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我炒鱿鱼了!”
“草他妈的!为了一个骚货赶尽杀绝,真他妈是个精虫上脑的**!”张进华冷哼着说,“没事!兄弟们帮你出这口恶气,你看,我把家伙都抄上了!”
说完利索地将手中的一只大麻袋往地上一抛,只听见发出乒乒乓乓的铁器声,打开一看,原来是一袋打架的武器,砍刀,水管,铁链,匕首,应有尽有。
陈景山兴奋地抽出一把一尺长的砍刀,抚摸着锋利的刀锋,激动地说:“这把就是我当年在职中打架的拿手兵器,进华,想不到你还帮我留着!我给这把刀起了个外号,叫做冷锋,今天就让我用冷锋来教训机械大少这个狗杂种!”
“好!我们陪你一起去!那小子在哪里?你带路!”陈小东抄起一根水管,兴冲冲地就准备杀到机械大少面前。
陈景山放下“冷锋”战刀,看着窗外火辣辣的太阳,徐徐地说:“不着急!现在是大白天的,我们持械上街,肯定会被阿Sir铐走的。而且那小子白天也多半是在睡觉,晚上才出来喝酒。兄弟们,我们先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晚上再出去做掉那小子!”
张进华点点头,将一大堆利器丢在角落旁,发出噼里啪啦的撞击声。
那个面容古挫之人插话问道:“他们有多少人?”
见陈景山和马宇轩都有些好奇,张进华这才想起应该为双方引介一下,说:“我来介绍,这位是反古,那位是他的好兄弟黎宝。反古是现在我们蓝河镇在市里面混得最出位的古惑仔,罩了很多场子,手下有上百号弟兄,堪称是我们蓝河镇的揸Fit人!今天反古肯来帮忙,是我张进华莫大的荣幸!”
揸Fit人是《古惑仔》里面的台词,北方翻译为扛把子,相当于“老大”的意思,反古知道张进华在N市也是堂堂有名的人物,现在这样谦虚地说话,摆明是在恭维他,于是挤出一丝笑意说:“大家都是蓝河镇的,说什么揸Fit人不揸Fit人的,有事互相帮忙,彼此照应,以前我刚出来混的时候,进华你不也帮了我很多次么?”
陈景山此时正在风头火势之上,只要是来帮忙的,他都无限欢迎,热情地和两人握手,道:“反古说得对!我们蓝河镇之所以在N市呼风唤雨,除了大家够狠,够敢打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团结,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反古,今天的事情,我先谢过了!以后你有什么用得着我陈景山的地方,尽管开口,我别的本事没有,打架却是不甘人后的!”
“哈哈!好!谁不知道你们蓝河五虎个个都是独当一面的悍将!”反古很是高兴地说,又问道,“对了,景山,你还有说他们有多少人?”
陈景山略一细想,说:“那小子手下有一帮小啰啰,最多是时候有三五十人,不过寸步不离的只要四五个。晚上要是出去喝酒的话,我估计人数应该在十二三个左右。”
马宇轩本来就不是很认可这种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方法,现在听到对方人多势众,就更加要考虑蓝河五虎的安全,出言劝阻道:“景山,要不在想想别的办法吧。对方人多势众,又是本地人,随便一个电话都能叫几十人来支援,你们虽然强悍,但是强龙难压地头蛇,我怕你们会吃亏!”
陈景山断然摇头道:“没有别的办法了!宇轩,你也看到了,那小子是多么嚣张,他仗着自己是道上混的,做事无所不用其极,你想跟他讲道理是根本行不通的。只有打,打得连他妈都不认识了,他就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装孙子了!你越是让他,他越是得寸进尺!”
反古也同意打,他当然认识马宇轩这个红星村天才,说:“马宇轩,这种事情你就不懂了!道上有道上的规矩,出了事就是用拳头来解决,我们既然下来了,就一定会帮景山搞定,否则不是白跑了一趟么?至于人数方面,你的担忧完全是多余的,你读过书,想必知道兵贵精而不贵多的道理,我们个个都是出生入死的悍将,不是我反古吹水,就他们那种小啰啰,我一个打三个根本不成问题!”
说完还秀了秀自己结实的肌肉,看他的体格,像是当过几年兵,有一股子兵痞的蛮横。
张进华也是很久没有活动筋骨,现在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他是不打不舒服,拍了拍马宇轩的肩膀,安慰道:“轩轩,放心吧!打架的事情我们经历得多了,家常便饭一样,用你们大学生的英语来说,小Case,这件事情你别管,就交给我们去摆平!就算那个机械大少是强龙,我们也要猛龙过江,压一压他的嚣张锐气!”
事情说道这份上,马宇轩知道打架已成定局,再说无益,只好沉默不语,心中暗暗地希望蓝河五虎可以旗开得胜,凯旋北回。
正思索之际,只见张进华又从另外一个袋子里掏出几件陈旧的衣服,一件一件丢给在场的众人。
马宇轩接过一看,发现是一件过时了的牛仔服,是那种90年代的粗布牛仔服,讶然问道:“进华,这么老古董的衣服你还留着呀?”
