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伞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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伞骨-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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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在胸口上,送到他跟前,笑着说,“人和玉兰花一样,总该长在适合的枝头上……”
  她笑着告诉他,“哥哥,我想要长在适合的枝头上呀。”
  这就是你适合的枝头吗?钟檐看着眼前的女子冷冷一笑,一步一步走到缙王跟前,竟是作势要跪,“哦?奉仪娘子这是何意?娘子玉体,这一拜我可是受不住。”
  那素服女子对着缙王微微作了揖,却没有真的跪下去,反而抬起头,咬了咬唇,似乎是酝酿了许久,把平生的勇气都孤注一掷了,才开口,“缙王殿下,妾生于民间,索性老父宠爱,风雨之室,妾长到这么大才略通人事,可是爹爹的教诲,妾总是不敢忘记,我的爹爹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女子也一样,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有想要请求您的事情,故此,妾不跪。”
  李胥挑眉,“无求?奉仪娘子难道不求求放过你,出了这道宫门,天高海阔,是投奔你那一肚子酸道理的老父,还是另寻高门嫁人,都是自由,总好过……”他一句一句不紧不慢说着。
  女子望了望宫门,摇摇头,“不,我不求。心中有求的是缙王殿下。”
  李胥更加惊讶了,他没有想到他那苍白得跟纸一般的哥哥身边,竟然有这样一个孩子气的奉仪,不知觉都觉得有趣了,“哦,那你说说我求的是什么?”
  钟檐心中一跳,缙王心中求的是什么,恐怕只要是个明白人,都会知道,可是,却不能说,说出来便是一个死字,而不说呢,恐怕也逃不过一个死字。
  女子脸上的笑容温和而从容,将手放在胸口,“不管你们是怎么看待殿下的,说无能也好,优柔也罢,在妾的眼中,他总是最好的,以前妾总是在想,妾一介蒲柳,站在殿□边,总是不敢看他,怕给他抹了黑,可是到了下面,我终于可以不忌讳任何人的目光,光明正大的看向他,可是不管怎么样,妾生生死死都会跟殿下在一起,因此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女子的眼光看向缙王,“可是缙王殿下却不同,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殿下表面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是很害怕的,你怕输,即使胜了,你也不敢确定,这就是你想要的,殿下且想想,生前功名身后名,父子恩情,殿下还剩下多少,满城百姓,前殿数百双眼睛都盯着殿下,殿下此次进城,是否真能够得偿所愿?名不正言不顺的朝堂,又是否能够真的稳妥?”
  那个女孩笑颜温煦如春风,弯眉梨涡,与宫中的那些姬妾不一样,对于男人实在是构不成威胁的,可是却如同春风一样,在无知无觉中,已经潜入了人的心底。
  “我来这里,是为你三哥来带一句话给殿下的。”
  女子微笑着,看着他慢慢下马来,走到女子跟前,附耳过去。
  他自出生起,便在这高墙中,看惯了君臣算计,兄弟倒戈这样的戏码,所以他惯于算计,却忽略了人心,他这样攻进城去,民心所向的问题,就像寒冰下的烈焰,朽木中的蚁|穴,良久,他抬起头,审视了一番,“我以为三哥只是纳了一个宫婢,没想到是娶了一个女太傅。”
  女子一愣,笑道,“和杜太傅相比,妾是万分都及不上的。”
  李胥笑道,“谢谢娘子提点,”他眼里竟然有些不易察觉的无奈,“可惜我和三哥总是不同的,我是赌徒,我回不了头了。”
  纵然还是隔着这么多的距离,钟檐还是清楚的看到,女子的双肩微微的抖动着,慢慢抬起头来,眉间的钿花似乎下一秒就要花落下来,“我来过,把话带到了,那也就够了,只是希望殿下姑息这片生养你的土地和人民。”
  她想必站了许久,腿脚都有些酸涩,花了好长的时间才迈开步子去,跌跌撞撞,难得士兵们也不阻拦,钟檐看着她翻飞的衣裙,由于着喊出她的名字,可是话到嘴边,却终究换了语调,“奉仪娘子,且等等。”
  女孩抬起头来,在千军万马中搜寻着声音,终于找到了来源,脑子如电闪雷鸣一般,轰鸣之声连成一片,风雨过后,那个布衣男子嘴开合着,说着,“奉仪娘子,且等等,草民……有东西要给你。”
  女孩一愣,眼角忽然涌出两行泪来,她想她一定是见过这个人的,却不知道是在哪里见过,她痴痴的望了一眼,终究还是慢慢走过去。
  这是所有人才都注意到这个被捆绑在马上的平民,他们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他,甚至连缙王默许了将他从马上放下来。
  钟檐松了绑,活动了一下了筋骨,才一瘸一拐的走到奉仪的面前,所有人都看着他,看着他要把什么顶重要的东西交给太子的姬妾,李胥也饶有兴趣的看向了他。
  可是钟檐没有在怀中掏什么,反而底下头下来,拾起一枚西风吹下的花苞,笑道,“你看,它落下了地,我们去替它去找适合它的枝头,好不好?”
