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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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始料未及-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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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使她天性热情,她也很难对他表达“姐弟情深”。

方亦诚在她身边玩了会,始终得不到她的回应,也觉得没趣,便跑到他妈妈的身边说着悄悄话。

乡下的规矩是要请道士做几场法事,这一天晚上,生父和其他姑母和叔伯一起守夜,她也跟着,那刺耳的唢呐和铜锣声,让他们通宵没有睡觉。

“人为什么会死呢?”她已经见过许多人的死亡,上天其实在生和死上公平的很,你控制不了自己的出生,也控制不了自己生命的逝去。

她的生父很深的看了她一眼,“因为,你们都要长大,我们就会变老。有人去世,也有人出生。”

这是一个轮回,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打破自然的规则。

即使再舍不得,再难过伤心,过去的都要过去,新的一天又会开始。

“累吗?我送你到家里睡一觉吧。”生父看着她,唇角抿起很深的纹路,“我家就在这附近。”

她着实有些累,但她还是对他说,“可以送我回我自己家吗?”

他大抵是有些伤心,但还是勉强的笑了一下,“那我送你,你休息一下,差不多的时候我再来接你吧?”

明明是两父女,但坐上车之后两相无言,气氛好像比陌生人还要尴尬。

“阿绫,你是不是不想认我这个爸爸。”一直以来,即使她叫他“爸爸”,却从来没有把他真正当做一个父亲,他的家也不会是她的家。

“我的确没有承认你。”她默默的想,“我鄙视你,你软弱的除了向女人动用暴力,什么都做不了。”

“你是我的女儿,这是事实。”他平淡的说道,“我一直都在想着你。”

红绿灯的十字路口,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我上次看到,就想送给你的。”

她接过了,却没有立刻打开。

“打开看看吧,我挑了很久。”这个男人近乎卑微的恳求道,“阿绫,你会喜欢的。”

她打开了包装,里面是一串粉碧玺手链,晶莹剔透的,少有杂质。

忽然便想起,上辈子她让凌母接了她回家,之后她也曾经收到一个包裹,却没有看到寄件人。

“阿绫,不要怨爸爸好吗,爸爸现在改好了,一直都在想你。”他声音微低的说道。

“你明明更喜欢弟弟吧,这些年你也没想过要见我。”她轻轻的关上盒子,闭上了眼睛。

“怎么会呢,阿绫,不管是你还是小诚,爸爸都喜欢。只是我没什么用,这么多年也只是个送信的,你继父就不一样了,他比我混得好,对你们也好,我要是经常来找你,你跟那头的关系就不会那么好了。”男人苦笑了一下,她侧脸观察他,才发现他变得这样老。

明明比继父还要年轻,但他半边头已经白了,背也有些佝偻,他还开着破旧的红旗车,脸上有着深刻的沧桑。

这是一个不被命运眷顾的男人,他当过工头,做过老师,摆过摊,也办过厂,但他总是穷困落魄。不知什么时候,他从踌躇满志、颇有才干的年轻人变成如今这个样样都不在行的中年人,他好像总是在失败,而他永远搞不懂,为什么命运待他这样残酷。

她的眼泪涌了些上来,却没有流下来。

“爸爸,当初是你放弃了我。”从小到大,你没有来见我几次,这是事实。

“因为我,听到了你在幼儿园说的话。”他的眼睛里也含了泪,“你把你‘爸爸’说的太好了,我没有脸来见你。”

她的眼泪坠了一滴下来,落到了礼品盒上,忽然一发不可收拾。

“我不想让你哭的。”他说,“你爷爷快走的时候,我就在想,要是我以后走了,你不来看我怎么办,一起到就很难过。”

他曾经也是和凌母因爱而结合,凌波绫是他们爱情的结晶,怎么会不期待?

他还记得把初生的女儿抱在怀里时那一刹那的感动,也记得,她软软的手圈起了他的食指,记得她第一次仰头,第一次爬行,第一次吃手……

她戴上了手链,“谢谢爸爸。”下车之后,她对那个男人笑着说道,“我以前,真的以为你无所不能。”看着车内浮起笑容的男人,她合上了车门。

其实那时候濡慕的她,并不知道他的失败,真的以为他什么都会做。

她回到房间睡觉,梦里面又哭了一会。

她只觉得,自己以前都想错了。

原来,她的父母都在爱着她,只是他们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式而已。

“我并不是被抛弃的孩子。”她这样想道,睡梦中都弯起了唇,“我是值得被人喜爱的。”直到此时,她才将内心里那些卑怯抛弃,彻底认同了自己。

那天之后,父女关系说不上特别好,却也达到了融洽的地步。

爷爷的丧事办完之后,凌波绫还有三天的假期。

她晚上和凌啸一起手拉着手,一起在J市那条长长的河堤上散步。

大约是晚风太温柔了,一阵阵的吹拂在两人的脸上身上,只觉万分的清凉舒爽。

“绫绫会一直在我身边吗?”他还在不停的确认着。

“那要看你的表现了。”她汲着拖鞋,冲着河面张开了双手,然后回头望向了他,“你知道吗,如果把我们的人生按80岁计算,再把一生的时间比做一天,我们现在可是太阳初升的时候。一生也太长啦,我能做什么承诺?只能说,在把你变成彻底的好人之前,我还不会离你。”

