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霄泪,醉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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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霄泪,醉最罪-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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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上的那名惊采绝艳林姓少年早已入了雨碎轩,淮南那边有些暴乱,江南那边又出了些个什么反社会组织……最后,他拿出了一幅画给我,正是某个组织首领的公子,这个人不现身于人前,却是为其父出谋划策,如果再给他两年时间,推翻唐朝的统治绝非妄言。

看着画中人的面目,我笑了。

等等……!刚才隐心说的那一系列暴乱、组织似乎都有着一些关系!又看了看这幅画,前些日子才看见的玉清公子不就是这画中人吗?刚才的那些再一串联,我想,还给他一年的时间就可以了。

不过,现在…官府已经发现了他们的蛛丝马迹,随后顺藤摸瓜,最多一月,便能把他们一锅端了!

这个人还有点儿意思,我以眼神示意隐心,他知道该怎么做了。

其实我在这里建立这些势力并不是为了什么皇权,而是性格使然,我喜欢给自己多些保证,而且,冥冥之中,似乎这些东西以后自有用处。

又谈起现在雨碎轩中人有资质的已经修行起仙法。现在也不必一些门派差了,只不过,有一点消息却令我不由的深思——琼华派。

上次在蜀山的修仙大会便听到有关以前琼华的事迹,那时候绝对是修仙中的巨头,虽然琼华中人无心扩散权势,但有些小门派自愿附庸琼华,的确,如他们所愿,附庸琼华的他们也的确捞着了不少好处。

那时候琼华综合的力量脸天界也不敢小觑。

可是,后来随着掌门的失踪全都销声匿迹了。

至于那有一位掌门说的铸成双剑可飞升,的确是事实但却不被琼华众人所认可,

摸了摸那块玉,已经在青色和蓝色之间了。

等我和隐心说完话后,夙莘早就抱着不知从哪里找来的一坛酒喝得摇头晃脑了。

两腮酡红,嘴角还有这酒液,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她那样子我也不禁好笑。

最后,最后也凭空拿出两坛酒,交予隐心其一,对饮起来。

谁都不知道,在饮酒之时,夙莘眨了眨眼,无声地笑着。

翌日,天稍和。

阳关古道杨柳依依,这华夏之风景,让人心醉不已。漫步古道,心中缥缈,不知为何,心里仿佛受到召唤一般,不由自主的来到了故地——即墨。

依稀当年几人错落。

暮云微卷倚斜阳,我坐在树上,仰望苍穹,以陌生的面容看向那里,我并非愚笨之人,傲棽,傲棽,恍惚之间灵光一闪,似乎明白了什么,那人,那人究竟是为了什么?

寂寞么?

 傲棽啊傲棽,不就是傲神么?

冥冥之中直觉一场以天地为棋盘,以万物为棋子的博弈正慢慢走入我们的视线,不过,我并非棋手,而是这黑白棋子中的一员,两奁收阴阳,拂袖覆天地,只有拥有这样的实力,才能摆脱成为棋子的命运,不过,这条路真的行得通吗?呵,那似乎是不可能的。这个世界,二次元亦或是三次元?

谁又能知道我命由我不由天究竟是豪言壮语还是少年狂妄。

狂妄的棱角,总会在时间以及现实的打磨下尽数消尽。

无或是有,有或是无,又有什么区别么?

赤裸裸的来,赤裸裸地走,拂一拂衣袖,谁能够带走一片尘埃,其结果,还不是自己也成为茫茫尘埃中的一粒,而谁又能知道,你脚下的那些灰尘,百万年前曾是名动一方的强者?何为强者?何为修仙?何为长生不老?何为永垂不朽?

这一切的一切,怎能敌过时间,哦,应该是天道二字!

又为何有那么多的人忙忙碌碌或是千方百计,图的不过是数十光阴罢了,明夕又是何夕?

然,若无这一切的‘徒劳’,又怎会有人类千古的文明?又怎会有那么多垂死挣扎的可歌可泣,那我,又何必在这里看日暮?

无论曾经存在的时间是多么的短暂,那么只有一瞬,那也是符合大道的。存在,即是有理,那么是恶魔。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便是如此。

哼,对于天道而言,魔族、仙族,恐怕没有什么区别吧!

此刻,胸前玉佩光芒大甚,比过了那西边的太阳,连带着我周身也笼罩着。

低头看去,轻笑不语。

无论有什么艰难险阻,我都一一对付。哪怕最后尸骨无存,也全然不在乎。

我知道,刚才自己悟道了,这是极其玄妙之事,绝大部分修仙者究其一生都无法达到这般玄妙之境,在修真界有一句话: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凡有大运之人,必是天道惠顾之人。

除了那人自寻死路的智商实在是太高之外,那人绝对不会有什么凄惨下场。

 而悟道之事,除了你真却有感想之外,还必须有一定实力,和运气,三者结合,才能达到这要求,前两者并非难事,而最后一样,却是很少有之。古往今来,为众人所知者,悟道之人无一例外不是大运之人。