张进华得意地笑着说:“轩轩,这你就不懂了吧?牛仔服非常厚,穿在身上可以抵挡刀伤,就算被敌人砍中,也不会伤筋动骨,是自我保护的最佳选择。我每次出去打大架,都会穿上牛仔服防身,你看我身上,一处刀伤也没有!”
马宇轩终于意识到,眼前的这些人,包括蓝河五虎,包括反古和黎宝,都是刀头舔血惯了的超级古惑仔,打架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家常便饭一样平常。甚至于打架打多了,都打出心得来了,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蓝河五虎打架是专业的!
那种生活,他是永远体会不到的。
太阳渐渐下山,夜幕渐渐降临,繁华的省城万家灯火通明,只是那些璀璨的灯光,注定照不到那种叫做地下秩序的黑暗面……
第四十章 先打架再避风头
更新时间2012611 18:05:50 字数:3123
夜已经很深了,尽管G市号称不夜城,但是不少的商铺都已经关门打烊了。在这个三更半夜的时段依然热闹营业的,便是酒吧和大排档这些场所了。
马宇轩站在一座商业大厦的二楼,负手而立,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那条长街上的一举一动,他的耳朵上挂着耳机,电话也已经处于接通状态,这样他就能听到蓝河五虎的一言一语。
蓝河五虎和反古和黎宝静悄悄地埋伏在街口的大树下,趁着月色的掩护,猫着身子留意着来来往往的行人,怀中揣着各种利器,只等机械大少现身,就要将他砍翻在地。
经过严密的打探,陈景山已经掌握确切消息,今晚机械大少就在前方的某间酒吧喝酒,此时已经将近凌晨2点,不出意外的话,目标很快就会出现。
七个人伏在幽暗处,就像七匹狼等待着猎物一样,目光露出凶色,整个人亢奋而激动,似乎已经磨利了牙齿,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从11点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小时了,但出乎马宇轩意料的是,所有人全程都没有说话,气氛沉默得令人心悸,马宇轩甚至一度怀疑手机讯号是不是出问题了,只有不断传来的均匀的呼吸声,证明了七人的存在。
据说张进华有一次为了伏击一位黑社会大佬,曾经在冰冷的臭水沟里一动不动趴了八个小时,最终在凌晨4点成功抓住机会,将那位大佬砍至残废,足见他是一个意志多么坚定的人,为达目的不惜一切代价,生理和心理的承受能力都臻至极限。
不知谁说了一句:“来了!”
马宇轩闻言一动,接着就看到机械大少醉醺醺地从酒吧走出来,身边围了十几个小啰啰,也都是醉意朦胧,脚步踉跄的,看样子喝了不少酒。
张进华等了半天,等的就是这一刻,当下更不迟疑,低喝一声:“杀!”
说完整个人像是猎豹般弹射出去。
无论任何时候,张进华都永远是第一个冲出去的,这不但是因为他的爆发力最强,跑得最快,更因为他是一个凶悍嗜杀之人,每一次打架都是身先士卒,率先冲锋陷阵。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个冲出去的竟然是张君平,他和反古几乎是同一时间持械杀出,手里握着钢刀,如发狂的恶魔般激飞出去,竟有几分摄人的气势,反而令人忽略了他身高上的劣势。
陈小东和陈景山心领神会地并驾齐驱,一左一右,拿着水管和铁链,三步并作两步地突袭对方的两翼。
张朝亮和黎宝紧随其后地殿在队伍的最后方,悍然卷杀过去。
“草你妈的!受死吧!”张进华瞬间已经杀到机械大少面前,恶狠狠地挥刀怒砍。
机械大少喝得醉意沉沉,都快要不省人事了,迷迷糊糊之间看到明晃晃的刀光,吓得魂飞魄散,浑身冷汗,一下子就酒意全消,眼见钢刀就要砍到头上,他下意识地拉过旁边的小啰啰,硬生生地推了过来格挡。
“啊!”小啰啰被张进华砍了个正着,顿时鲜血直流,惨叫声划破夜空,凄厉至极。
机械大少哪顾得上小啰啰的生死,连忙接二连三地推出小啰啰来格挡,自己则惊魂失魄地慌不择路想要逃跑。
反古大举杀到,按住一个撞过来的小啰啰,冲着他的腹部狠狠的就是一刀,只听得那人闷哼一声,双眼翻白,像一滩烂泥似地倒在地上,腹部涌出大量的鲜血,嘴里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只怕是活不了了。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等到机械大少那一方反应过来之时,已经有三四个人被砍翻在地了,那些清醒过来的小啰啰,本来还想愤怒地进行反击,但是看到反古这种亡命之徒的杀法,早已经吓得只有逃跑的心,没有招架的力。
“一个都别想跑!”陈小东挥着长长的水管,雷霆万钧地掩杀过去,见人就扫,逢人就敲,充分发挥出水管的长兵器优势,而且专挑对方的腰部和头部下手,这两个地方都是人体比较脆弱的部位,一旦被扫中,至少要痛上四五秒动惮不得。
陈景山身为当事人,怒火最盛,他扯开铁链,暴喝着狂卷出去,手脚并用,使得虎虎生风,下手毫不留情,杀得对方溃不成军。
马宇轩看得热血沸腾,只觉得胸口像是有一团火般,又是亢奋,又是冲动,很想冲下去和兄弟们并肩战斗,但又知道自己不是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