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炯在心里再度叹气,关于北宋仁宗朝襄阳王赵爵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他已经没有任何兴趣思考了——历史这玩意儿,他还是当它不存在吧。不管怎么说,小警察包炯如果想要在二十一世纪面见天子——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概只有他选上公安部英模,那是相当虚无飘渺的一件事,但是现在……
苦笑了一下,包炯开始直面自己的对手。
一般相扑都是随便找个人来当裁判的,这次由于是御前相扑,当裁判的人地位也高了许多。包炯不认识此人,但是从他身上那金光闪闪的盔甲来看,大概是个武将。
“依古扎斗智相搏,习老郎捕腿攀腰;赛尧年风调雨顺,许人人赌赛争交。”武将嗓门不小,一开场先是文绉绉的一句,包炯一个字都没听明白,只能继续看着眼前那位。
接下来是简单的比赛规则,大意就是不准攻击敏感部位,不准使用刀剑暗器,不准用毒……包炯烦得要死,只想问一句我全身上下脱成这样了还能从哪儿拿出这些东西……
“伤亡自负,无论胜败,伤人者皆不负责——”
就是说,他被打死也不能怪谁——包炯看了眼眼前高大魁梧体重很有可能接近他两倍的男人,心里十分悲天悯人的决定还是不要太狠毒了,打个半死就好。
“开始——”
事实上,这场相扑的结果并无多大玄机。
虽然说看上去包炯完全是以小搏大,用胳膊去拧大腿,但是如果用力气看,包炯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一声“开始”之后那个男人便是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满身的肉在阳光下折射出善良的油光,惹得包炯眯起了眼,然后……
男人的冲势,被包炯单手顶住了。
眼前的情形颇有些有趣,无论身高还是体型均比包炯可怕太多的男人闷头猛冲却动弹不得,包炯平静的一手平举,抵着眼前男人的头,却完全足以让眼前男子无法前进分毫。
任谁都能看出——包炯完全的、压倒性优势。
方才男人冲过来的时候看台上便是一阵惊呼,此刻又是一阵——不再是担忧,而是惊喜。
“太差劲了,这就是西夏勇士的力量?”包炯嘴角一扯笑得极为邪恶,“真是……让我失望啊。”
愉快的微笑着,包炯猛一收手,眼前男子收劲不住,竟一路猛冲,摔下台去。
想不到事情居然会发展得如此顺利,看台上大宋一方的观众俱是面露喜色,西夏那边则是阴云罩顶——他们之前得到消息,御猫展昭不在京城,如此才放心挑衅,却想不到居然还有个包炯。
完全不清楚西夏人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的心思,包炯站在台上俯视着台下,看着那边男人慢吞吞爬起来,接着对那边裁判开口:“可以了吧?”
“胜者,包炯——”裁判响亮的大嗓门响彻整个赛场。
相扑比武结束,西夏人阴着脸过来称赞了几句,那表情恨不得把包炯生吞活剥。包炯施施然不理不睬,就差在脸上写上“我很嚣张你能把我怎么样”几个大字。
相比之下,宋朝那边明显愉快得多——几个武将看包炯的眼神明显无比热切,上来很不客气地拍拍打打,那力道让包炯暗恨自己没第一时间换上防弹衣。文官们矜持得多,倒是在包拯身边围了一圈,大多是在称赞他为国选材有大功——包炯顿时欣慰了。
由于看台地方大却大不过哪里去,上了看台之后包炯离皇帝就近了很多,瞅着那边丝帘包炯闲着没事就在勾画当朝天子长什么样……
“包卿家,上前。”
……诶?
包炯不明所以,转头过去看自家祖宗——皇帝找他有事?
“小包卿家,上前。”
这次听明白了,在叫自己。
包炯想了想,平静上前——虽然按说规矩一堆,不过包炯决定装不知道,反正他也不信出了名的温和天子会因为他一个刚刚为国立功的平头百姓不遵礼仪把他怎么样。
“此次你为国立了大功,可有所求?”皇帝的声音温和好听,感觉起来颇没有威慑力。
“包炯只想为国家做些事情,并无所求。”这是实话,顶多再加上一个让自家祖宗高兴顺便证明一下自己比那个谁强。
“朕封你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入宫宿卫,如何?”
包炯连一点兴趣都没有——别说四品,哪怕是一品,也不如没品的开封闲人。当下推辞道:“不敢。”
“为何?”
“草民只想留在包大人身边为他做些事情。”想了想,包炯如此说道。
“你宁愿留在开封府做一衙役,也不愿入宫么?”皇帝的语气明显失望。
这个时候该怎么说呢——包炯在心里想着古人说的敬仰崇拜一类的话,挑着合适的用词,但是包炯毕竟文科极差,绕了半天自己也晕乎,不管不顾的结果就是最后一句话脱口而出——
“草民愿为开封府座下走狗!”
