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笑之间破大案 作者: 吴乐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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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笑之间破大案 作者: 吴乐府-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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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将近两点钟了。
警方要他说明,他们三人之间是什么误会。
他面孔微微发红,盯着自己的双手说,李红对于他跟施晓佳之间的关系有点误会,要他解释,后来又找来了施晓佳,最后弄成了三人对质的局面。
他的说辞,把自己摘得干干净净。
他很清楚,警方肯定会去核实自己的说法。但他并不耽心,因为他相信她俩会为他提供有利的证词的。
正当他浮想联翩之际,警方提了个在他看来没什么震撼力的问题-----他是否曾经有过一部自行车,或者曾经向谁借过自行车?
他很爽快地答道:“没有,我没有自行车。不过我确实曾经向朋友借过自行车。”
“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是去年十月份吧。”
“这位朋友的姓名和工作单位?”
“她在纺织厂工作,名叫张招娣。”
就在他以为风暴即将过去之际,警方又抛出了一个令他心惊的问题。
“你那双四十二码翻毛皮鞋,现在什么地方?”
他抖嗦着下巴,结结巴巴道:“我……我一向是穿……穿四十一码鞋,没……没有四十二码鞋啊!”
“提醒你一下。你最近一次领取工作鞋是去年三月份吧?”警方以罕见的耐心说道,颇有点猫戏耗子的意味。
“是的……”
“你当时领得是多大的鞋子?”
“四十一码鞋啊。”唐启明一脸真诚地答道。
讯问人员点了点头,好像是在证实他回答的真实性。
唐启明象受到表扬的小学生一样,高兴地跟着点头,脸上绽放出笑容。
“几天之后,你又去了一趟劳保用品科,对吧?”
唐启明脸上的笑容疆住了,张了张嘴,但没有发出声音。
“为什么不回答?”
若干种辩辞跃入他的脑海,但每一种似乎都不攻自破。
“……我……我是又去了一趟……”
“去干什么?”
“这个……去……去换鞋……”
“换成多少码的?”
“……四十二码……”
“为什么要换成四十二码?”
“当时,我的脚上长了个东西,肿了起来,所以……所以想换双大点的……”
“你当时没去厂部医院处理?”
警方这么问,可不是为了表示关心,而是在寻找又一个可能揭穿他谎言的漏洞。
“没有……”
“那双鞋现在什么地方?”
“我扔了……”
“扔了?为什么?”
“……穿过的鞋再送给别人,不太礼貌,所以就扔了……”
“什么时候扔掉的?”
“脚好之后不久……”
“说具体时间。”
“大概是去年六、七月份……”
“扔在什么地方?”
“宿舍楼外面的垃圾箱里。”
这句话回答得毫不不拖泥带水,大概是唯一的一句真话。
“你不要自以为聪明,可以轻易蒙混过关。你这么不停地撒谎,对你没有任何好处。你老实回答,到底什么时候处理的那双鞋?”
“……我……”,他挣扎了一下,最后决定放弃,“是保卫处通知大家去……提取脚印的那天……晚上……”
他绝望地挣扎着说出了最后那几个要命的字眼。
“起先为什么要说是去年六、七月份处理的?”
“我……我耽心你们,你们会把我……把我当成凶手。”
“全厂一百八十多位接受检查的人,有哪一位是被无辜冤枉的?如果心中没有鬼,你耽心什么?”
……
审讯人员严厉的语气和凌厉的目光,令唐启明低垂着头,耷拉着双肩,万念俱灰,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命运。


第39章 人事档案中的蛛丝马迹(五)
更新时间201319 13:25:01  字数:3067

 正如杨建平所料,我的叔叔吴远翔果然被警方传讯了。
面对那两名讯问的民警,他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徐徐吐着青烟,显得镇定自若。
他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忧的,因为他没干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心中坦荡荡。至于说跟唐启明关系密切,那又如何?法律又没有规定自己不能跟他来往!况且,他现在也只是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拘留,说不定过两天就被释放了,就像肖永彬一样。
警方问他跟唐启明是什么关系,他不仅毫不隐讳自己跟他朋友相交,而且还象只饶舌的鹦鹉,咕噜咕噜说个不停。
讯问人员并未阻止他,而是任由他自由发挥。
他说,自己跟唐启明的弟弟唐启星因经常去广电局大院打篮球而认识。唐家是上海人,自己的母亲也是上海人,而且在上海又都有亲戚,关系自然便热络起来。一来二往地,两人成了好朋友,很快便跟唐启明也成了朋友。
讯问人员接着问道,是他要求招工人员将唐启明招到清钢厂的吗?
他又饶舌开了。
他说,唐启明是自己要好的朋友,在农村插队已经三年多了,比当时招到清钢厂的大多数人在广阔天地里呆的时间都要长;而且表现也不错,有大队和公社的推荐函为证,完全符合招工条件。当时清钢厂人人都在托招工的领导帮忙,把自己的兄弟姐妹、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招进清钢厂,自己只不过干了大家都在干的事。
讯问人员又问他,是否知道唐启明经常收听“**”?他照例毫不讳言地回答说知道。
那么,他知道收听“**”是违法的吗?
