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妻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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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妻如云-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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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独坐车厢里,却是阖目深思,是不是简在帝心,他没有把握,天下之大,能猜测官家心思之人,也不过两个,一个是已经致仕的蔡太师,另一个唯有杨戬了。

为了这沈傲,周正只好厚着脸皮去问一问了,这官家待沈傲,到底是什么心思?

只是欣赏?还是另有意图?

周正微微吁了口气,若是官家对沈傲单纯地欣赏倒也罢了,可他最为担心的是,或者……皇上要借用沈傲,来借机给自己什么暗示吗?

车厢里暖和和的,四壁都贴上了皮裘,靠壁处还悬着一个暖炉儿,吱吱地冒着香料的热气,周正叹了口气,倚在后壁,竟是不知不觉地睡了过去。

……

天气寒冷,雪花儿又是纷纷扬扬地往地上飘落,大地白得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连续下了三天大雪,地上的积雪已经攒了一尺多厚,监生们读书之余,挡不住这寒彻,便喜欢跑到国子监东北角那梅林里去喝点儿水酒暖胃;对这种事,博士一向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在恰巧那腊梅盛开,花香扑鼻,很受监生们的青睐。

沈傲今日应邀去喝酒,在监生里,他认识的人可是不少,认识他的人却是更多,明日便是中试,不少监生的心底儿却是没有底气了,因此应邀沈傲去看腊梅。

七八个人笑呵呵地在绽放中的腊梅海的凉亭中坐定,一边两个监生堆砌起砖石却是在引火热酒,显然他们的经验丰富,很熟练。

沈傲坐着,坐与他对面之人叫吴笔,在监生之中,也是极有名望的。

在沈傲没有进监读书之前,此人的才学,只排在蔡伦之后,如今蔡伦却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挂名而去,再不来国子监了;这吴笔对沈傲倒是倾服,慢慢地与沈傲关系亲密起来。

其余的几个都是沈傲的同窗,都是很相熟的,相互之间也没有什么忌讳,经常相互之间打着哈哈。

吴笔这个人倒是风趣得很,大冷天里摇着扇子,满心想要作出高雅的姿态,笑呵呵地对沈傲道:“沈兄,这里腊梅盛开,大雪纷飞,何不如请沈兄先作一首诗来,给我们开开眼界,如何?”

沈傲给他翻了个白眼,无奈地笑道:“吴兄倒是机灵,却只怂恿我来作诗,你倒能落个自在!”

话虽如此说,既然人家开了口,也没有不应的道理,想了想道:“东风才有又西风,群木山中叶叶空。只有梅花吹不尽,依然新白抱新红。”

话音刚落,其他人纷纷叫好,诗还未品味出来,可是这份急智却已令人大开眼界,吴笔眸光一亮,道:“沈兄果然厉害,以沈兄的才智,只怕遇到了那骄横的泥婆罗国王子,也非教他叹服不可。”

一个同窗好奇地看着吴笔,忍不住地问道:“泥婆罗王子是谁?这名字儿倒是稀罕。”

吴笔晒然一笑,道:“泥婆罗乃是吐蕃以南的小国,国内多商贾,近几日他们的王子随我大宋朝的商船前来晋见官家,说是要永修同好,可是这王子,却着实是狡诈得很,我父亲在礼部公干,便是专门负责接待此人的,这人口里虽然要称臣,可是出言却是极为不逊,寻了些边陲之国的稀罕物,四处要给咱们天朝难堪,据说就是官家,也头疼得很呢。”

沈傲也来了好奇之心,微微一笑道:“官家也头疼?这倒是稀奇,一个小国王子,也敢这样放肆吗?”

