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_历史]轮回》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武侠_历史]轮回- 第1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是这可苦了跟着他的林平之。

    大少爷偶尔打猎也就罢了,哪真正的在野外生存过?何况这会可没有马给他骑,没走多久脚上就被磨出了好几个水泡。但是看着眼前完全没有等他的意思,而且走的轻松的唐嘉,林平之咬牙继续跟上。

    林平之从来不是个跋扈的,但是作为养尊处优的少爷,自然也是有些自大。可是这些日子的遭遇让他明白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也让他明白了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在真正的武林高手面前根本屁都不是。他没想明白为什么父母会把他交给这个叫唐嘉的少年带着,但是无论如何,父母总是不会害他吧?

    何况面对青城派的追杀,他能依靠的,也只有这个不靠谱的唐嘉了。大少爷脾气什么的,林平之还不是这么认不清现实的人。

    林平之能做到这一步,也让唐嘉有点刮目相看。唐嘉虽然走在前面,但是也知道林平之的状态。虽然确实越走越慢,但是也确实咬着牙跟着。对于有韧性而且听话的小鬼,唐嘉一般还是很有耐心而且可以稍微迁就的,所以唐嘉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停了下来。

    “歇一会吧。”

    一听这话,林平之几乎是瘫倒到树荫底下。也不顾什么体面不体面,咬着牙脱了脚上的鞋子。他的脚已经惨不忍睹了,有的水泡已经被磨破,汗水侵入伤口,只觉得疼的钻心。但是这时候林平之咬着牙不说一句怨言,只是拿了随身的帕子沾着水一点一点擦拭。

    原本嫩白的脚丫子成这样确实挺招人心疼的,唐嘉也就丢了一瓶药膏和一卷纱布过去。

    “把水泡挑破,然后上药包好,一会还要赶路,你可别跟不上。”

    为了不影响赶路,唐嘉给的药膏并不是疗伤效果最好的,而是止疼效果最好的。虽然说这样很可能到晚上休息的时候林平之的脚伤更加严重,但是只要晚上换了药,一晚上也就恢复了。

    虽然代价可能是林平之疼一晚上。要知道药效越好,这刺激就越大,疼痛是最不可避免的。

    “对了,水要省着点用,现在我们走小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找到水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进城镇,所以你手里的水很有可能要用两三天。”

    “你怎么不早说!”

    林平之终于忍不住瞪大了眼睛,他的水袋里,已经只剩下一小半水了!如果真的要用两三天,那等于是他今天几乎都不能喝水了。

    还有洗脸洗脚什么的,恐怕也都成了妄想了。

    唐嘉瞥了一眼,轻飘飘的一句话将林平之噎住。

    “我以为这些都是常识。”


 99客栈

    林平之觉得多少神兽果奔都不足以形容他现在的心情。

    连续三天在不见人影的山上穿梭;而且还只有半袋水;别说林平之;就算是唐嘉其实也坚持不了。脚上的水泡火烧火燎的疼,但是在林平之看来,晚上涂那种能让人产生想死的心的药膏,是比脚上长水泡更让人崩溃的事情。晚上疼的睡不着;白天还要赶路;还要躲避追杀,虽然三天时间不长,但是却硬是让林平之消瘦了不少。

    他们身上并没有什么干粮,所以林平之几乎是第一天就弹尽粮绝了。又累又饿,伤口还疼,林平之不是没想过放弃,但是总算还是咬牙坚持了。山上有的是活物,倒是不用担心吃的,但是到了第二天,连唐嘉身上的水也干了。

    据说人在没有水的情况下能坚持五天,但是在没有水还要赶路的情况下呢?在唐嘉面不改色的吸干一只兔子身上的血之后,林平之得到了答案,虽然代价是他吐到胃里泛酸,并且神经恍惚了大半天。

    之所以不是一天甚至更长而是只有大半天,是因为林平之坚持了大半天之后也不得不这么做了……血液的味道并不好,腥咸不说还带着一股子铁锈的味道,林平之刚刚含进嘴里就有种想吐的冲动。事实上他也确实吐了,但是在不补充水分还倒吐的情况下,他还能坚持多久?

    唐嘉依然像第一天一样,神色轻松,面色红润,相比之下林平之就好像从难民营中跑出来的,面色发黄,嘴唇干裂,眼神涣散,能继续前行完全是凭着本能。

    当林平之也开始像个野兽一样忍着恶心茹毛饮血的时候,林平之觉得自己内心好像有什么东西坍塌了。活下去,走出这座山,这成了他坚持下去的唯一目标。尤其是被唐嘉刺激过后。

    “走得太慢了,”就算是赶路,但是到休息的时候唐嘉和林平之之间多少也是会有些交谈,“我们在这一带耽搁的时间太久了,明天要加快行程。”

    ——还要不要人活了!

    林平之嗓子沙哑,而听到唐嘉说要加快速度的时候,他已经快要说不出话了。也许是林平之的眼神太露骨,唐嘉很容易就掌握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从福州到洛阳,根据行程的快慢,大约是半个月到一个月的路程。但是如果骑快马,可以提前到十天。而如果是快马加鞭日夜兼程,大约六七天就能到。你现在可是逃亡,越早赶到就越安全,这一点你应该明白。”

    ——那你给我变出一匹快马来!

