安心。我是来收拾你们这百八十斤肉的。”狐娘子板着脸把人家呛回去,板着脸留在这里,端汤倒水、除污埋秽,做着做着忽然就发现多了一个人,帮着她做苦做累的。
    狐娘子先还以为是个病得轻的,在帮她忙,她还挺感激的,定睛一看可就炸了:“小韬!你干什么来了?”
    “染了病嘛。”迟韬道。
    狐娘子把他上下一剜,更怒了:“你染个鬼的病。”
    “跟你一样的病呗。”迟韬吐舌头。
    “你给我出去。”狐娘子动手揪他。
    “不行不行。”迟韬跑得比兔子还快,躲在另一个角落里,正色道:“既然进来了就不能出去了,你难道想我把病气过给大哥还有盐杠子他们?”
    “你——”狐娘子咬牙,“你疯了!”
    又有坐在地上的强盗叨咕:“他倒不是疯。”
    “那是脑子进水!”
    “你还不知道他脑子里进的啥?”那强盗道,“狐狸真是看别人聪明,看自己蠢。”
    狐娘子瞪着迟韬:“别说他是为了我来的。”
    迟韬挠头:“就是为姐姐来的。”
    狐娘子冷笑:“别!我担不起这个虚名!”看着福家丫头,本来想重提他非礼人家的事,想想,算了。懒得费这个嘴。反正迟韬爱采花也不是什么秘密,还差点被正经的侠客拎刀砍了。进了盐帮之后,规矩严,他爹怕他死在刑司的刀下,耳提面命他不知多少次,他总算知道犯规的花案不去做,但方便时候还是乐意搞七捻八。
    狐娘子可不乐意跟他捻搞!他还特别乐意给狐娘子抛媚眼。狐娘子每每恨不能把他吊起来打一顿。
    可他今天自愿进了病窟,到底又是为什么呢?
    迟韬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他爱睡女人,这是真的。体内与生俱来的*嘛!也实在扑灭不了,对不对?狐娘子说他淫贼,他也只好认。
    但是对其他女人,他想宣淫;对狐娘子,他却肯把命奉上。
    于是他就带着他的命进来这里了。出不去的话,就出不去算了。反正他这一生都稀里糊涂的,走到哪里不是个死呢?死在这里也不错。
    狐娘子也没有再赶他,他就赖在这里了。忙了一天,晚上累瘫在稻草垛里,连爬过去非礼福小姐的力气都没了。他阖上眼睛,似乎听见清脆的鸾铃声。
    奇怪,为什么车子上的铃铛,跟鸟儿又没关系,为什么会被称为“鸾铃”呢?
    他没读过书,不知道《礼》云:“行,前朱雀。或谓朱鸟者,鸾鸟也。前有鸾鸟,故谓之鸾。鸾口衔铃,故谓之鸾铃。”
    ——从这一段来,车铃、马铃,渐渐的都被称为鸾铃。
    这种铃铛往往是铜制的,用丝带子系在车上、马上,行起路来,摇动间声音清越。
    也有人把它两枚一穿、三枚一束,挂在门前或者窗前,风一吹,同样动听。
    路边某家小旅舍里,有一扇门前,就挂着这样的铃。
    门一开,铃铛就会发出清越动人的声音。
    小二们就知道:哦,老板出来视察了。
    那扇门是老板的门。
    老板很认真,每天总要视察一下。老板也很善良,生怕小二们受惊吓,提前给他们一点通知。
    他们就知道把小帐藏好、把死老鼠藏到桌底、把投诉的客人藏到门外。L

☆、三十九 红漆已班驳

老板的身体很娇弱。等小二们把该藏的都藏好,老板才出现在店堂里。
    迟韬那天是第一次在这小旅舍吃饭,他伸长了脖子等着看女老板——准是个俏姐儿。不知为什么,他这样想。
    或许对于路上憋久了的客人来说,只要对方雌性,年龄不小于八、不大于七十八,生得不至于比猪肥、比猴瘦、比画城的山骨更崎岖,那就称得上俏了。
    迟韬望着小旅舍楼梯下通向后头的那扇门。
    那扇门很窄。
    他看见一个白发、盲目的老太太出现在门口,一只手拄着根拐杖,另一只手,由一个黑衣的仆妇搀着。
    迟韬郁闷的耷拉了一下眉毛。
    然后,老太太进了门,黑衣的女人也进来了。
    客人才看见,黑衣的女人并不是仆妇。她挽着个很老气的发髻、穿着很老气的衣服,面孔却该死的年轻。
    神情出奇的静,说不上很美,但眉宇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媚人的气韵。
    那气韵就仿佛江南的六月初,天已有些热了,很快会叫人吃不消,但现在却还不至于,尤其在黄昏,那温暖的气息有如实体,比体温凉一丝、离窒息浅一缕,如绸缎般落下来,面孔前萦回不去。叫人有点心慌,叫人想挥手打开它、跺脚唬开它。
    老太太向黑衣女人偏了偏脸。
    这黑衣的女人立刻收敛了与生俱来的媚态,换了冷若冰霜一张脸,对谁也不看、对谁也不理,只是凝眸专注地扶着老太太,在店堂里走动。
    老太太的拐杖在这边点点、那边碰碰。问伙计:“你们还好吗?”
    伙计响亮地回答:“好!”
    老太太逛完了,问黑衣女人:“店里还好吗?”
    黑衣女人道:“挺好。”
    “我看也挺好。”老太太满意道,“哎哎,他快回来了,你去迎一迎。”
    “好。”黑衣女人没有半分迟疑、或者废话,就这么顺畅地答应了。
    但她没有出去。
    她先把老太太送回房里。
    迟韬吁出一口气,可以向小二们、以及熟客人们打听了:“这什么人?”
    小二们和熟客人们都很乐意八卦给他:“本店老板娘、还有老板娘的女儿!”
    “怎么老板娘这么老!她女儿又这么、这么……”迟韬“这么”了半天。形容不出来。转而问:“她们尊姓大名呢?”
    “哎、哎!”
    “啥?啥?”
    ……鸡同鸭讲了半天,迟韬才明白,老板娘的尊姓大名没人知道。至于她的女儿么,老板娘会叫她为:aiai。
    迟韬很想知道是哪个ai字。
    原来是好爱好爱的爱,加个口字旁。
    嗳。
    深闺里的小姐,看着轻雨打薄窗边杏黄的叶儿。娇软地叹了口气:嗳。
    连着叹,就成了黑衣女儿的名字。
    “为什么取这么怪的字!”迟韬摇头。“不吉利!”
    谁说不是呢?
    太古怪的、太美好的、太软糯的、太固执的,统统都是不吉利的事。如果说人的一生基调由名字定下,那最好像家明、福生、桂香、爱华——才是通和明达、宜室宜家的好名字。
    然而世上总有些怪人。
    黑衣女儿把老太太送回屋里,又出来了。
    这次她抬起眼。在店堂里望了一遭。
    闹哄哄、庸俗粗糙的店堂,忽而就变成了明澄的春塘。塘里所有人,都是她眼波里养的鱼儿。
    并没有一尾鱼儿能跃上她的心坎。
    她又垂下眼去。水波流竭。她拧身出门去。店堂里终于喘过一口气。又变成了闹哄哄、粗糙庸俗的店堂。
    然而这闹,跟原来的闹已经不太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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