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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个争论不休的恐怖分子活动的问题之外,正如在上海那样,还有其他争端问题。1938年2月,日本人在北平开办了联合储备银行,这是一家发行钞票的银行。他们希望联合储备银行券会排斥法币,即合法的中国政府的货币;同对他们采取措施,在华北日本占领区强迫使用储备银行券。但是要想取得普遍的信任,则新货币还需要有足够的硬币来支持。为此目的,日本人希望把属于合法的中国政府的两家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的白银拿到手,并移交给联合储备银行。1935年11月,中国政府实行了币制改革,它包括发行一种管理通货和停止白银流通。但是在当时,日本人以出面干涉相威胁,阻止了北平和天津的这两家中国政府银行分行的存银运往上海。总值约五千三百五十万中国圆的银锭就这样存放在天津英法两国租界和北平使馆区的银行库房中。如没有这些地区外国当局的合作,日本人是不可能占有这批白银的;但日本人没有能得到这种合作,因为这批白银仍然是中国合法政府的财产。因此,允许日本人或联合储备银行的官员取走白银,或命令把它从会被抢走的外国管理区运走,都将是一种非中立的行动。这样,日本人就被剥夺了他们所支持的货币的一笔准备金,其价值超过三百万英镑;与此同时,由英国政府担保,英国在华的两家主要银行提供了五百万英镑,作为稳定中国合法货币的基金。因此,日本人为这件事而对英国产生尖锐的敌意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到了1938年10月,日本人还怀疑放在英法租界的大批白银可能会被装上一艘英国船送往上海或其他地方,在那里可以用来增加法币的准备金。法国总领事建议,最好的办法是由各有关方面达成一项协议,把这批白银封存起来并就地存放,直到中日战争结束为止。英国总领事表示同意。英国和法国政府也是这样;最后(1939年1月)也得到了中国政府的赞成。在1939年4月危机之前,看来日本人也可能会同意,尽管他们仍然主张那批白银应移交给临时政府。他们对英租界和法租界当局拒绝下令禁止在其地区内使用法币,和除非存入不能兑换中国法币的特别账户,否则外国银行拒绝接受联合储备银行券这两件事,也大为恼火。
到了1938年12月,根据日本军事当局的命令,大部分日本侨民和商号己从英租界和法租界迁走。随着他们的撤离,在英租界和法租界四周通往中国地区的各出入口都筑起了路障。表面上这样做据说是为了侦查恐怖分子,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有可能的。但是对待外国人,也要求他们出示护照;即使是这样做了,也还可能遭到留难。运往租界的食品也被拦截下来了。英国向东京提出抗议,得到的回答是,租界当局在对待恐怖主义问题上的行动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和使人感到遗憾的”。日本人还企图使意大利政府放弃其天津租界,但罗马方面并不准备走得那样远。
1939年1月底,天津日军司令官本间中将到任。本间以前曾任日本驻伦敦武官;他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并被认为是英国的一个朋友和一个反对日本同轴心国结盟的人。他到达后接着就拆除了路障;他在会见英国领事馆当局时也是谦逊有礼而且友好的。但在反对恐怖分子活动方面,他坚决要求更有效的合作,而他的一些部下——或许是名义上的——则显然已准备强制这样执行。日本人在英租界和法租界周围架起了电网,并着手修建一座跨河桥梁,把日租界同意租界连接起来。这样,他们就可以关闭原有的万国桥,而又不至于把他们自己封锁起来。领事馆的询问和抗议都没有回音,于是,英国和法国驻东京大使再提出抗议。3月11日,日本驻天津总领事宣称,这种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租界里的抗日分子同外面的人接头联系。他还说,在这个目标方面的租界当局的真诚合作,将使这些障碍物的设置没有必要。一名军方代表柴山少将要求撤换工部局巡捕房中“不受欢迎的分子”,在那里任用日本人,并交出所有的嫌疑犯。日本人还开始在外国人身上搜查中国钞票(法币)并将其没收;这又成了引起新的抗议的原因。由于罗伯特·克雷吉爵士的建议,英国驻东京武官皮戈特少将在4月初访问了天津和北平,他同本间将军和华北日军司令官杉山将军原先的关系都不错。看来他的访问似乎有可能缓和一下紧张关系。4月8日,英国总领事E·G·贾米森同本间进行了一次长时间的友好会谈,本间说,他只要求把从事反日政治活动的人驱逐出英租界。但随后就发生了造成危机的那起事件。