作者有话要说:
未央在下一盘很大的棋……嗯,就是这样。
以下是《周末星采访》
未央:你好,霄大,请你谈谈你对今天悟道一事的看法。
(台下欢呼一片)
玄霄:呵,不过尔尔。
未央:(果然好帅啊!)那么刚才剧中你似乎告诉了各位观众一些东西。
玄霄:(瞥了大家一眼)自己去猜。
未央:(星星眼)真的不给点提示么?就一点点剧透而已啦!~(≧▽≦)/~
玄霄:我只能告诉你,我们在下一盘很大的棋。(低头看表)抱歉,今天时间到了,我该去找傲棽那小子拿紫阳果了。
(众皆唉声叹气)
未央:(不舍状)那…好吧。记住咱们的口号:周末星采访,剧外要变样!咱们下周同一时间再见!
————…The End——————





第106章 挥剑破云迎星落
  而悟道之事,除了你真却有感想之外,还必须有一定实力,和运气,三者结合,才能达到这要求,前两者并非难事,而最后一样,却是很少有之。古往今来,为众人所知者,悟道之人无一例外不是大运之人。

嘴角的讽刺恰如雪地中的一抹鲜红,我,亦是有大运之人?

呵,如此,我的运气究竟如何,那就拭目以待吧。我也想看看,自己能走多远呢!

望历史长河,众多英才恰如繁星,多少惊才绝艳之人却落得个悲惨下场?

可笑啊可笑,可笑啊可笑!

林间的数十飞鸟在笑声中散乱开来,点点黑羽连带着狂妄的笑声在那奄奄一息的天边划过,不留一丝痕迹。

手执羲和,夜色降临,带着这幅虚假的面孔走向即墨。

十九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这样。物是人非事事休。

周围的人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来来往往,欢声笑语,一家三口的,郎情妾意的,当然也有我这种形单影只的。

我的记忆一直都很好,即便过了十九年,我依然能够找到那卖酸辣粉的老板,买八宝粥的座位。

 “酸辣粉不要酸也不要辣。”虽说这副面孔并不迫人,但气场这东西却还是存在的,所以周围的人或有意无意都空出了不少空间。

这卖酸辣粉的妇人并没有改变,只不过两鬓已添银霜,眼角的皱纹、松弛的皮肤、瘦肉的身体昭示着她已步入老年,当时?当时她不过是中年罢了,四十多岁。

老夫人的女儿也来帮忙,不过这女儿也不年轻了。

 “吃酸辣粉不就是图个酸和辣么,你倒好,酸和辣都不要,那成什么酸辣粉了?”女儿呵呵一笑,这话语同当年如出一辙!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

 “云公子,你看那里!”大家闺秀姿色尚好。

 “哼,你这呆子!”心中所爱尽藏于胸。

 “呆子,那人真是奇怪,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吃酸辣粉不要酸不要辣的。”韩菱纱小声地再云天河耳边低语。

不过,我又岂会听不到?

奇怪么?

 “啊,菱纱,也许他觉得这样好吃些呢,我吃野猪的时候……”云天河挠挠头,有些憨憨的模样,那一身琼华道服给他添了几分俊朗,但却未曾有着仙气飘渺,恰如其父,果然,果然是一对父子!

云天河未曾说完,便被韩菱纱敲了一下脑袋:“你这呆子,就知道吃野猪!”叉着腰,仿佛又想起了他们初见之时云天河把自己当做猪妖,不禁,几抹红霞飘上玉颊,可惜,夜色太浓,灯光太亮,使得那人无法看见,呵,不过看见了,依着云天河那单纯的性子也不会多想,恐怕还会以为韩菱纱发烧了。

他们四人从我身旁走过,小紫英走在最后,他似乎是看了我一眼,可能感觉气息有些熟悉,但当我与他对视之时,却又将目光移开了。

慕容紫英啊,慕容紫英并非当初的那个小面团儿,那个会叫我‘大哥哥’,会对我倾诉、会哭着将灵光藻玉交给夙瑶,会为了我违抗掌门的命令的人已经遗落在记忆之中了。

我一直都分得清记忆和现实。

记忆可以重温,只要别陷在那温暖之中。

记忆中的人,也不会出现在现实。只有现在的我是我,至于十九年前,或是上辈子的那个人,也许,不是我,我比他们多了一份经历,他们比我少了一份经历,所以,只有现在的我才是属于这一刻的。

唔,单纯的牵动嘴角,自己都快成为哲人了吧?

吃过酸辣粉,又由着步子来到八宝粥的摊位前。

 “八宝粥,不要糖。”冷声说道。

 “好嘞,这位公子你稍等!”卖粥的老汉褶皱的脸上洋溢着热情,那干练的身手让人觉得他并非已迈入古稀之年,年老的身躯,年轻的灵魂。

 八宝粥,又名腊八粥,佛粥,由多种食材制成。花生、枣、杏、核桃、桂圆儿,和饱满肥嫩的大米煮在一起,浓香四溢。尝一口,糯滑的粥像调皮的小孩儿一样,立即溜到了肚子里,暖到了心扉里。

恰巧,此刻一朵烟花绚烂开放。

 “老板,四碗八宝粥!”年轻女子说道,听声音,是韩菱纱。

 “咦?又是那位公子!”韩菱纱皱着眉头盯着我,觉得挺有缘分的。

此时摊位已满,“几位客官,你们将就一下挤挤暖和?”老汉试探的问道。

 “好!”云天河答道。“你好,我叫云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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