此问题一出,他一直以来象招牌一样挂在脸上的那幅若无其事的表情,顿时荡然无存。他磕磕巴巴地辩解说,自己并不知道“**”是敌台,而且大家都在收听的,都没当那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又是这种腔调,“大家都在收听”!似乎如果人人都有份的事,即使触犯了法律也不算犯法!这就是所谓的法不责众。询问的民警郭树怀暗忖道。
“那么,你知道唐启明有过一双四十二码的翻毛皮鞋吗?”
我叔叔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对此毫不知情。我只知道他穿四十一码鞋,从来不知道他曾经有过一双四十二码鞋。”
接着他反问讯问人员:“你们说,他究竟是怎么想的?干嘛要去搞一双不合脚的鞋呢?”
郭树怀一时间也分辨不清他究竟是在装傻,还是在挑衅。
“在两起凶案发生的当晚,你到没到过唐启明的住处?”
我叔叔知道,这看似不经意的一问,关系到唐启明的不在场证明,自己需小心回答。
他收起先前大大咧咧的派头,小心翼翼地回答说:“第二起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我上小夜班,肯定不会去唐启明住处。而第一起凶案发生至今已好几个月了,记忆不是很清晰,可能有误,不过记得那晚好像去过他的住处。还记得后来李红,就是他的女朋友也去了,我不想当电灯泡,跟他们又聊了一会儿就走了。走的时候大概快十点钟了。”
他很满意自己的回答。如果唐启明的供词与他相符,那自己就在某种程度上为他提供了不在场证明;如果不符,那也可以解释为是时间造成的记忆模糊,不存在作伪证误导警方的故意。
我爸紧随其后,也坐到了他的兄弟先前坐过的那张椅子里。这是“神探”杨建平所未曾料到的。
让兄弟俩接踵而至,当然是为了防止两人串供。不过以我爸的智慧,如果他想要跟他兄弟串供的话,早在唐启明被拘留后的第一时间里就商量妥当了。可他懒得去做这件事,因为他认为自己并无不可对人言说的事。
对他的询问内容跟他兄弟大同小异,但他的回答则与他的兄弟风格迥异,虽然关键词差不多,但所用词汇却是“朋友关系”、“知道”或“不知道”这类干巴巴的字眼。
警方很快便让他离开了。
李红听说专案组要找她谈话,激动得简直不能自己。
她先是对着镜子把头发梳得溜光水滑,接着又对着充当穿衣镜的窗玻璃换了一件又一件衣服,最后挑了件浅粉红色的对襟毛衣穿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后似乎觉得效果不理想,又急忙翻箱倒柜,找了条白底带黑色小圆点的丝巾扎在脖子上……她这样折腾了足足有二十分钟,让等在外面的保卫干事崔永利十分心焦,几乎以为她越窗逃跑了,正打算破门而入呢。
出门后,她却一路小跑,一个劲儿地往前窜,把崔永利甩在了后面。
“着什么急啊,走那么快干嘛?警察又不会因为你迟到而拘留你!”崔永利甩开步子边追赶她边唠叨。
李红头也不回道:“我想早点见到启明。”
“嘿,又不是让你去探监,是传你去问话呢,关唐启明什么事,你怎么可能见到他呢?”崔永利没好气道。
一听这话,她的脚步顿时慢了下来。不过走着走着,她又禁不住加快了步伐,俨然一幅去探视丈夫的妻子模样。
负责询问的两位民警一位名叫夏仲平,年纪稍长,显然是主问人;另一位名叫李海东,主要负责记录。
李红落坐后,李海东在她面前放了杯水。
李红身高大约一米六十五公分,身材丰满,浓眉大眼,一头齐耳长的头发烫成最常见的小卷卷,给人的印象是位贤妻良母型的女子。
她身子紧贴着桌缘,大睁着双眼,急切地等待警方的询问。
夏仲平刚一开口问她跟唐启明的关系,她就急急忙忙地回答说,是他的女朋友。
接着她伸长了脖子,身子几乎趴到了桌面上,向两位民警提了一大串问题----唐启明现在何处,身体好嘛,吃得下、睡得好吗,什么时候能回去等等,似乎她是来探望病人,而不是来接受询问的,而坐在她对面的是医生而不是警察。她完全把角色搞混了。
夏仲平轻咳一声,把她从混沌之中拉回了现实。
“请你来,是要你协助警方调查。请你详细说明两起凶案发生当晚你的行踪。”夏仲平耐心地说道。
李红皱起了眉头,心想我又不是嫌疑犯,干吗要知道我的行踪?话到嘴边突然醒悟到,不对呀,警察是想知道启明的行踪!对,一定是这样的!
她一下子坐直了身子,双手平放在膝盖上,打点起全副精神,认真思考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她表情的细微变化,一点也没逃过夏仲平那双眼睛。
他耐心地等着她开口。
李红没有看夏仲平,而是紧紧盯着李海东手中的笔,好像要确保自己所说的每句话都被那支笔如实地记录下来。
她轻咳一声。“嗯,是这样的。我跟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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