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王]劝君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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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王]劝君怜花-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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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七七!”王怜花的手指像是被蛇咬似的闪电般缩了回来。
  躺在他身边的正是被点了|穴的朱七七。她行动受限,却仍能发声,只是口中被塞了布条,说不出话来。起先听到头顶上沈浪和王怜花的声音,还呜咽着激动雀跃。后来却见王怜花失足跌下,对她来说,这世上不会有比和王怜花共处一室更恐怖的事情了。怎奈不能动弹,一步也远离不了,只能拼命的忍住不出声。
  但王怜花对朱七七印象何其深刻,尽管她极尽压抑,这一声几近微不可闻的低吟,已经足够王怜花认出她来。
  王怜花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已经能隐隐辨识出身侧躺着的那一团模糊的身影。刚刚定下的心神一碰上朱七七,立刻又绕到沈浪身上,才平复下去的凄然又涌上来:“唯独你沈浪做不到?还是因为是我王怜花才做不到?哼哼!那朱七七呢?她凭什么就可以!”想到这里,心里恨意大起,原本缩回来的手一把扣住朱七七柔软纤细的腰身,将她拖到自己身上。
  朱七七刚喘平一口气,忽然不由自主的,背上就和王怜花胸口的肌肤贴在一起,他身上未及抖落的沙砾细细的刺着背心,心中大骇,可惜口中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
  王怜花探手往她脸上一摸,摸到塞在她口里的布条:“想不到这里还有我的知己。这张呱噪的嘴,还是这样可爱些。”
  朱七七的脸上顷刻间泪水涟涟,湿漉漉的沾在王怜花指间,再由他的冰凉的手指带着一路往下。
  冰凉的泪水,和冰凉的指尖,加在一起,却似一团火焰一般,直烧到她骨子里,烧得她全身控制不住的轻颤起来。口中原本惊惶的叫声慢慢低沉下来,合着一颤一颤的呼吸声,化作不知是哭是笑的难耐的低泣。
  “早知王兄的风流手段过人,想不到还是个水旱通吃的高手。”
  黑暗中忽然亮起一团莹光,光线虽然极柔和温润,但陡然在黑暗中出现,还是照得王怜花一时睁不开眼。
  王怜花眯着眼,见一人左掌托着一颗拳头大小的明珠,那团莹光,就从这明珠上徐徐散出,柔柔的打在那人肩头压着的黑缎皮氅上,说不出的雍容奢华。而穿皮氅的人,却是独眼麻脸,一副好整以暇的模样,赫然是在丐帮之乱上溜走的金不换。
  他垂在身侧的右手上还握着刚才用来遮住明珠珠光的黑布,他自始至终,就一直站在石室之内,呼吸声放的极轻,到此时才突然揭开黑布,露出身形。王怜花心里有事,竟没有发现石室中还有第三个人。
  “早知金兄贪财好利,想不到还有听人床脚的喜好。”王怜花心中吃惊,面上却神色不改,假装没听出他金不换话中的讥讽,他和沈浪一路上也不知被他听去多少壁角,既然是瞒不住,否认也没用,还不如反唇相讥,也刺他一句。
  仰倒在他怀里的朱七七在夜明珠的光线下双颊娇红,双眼紧闭,眼角颊边,不知是汗珠还是泪滴,莹白如玉的玲珑身躯随着吁吁娇喘一下一下的起伏。
  金不换“啧啧”笑道:“王公子在大漠上辛苦辗转,兄弟知道王公子心属这位朱七小姐,特意将她送来给公子压压惊,如何?兄弟想得可还算周到?啧啧,如此尤物,连我姓金的看了都要动心了。”
  “如此旖旎情浓时,若是少了金兄这只眼睛,岂不是更周到?”王怜花对朱七七本就是一时的迁怒怨怼,并非自身情动,被这么一扰,起来的性子虽淡了下去,漠然的表情上剩下的几分恨恨之色,倒还真有几分好事被打断的没好气之态。
  “在下本来也不愿做这煞风景的事,只是忽然想到王兄连日来劳累过度,怕王公子一时体力未复……”他手上夜明珠溜溜的一转,摇曳的珠光照在他面上诡秘的笑容,有种奇异的摄人之感,朱七七偷偷地将眼睛睁开了一线,正好看到他这副神情,吓得“呜”的一声惊叫,立刻紧紧的闭上。
  “这压惊固然重要,可还有更重要的事没做,要是伤了身体元气,可就是做兄弟的好心办坏事了。”金不换意有所指的斜眼看着朱七七。
  王怜花叹了口气,伸手在朱七七的睡|穴上一点,将她往边上一推,盘腿坐直:“我之前还奇怪杨大力这小子几时有这等聪明,竟能事事料算准确,原来背后还有金兄这等高人撑腰,那就难怪了。”边说话,边借着珠光向四周打量:“这座尽含墨家机关精要的‘沉墨阁’,小弟三年前就曾派人来寻,不想今日方才有机会一睹其貌。还是拜金兄所赐,小弟实不知道该……”
  金不换面色突地一沉,狞笑道:“行了!事到如今,你也不用再装糊涂了,你若要乖乖的把东西交出来便罢,否则……”
  王怜花嗤笑一声:“否则又怎样?我若给你必定是死,不给你还有活命的希望,你若换了我,又当如何?”
