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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时间,用餐气氛很和谐。我发现他对我有更高的容忍度,也把我当做可以信赖的人。在霍格沃茨7年我们虽然直接接触不多,但是对彼此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我知道他信任我,可没想到他的信任比我想象的要多的多,不然他是不会跟我喝酒又留宿我家的。母亲给他的信,我没有看过,但是我大概可以猜出原因就在这封信上。
出于对他性格的大致了解,我知道他是绝对可以信任的人,很感激他对我的信赖,同样的,我既不会辜负他的信赖也会一样的信赖他。父亲是独身一人,斯内普应该是我除父亲外血缘上最亲的人了。
斯内普离开时,我将他的礼服装入袋子里交给他。他接过袋子提醒我回英国时注意,布莱克的越狱。我表示不用担心,又递给他一件灰色夹克,这时候的巴黎风有点大。
在离开巴黎前我又去了趟西装定制店,给他换过衣服自然对他的身材有大致的了解。今年的圣诞礼物终于可以脱离魔药书籍的范围,只是委屈一下我的荷包。
圣诞节时斯内普比较满意我的礼物,难得的在回礼的信函中没有讽刺我,还用拉斐尔称呼我。我就很不客气的回称他西弗勒斯。当然,这是后话。
医疗项目的交流已经将要结束,爱丽丝与我难舍难分,但最终她只是告瞩我要多联系就回德国了。互联网已经开始普及,网络上聊天倒也方便。其实我自己感觉跟她的相处好像没有以前那么的令我感到着迷,总感觉哪里有点怪怪的,具体的可又说不上来。
时间很快过了一年,我完成我的大学学业后,在惠灵顿医院作为一名医生。即使我是一个有着美丽女友的非单身小伙,我的行情依旧火爆,医院里的护士小姐们都很青睐我。好吧,我还是有点小帅的,不然德国火辣美女也不会看上我。
在1994年7月初,在我的伦敦有家小药店里,我又一次撞见了斯内普。他看起来很不好,脸色泛着蜡黄,眉头紧锁,眼带血丝。我将他带进店里的内室,给了他一杯茶。伪装成中国人的药店,茶叶是特色。
他神色匆匆,喝了口茶就说道:“拉斐尔别再去对角巷了。我假设你是想要远离巫师。”他顿了顿补上后半句话。我侧头表示倾听。他面无表情的放下茶杯,说道:“他回来了。黑魔王又回来了。”
对斯内普的状态我有些担忧,很少见他用急切的语气说话。“你不明白黑魔王的可怕。你是混血,虽然不在魔法界出现,但仍然是食死鄙弃的一类人。”他表情有些奇怪,是想到了他自己的出身吧。
我安抚的拍了拍斯内普的手,让他冷静下来。他吸了口气盯着我。我喝了口茶说道:“你更该关心你自己的安全。西弗勒斯,你比我危险得多。”
“你知道?”斯内普目光犀利。
“食死徒的身份吗?我知道……”看见他皱眉,我补充道,“上次在法国我给你换过衣服。”
“你还愿意接近我?”他干涩的问道。
“你是位令人尊敬的教师,西弗勒斯。你还是魔药学的天才,改良了狼毒药剂,为无数狼人带来希望。而且,你是我在世界上最亲的两个人之一。”
他抿着唇干巴巴地说道:“谢谢。我也没你说的那么伟大。我是油腻腻的老蝙蝠,不是吗?”
“那是他们不了解你。”我给我们两人的茶杯里加满水。斯内普轻哼一声,不回答。
我起身走向外面让雇员先回去,提前结束营业。我邀请斯内普去我家吃晚饭,他犹豫了一下,也没反对。
虽说我家在法国,但是伦敦的老房子也没卖掉。我将房子租出去,每月收着一笔可观的房租。我在药店和医院差不多等距的小区中用混淆咒租了一套单身公寓。父亲会英国时回来同住,爱丽丝一两个月次,我一个人住着也清净。
斯内普坐在沙发上,挑剔的打量着我的小公寓。这里当然没有法国那里那么有格调,画家父亲装修的和外科医生儿子装修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我布置得很生活,也小小的有点凌乱,只有一点点乱而已,比起别的没女主人的房子已经好太多了。客厅里放着一套布艺沙发,碎花棉布铺在茶几面上,很多植物放在房子里,地上散放着一些杂志。
打开电视并切了点水果给斯内普,我就投身于厨房为晚餐奋斗。晚餐很简单,黑椒汁的小牛排,一些沙拉,西芹配上蜜汁的培根还有一碗罗宋汤。斯内普吃的很尽兴,看得出他喜欢这样的家庭式晚餐,我不负责任的猜测这和他从小的家庭有关。
我收拾餐盘,将水壶交付给斯内普,让他帮我侍弄花花草草。“就当是今天晚餐的报酬。”我这么提议,斯内普扯出一个嘲讽的笑容:“真是只精明的巨怪。”虽然嘴上不饶人,但他还是为我房子里所有的花草尽职的浇水。而我则回到厨房对付那些盘子。
我平时都是魔法处理这个大问题,今天不知怎么的,可能是因为心里一些我一下子抓不到的思绪想法手洗了。完成任务没一会儿,斯内普也浇完了水。