    林平之无比怀念他那死去的小雪龙,那虽然不是什么汗血赤兔,但是好歹也是大宛名驹,是他外婆在洛阳重价觅来,两年前他十七岁生日时送给他的。

    再一次看出林平之的意思,唐嘉对此表示相当不屑:“但是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赶路,从福州到洛阳,三天的行程也就足够了。”

    林平之在内心回顾了一遍“卧槽”的各种念法。

    ——四条腿什么的都弱爆了,完败有木有?三天从福建到洛阳,千里马能做到吗?唐嘉你丫比畜生还畜生!

    唐嘉瞥了林平之一眼,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不过没有反驳。不管唐嘉的原身猫还是麒麟传承,严格来说唐嘉可不就是一只畜生么?

    畜生唐嘉表示不管是连续性的赶路还是茹毛饮血什么的都弱爆了,作为妖怪哪怕是最低级的那种,虽然不吃不喝会渴会饿会累但是随便怎么着十天半个月也不至于影响行动,何况唐嘉好歹算是神兽后裔。

    值得庆幸的是,第三天的傍晚,林平之和唐嘉终于走出了山脉,住进了客栈。刚进客栈的时候林平之这幅惨样子还被怀疑是有什么怪病快死了的,要不是唐嘉多给了一倍的银子打赏,估计林平之连客栈的柴房都住不上。

    比起深山露宿,有床简直太幸福了,要是以前林平之肯定看不上这一个小破客栈,更别说这还是小客栈的普通房间,但是有了之前的对比,林平之觉得自己以前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小房间怎么了?起码是有床有浴桶!床虽然小,但是这是铺了褥子的!浴桶虽然并不宽敞,但是热水是无限量供应的!饭菜虽然比照在家里的时候难吃了百倍,但是它起码是放了调料的!

    要知道唐嘉虽然擅长做饭,但是在没有调料的情况下,再会做饭的人也不过就是把肉类烤熟而已……山上能当调料的东西确实有,但是别忘了他们是在逃亡过程中的,哪怕是生完火要走的时候都要把痕迹给清了,哪有时间和功夫去找能充当调料的东西?

    林平之几乎是沾床就睡,但是唐嘉并没有休息,而是悠悠的出了这小客栈,到了附近生意最好的酒楼里,单点了几个小菜和一壶花雕,慢慢的啜饮。

    要是林平之知道唐嘉居然让他吃客栈赠送的劣质饭菜而自己来酒楼开小灶,指不定就要指着鼻子开骂了,可惜睡死了的林平之对此一无所知。

    当然唐嘉来这里也不是只是吃菜而已,这并不是大城,只是一个小镇,哪怕是生意最好的酒楼,价格也算不上贵,一般路过的武林人士、行脚商人什么的,大部分都不差这几个钱。现在又是饭点,酒楼里自然是人声鼎沸,想要得到一点小道消息什么的,可是方便极了。

    “小二哥,”菜刚上齐,就在小儿要离开的时候,唐嘉貌开口叫住了他,“最近有没有什么外地的人来这个镇上?”

    店小二是个很奇葩的职业,因为有时候向他们打听消息,比向专门贩卖消息的组织买消息都方便,虽然准确度并不是特别高,但是大部分是免费的,最多不过给两个赏钱。与店小二齐名的还有宫里的太监宫女,在他们的领地上,什么名侦探都要退散。

    所以宫斗文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

    XX娘娘:“XX,去查查这件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XX宫女:“是,娘娘。”

    几刻钟之后——

    XX宫女:“娘娘,已经查清楚了,事情是这样的balabalabala……”

    所以当唐嘉向小二问起的时候,小二的回答也够麻利。

    “客官,这几日倒确实有几个外地人来这里,说的一口子教人听不太懂的川话,不过出手倒是挺大方的。”

    唐嘉挑眉,手一翻,一块碎银子就出现在手心里。

    “你若是能告诉我一些有意思的,那这东西就是你的了。”

    这也是和店小二打听的一个弊端,比如说,店小二才不会有职业操守的给你保密。所以见到这块碎银子,店小二说的比刚刚还要麻利。

    “他们在到处找一个叫林平之的年轻人,说是十八九岁,长相清秀,据说好像是因为这个叫林平之的得罪了他们的师父,所以要拿回去问话。”

    店小二看了看唐嘉,觉得唐嘉和那些川人形容的还是比较像的,心里也开始打小九九。要知道川人可是说了,要是谁知道林平之的行踪,只要他们确认无误,是由不少赏银的。

    唐嘉似笑非笑的看了眼店小二,状若不经意的抽了一根筷子,慢慢插在桌面上。店小二打了个寒颤,然后俊杰了。

    钱财什么的,果然还是不如生命重要。好歹他也是什么人都见过,那几个川人,不见得能对付眼前这个少年。一旦这少年怀疑是他泄露了消息,那么……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