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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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林仙儿之做霸主看搅基-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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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仙儿翻了个身,眼睛却蓦然睁开,张得老大,然后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本红皮小册子。这其实并不是一本小册子,而是一本武学秘籍,却又不仅是一本武学秘籍。
  
  当林仙儿在这间李寻欢住过的冷香小筑里,在书架上的暗格子里找到这本小册子时,她才真正确信了一件事情,一件了不得的事情——原来穿越女主真的都是有金手指的,而且这金手指的光芒耀眼得连她自己都不能直视。
  
  她已经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竟还得到了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学秘籍!
  
  《怜花宝典》,那个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一代大侠沈浪的“姘头”王怜花,其穷尽毕生所学而成的大集合,这样一本旷世奇作竟然落在了她的手里,天意,真是天意!!!
  
  她差点因为仰天大笑而被自己的口水呛死!
  
  这本册子不仅记载了王怜花所习练的武学,其他绝学——医毒卜暗,更是无所不包,说是金手指都已经委屈了它。
  
  自从找到了它,林仙儿每天夜里都要耗费数个时辰,将上面的东西誊抄。她不敢将它直接拿走,唯恐小筑的原主人回来了发现东西丢了,那么第一个要怀疑的必然是她。
  
  可惜的是册子上的东西所涉太广太杂,也太深,她根本不敢用心力去记忆,就怕一不小心走火入魔——王怜花这个邪魅张狂的小受受,天知道会不会在自己的著作中也留上一手,贻害后人!
  
  至于为什么李寻欢的书架上会藏着王怜花的著作,林仙儿才不去管它。以李寻欢的为人也绝不会吃饱了没事干藏本假书在暗格里,何况这本书上还压着一瓶极好的竹叶青。
  
  如此又过了十天,林仙儿只剩下一页纸就能誊完整本《怜花宝典》的时候,龙啸云带着一个包裹找上了她。将包裹扔在桌上,龙啸云冷漠地告诉林仙儿,由她勾引李寻欢的计划可以开始了。
  
  林仙打开包裹,当她看到里面放着的轻薄裙纱时,整个人都愣住了:“龙四爷,难道你的那位兄弟现在在遥远的大理吗?”这个下流胚子,竟然要她在这么冷的大冬天穿着薄纱裙去勾引男人?这根本就是要她去送死好么!
  
  “当然不是,”龙啸云冷冷地回道,“他一路坐车从北方而来,已经走了半个月,至多不过十天就能到保定城。”
  
  保定城就是这里,这里正下着皑皑的大雪,林仙儿一脚踩下去积雪能没过她的脚踝,可是龙啸云却要她穿着这件薄衣裳去勾引男人。
  
  “我能不能不穿这件衣服?”林仙儿拉扯出衣裳,这么性※感的衣服,龙啸云真的确信他的兄弟、情敌吃这一套?
  
  林仙儿嗤之以鼻,若是李寻欢会被这些迷惑住,他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又怎会纠葛得那么深那么久?
  
  龙啸云此举与其说是要她成为李寻欢的女人,不如说是利用她难堪的身份去羞辱李寻欢,羞辱他与林诗音之间的感情。
  
  真是可笑、可耻的动机,李寻欢当年是怎么瞎眼和这么个小心眼的男人成为兄弟的?林仙儿真是想也想不通。
  
  她同样知道,龙啸云会特意拿出这件衣服要她穿上,又何尝不是在报复她这些时日来的冷漠对待,在嘲弄唾弃她这个婊※子竟然也想立贞节牌坊的可笑行径?
  
  可是这真不能怪林仙儿,她并非三贞九烈的杜十娘——若他是个年轻英俊的壮小伙,她或许还会笑纳了他。可惜他已老,又未练成中年男子该有的成熟稳重,这就不能怪她看不中他,给他闭门羹吃。
  
  但是最终,她还是穿上了这件薄薄的纱裙,娇※躯隐约地站在李寻欢的面前,抱着根柱子大跳钢管舞。可惜火辣辣的钢管舞点不燃李寻欢眼中的火,更点不燃他身上的火。他好像真的当她是一个歌姬,跳着性※感的异域舞蹈,来为饮酒中的他助兴。
  
  李寻欢的眼里甚至还有一点趣致,毕竟是从未看过的舞蹈,像他这样风流的男人难免会发生兴趣,可是这种兴趣纯粹来自于对艺术的追求——艺术追求得越多性※欲就越低。
  
  最终,林仙儿败下阵,立在原地,松开了柱子。
  
  “你怎么不跳了?”李寻欢抿了一口酒,眼里带着笑意。他也已老,眼角上都布满了皱纹。但是他的眼睛却充满了活力,像春天的花、夏天的草,充满了勃勃的生机。任谁看到他的眼睛都不会认为他老,只会觉得自己还不够年轻。
  
  “我冷了!”林仙儿哆嗦了一下,伸手就要去捞李寻欢身上的被子,可是李寻欢却将它抓得牢牢的,不让她得手。
  
  “你跳了这么久怎么会冷?既然会冷又为什么要穿得这么少?”若隐若现的一件薄纱,李寻欢的视线在林仙儿完美的酮※体上扫着,像欣赏一件上好的瓷器。
  
  “因为有人要我做你的女人。”林仙儿双手用力一抓,李寻欢竟然放手了,让她将自己整个儿地卷进了棉被里,像一只毛毛虫。
  
  “哦?是谁对我这么好,我刚刚从关外回来,他就立刻送了你来?”
  
