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化田同人之厂花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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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化田同人之厂花无敌-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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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厉害的嘴。”女人横笛掌中,目光同雨化田一起落在竹管上,“我提醒你,刚才是你不来拿,非是我不给。东西到我凌雁秋手中,本就只有有来无回,不管是只竹笛,还是人命。”

    “口气不小。我当是谁,原来是东厂追缉三年的朝廷钦犯。”雨化田收回目光,伸手一下一下抚手指那枚指环。先斩后奏,皇权特性,那句有来无回,该是我来说才是。

    女人眸光收缩,“你究竟是何人?”

    “程绍嘉,这只笛子的主人而已。”

    “程绍嘉?”女人快速在脑中搜索一遍,摇了摇头,江湖中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凌雁秋算得上老江湖了,西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一匹胭脂马。她在龙门开的那间客栈,扼守出关要冲,当年黑白两道算得上名臊一时。杀了多少人命,赚了多少染血的银子无人得知。多少做着想骑了这胭脂马的梦的过客,最后把命搭在龙门,死后落得剔了骨,一身肥肉蒸了白面包子的下场。

    孰料,三年前,凌雁秋一把火烧了自己经营多年的龙门客栈,自此销声匿迹。有人说她得罪了东厂被东厂通缉,寻个僻静处隐姓埋名了;有人说她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追随那男人去了;也有人说,她杀孽太重,遁入空门赎罪去了。至于真相,没人得知。

    关于凌雁秋的各种传闻,当年被人津津乐道一阵子也就渐渐被人淡忘了。只是凌雁秋的名字,在江湖高手排名中,她的位次一直无人逾越。

    今日一个陌生的名字出现在老江湖耳中,凌雁秋不禁暗暗称奇,程绍嘉,从来没听过这个名字。以他知道自己底细来看,难不成是朝廷的鹰犬?

    倘若真的是,那这个人——留不得。

    杀机,只在一刹那暴露。

 22亮剑 一

    如果因为凌雁秋是个女人而掉以轻心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女人散发的危险气息,从未因她本是娇弱女儿身而减少一丝一毫。那些给蒸了白面包子的主儿,除了不懂武功拜在石榴裙下的浪荡子,剩下的能在江湖上混出个名的,哪个不是死在轻敌之下。

    谁说,女人拿剑的手比男人软?

    雨化田和凌雁秋走过几招就明白了,这个女人曾经搅得东厂人仰马翻,并非讹传,果然手头有真功夫。江湖传闻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未必全是真,但是绝非空|穴来风。这女人当年名头够响,声播整个西北乃至塞外。

    凌雁秋杀人无数,却是侠义之人。自打二人动起手来,雨化田便亮出家伙,倒是有几分相敬的意思。再者高手相博本就该全力以赴,何况这女人已然动了杀机。

    雨化田的剑和一般的佩剑不大相同,他的剑剑身比寻常的剑要短了三寸有余,剑身更是窄且薄,韧性极佳。那剑出鞘之时,腕子内旋再反手一抖,剑身抖动中挟起虎啸龙吟之势,但听一阵脆音霍霍而出,锵锵之声余音绕耳不绝。

    “果然是好剑。”凌雁秋目光冷冷,丝毫不动容赞道。

    雨化田勾起嘴角旋即面沉若水,并不在意来自对方的赞美。他看上去很安静,只有湖水般清澈的眼底,映着对方来袭的剑影。

    雨化田善于以静制动,后发制人。对方一招幻化多路剑势,那剑影虚中有实,真假莫辨,因此他不急于出招,避免判断失误,白白卖了破绽给对方。凌雁秋的剑很快,剑破风而来,舞起繁复的剑花好似灵蛇吐信,并在雨化田鼻尖前形成微小的气流。

    头微偏,躲过惊天一击。雨化田剑尖自下朝上挑,速度比起凌雁秋丝毫不逊,剑身抖动宛若荡起一泓秋水。继而剑势厚积而发,速度竟是比方才快了一倍,风声猎猎,犹如蛟龙盘庚嘶鸣而出斩风破浪的汹涌江流,一浪快过一浪。

    “好俊的功夫!”凌雁秋知道碰上高手,加了十二分小心,拧身向后一跃,堪堪躲过一击,嘴上却不饶人,“可惜,给朝廷当了鹰犬。”

    雨化田左手并起剑指横于额前,懒得多说。

    凌雁秋秀眉紧颦,遇到个难缠的家伙。

    树下身影交错间,两大高手对决,惊飞了筑巢雀鸟,卷落了点点翠叶。

    百余招已出,二人竟是不分高下。

    凌雁秋剑走偏锋,三尺寒刃,丹鹤腾云,飂戾金风,猎猎如刀,兵金翻飞,声若急雨,星火点点。雨化田与她不同,他的剑较之寻常剑短了一些,欺身进攻,求的是一寸短一寸险的道理。那剑腕中纷飞,仿佛有了生命,玉剑繁花,如火似冰,一时间剑气笼身。如此一来,凌雁秋竟被逼得倒退数步。

    眼见雨化田一剑突袭而至,却生生收了凌厉剑势,斜斜错开一分。凌雁秋终究是老江湖,客栈开得久了,三教九流混迹的人多,为人自是伶俐机敏。久不见胜负,女人灵机一动,伸手拔出竹笛前递。倘若对手一心求胜,竹笛必然毁于一夕,若来人珍视此物,必然临阵变招,破绽就此暴露。