一语出而众人静,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包炯只想撞墙——他只想起清朝有个人为了表达对某人的佩服用了“XX门下走狗”的说法,却不想自己居然说了出来……
“开封府门下走狗……哈哈,好一个开封府门下走狗……”安静片刻之后,珠帘后传出一阵隐隐压抑着的笑声,“你的心意,朕明白了,既然你如此要求,那么官职不变,在开封府供职便是……”
包炯发誓,他听见皇帝在嘲笑他……
不过话既然说出来了就收不回去了,包炯再怎么郁闷也只能认了这个“开封府门下走狗”,虽然日后每每听到别人这么称呼他他就想撞墙,不过不管怎么说,目的达到了……
“小包卿家如此武勇,又一心挂念着包卿家,当真是展护卫第二呢。”皇上似乎还没满意,在后面带着笑这么夸了一句——或者说,至少他本人觉得,自己是在夸的。
展·护·卫·第·二。
刚刚为国争光顺便升官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包炯现在的心情用一句话形容非常合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
展·昭。
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包炯死死的捏紧了拳头。
“我和你势不两立!”
于是,在某位南侠大人还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本文主角得罪得无比彻底,已经达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让我们为他的未来默哀,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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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一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炯现在非常明确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那天脱口而出的一句“开封府座下走狗”现在已经传遍京城。
当天不幸中的万幸,由于这件事情可能发展成国耻,旁观的都是大宋的官员。
万幸中的不幸,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有着非常明显的……八卦爱好。
于是,包炯“开封府座下走狗”之名,伴随着数位朝廷大员,传播到了开封府的每个角落,其传播速度甚至快过了当年的御猫展昭(包炯不愿意去想理由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乌龙)。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两个称呼念起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别人提到那位展大侠,说法向来是:“这位就是南侠展昭,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就是包炯,皇帝御口亲封的走狗”?
包炯每次想起自己可能被这么称呼,都有强烈的撞墙冲动。同时,对另外某人的憎恨也随之水涨船高……
不过虽然说有一点后遗症,但是包炯还是顺利当上了那个御前四品带刀侍卫——虽然那身衣服的确料子不错,穿起来相当舒服,但是效果太过奇怪。包炯本来就长得脸嫩,那一身衣服又是大红,穿上去简直就是个早婚的新郎官。不过比以前他穿警服的时候略微好上那么一点点——以前包炯都是被那些大爷大妈当成穿了爹妈衣服出来晃荡的小孩,甚至一度被人举报有人冒充警察……
包炯很不解——他明明都有一米八多了那些大爷大妈是怎么把他当成孩子的?难道他的脸真的能做到屏蔽了自己的身高?
但是这些都是小事,重点是,在包炯正式升官的第二天,他终于见到了那个素未谋面但是已经被他当成头号仇人的家伙——开封府前(在包炯强烈要求下添加)第一侍卫展昭终于回到了京城。
包炯和展昭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开封府大街上。当时包炯正闲着没事换了身便装四处乱逛兼查找扰乱治安人士,然后,他突然注意到人流朝着某个方向涌了过去,那架势让他想起过年时超市的大减价。
包炯转过身去,望着那边“超市大减价”的方向,然后……
看见一个穿着一身自己很眼熟衣服的人。
包炯看了一眼那边那位,罕见的呆愣了三秒,脑子里不由自主地蹦出当初还在刑警队时办的一个案子。
那案子发生的地点在某所大学,是一起硫酸毁容案,这种案子在民众的化学知识普遍上升后已经不罕见,罕见的事这次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男性。
要知道,这种明显和长相有关的案件,要么是男人泼自己负心的女友,要么是女人泼勾引自己男人的狐狸精,女人泼男人虽然少但也不是没听说过,但男人泼男人,还真没哪个警察听说过。
案子很快告破(硫酸这种要管制的化学药品绝对不适合用来犯案,切记切记),凶手交代出的犯罪动机平庸又新奇——从小因为长得不好看没有女人缘,偏偏同宿舍的因为一张脸长得好看不停的换女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忍不住了……
刑警队里的一群大老爷们坐在一起唏嘘感叹,果然是时代不同了连男色都成了犯罪动机,包炯一边啧啧啧一边说男人最重要的还是内在美,例如头脑和事业,话还没说完就被义愤填膺的同事们人肉活埋——整个刑警队就数这小子从脸到事业到头脑都是上上之选,好几个警花都对他有点意思,居然还敢这么说?
包炯压在好几百斤肌肉下面哎哟哎哟,说同志们呀真对不起这样吧明儿起我就培养自己的同性恋倾向再也不浪费一点女性资源……然后立刻被埋得更深了。
彼时的包炯是有外貌有头脑有前途有背景的四有新人,从不觉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