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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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青春- 第2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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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暮楚将手里的面具扔下了舞台,随后举起这把陪伴了自己多年的、印有英国国旗图案的吉他,将其挂在舞台的背景墙上。这把吉他将作为秦暮楚“退役”的见证,永远留在“融合嘉园”中心商务楼的楼顶上。

“融合”乐队的其他成员纷纷凑了过来,他们将秦暮楚团团围住,默默流露着依依不舍的心情。秦暮楚也不吝地送出了鼓励和祝福的话语,他希望“融合”乐队能够继续走下去,直至永恒!

就这么告别舞台了?就这么结束了?看着挂在墙上的吉他,秦暮楚多少有些失落,看着身旁和台下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秦暮楚不禁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听摇滚乐时候的感觉。

那一年,他十七岁,意气风发。

时间一晃过去了近十年,秦暮楚从当初的懵懂少年蜕变成出色的音乐人、享誉全球的摇滚明星、年轻有为的吉他大师……没错,是摇滚乐改变了秦暮楚的一切!选择一种音乐,真的就是选择一种生活,选择摇滚乐,你的青春将注定会因此而与众不同!

在这一刻,秦暮楚仿佛领悟到了生命的真谛,他抬起头,看到了世界上最蓝的一片天空,很耀眼,很纯洁,很倔强,也很轻狂……

(全书完)

后记

《摇滚青春》始作于2007年5月8日,完稿于2008年8月8日,历时整整15个月。没想到为了庆祝《摇滚青春》的完本,还特地举办了一届奥运会o(∩_∩)o…

好了,言归正传,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尝试写长篇小说,也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坚持这么长时间去做一件事情。在写《摇滚青春》之前,我从没想象和相信过自己能写出一部长达百万字的作品。这本书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但我已经很开心了,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本长篇作品。

《摇滚青春》的创作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在过去的15个月中,我不止一次地怀疑过、放弃过,记得最冲动的一次,一下子就把十多万字的存稿直接Shift+Del了,并发誓永不再写……结果没过几天,我又乖乖地坐在电脑前,凭借着残留在脑海中的点滴碎片,重新来过。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尽管《摇滚青春》少有人问津,但我始终没有真正地放弃。也许到了今天,我对于这部作品的热情远远不像当初那样强烈,但我庆幸自己坚持下来了。也许,我可以“自豪”地向身边的人炫耀:老子在有生之年写了一部上百万字的小说!

没错,自豪二字无论如何是要打上引号的,因为真正值得炫耀的,仅仅是这个看似辉煌的数字而已。

以前有人问过我,《摇滚青春》写到近六十万字才上架,订阅量极其惨淡,为什么还不放弃它另开新书?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割舍不掉心中对摇滚乐、对文学的那份喜爱,我生平只有这两项爱好,我希望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当初之所以选择这样的题材,就是希望能为我所狂爱的摇滚乐做一些什么事情,但今天看来,这个初衷显然是没有达到,甚至我觉得,自己将一个这么好的题材活活糟蹋了。《摇滚青春》并没有达到我所预想的效果,情节拖沓、人物苍白、故事平淡、文笔拙劣……我想,自己需要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很多。

除此以外,最让我感到遗憾的,是还有很多已经设想好的情节没能写出来,比如主角进军商业娱乐后取得的辉煌成就,像什么签约上千支摇滚乐队、吞并四大唱片、染指乐器制造业、开办摇滚学校、成立摇滚博物馆、称霸全球娱乐业……说实话,这些情节在我脑子里已经有了框架,但碍于水平有限,今天的我还不能完全驾驭这些内容。如果可能的话,今后我会就这些内容写一本《摇滚青春》的姐妹篇,诸如《摇滚帝国》、《摇滚天下》之类的,或者干脆凑一个摇滚三部曲,将我最最热爱的音乐以文字的方式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摇滚青春》写完了,我的下一本书还处于真空阶段,接下来的一段时间,也许我会无所事事,这样也好,那样我就有充足地时间去思考一个困扰我很久的问题:究竟是继续还是放弃?继续没有动力,放弃太可惜,我想,自己真的需要冷静思考一段时间了。也许过不了多久,我的新书就会与大家见面,也许,我会删掉电脑里的WORD软件,培养一个新的小嗜好打发多余的时间。

总之,就是这样,顺其自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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