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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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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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完毕后。
        “易小姐,这是你父亲给你写的一封信,依照他的要求,我已经在他过世后将这封信交到了你的手里,你慢慢看信,我先走了,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联系我,请节哀,再见。”
        “谢谢,那么再见了。”我站起来,礼貌地朝他点了点头,等到陈律师已经离去,叹了口气,我缓缓地拆开了密封的信封。
        在千里之外,新华路上的一套高级酒店公寓里,莫歆言神色冷漠地看着电视屏幕上自己熟悉的人,高贵的礼服,豪华的劳斯莱斯,大量保镖的护送,和身边那个妆容精致的美丽女子,莫歆言眼眸中的寒冷逐渐转化成恨意,双手环抱着自己,她的脸在星光下显得恬静而美丽异常:“易夕,你这个骗子。”她冷凝的声音在大厅里回荡,,唯一不平静的只有那缓缓顺着白皙细致的脸颊流下的泪滴。
        远在世茂庄园的我,突然感到心脏一阵尖锐的刺痛,手中的酒杯一下子没有拿稳,“碰”华贵的高脚杯砸在皓白的大理石上,跌得四分五裂,红酒洒落了一地。部分红酒落我淡蓝色的巴布瑞牛仔衬衫上,一片凄艳。





    第一卷:忆夕流芳 第三十二章 番外之莫歆言(一
    晋江穿越文 更新时间:2011…7…9 9:27:57 本章字数:3238

        第三十二章  番外之莫歆言(一)谁先动的心?
        被通知降职到AL的第五天,我来到AL准备熟悉一下新工作环境。在电梯处的转角,遇到了我这一世的魔障——易夕。只是,后来我又想,就凭我这骄傲的性子和不允许侵犯的几乎荒谬的自尊心,这世上,怕是除了她,再也没有第二个人,会那般迁就宽容,甚至,是纵容我了。
        第一眼看到易夕,我觉得她实在是一个冒失的家伙,居然公然在过道里跑得飞快,然后狠狠地撞倒了我,我当时又惊又怒,但是碍于身份我并没有说什么。临走时,抬眼看了看对方,羽毛般纤细修长的眼睫毛,白皙的肤色,狭长的眼睛被东方人少有的深邃眼眶,隐藏在淡淡的阴影下,英气逼人的剑眉像两把匕首,但是身材的曲线点明了她的性别。心中略惊讶于她精致俊美的长相。不过我因为刚刚被她撞到,当时对她的印象可不好,心想,该不会又是一个靠皮囊吃饭的家伙吧?于是我一语不发地走了。
        这就是我对于易夕的第一印象:好吧,长得的确很不错,但是貌似是一个绣花枕头。不过,我记得,她压在我身上时,我隐隐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青草味,让我忍不住就想起了S中郁郁葱葱的草地——那块价值高昂绿地的建设和维护,即使是对于一向资金宽裕的S中而言也是一笔不菲的支出。而对我来说,我最喜欢在一个阳光充足的午后,坐在草地旁的那些样式古旧的木质靠椅上,闭着眼睛,迎着阳光,把头微微抬起,感受阳光照在身上暖暖的感觉,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淡淡的青草香味,每一次都让我流连忘返。
        第二次看到她,是在AL财务处的汇报大会上,不知为什么,我以进会议室,就认出了她。她比第一次见到时显得稳重了许多,见到我也丝毫不显得惊慌失措,我意识到:我对她的第一个定位或许不是准确的。她之后的表现彻底粉碎了我认为她是一个绣花枕头的猜测,她做的分析报告,眼光精准,思维清晰,逻辑严谨,我意识到:这应该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提拔她当我的助理。提拔她前,我在人事部看了她的资料:姓名:易夕,最高学历:达特茅斯学院(会计学)硕士。易夕?她,也叫易夕?一个极其相似的身影和面孔和她逐渐重合:S中的天台上罕有人出没,穿着白衬衫的少年,悠闲地依靠在墙上,柔和的夕阳撒在她精致的侧脸上,将她原本浅茶色的中短发染成了金黄|色,她转身看见我,眉眼高贵,神色清冷,良久,刀片般薄薄的嘴唇轻轻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像一个年轻的英格兰贵族。
        我记得自己把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里的那天,午后的阳光随意地洒在她雪白的衬衫上,给她周围渲染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芒。她开门,关门,站定,和我问好,一连串的动作,优雅得体,礼貌大气,神色平静,她身上淡淡的青草味道,带着令人安心的魔力,几乎是人生第一次,我清晰地感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正见识到她的能力出众,是在和阿玛尼的中国地区的市场经理Edison先生的谈判时,一贯眼眸淡漠的她在谈判时的气场沉静而锋利,像一把出鞘的利剑。
        在和阿玛尼一行人的宴会上,我看见阿玛尼那边好几个女职员都在偷偷看她,我心里忍不住有几分怒意,可是看到她不动声色地把我偏爱的菜色转到我的面前,帮我挡酒,心里忍不住有几分甜意,我,这是怎么了?在我好意表示要送她的时候,面对她的婉拒,我心里居然一阵不快,易夕,本小姐我屈就当司机,你居然敢拒绝!