据说,男女之间的爱情差异体现在,男人爱的是女人最初的模样,有一天她面目全非,他便离开了。女人想的是如何改变爱上的男人,只要他一天没有改变,爱情就没有结束。

“那么,我大概永远不会变成好人吧。”他揽住了她的肩,在她耳边笑道,“不要放弃改变我,反正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

作者有话要说:追文的朋友,正文完结啦,接下来是几篇番外。

嗯,菜鸟作者一直没搞懂怎么送读者点数,我还是直接点送红包好了。

留言的孩子我送红包哦,送完为止。


第59章 番外(刘仪林宝晴和番凌波绫)
李思上大学之后;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汪舒静。
因此在她跟随某个学长进入登山社之后,他也紧随其后报名进入了登山社。
她喜欢的学长,有着一身虬然的肌肉;留着长发和络腮胡,虽然看不到五官;但却有十足的男人味。
再看看他,皮包骨似的瘦弱;好像一阵风就可以把他吹跑。
“哈?你确定你的对手是他吗?我会替你祈祷的;希望你不要输的太惨。”损友这样说道,“那个大块头唉,你怎么可能比得过他?”
第一次登山;他跟在汪舒静的身后,好不容易才鼓起了勇气;“那个,包很重吧,我帮你背吧?”
“好啊。”她爽快的答应了,扔给他一个巨沉的背包,却自己跑到学长旁边献着殷勤。
“学长,我帮你拿水壶吧?”她笑眯眯的想解下背包一侧的运动水壶,却被一只大手制止。
“不用了。”学长的声音并不如本人一样粗旷,反而有些温柔。
其实身为登山社的社长,学长背的包是最重的,不仅包括简易的折叠帐篷,还有女同胞们泰半的伙食。
休息时有人偷偷提过那个背包,重的惊人,但学长每回背起,都好像是小菜一碟。他想他有点明白为什么汪舒静会喜欢学长了。
因为那是一个像山一样可靠的男人,从来都是默默的承担起责任,也不会抱怨或指责他们这些菜鸟,只会耐心的告诉他们登山的决窍。
“真男人啊!”即使是男同胞,看到学长都忍不住要崇敬。
是的,面对这样一个男人,总好像连嫉妒都升不起来。
“要放弃吗?”好友好几次问他,“怎么看你也打不过学长嘛。”
李思却还是咬唇,坚持去参加社团活动,一次不落。
他想,大概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这个傻子喜欢她,她却没有理会过。
而她的倒追也是那么明显,学长亦没有接受。
那一次,他们花费了两天,总算攀登到山顶,所有人都很兴奋,学长笑了笑,招着他到身边,“有没有话想说?”
“什么?”他有些不解。
“我最开始喜欢登山,是因为爬到高处再喊出秘密,也没有人会听见呢。”学长爽朗的笑起来,“青春可是很短的,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怎么都要让她知道,这样才不会遗憾啊。”学长扣紧了帽子,“你以为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吗?”
李思愣了下,快步走到了高处,手握着栏杆,紧张的咽了口口水,大声的喊道:“汪舒静,我喜欢你!”
她红着脸,被他吓了一跳,“做我女朋友吧!”他的声音在大山之间回荡,其他的社员都善意的扬起微笑,“答应他吧。”
那天过后,她真的成了他的女朋友。
毕业那年,许多情侣都分手了,他们还在一起。“其实我最开始是为了气学长才和你交往,没想到后来真的喜欢你了。”
他们决定结婚,想邀请学长参加婚礼,李思郑重其事的在请帖上写下了“刘仪”。
婚礼那天学长剃掉了胡子,剪了短发,所有人都惊叹。
“天啊,原来学长的真面目是这样!”她笑道,“而且看起来有点……受唉。”
他也失笑,“就是不知道学长以前一个人在山顶会吼什么。”
刘仪对着新人,笑得开朗。
许多年前,他第一次登上山顶,忽然便想起了某个人,很想要把眼睛里看到的美景分享给她,虽然错过了,却还是很想要表达自己的心情。
“我……喜欢你!”
B
家里有一个一岁多的孩子,简直就好像一个灾难。
林宝晴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不仅是身材反弹到微胖,而且孩子根本就不让你睡觉。
他的精力太旺盛,又会爬会走,总让她忍不住要把他吊起来打屁股。
凌波绫说要来看她,她笑,“你确定吗?”
“当然了!”
凌波绫是一个人来的,这让宝晴很奇怪。
“他不来?”
“哎呀,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吓到宝宝怎么办,对吧?”她接过宝晴怀里的孩子,捏了下他的小脚丫,“让阿姨摸摸,呦,力气可大了。”
宝宝哈哈的笑了起来,“看吧,你宝宝喜欢我!”她还在高兴,忽然觉得手上热乎乎的,“哎~小家伙,我刚夸你你就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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