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圆 作者:何处听雨》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半圆 作者:何处听雨- 第1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包括异性。”
贺蕊兰朝她走近一步,问道:“你欣赏他吗?”
“我欣赏他,”朝露老实答道,见到母亲流露出兴奋的表情,她忙转而补充道,“但仅限于欣赏。妈妈,你的眼光没有问题——他是个好人,更难得的是,他不是那种让人觉得无趣的好人,他有深度、有思想,也不缺少风趣幽默,但是,当初我介意的,现在依然介意。”
贺蕊兰用充满遗憾的声音摇头叹息道:“缘分勉强不得。只是,我不止可惜你,也可惜那个好孩子——可惜了他这样的人品才干,却摊上了这样的身子。说句心底话,就算他当不了我的女婿,我也希望他早点成个家、有个伴儿能扶持他一把。这孩子,不容易啊。”
朝露听了心里也说不出个滋味,只觉得心里有个半是尖锐半是柔软的爪子,划拉得她难受,又仿佛眼前有一幕活动的画面,一个模糊的背影,在灰蒙蒙的背景下拖着腿前行,那划着圈的病腿,每随身子甩动一下,她心里的那个无形的爪子也跟着划她一下,她说不出是痒还是疼。她几乎想冲进那个虚幻的画面里,搀住那个蹒跚而行的人,助他一臂之力!
从幻觉中,她很快清醒,继而,是一阵惋惜和心痛。是的,她为那个认识不算很深、交情几乎算无的褚云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亲为什么会对一个东家这样关心备至,那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让人可以冷漠对待的人。他太难了,更太难的了!
她只是个俗女子,她无法忽略他的残障,但是,她又由衷地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不俗的女子堪配这样一个不俗的男子。
蓦然间,她记起那个叫“书俏”的女子,心里莫名地略感安慰,转而对母亲说:“妈你也别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还在褚云衡那里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亲密得很,说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侣了呢。”
“哦?叫什么名字?”
“我听褚云衡叫她什么‘书俏’还是‘书乔’的……”朝露也没太弄明白。
贺蕊兰却一脸了然的样子:“咳,原来你说的是林医生。他俩虽然要好,但没戏。”
朝露一边接了用来煮面条的水,放上煤气灶,一边问:“你怎么这么肯定?”
“他们认识多少年了?——从小褚在德国那会儿就认识了。要有发展的余地,早就进入状况了,还等今天?不是我说,林医生对小褚也许是个有心的,我在他家做了一年多,一个月里,总能见她来个一两回,这嘱咐那嘱咐的,厨房里的事有时也来帮忙,说实话,一个女人能做到这个地步,说她没有一点用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对林医生好是好……我总觉得少点火头。”
朝露失笑:“火头?妈,我听着好别扭。”
贺蕊兰对女儿的嘲笑不以为然:“妈是不会那些高级的词。我就说一个事实:任他平时多么文雅的一个男人,见到能让自己动心的女人,他眼睛里能没一点火?一点和平时不同的亮光?这小褚对林医生,就是少了那点火。”她垂下头,忽然有些哽咽:
“你还别说,你那个爸爸,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我们也有过好时候……”
朝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深知贺蕊兰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人。她搂住母亲,柔声说:“我有时也会想爸爸呢。”
贺蕊兰倒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会怪他害你这辈子都得被人说闲话。”
朝露把头抵在母亲的肩头,轻声道:“怪归怪,想归想。你不是这样?外人不知道,总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恶不赦,我们却知道,爸爸也有许多好。如果没有那次的冲动造成的意外,或许……也不会……”
父亲出事那会儿,她才上小学四年级。在她依稀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父亲也不是什么奸恶之徒,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化工厂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爱喝几口酒,没有什么大毛病。
可是,或许就是那点急躁,才让他在酒后与人口角之后,失手打死了人。
一开始,母亲甚至没有告诉她,父亲被抓进了拘留所。慢慢的,周围开始有人对她议论纷纷,指指点点,她才从那些人的只言片语和不善目光中获知了父亲不归的真相。她没有找母亲核实。贺蕊兰也没有正面告诉她父亲的下落,大约知道,她的女儿已经从方方面面得知了父亲坐牢的消息。大约在父亲服刑两个月后,她被母亲带去探监。她第一次见到了穿着囚服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块洗不掉的烙印:犯人的女儿。
她没用拿起专用的电话,流着泪对着玻璃隔板后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喊着:爸爸!爸爸!爸爸!
