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病情好转,便也决定送儿子去学校念书。
那个时候何箫已经十四岁了,适龄儿童都在念初中二年级了,何箫这些年学的内容完全超过了初二的水平,于是何妈妈一咬牙,让何箫跳级跳到了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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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我成功地让小攻霸气地出场了,虽然是侧面烘托形式╮(╯…╰)╭
☆、第六章 一遇白泽误终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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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叫何箫,是萧何倒过来么?”
——“不是,箫是吹箫的箫,我外公取的名字。”
——“嗯,蛮好听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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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初三这种兵荒马乱自找生路的混乱时候,何箫这么一只未经人事的小白兔被这样塞进去,实在是,何其无辜。但是当时的何箫没有那么多感觉,能够接触到更多外面的世界,能够用手触摸那些曾经只能在书上看到的东西,对于那个时候的他来说,已经足够幸福了。
何箫班上有二十三个同学,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团体,何箫这样突然冒出来的插班生虽然没有被欺负,但同学们也未见多热情。何箫于是学着书里讲的,每天带何叔做的小点心想要分给大家。可惜班上的同学好歹也是心智稍见成熟的初中生了,哪那么容易被甜食收买啊,于是连着几天没什么人买账后,何箫就计拙了。再后来,他在课堂上公然指出了几个老师的错误,大家看着他的眼神就带着一副敬而远之的意味。
跟大家搞好关系作战失败后,何箫只能每天一个人回家,虽然何叔三番两次提出要接送他上下学,但是何箫觉得这样做又张扬又特立独行,而且何爸爸也觉得走路上下学有利于何箫锻炼身体,何叔于是也没有再坚持。每天一个人上下学很快使何箫被学校周边的小混混盯上了,一副弱不禁风的小样子,衣着光鲜,用的又都是名牌,这样的肥鱼哪个肯放过。何箫被抢劫的时候态度十分配合,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他们还想要什么就都拿去,而且一定不会告诉家长和老师,小混混也很喜欢劫他这样乖巧的学生,他们哪里知道,对于当时的何箫来说,能够被抢劫也是一种十分有趣的经历,值得一试。于是这样被抢了一个礼拜,白宇泽出现了。
那天何箫照例被拦在小巷里,几个小混混早就是熟客了,打着哈欠让何箫把钱交出来,小巷那边就进来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初三的男生个字都拔得老快,何箫每天喝牛奶,也长高了点,那个男生却比他们都要高了许多,何箫认得那个男生,是同班的白宇泽,就坐在他的前面,经常到临考试的时候借他的笔记抄。
白宇泽皱着眉头走近了,看到何箫被那几个小混混围着,眉头就皱得更紧了,小混混们也像是认识白宇泽的一般,迭声道:“白老大好!”
何箫靠在墙上仰头看着白宇泽,他的五官非常耐看,眼睛是漂亮的丹凤眼,微微有点上挑,鼻梁很挺,嘴唇很薄,带点没有血色的透明。没由来的,原先还有些平稳的心跳居然失去控制。何箫看着白宇泽的薄唇轻启厉声道:“大白天这么明目张胆,平时纪和是怎么教导你们的?”
那几个小混混连忙低头哈腰地认错,直呼白老大教训的是,以后再也不敢了之类的话,白宇泽不去看他们,伸手拉过何箫就走,丢下一句:“这人我认识,以后不许打他的主意。”
何箫被拉着跌跌撞撞地走出巷子,什么事情都顾不上了,他的心跳跳得很快很快,甚至比以前那次濒死的时候还要快上好多好多倍,可是心跳都呈现快要崩溃的趋势了,他居然还没有晕厥过去,整个人的意识都积聚在手腕上被触碰的地方,血液和心跳都欢乐得好像在跳着舞,全身心的欢喜和满足。
后来的何箫看了几本言情小说才知道,那个时候他的反应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然后,涉世未深的何箫同学,就这么义无反顾地陷了进去。
每天都很勤奋地起早去上学,然后利用各种机会观察打量着白宇泽。白宇泽也很奇怪,每天上课都看他趴在课桌上睡觉,好像真的非常困倦的样子,等到放学的时候会被同班的林祁拉走。两人的关系好像非常要好,白宇泽看起来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一整个班上的人唯独就买林祁的帐,也经常跟林祁一起出入。不过林祁也是个不喜欢记笔记的主,于是白宇泽还是每到考试就跟后座的何箫借笔记来抄。即使借过很多次笔记,但是白宇泽好像还是记不太清他的名字,反复问过几次,后来再来借的时候索性就直接省略了称呼。