  金不换呆了一下,忽然又笑了,但这笑比哭还要难看,扬起手,“啪”的掴了自己一耳光:“该死该死,竟然不记得自己曾经冒犯过王公子。”
  昔日王怜花设计断了金无望一臂,但自己也被他所伤,金不换乘他伤重要施毒手,却被他诓骗中了剧毒,命在旦夕。金不换求解药不成,立刻翻脸要挟时,王怜花回答他的也是这么一句话:“我若救你必定是死,不救你还有活命的希望,你若换了我,又当怎办?”
  如今的对话,简直是昨日重演一般,只不过,当日金不换并未真的中毒,而如今,王怜花手里却是真的有“无敌宝鉴”。
  “难为金兄还记得清楚,那次小弟还不是也骗你中了毒么,无来不往,也算不得什么,何必再提起那等不愉快的事。”王怜花要引他入套,故作大方,“至于这‘无敌宝鉴’……”
  金不换一听到“无敌宝鉴”四个字,目光转了转,连瞎了的那只眼睛都似发出了光来。
  “却是不在我身上的,”王怜花轻飘飘的瞥了他一眼,毫不在意金不换狼一样的眼光,“不过,这世上,倒是确实只有我一人知道它到底在哪里。”
  “在哪里?”金不换立刻急切的问道。他也猜到王怜花定不会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身上,而且他的衣服都脱光了,不也正是什么都没有么。
  “我王怜花从来不做亏本的买卖,这‘无敌宝鉴’既到了我手里,要我拱手相让,你就算杀了我,也是万万不可能的。”
  “王公子是英才,可不要天妒了才好。在下奉劝一句,做人,还是性命最重要。”
  不理会金不换阴阳怪气的言语,王怜花话锋一转:“只不过……凭我一己之力,要去藏宝之地,颇费力气不说,还可能有些危险……”
  话说一半,金不换立刻眉开眼笑的接下去:“兄弟我和王公子从一见面起就甚是相投,啊不不不,从第一次见面,我就知道王公子乃是人中龙凤,惊世之姿,令我仰慕得紧。兄弟资质愚钝,就算给我拿到了那宝鉴,只怕短时间内也参详不透。不如鞍前马后的为公子趟趟危险,到时候公子有了顿悟,随手赏我好处,也够我受用不尽了。”
  金不换此人,既然只身出现在他面前,自然是想自个儿从王怜花身上捞些好处。“无敌宝鉴”这么一大块肉放在面前,他又怎会不动心。
  只是王怜花知他虽贪心不足,行事却谨慎的很,恐他又起疑心,目光闪动,露出些许迟疑的神色:“本来我是要和沈浪一起……只是……沈浪……”他故作痛心的长叹一口气,“唉!你这提议放在现在……也不是不可……”
  金不换被他一擒一纵,心里蠢蠢欲动的狂喜几乎压抑不住,脸上的横肉也激动的一跳一跳,加上王怜花想到沈浪,这口气叹的也颇为有感而发,他心里原本还揣着的戒心,立刻放下几分,假惺惺的劝解:“公子天纵英才,若学了那‘无敌宝鉴’里的神功,还怕拿不下区区一个沈浪么。”
  “好!”王怜花一拍大腿,似乎终于做下决定,“但是我还有三个条件!”
  作者有话要说:特此鸣谢来自那美克星的地雷~炸的圆月各种神清气爽~立马日更奉上~P。S。杨大力这个人不是偶原创的哟~


☆、险境里重逢

  王怜花虽然年纪轻轻,但从来就不是好说话的人,纵然面对生死一线,不谈谈条件,也未免太不是他的行事之风了。更何况他深知答应的太容易了,更会显然让人有些不放心,干脆乘机谈些条件,表示各有所求,让金不换也放放心。
  “好说好说,王公子现在就是我的衣食父母,就算是要我做牛做马,也是应该的!”金不换做事,从来不问别的,只问哪件事好处多,就做哪件。只要有好处,别说是声色俱厉的瞬间变脸成拍马堆笑,就算是叫他立刻跪下来舔别人的脚趾他也绝对做得出来。
  听到王怜花提条件,金不换的一只独眼里果然流露出得意之色。
  “第一,杀杨大力!”王怜花眯了眯眼,面上的杀气一闪而过。
  自古机关术数,若论精密细巧,墨家之术毫无疑问首当其冲。可机枢转纽,总离不开人力的操控。而年复一年,人力总有尽时,再精巧的机关暗阁,也总有化为腐朽,再也不能运作的一天。墨家人个个痴迷此道,想一举突破这个局限,打造出一个可以完全不用依赖人力,又能运行千百年的机关之城。最后穷尽几代心力,耗费无数心血,终于借亘古不改的流沙之力,方在大漠之下,建起了这座万年不腐的“沉墨阁”。
  只可惜,这等绝世之作,尚未成型便遭天妒人怨,一夕之间,墨家人尽数离奇丧命,“沉墨阁”还来不及传世,就永远的沉寂在黄沙之下。
  王怜花于三年前得到这个消息开始,不惜在快活王眼皮子地下冒险行事,花了无数物力,又牺牲近百条人命探查,才小心翼翼的寻到这聚集墨家所有机关术数精华之处。那时杨大力在洛阳城外的精舍大火中死里逃生后,王怜花便将他派往此处打理重现人世的“沉墨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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