  “我不能说,我若说了就活不长了。”
  
  “哦?”
  
  “若要做坏事自然就要谨小慎微、心狠手辣,否则就会死得很早,这样的道理你都不懂?”
  
  “确实如此。”李寻欢点点头,“可是,难道将你这样的美人送到我的怀里是一件坏事?”
  
  “当然是,也许不久之后,等你对我疏于防范了,那个人就要我在你的背后插上一刀,插%进你的心窝里去。”
  
  “那我得离你远点。”
  
  “那不行,我得跟着你。”
  
  “我不让你跟。”
  
  “那我就死在这儿!”
  
  刚刚还是一脸媚※态激|情热舞的女人此刻竟然变得楚楚可怜了起来,脸上甚至显露出几分坚贞不屈的倔强:“我已经被喂下了毒药,除了这一身衣服什么也没有,如果你不带我走,即便不被毒死我也要被冻死在这里!”
  
  她将手从棉被里伸了出来,伸到了李寻欢的面前。李寻欢将两根手指搭在她的脉门上,发现她竟然真的中了毒,还是慢性剧毒。
  
  忽而她又笑得很媚,将手缩了回去:
  
  “我还特意吩咐了带我来见你的人,如果我没有完成任务,让你抛下了,那么无论是谁受了我的诱※惑要将我带回保定城去拿解药,他都要一刀捅死那个人。”
  
  “而且带我来的是一个老实本分的杀手,他的能耐也不错,只要下了命令就一定会做到!”
  
  “你也不用花心思去找他,你找不到他的!”
  
  林仙儿一边说,一边挪到了床边,坐了上去,然后仰面倒在了床※上。她偏头看着倚坐在旁的李寻欢,一张俏※丽的脸上挂着妩媚的笑:
  
  “你说,风流无双的探花郎怎么忍心我这么可爱的女人被活活冻死、毒死在冰天雪地里?”
  
  李寻欢却不看向她,仿佛身边躺着的既不是一个美艳性※感的女人,也不是一只毛毛虫,他喝着酒,然后问道:“你身上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林仙儿完全不介意李寻欢的“不解风情”,依旧笑得很妩媚很开心:“没了,什么也没了,就只有这么一件衣裳,连鞋子都没有!”为了赖上李寻欢,她是绝对绝对不会给对方留下赖掉的机会的。
  
  她已经想好了,与其失败而归,受尽龙啸云的羞辱,还不如跟在李寻欢的身边,或许还能有些奇遇也说不定,至少她能够暂时摆脱成为一只鱼饵的命运。
  
  何况,她记得清楚非常,李寻欢也是一个奸※情多发体质,堪称耽美界里的一朵“奇葩”。身为腐女的她自然要跟定他!
        
少年阿飞(修)
  林仙儿的无赖,多少令人恼火!
  
  “我若执意要抛下你,难道你就坐以待毙?”
  
  “当然不,我会极尽所能让人把我带走,去找解药。”
  
  “可是这样一来,我就不能保证要死多少人了——但我可以保证,死的绝对不会只有我一个。”
  
  她真的是心狠手辣,就是死也一定要拖上好多人给她陪葬!
  
  林仙儿甜甜地笑,接过李寻欢手里的貂皮大衣。
  
  若她只穿着龙啸云给的那套薄纱裙,就算能跟在李寻欢身边,也一定会活活地冻死在冰天雪地里。幸好李寻欢不是阴毒的龙啸云,有着一个男主角应有的气度与仁慈。他收留林仙儿为的是不让无辜的人枉死,他甚至还给她衣服穿免得她冻死。
  
  林仙儿从被子里爬了出来,大大方方地将身上那层纱脱下甩掉,然后将李寻欢拿来的貂皮大衣往身上套——李寻欢的行李里没有女人的衣服,而男人的衣服穿在女人身上自然会显得大,却同时也凸显出了女人的玲珑娇小。
  
  穿好了衣服,将裤腿往上卷了卷,林仙儿站在床※上转了三圈,左看右看,问坐在一旁始终未看她一眼的李寻欢:“我穿你的衣服,好看吗?”
  
  李寻欢不理她,她也依旧是不介意。白※皙的脸盘下贴着一圈儿软软浅黄的貂毛,衬得绝色的美人又可爱又俏皮。
  
  李寻欢和他的仆人在这间荒山客栈里只歇息了一晚,只这一晚就招惹上了林仙儿这个祸胎,日后他想想,竟然理不清楚这是福还是祸。
  
  第二天一早,也不等李寻欢主仆的招呼,林仙儿就蹬着过大的靴子爬上了他们的马车。
  
  李寻欢的仆人是一个满面虬髯的大汉。当他看到林仙儿在车上时当即瞪圆了一双牛铃大眼,狠狠地瞪着她,恨不得把她瞪出车外——这么一个来历不明、放浪形骸的女人,怎么配和他家少爷同坐?
  
  “你不让我坐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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