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这些,是否也有过情感的维系,同床共枕,朝夕的相处。
显然是有的。
读书时知道有个赞助者,后来查到了赞助者的信息,照片,如果说青少年时期适合追星,那么李玙当时是龙云沁心中的明星,年轻有为,时髦英俊,器宇不凡。对李玙如偶像般崇拜。
那时的喜欢,没有参杂一丝情欲,很单纯。
人的境遇,很奇妙。
在他成年后的某一天,他遇到突然遇到了李玙,纸片中的人活生生出现在自己眼前,他禁不住冲动喜悦,他想去结识他,哪怕是一句言语的交谈,都让他幸喜若狂。
龙云沁不曾去琢磨过自己的性取向,读书时没有女友,是因为腼腆及贫穷,他自卑不会主动,他也没钱交女朋友。
也许,如果不是因为李玙,他不会对同性有欲念;也许这是天性里带来的。
李玙的衣服,沾染血迹淤泥,姨妈细心的洗刷,刷得衬衣花白,衣裤起毛,可以说被彻底报废掉了。
姨妈在病床前邀功:“哎呀,我胳膊都快刷断了。”龙运沁卷着棉被,憋声笑着。以前同居时,他要是敢这样对待李玙的衣服,李玙绝对会发火。他对自己的所有物,有着不容他人轻易碰触的怪癖。
同居那段时光,有次龙云沁生闷气,他将李玙本该送去洗衣店的衣物,一股脑的丢进洗衣机,因此绞坏一件毛衣。事后心惊胆战,怕李玙发现。
“衣服我都包扎好,还有那双鞋子。你哥(表哥)说那鞋子是啥牌子的,贵得要命,能买一辆货车啦。”
给龙云沁递上一个苹果,姨妈难得做了思考状,讷讷说:“散啊,有这样的朋友要好好珍惜,姨不是看在他有钱,人是极好讲义气。”
咔嚓咬着苹果,龙云沁眉眼带笑,心想,姨,你看人不能只看表面啊。
“还有黄胖啊,你想谁救人会想到连狗也救,那么远,他把黄胖都带回来。”
龙云沁手揣着冰冷的苹果,有一小会停滞,他确实没想到李玙会将黄胖也带回来,对于这种卑微低下的生物,他不去作贱它便不错,又怎会去搭救。
因为这是他养的狗吗?
“谢谢”,已对李玙说了几次,也没有什么意犹未尽的东西。
此时,还是要再谢谢他,在谢幕时,表示了这么份情谊,让自己回想起昔日的傻气自践,不再那么难受。
午后的医院,静寂无趣,在絮叨的姨妈离开后,龙云沁便也缓缓睡去。
这一觉睡不长,醒来,才到黄昏,晚霞照到床头,映红了白色的墙和布帷,一个高大的男子,坐在床前,一脸意味深长的笑意。龙云沁仿佛条鱼般跃起,扑抱住对方,惊喜叫着:“启明,你怎么来了!”
秦启明负债关闭画室后,一度找不到合适的住所。龙云沁叫秦启明到自己在城中村的租房里挤一挤,避免了秦启明流浪街头的惨状。
他们算得上是患难之交,真算得上。
就如同,李玙和龙云沁的相遇是在旗服工作室,秦启明和龙云沁的第二次相遇也在那里。秦启明来退订一套衣服,龙云沁接待了他。
有些人成为朋友,可能是因为气场相同,可能是因为话语相投,龙云沁和秦启明则是因为奇妙的缘故。说玄乎点,那叫缘吧。
那天正好下大雨,秦启明开着辆破旧的日产车要离去,龙云沁要下班,没伞,傻站在门口愁苦看天。
秦启明车子已开出,又折回来载龙云沁。叼着支烟,问道:“你住哪里?”