    凌雁秋赌的,就是雨化田必定珍视竹笛,不忍毁去。果然,她押对宝了。

    竹笛只在二人眼前一晃,凌雁秋撤手,剑影一闪稳稳与竹笛同握左手。右手横掌,绵柔续劲,皓腕翻转,裂石分金。雨化田知道厉害,暗道狡诈。那笛子是夺不回来,只得屏息聚气,收腹转身,斜刺里迈开一步。

    “看不出,你挺看重这只笛子的!”凌雁秋还剑右手,再次攻来。只是这回,竹笛在手,不时做花活,在雨化田眼前晃得两晃,借机分他的心神。

    雨化田人冷,说话也冷,“我的东西,自是看重,与你无关。”

    “不过它现在属于我。”

    凌雁秋始终不明白,为什么雨化田一定要夺回一只看起来并无出奇之处的竹笛。

    那的确是一只普通的竹笛,不过是雨化田的母亲当年买给儿子的玩物。

    雨化田其实并非是喜欢丝竹之人,不过就是看到别人家的孩子买了一只把玩,遂和母亲也要了一只。后来,他母亲过世,二房逼宫最终说服程老爷将其扶正,那时他母亲用过的东西大多数被毁,只留下少数首饰细软,被金氏拿来赏了府中孙婆等心腹。落在小雨化田手中的,不过是一只翠绿的竹笛。

    说起来,这东西在雨化田来看,当真是无比珍贵。

    当年金氏刚被扶正做了程家的当家主母,少不得人前要摆个贤妻的嘴脸,待小雨化田人前嘴上抹尽蜜糖,人后涂满砒霜,恨不能这个过世的长房嫡子遇个什么天打雷劈、坠井遭了劫道的什么意外。只可惜天不遂人愿,雨化田生来命硬,这些意外一样也没在他身上发生过。不但如此,那孩子还和程老爷说其母并非受惊至早产而亡。毕竟是个十岁的孩子,只道是把真相说出来,父亲就一定会主持公道。

    哪料想程老爷原配一死,被金氏灌了几壶迷魂汤,人越发的糊涂起来。儿子前来告状,他竟然不知暗地查证,只叫来金氏,定了罪状,说她伙同府中孙婆给正房灌了堕胎药。

    金氏哪肯依,哭哭啼啼,迸不出一滴泪的眼睛死死盯住一旁面无表情的雨化田。到底她是个脑筋转得快的,知道当日的事情必定让那孩子看了去,如今无法,只能将计就计。金氏哭得要死要活,细数和正房相处这么多年,井水不犯河水,说不上情如姐妹,向来也是相敬如宾。自己心再毒,也不会害个未出世的孩子。接下来,金氏哭诉大公子素来与自己不睦,当年夫人在世时还好,如今夫人不在,无人能管得大公子。好歹自己也已扶正,算是半个母亲,这大公子平日不恭不敬,冷言冷语,稍有不顺既出言顶撞……

    那天雨化田大概算是有生以来第一次见识何为人心险恶。金氏列数他数大恶行,声泪俱下,数度哽咽,大呼那些不过区区小事,如今大公子竟然诬她杀其生母,这罪名难以担待。那金氏戏演得十足,当着程老爷的面,几次撞柱明志,被程老爷一次次拉住后,抱住丈夫大腿更是哭得昏天黑死,非要整个寻死觅活不成。

    那程老爷被女人闹得乱了心智,细想了下,儿子确实对这位继母恶言相向,举止不恭。由此看来,这孩子多半是因庶母扶正心内激愤,这才跑来胡诌什么金氏迫害其母。

    老话难得糊涂,不过给世人打哈哈还好,但不是说什么事都要装糊涂。这程老爷生意场上摸爬滚打数载,为人精细眼里揉不得沙子,最后竟然在大事上犯起了糊涂。程老爷信了金氏,可以想见,雨化田会是什么下场。跪了祠堂,被罚不许吃饭,不许再提有关生母之死等事情……至于动家法,那金氏比谁张罗的都积极。

    那年年关将至,冬日里冷得紧,祠堂又阴又暗。

    老仆人避过金氏耳目,拎个小提篮给跪了两天的大公子偷偷送来吃的。往日雨化田被罚不许吃饭,也是这老仆人看不过去,悄悄送东西给他。

    老人那张皱纹堆叠的脸早已看不出年轻时的样貌,深深的纹路下慈祥中流露沉沉的痛惜。扶了两天水米未进的孩子,心疼之于叹口气,“大公子,何苦如此呢?你再这样下去,早晚有一天丢了这条小命,随了夫人啊。”

    两天不进食水,又在冰冷的石板地面跪了两整天,雨化田早就虚得不成|人形。老仆人递过来的糕点他没有动,事实上,他是一口也吃不下去。腹部里面好似着了一团火,那火苗一点点上蹿,烧得他口干舌燥,哪有心情吃东西。老仆一看这样不行,好劝歹劝,总算雨化田喝了两口大米粥。

    老仆人点点头,“嗳,能吃东西就好,能吃东西就好。”

    雨化田浑身僵硬,老仆人就坐在地上,让他靠着自己的腿,他则给雨化田揉起淤肿的膝盖。老仆佝偻着腰,枯槁的大手推拿时并不温柔,然而那掌心的温暖却烙在雨化田心中。失去母亲后,真心关怀自己的,也只剩下老仆一个。

    “大公子,可好些了?”

    雨化田迟钝的看向老仆,泪如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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