何箫虽然对于白宇泽记不住自己的名字非常怨念,但是当时的他满心里都是各种欢喜,连抄笔记的时候都各种用心,字要写得很端正,写错掉的地方都要用透明胶布全部粘掉,想着白宇泽在借笔记的时候会跟他讲话就快乐得要飞起来。他原先以为白宇泽每天上课都睡觉,虽然临考借笔记抱佛脚,大概是有要放弃学习的意思了,但是偏偏每次考试他都能考第一名,有的时候甩出考第二名的何箫好多分。
后来有一次何箫去老师办公室交作业的时候听到老师的闲聊才知道,白宇泽家好像是出了什么事情,他一个人搬出来住,生活费和学费都是靠他业余时间打工赚来的,据说他一个人兼职了5份工作,所以才会老是在课堂上睡觉。
于是对此心疼得不行的何箫耗尽心机地跟踪白宇泽到了他的一个打工地点——一家综合便利店,然后找了个白宇泽不当值的时间跑去便利店里给老板塞钱要老板加白宇泽的工资。那老好人的老板也是第一次见着这么热心又心急的同学,只好温言相劝说咱不能一次性就涨那么多不是,小白这孩子自尊心强又敏感,你这么心急他肯定能看出来的,到时候又不会收的不是么。何箫只好答应老板徐徐图之,每个月到发工资的时候都积极地塞一百块钱给那个老板,白宇泽就这样毫无知觉地领了好几年的“福利”。
何箫做过自己最开心的事情那年的情人节,白宇泽批发了一打玫瑰包装好去街上卖,当时天气非常冷街上的人也不多,何箫穿着厚厚的呢大衣蹲在街转角,拉过路过的一群小朋友给他们好多钱和零食,拜托他们去把在后面那条街上卖花的哥哥的花全部买下来,然后他抱着那些玫瑰花走了好长的路回家,心里甜蜜蜜得不得了。
有的时候,何箫想过要是把自己暗恋白宇泽这么多年的过程写下来,简直可以写成一部傻人傻事的集合录。不过他这辈子大概也不会像喜欢白宇泽一样喜欢另外一个人了,或许,他这辈子根本就只会喜欢这么一个人了。所以,不论结果如何,都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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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我们系元旦晚会~二圈感觉自己真的素老了,学妹们一个个尊素美艳逼人啊╥﹏╥然后回来好晚了,所以现在才发文,虽然这文是两日一更的,但是双休日我还是会努力日更的【握拳所以等我睡起来还会有一更的~表示我们这边好冷好冷,快要下雪了哦~
☆、第七章 一遇白泽误终身(三)
何箫这一暗恋就暗恋了好多年,从初中毕业到高中毕业再到念大学,只可惜的是他待人家如初恋,人家连他名字都记不得。
中考的时候白宇泽是千州市第一名,何箫是第十三名,两人都被千州第一中学招去了,又顺理成章地做了同班同学。那个时候的何箫终于开始开窍了,他猛然发现自己身边那些情窦初开的少年们都是一男一女的扎堆呆着,而他和白宇泽却都是男性,这貌似好像有哪里有点不科学吧?!
然后他回去翻他的那些名著,从《奥兰多》到《简爱》,从《飘》到《傲慢与偏见》,主角居然都是一男一女。再这么一想,自己的父母也是一男一女的,貌似这世上恩爱的一对,都是一男一女的。这时候,何箫同学终于觉得有些惊恐了,在此,请不要觉得何箫同学很蠢很迟钝,因为在他过往的十几年岁月里,他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一类的问题,被这样冷不丁地点醒,就忽然有一种“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感觉。
也还好那个时候随着电脑的普及,他就已经养成了“有疑问,找千度”的良好学习习惯。于是通过一系列的无脑主题搜索,他发现世界上还是有像自己这样喜欢同性的人的。
——他们被称为GAY,即是指男性同性恋者。男同性恋的身体与生理构造与一般男性无异,他们在心理和生理上较受同性(男性)所吸引。许多人口中所指的同性恋通常是指男同性恋,这是起因于忽略或未意识到女同性恋也是同性恋群体的一部分。英语通常称男同性恋为gay,queer或homosexuals,中文的规范说法为男同性恋者。(以上来自千度搜索)
当时的何箫仔细想想,自己长到那么大,也就只喜欢过白宇泽一个人,所以他这算是同性恋了吧?然后他又看到网上说同性恋因为性向的小众化一直不被世人接受,甚至受到世人的误解歧视等等的时候,终于开始纠结了。
虽然何箫一直默默地喜欢着白宇泽,但是就像他看习惯了圆满结局的小说一样,内心深处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点的希冀,希望有一天白宇泽一个转身回过头来看到站在背后的他,冲他微微一笑跟他说其实我也喜欢你。但是如果同性恋这条路狭窄无比的话,他要瞻前顾后一下,他喜欢白宇泽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白宇泽是个性向正常的人,那他总要考虑下要不要拖人家下水。
无论如何纠结,何箫早已经习惯了追逐白宇泽的身影,高一的时候两人坐得并不靠近,每到考试的时候白宇泽还是会穿越大半个教室过来跟他借笔记,何箫原先还小小地高兴,以为白宇泽应该是记得他的,后来才听白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