        在和雅戈尔的供应商洽谈的过程中,我感到醉意不断传来,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晴姐来接我,同时暗暗有点后悔怎么不把易夕那个混蛋叫来陪我应对。在失去理智的边缘,我感到自己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淡淡的青草味道,是易夕?这一猜想,让我任凭最后一丝清明逃离自己的脑海,把头埋在对方几乎完美的肩线上,那里,有令人安心的味道。
        第二天醒来时,我惊讶地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我心中一惊,但是发现自己衣衫完整,才松了口气。轻轻下床,空气流动着淡淡的青草香气,是她的家?推开卧室的门,看见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沙发上睡得很安稳,她睡着的样子明显比醒着时候可爱多了,一贯冷漠的眼眸被柔软的眼睫毛代替,于是原来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显得柔和了不少,两道剑眉都收敛了一贯的英气,。我不忍叫醒她,在近距离凝视了她几秒后坐在椅子上远距离看着她。不知看了她多久,直到她的手机开始震动,我正犹豫是不是该叫醒她,她却闭着眼睛,一脸不情愿地摸索着接了电话。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表情那么生动,笑得没心没肺,像一个顽劣的少年,心中暗暗羡慕电话那头的人那个叫crystal的女孩,因为,她和易夕的距离可以那么近。可是易夕把我扯进了她们的话题,这个混蛋,居然说我是一个工作狂加冰山,简直比灭绝师太还狠毒,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压迫和剥削!这是什么话?我气得简直想用手边的水杯直接砸晕他。
        易夕!你混蛋!
        作为报复,我要求她在两天之内把雅戈尔最近三年的销售情况做一个分析报告教给我,她居然就傻傻地答应了,我忍不住想笑她是呆子,可是这时候不可以宽容!继续保持自己一贯的淡漠,又落井下石,把她拖去参加陈氏集团的宴会,反正我需要一个挡酒的!离开她的公寓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在心里暗暗记下了地址。
        之后的二十几天,我有好几次发现,这个家伙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偷偷看我,每一次发现的时候,我都感到心中有一丝丝甜意,有时候,我会装作没有发现,有时候,我会故意迎上她的目光,那时候,她都会以走神为理由搪塞我,走神?以前怎么你不走?易夕,你,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我?每次想到这里,嘴角都忍不住想上扬。
        当我再次出现在她小区门口时,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我来只是因为易夕这个穷小子没有车,进不了那个宴会的门。
        可是当我拿起手机准备给她打电话时,我看见她穿着一身华贵的西装一脸微笑着和一个年纪相仿的漂亮女孩子一起走向了一辆加长版的凯迪拉克,她优雅矜贵地为那个女孩子打开车门,我静静地看着她们离开,只觉得心中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还夹着我不愿意承认的,对那个女孩的嫉妒。因为,在那一瞬,我多么希望:刚刚和易夕牵手的人,是自己。那个倒影在易夕墨色的眼眸里的人儿,是自己。那个可以肆意欣赏易夕温暖的笑容的人,是自己。我是不是,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混蛋了?
        到达宴会时,我告诉司机不用等我了,易夕,我们老账新帐一起算!今天你不告诉那个女孩子是谁,我不整死你,我不姓莫!
        进了大厅我才发现,易夕这个家伙,绝对是我命中注定的克星。她,居然和我的死对头程梓清聊得火热!我觉得自己一贯的淡漠一到她这里就变成了不淡定。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苏雅,和程梓清的妹妹程梓依都是的高中好友。我趁机打听她的初中,她说:“S初。”,她说:“我应该小你们三届,我是02届的。”终于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她就是那个我在天台山遇见的人。心中忍不住一笑。
        那天我故意装醉,这个呆子,居然丝毫不怀疑,又把我带回了她家,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偷笑,鼻尖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青草味道。在她家里,我淬不及防地被她柔软的薄唇吻住,我记得她长长的眼睫毛扫过我的鼻梁,她身上的青草味道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她找到我口中的小舌彼此纠缠嬉戏,我生涩地回应她。不知吻了多久我被吻得几乎窒息,无法自持,喉咙深处蔓延出满足的呢喃,这种感觉,很美好,眩晕的幸福感,挥之不去。结果,这混蛋夺走了我的初吻居然转身跑了!洗完澡后,她居然说:“莫总,我不是有意的,实在是,那个,对,都是月亮惹的祸。”我气得不知说什么好,良久当我琢磨明天怎么好好地折磨这个有色心没色胆的混蛋时,她突然轻轻地说:“莫总,那个,其实不是月亮的错,应该,是我,似乎是,喜欢上你了吧。”温煦的声音在静谧的空间里,显得格外认真,深情。顿时,委屈,惊喜,酸苦,感动,不知多少情绪同时涌上了心头,只是当它们千里迢迢地从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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