我到房间里拿出上次购物时顺便为他挑选的一件短袖T恤。藏青色的柔然布料,绿色的格纹和银色丝线勾边,十分的斯莱特林风,当时就是想着很适合斯内普才买下的。本来想过几天猫头鹰他,碰巧他来吃饭,就让他试试合不合身。
斯内普犹豫了一下,还是同意了我的提议。他穿着厚重的巫师袍,要试衣服只能脱掉层层斯内普特色的多扣衫。事实证明我的眼光非常好,当他换好衣服走出房间时,我是这么认为的。
带着战利品,斯内普幻影显形离开,我非常热情的邀请斯内普下次再来蹭饭。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悄悄告诉大家:拉斐尔小兄弟在帮教授换衣服的时候揩了不少油。
☆、Chapter5
之后斯内普经常回来我家吃饭,这个经常其实也只是一个月一次而已,不过他没有碰到过爱丽丝,我原本想介绍两人认识,既然没有机会也就作罢。
刚进入一月的伦敦天气更不可捉摸,来自北方的寒潮席卷了这座城市,带来的不仅仅是雨水和寒冷的空气。自从去年斯内普告诉我伏地魔回来的消息,我就关闭了药店,连预言家日报的预定也取消了,更不用说去对角巷,我致力于让自己从巫师界蒸发。总的来说,我还是很怕死的,只想安安稳稳的工作,给父亲养老,和爱丽丝结婚。我寻求着医院里借调到法国的机会,希望能够在伏地魔的爪牙完全够到麻瓜界之前脱身。
电视新闻中常报道人们莫名的死亡,或是因为食死徒,或是摄魂怪,我越发不想呆在英国,但心里总有些什么东西放不下。下了班,天空又是阴翳的,飘散着湿冷的雨。我撑着伞,走在人行道,家里只剩下一些面包,我就决定去附近的咖啡馆解决一下晚餐。
咖啡馆对面人行道的木椅上坐着一个男孩子。我只是好奇的打量了一下,就想要过马路。应该是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吧。突然我在转角反光镜上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那个男孩裤兜里有一截东西露在外面,这东西我很熟悉,魔杖的手柄嘛……我犹豫一下,还是走过去,将雨伞遮在那个少年头顶。
男孩如同一只受惊的猫咪,怯怯的透过他的眼睛看了我一眼,有些吞吞吐吐地道谢,随即想要离去。我揽住他的肩膀,说道:“过马路要注意安全。”男孩眨着绿色的眼睛低头说了声对不起。我笑道:“道歉干什么,你身上都湿透了,不如去喝杯热可可,小心感冒。”男孩有些犹豫,我撑着伞,把他推进我的目的地。
在行走时我发现男孩额上有疤,与其说是闪电,不如说像一条蛇。
我们坐在靠里的位置,比较隐蔽。我拿出魔杖给他施了一个快干咒。哈利愣了一下,跳起来从裤袋里抽出魔杖,抽了两次才拿出来。我耸耸肩将魔杖插回手上的臂套,救世主果然还是小孩子,我这个多年不动手的业余巫师的魔咒说不定都比他用的熟练。他戒备的问我是谁,我摊手解释道:“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让你进来暖和一下,顺便想请你为我带个话。自从神秘人回来后,我就没见过我魔法界的朋友了。”哈利迟疑了一下,还是收回了魔杖,紧接着他又问我为什么会知道他是巫师。
喝了后侍者端上来的热可可,感觉浑身懒洋洋的,我随意地告诉他:“你的魔杖插在口袋里,不仅容易掉出来,还容易被人抽走。去买个臂套,这样更轻便。”哈利推了推眼镜,有点脸红:“谢谢,我是说,从来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些。对了,你相信伏地魔回来了?”我点头:“离奇死去的麻瓜和叛变的摄魂怪,正常智商的巫师都应该看的出来。还有,最好称呼他为神秘人。姓名具有魔力,在你直呼他的名字时,只要他想,他可以追踪到你的位置。”
哈利站了起来,表情坚毅,说道:“邓布利多校长说过,我们不能够惧怕伏地魔,要从直呼他的名字开始。”我无所谓的叉了点沙拉吃着:“的确,格兰芬多很有勇气,可是我是个小人物,想要的是安全的活下去。关于名字方面具体的说你可以借阅霍格沃茨图书馆里的《姓名的魔法》。对了,你最近有去过对角巷吗?”
哈利坐下来咬了口三明治,他看起来饿极了,狼吞虎咽的。边吃边摇头,看他的样子,难道凤凰社没给救世主吃的?“那请你去采购书籍时,告诉丽痕书店的店员欧文先生,说拉斐尔一切安好,并且打算离开英国。”哈利点头,很乖巧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会离家出走的人。
我询问他为何会一个人在那里,哈利迟疑着只是告诉我所有人都疏远他,好像他是怪物一样,就因为他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我把一盘布丁推到他面前,意示他多吃一点,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