直到1939年4月为止,在英租界范围内没有发生过反日政治暗杀事件,虽然在毗邻的法租界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案件。政治罪行和其他形式的不法行为,在“特区”,即日本军队所控制的前德租界和俄租界内曾不断发生:一起特别恶劣的案件是天津英国商会会长H·F·戴奥特在1939年3月17日被武装匪徒绑架,一直到4月3日才得到释放。日本人不准中国巡捕携带枪枝,这也助长了法律和秩序的破坏。
然后在4月9日,联合储备银行天津分行经理,新任海关监督陈连熙(译音)在英租界大光明大戏院被一名中国人暗杀。凶手还杀死了一名瑞士人,另有一名俄国人因想抓住他也受了重伤。英国总领事立即要求日本总领事派日本宪兵带领英国工部局巡捕到日本人认为恐怖分子躲藏的地方去。他还说,暗杀陈的真正凶手和任何同谋犯(如果抓到的话)将移交给事实上的当局。其他恐怖分子嫌疑犯可以由日本宪兵或英国工部局巡捕加以审问,但在接到英国外交部的指示以前,只能予以拘留。
根据已公布的英国总领事的电报和其中提到的一些未公布的电报的内容来看,以后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进行了联合突击搜查并捕获了几个人。在被捕者中间有四个人被日本人指控是谋杀陈的同犯;另外两人没有被控告同此案有关,但也是同一帮的人,并发现他们藏带有炸弹。所有这六个人都是中国九路军的人员,他们利用租界作为他们的总部已有一些时候了。四名被控告为暗杀陈的同谋犯被移交给了日本人,由日本总领事个人担保,他们不会受到非刑虐待并在五天之内把他们送回。在第四天傍晚,日本当局宣称其中有两个人已供认参与了这起谋杀案。日本人要求在英国主管领事(即赫伯特少校)和英租界巡捕房总监亲自到场观看的情况下在犯罪现场把罪行重新模仿一遍,以使他们相信那些供认是真实的。在犯罪现场进行了模仿演习。两名嫌疑犯在回答英国领事提出的问题时说,他们是携带有武器的,当时守候在大光明大戏院外面,他们掩护了真正凶手的逃跑(他不是他们中的一个,而且似乎已经跑掉了)。在场的英国官员们相信了他们所犯的罪行。日本人还宣称,其中有一个人已供认谋杀过一个日本兵;而三名被杀害的日本哨兵是被用来暗杀陈的同一支左轮手枪所射出的子弹打死的。四个人如期被送回工部局巡捕房看押。随后,曾向日本人招认的那两个人又翻供了,说那是由于受到灌冷水的酷刑而逼出来的——他们被灌进大量的冷水,这在外表上不会留下受刑的痕迹。与此同时,在重新表演犯罪实况之后,英国领事和英国巡捕房总巡向日本人表示,这四个人将移交给中国地方法院审判。
从所有这一切来看,这四个人似乎是一个恐怖分子组织的成员,而且完全有可能他们与暗杀陈一事有牵连。可能用过酷刑来取得口供,虽然日本人不承认有这种事;而令人奇怪的是,有两个嫌疑犯并没有供认,也没有诉说曾受到严刑拷打。
不过,必须着重指出,英国外交部只是逐渐地得到所有这些情况报告的。它得到的最初印象是,证明这些人有罪的唯一证据是由日本人取得的口供,而这是毫无价值的,因为是用严刑逼出来的。特别是,外交部直到6月中旬才知道,天津的英国领事和租界警察当局已深信这些人有罪,所以已经答应把他们交出。所有这一切是非常不幸的,因为,当这些人没有被交出时,本间及其下属自然会得出结论说,英国当局犯了故意欺骗罪而且热衷于庇护中国恐怖分子。
现在再回到事情的结局。4月11日,英国驻天津总领事请求外交部准许把那些有足够证据证明其恐怖活动的中国人交出去,和把罪行较轻的人驱逐出租界。克雷吉从东京也极力要求哈利法克斯予以同意。但是,克拉克·克尔反对。他准备看到真正的凶手被移交给日本人;但是他认为把其他罪犯拘禁在租界之内也就够了。不过,拘禁也有它的障碍。它不能使日本人感到满意;天津工部局以缺少经费为理由也表示反对;而且,照贾米森的说法,因为这是一种比较轻的惩罚,就可能会鼓励恐怖分子把租界作为他们的总部。他在5月1日宣称,他可以把这些犯人驱逐出租界,而不让日本人知道他们是在什么时候走的;他并且再次请求让他在这件事上有自行决定处理之权。外交部似乎就要同意了,但这时传来了在重庆的克拉克·克尔的口信说,蒋介石将军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