那破车在半路上还熄火,以致龙云沁下来推车,大雨倾盆,淋成了落汤鸡。车再次启动时,秦启明没将龙云沁载回家,直接开去修车店,天色已晚,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吃饭。那天很冷,雨又大,难兄难友衣衣服全湿,冷的直抖索。
☆、云青欲雨 第九章(中)
如果在遇到李玙之前,先遇到了秦启明,也许,会有不同的选择。
这也只是种假设。
毕竟秦启明有着龙云沁最不喜欢的专业——绘画,而当时龙云沁在秦启明眼里是个被有钱男人包养的贫困男青年。
就是这样,挺糟糕的开头。
雨水哗哗直下,秦启明的车东绕西拐,来到了一栋破败的三层民宅前,他将龙云沁送回家。
“这地方,我刚来S市住过。喏,就在旁边那栋。”
燃烟指着不远处的一排老式骑楼,骑楼下的店铺紧闭,歪斜的招牌斑驳陆离。
“你每天去上班,要走很远的路吧,附近没有公交车站,这儿都快荒废了。”
坐在车内的秦启明,在车窗外弹弹烟灰,天色已完,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还好,也不是很远。”龙云沁傻站在车前,雨水沿着他脸庞滑落。
“快进去,进去。”
秦启明挥了下手,丢掉烟蒂,调车离去。
后来,两人之所以成为朋友,也许是因为,秦启明曾经也贫困过吧。
城中村是个很神奇的地方,它藏在繁华都市的角落里,也许只是一道墙,便将繁华和贫困遮挡,隔开了两个不同的次元。
龙云沁的租房很小,只有15平方。他曾有位合租者,两人一个睡上铺一个睡下铺,一张吃饭的桌子都按不下,阳台小得要侧身走。
后来这位合租带着他全部的行囊——一口箱子离去,龙云沁吃力的支付每月的房租。
日子会慢慢好起来,毕业后,很多同学都是咬牙坚持下来。毕竟,大家都不想离开S市,想在这里扎根。
人往高处走,无数的机遇,会在这里获得。
贫困像条鞭子一样,鞭策着他们,日夜不息。
夏天租房里热得跟锅炉一样,冬天冷得像冰窖,寒来暑往,带着极大的恶意,煎熬着龙云沁。污浊喧闹的环境,无处不在的老鼠,蟑螂,对于喜欢静寂爱干净的龙云沁是极大的折磨。还记得总有一种黑色的甲壳虫子,从低劣的木构床里爬出,窸窸窣窣,彻夜不休。龙云沁会用书本拍死它们,然后难受得头皮发麻。
他是个在乡下生活过的人,他并不怕昆虫,只是这陌生的,源源不绝的生物,夜夜将他纠缠得难以成眠。
还记得第一次到李玙家中的情景,宽敞明亮,舒适整洁极了。哪怕只是搬张椅子,坐在那开满花卉的院子,龙云沁也能消磨一个下午。
龙云沁躺在病床上挖着秦启明买来的甜点,他对面的电视在播放着娱乐节目。秦启明从一早便坐在床旁,有时候玩弄手机,有时候看着电视,偶尔起身,出去买烟,或者给龙云沁买吃的。
昨日便交谈过关于住院费用的事,龙云沁说李玙留下了一笔钱,足够付住院费。
也讲了,被李玙搭救的事情。
秦启明听后,沉默了一会,才说:“小龙,你怎么想?”
怎么想?
龙云沁摇了摇头。
很奇怪,他从没有过复合的念头,哪怕那天下午,李玙坐在床旁,捏着他的手。
“我们不会再有什么瓜葛,就像一个剧谢幕时,总要有个了结一样,他是来了结的。”
对于李玙,龙云沁在朝夕相处下,已知道他的性情。
他做事从不拖泥带水,而且很不可思议,他会给别人留点面子。可能是自身所受的教育关系,自小受过训练,要从容,要有风度。
“我突然得到了平静,启明,就像我在S市没遇到过他一样的平静。”
烟消云散,灰飞烟灭。
“这是好事。”
秦启明还记得龙云沁情况最糟糕时的样子,简直像死物一般。
人与人之间,会有好的影响,也会有坏的影响,李玙对龙云沁的伤害无形而锋利。
“嗯。”龙云沁挖着甜点,嘴角扬起。
在山村里吃得最多的是酸是辣,甜味竟显得久违,仿佛是幸福的味道。
舔着汤匙,歪头看着秦启明,分别时日不长,秦启明总觉得是有变化的。是脸上的胡渣吗?还是眼里的疲惫?
“启明,你画现在卖得怎样?”
两人平日里虽然有联系,但秦启明很少谈他的营生。
“不好,不过还没到饿死的地步。”
秦启明习惯性的摸了摸口袋,他在摸烟,但又放下了手。
“我前段时间和一家画廊签了两部作品,不过以我现在的状态,画不出什么东西来。”
这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第一次出现在S市的一个冬日午后。秦启明磕了药,从那张黑乎乎的大床上醒来,看到床下丢得到处都是的衣服,还有床上光裸的女性身体。他四肢着地爬下床,胃难受得搅动,他像个醉汉一样,扶着墙移动,想打开房门到外面的洗手间呕吐。
门嘎吱打开,迎上了周佶的笑脸,秦启明记得周佶穿着件蓝色羽绒服,脖子围着条黄色的围巾,笑容在他的脸上凝固。身后一个温热的身体贴上,手臂像白色一样缠绕上来。那个睡眼迷离,同样磕了药的女学生,缠着秦启明温存低语。
周佶默默将房门关上,安静地在大厅里等待秦启明穿戴整齐出来。
仿佛什么也没发生。
也许每个人的生活,都曾有过一次万劫不复似的劫难,已说不清是对堕落的痛苦无助,还是对自己的憎恨厌恶。
有的人,仿佛白瓷般纯洁无垢;有的人,却像个沙陶一样污浊丑陋。
“我哥来看过我。”
龙云沁用力捏着汤勺柄,他被送进医院的第二天,发生的事情。
“他说,村子搬迁时,按人口分了栋房子,在旅游村里。”
就是那种仿造老房子的泥草结构二层矮屋,建了一排排,像梳子一样排序在旅游村里。很新,没什么人住,偶尔出租给旅客。
“让我先去那边住,离县城也不远。”
那边龙云沁去过,风景还不错,依山傍水,每日除去午时游客烦杂外,其他时间倒也清净。
“你要不要过来住段时间?”
终于发现秦启明哪里变化了,他瘦了不少,大概在那山林里,日子确实过得很清苦。
“也行,顺便照顾你。”
现在龙云沁起床去厕所,还需要人搀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