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的呼唤里有思念、有责备,更有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
大概那个时候起,她就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了。
还没熬到出狱,朝露的父亲就过世了。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期,最为遗憾的是,他走的时候,朝露和母亲都没赶上见最后一面。
追悼会办得很简陋,不止是因为经济原因,也因为在会上说不出体面的悼词。熟悉的人,谁不知道董嘉鸣坐牢的事?他这一生就这样按上了污点,还有什么可说的?当年冬至,贺蕊兰把丈夫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朝露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随后退到一边,呆呆地看着落葬工一点一点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起了小雪。
作者有话要说:暂时木有云衡,我也知道云叔魅力大,不过长篇小说嘛,总还要顾到其他事件和人物。别心急,下一章一定会有云叔的啦。下一次让他继续发挥魅力哦~


11、生日

礼拜一,朝露一走近自己办公桌就看到上面放着一大束满天星。花束用淡绿色的缎带包扎着,整个配色显得素雅而清新。细小的白色花朵密缀于绿色的花茎上,远看像是阳光照射下掩映在草丛间的点点露珠。
朝露没有去找送花人留下的卡片——这个世上,知道她喜欢满天星的人只有一个,会送她这样一束没有玫瑰没有百合没有任何大花朵点缀的满天星的人,也只有他而已。
她的桌子就在方蕴洲办公室门外,透过玻璃门,她看到里面的灯光。她放下包,走过去叩了叩他的门。
在得到允许之后,她推门而入。
“需要花瓶吗?”方蕴洲抢在她前面开了口,指了指窗台上的一个空花瓶。他的语气淡然,就像是旧日里见到同窗忘了带圆珠笔,而他刚好有多余的一支,便好心而又随意地问上一句。
朝露想了想,说:“谢谢,等我借你的花瓶一用。不过Tony,我原本是不需要特意来麻烦你的。”
方蕴洲的眉眼微微一沉,手指在黑色的签字笔身上下意识地来回摩挲,他抬起脸,道:“你一叫我Tony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又在刻意对我疏远。”
“不是疏远,只是保持上下级的适当距离。”
方蕴洲苦笑了一下:“朝露,你应该念中文系,‘不是疏远’,而是‘保持距离’,你瞧,你说得多好!不知道是不是我离开中国太久了,在文字上较真,我还真不是你的敌手。”
朝露说:“我的意思是,在公司,我不希望牵扯太多私人感情;私底下,我从来不否认我们是旧识,甚至,今天仍然能是朋友。”
“那么,请不要对小小的一束花那么敏感。”方蕴洲站起来,走到窗台前,把花瓶拿过来递给她,“朋友之间,甚或是上司与下属之间,在对方生日的时候,送上一点心意,这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对不对?朝露,我只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朝露这才记起,今天是她的生日。母亲忙忙碌碌,对这类日子也不大上心,偶尔记起就买个小蛋糕、下碗面条权作庆贺;要是忘了也就忘了,朝露也不在意。想想昨晚上在家吃的还是面条,她和母亲居然都没联想起来隔天便是她的生日。
而方蕴洲却还记得。
她的心如和风拂穗般柔软下来,再也说不出任何冷硬的话来。
方蕴洲像是抓准了这个时机:“晚上我请你吃个饭,算是小小庆祝一下。”
朝露说:“你是不是又要说,无论作为朋友还是上司,请我吃顿生日饭,都不算什么事?”
方蕴洲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我的生日,当然要和家人一起庆祝。”朝露说了个谎。
方蕴洲没在这个问题上较真,略作沉吟后道:“也对,那就中午一起去楼下吃个饭好了。”这栋高级写字楼的地下层,就有好几间餐厅,虽不高档,供应的简易中西餐、商务套餐之类的,味道还不错。许是怕她拒绝,他又补了一句:“你要是还觉得有负担,可以把它当做是工作餐。”话说到这个份上,朝露再不点头,未免太不近人情。“好。”她接受了他的提议。
朝露从方蕴洲办公室出来,习惯性地往自己的办公桌走,待坐下才想起来,手上还抱着个花瓶。去洗手间接了水,拆掉花束的包装后,把满天星插入瓶中。瓶子是造型简朴的纯白瓷瓶,配上满天星倒也素净可爱。
一上午忙忙碌碌的间隙,朝露的视线偶尔离开电脑和档案夹,视线几次无意间落在桌角的那瓶小花上,不自觉地便会微微一笑。
曾有一个十七岁的男孩,某天路过花店时假装随口地问她喜欢什么花,在一个月后她生日的当天,那个素来落落大方的男孩带着羞涩的笑容,眼神躲闪地看着她,慢慢从身后拿出一束满天星,一句话也不说塞到她的手中。
那束花其实不大,可是,在朝露的记忆里,却是沉甸甸的,直到现在,她似乎都能感觉到花束捧在手中的分量。那束花朝露养了好久都不舍得扔。直到完全干枯,她才怪舍不得地将它们处理掉。朝露记得,她最后还留了一支,小心翼翼地制成了干花,如今,大概还压在某一本日记本里。
这辈子,她只收过两次花,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
大学里,也有男生给她送花。她猜这多半是因为她的容貌还算美丽。她从来没有接受过任何一束花。与其说她不敢碰触爱情,或是因为家境原因自卑,倒不如说她真的从来没有为那些男生动过心。她并不十分自信开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