  她望着即将枯萎的花苞,终于了然了这个人缘何会站在他的面前,她像是哭了,却是笑着的眉目,她摇摇头,笑道,“这朵花,它是从那边的枝头上落下来的,就还是会回到原来的枝头上去,不管别人说那枝头多么不好,花一定这么想的……”她忽然将头低了低,声音几不可闻,“我也是这么想的。”
  李胥目睹着一切,可是事情却并不像是他想的那样,他们之间又会有什么关联,姓顾?姓顾!他忽然想林中盘问他姓名时,这个布衣分明说过他是姓顾的,他记得杜荀正结的那一门姻亲也是姓顾的,难道?
  李胥把目光转向他,道,“怎么?还没有说完?到底要传递什么重要的物件,不如让本王也来看看?”
  钟檐心中惊了,走到她的面前,护住了女孩儿,抬起头来,坦然对上李胥的目光,“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只是家传的东西,要交给妹子。”
  “哦?原来你就是奉仪娘子的兄长,那还真是巧得很。”李胥冷笑,心里却是不信的。
  钟檐仍然护住妹子,“缙王殿下,钟某这里倒是确实有东西受人嘱托要带给一个人,不是奉仪娘子,更不是殿下心中想的那个人,而是殿下您。”
  “哦?”李胥挑眉。
  李胥站起来,从包裹中取出一本蓝皮卷子来,呈到了缙王的面前,映入眼帘的是《明镜遗录》四个字。
  他拿起书,匆匆翻了几页,“倒是好书……”他看着眼前的人,揶揄道,“莫非要本王放下兵刃,安心读书不成?”
  “不是的,殿下可看见落款,此书是杜荀正杜太傅编纂于永熙年间,历时十三载,呕心泣血,前些日子才终于收集成册,是……怀昭殿下……让我带给您的……”
  李胥原本低头看书的头忽然抬起来,面色大变,“为什么是他?是他带给我的?”
  “是的,殿下。”钟檐望着背后那座灯火通明的那座城,“其实,他一直在等你进城去,不管是用什么方式。”
  他觉得可笑,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对他有过任何期待,他的父亲也是,他的身后这片灯火通明的不夜城中的子民也是,唯一对他抱有期待,竟然是他一直认为的天敌,他几乎像是陌生人一样的三哥。
  ——只有那个他想不到的人是期待着他进城去的。
  李胥忽然抬起头,目光扫过身后盘腿而坐的女子,大笑,“你诓我!”他转过我去,指着钟檐,指着东阙城中的灯火晦暗的方向,大笑,“你也诓我!你们都诓我!让我以为我退无可退!”
  他把书交到钟檐的手里,“钟先生,我不需要。他这样轻而易取就让出的东西,是这片江山,可是我这样偏偏不稀罕了。”
  他的语气如此怅然,仿佛如同一个稚子,不是抢回来的,又有什么意思呢?身着铠甲的年轻藩王重新上了马,浩浩荡荡的人马也慢慢跟着离开,天终于要亮起来了,淡淡的朝霞将光泽重新普照在这座亘古不变的皇城去。
  钟檐在霞光中目送他们离开,他知道,他们在赶往边关,这些年轻的,已经老去的将士追随着他们的殿下而去,日后的故事里,他们的名字或留在抗击胡狄的捷报上,或埋在终年不化的祁镧山下,可是,总会有人记得他们。
  他们终究没有攻进城去,政变在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悄无声息的极其迅速了,史上称为“缙王之乱”,也是大晁历史上的非常奇特的一次史书上对于它的记载,无论哪一版都穆棱两可,可是渐渐的,人们也不愿意去深究,因为这一切已经不重要了。
  钟檐忽的牵动了女孩的裙角,他低下头去,想要把她扶起来,才一伸手,忽然觉得牵扯了光阴,光阴深处,那个娇气的小姑娘跌坐在繁华的街头,撅着嘴,“哥哥,我走不动。”
  他笑着小姑娘娇气,小姑娘不依,他哄着她,没了章法,忽然温柔了语气,他说,“娇气一些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太傅家的女儿总是有娇气的资本的。”
  他如同往常一样伸出手去,女子却自己站起来,“那么,我要回去了,我要和我的夫君一起。”
  “非这样不可?”钟檐问,她本可以有更好的选择,高枝虽好,却难以依附,他倒是希望小妍嫁个寻常的人家,丈夫愚钝,却是宠着她,允许着她的娇气的,将她放在手心上的。
  杜素妍点点头,坚定如往昔。
  她提着裙角,想着城门跑了几步,忽然回过头,笑道,“谢谢你,带我回东阙来看花……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结束了,呼~~~~果然不适合写这钟,明天开始起傻白甜

  ☆、第九支伞骨·起(上)

  六月;虽然中原算不上最炎热的时候;梅雨已过;暑气便从街道瓦砾中冒出来,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深入骨髓。
  护送棺椁进京的队伍是午时三刻从宣武门进城,浩浩荡荡,尽披缟素。原本匆匆行走的行人也忍不住停下驻足;回望;缄默如同这个夏天的风,将这座城池密密匝匝围住,如铁桶一般。
  那是宣德十二年,也是大晁第二位新君即位的一年。
  一切都尘埃落定。
  钟檐跟小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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