吴笔的父亲是主客郎中,说白了,放在后世,就相当于外交部下属的礼宾司司长差不多,专门用来接待各国使臣的。耳濡目染之下,吴笔倒是颇有些国际视野,朝沈傲微微一笑道:“这泥婆罗国与吐蕃接壤,又与大理、蒲甘互有疆界,吐蕃实力最强,而吐蕃诸部又与我朝共同应付西夏这一强敌,泥婆罗国虽然地寡民困,国中却有兵马七千余人,吐蕃国甚为忌惮,因而屡屡与我朝共御西夏时,往往不敢出尽全力,以备腹背受敌。这一次泥婆罗国若是能向我大宋称臣,则吐蕃腹背之患不复存在,他们与西夏人有不共戴天之仇,恰好可成我们的左右臂膀。”

几个同窗愣住了,顿时听得有点儿反应不及,读书人对国事虽然有兴致,可是这种详细的外交却兴趣缺缺,泥婆罗,鬼知道他们在哪里,和他们的干系不大。

沈傲却是听明白了,原来官家的意思是想整合西南诸藩,好缓解西北部西夏人的威胁,泥婆罗虽小,若是能拉拢,自然还是尽量采取拉拢的手段,这泥婆罗王子就是再狂傲,就是身为九五之尊,也得忍着。

沈傲笑了笑,继续问道:“泥婆罗地处吐蕃之南,莫非就是那佛邦?”

沈傲依稀记得,佛教便是从这里传入的,这个小国曾经做过吐蕃的属国,后来吐蕃分裂,分为诸部,随即又遭受了西夏人的侵略,因此逐而摆脱了宗主国的地位,想不到这国家虽小,胆气倒是不小,这王子兴冲冲地跑过来膈应了,只是单纯地为了来耍聪明的吗?

沈傲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别看人家现在还是蛮荒小国,可是沈傲却相信,人家的智商还是没有问题的,这一次来,多半是有半推半就的意思,一方面有向大宋称臣的意思,另一方面呢,却又不甘心,想教天朝多拿出点好处来收买它,因此才千里迢迢跑来,却又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没有太多的诚意。

吴笔眼眸一亮,想不到沈傲连泥婆罗都知道,便道:“此国虽是不起眼,据说却是佛家祖源之地,与这个王子随来的,正是一个泥婆罗高僧,说自己有什么大智慧,把咱们宋人都不放在眼里呢其实依我看,我大宋人才济济,一个高僧,又有什么稀罕,官家之所以忍着,便是不愿去触怒这小王子,想安安稳稳地教他们称臣罢了!”

沈傲不以为然,晒然一笑地道:“这世上从没有怯弱让人臣服的,对付这样的人,就该让他们瞧一瞧大宋的国力,该打棒子的时候打棒子,该给甜枣的时候给甜枣,你若是一味退让,他只会当你是好欺负的。”

吴笔这个时候却显得老成持重起来,不认同地道:“沈兄这话就岔了,大宋乃是礼仪之邦,蛮荒小国可以无礼,可我大宋又岂能以无礼待之,来者即是客,哪有为难客人的道理。”

沈傲摸摸鼻子,却只是笑笑,这种大道理就是争个一万年都争不清楚,至于什么王子,关他屁事,便无趣地转移话题道:“好了,就算是吴兄说得有道理,喂,王兄,我的酒还没有暖好吗?快上热酒来,本公子喝了酒,要回去早些歇了,明日就要进考场,不能耽误了休息。”

那王兄高声道:“就来了,就来了,沈兄吵个什么,王某人的煮酒绝技哪有这般轻易完成的,你再等等。”

众人一听沈傲高喊,便都鼓噪,纷纷道:“王兄这般的轻慢,还是退位让贤的好,你的煮酒绝技不成,我们自可代劳。”

雪花纷纷,淡黄色的腊梅在凛冽寒风中绽放,笑声随着风儿传开来。

第144章 文章偶得之

热酒终于上来,迫不及待地饮了一口,那温润的酒气入腹,沈傲顿时感觉肚中多了几分暖意,呵呵笑着与众同窗闲谈,大家说起明日的中试,便有人开始胡乱猜测中试的试题。

其实中试的试题仍是以诗词为主,毕竟不同于科举,科举考经义文章,是为了更有效地择取人才,而对于中央大学来说,经义文章在这个时代仍然是被风流才子所轻视的。王安石变法,把科举的规矩一改,顿时招来骂声一片,其中很大的原因,便在这科举改革上。

做个酸文章才能做官,和从前写出诗词歌赋来,孰优孰劣不好判断,做文章唯一的好处只怕也只有公平二字,可要论及高雅和才学,却非得首推诗词不可。

对王安石,监生是最痛恨的,最大的原因也在于此,他们的家境大多良好,耳濡目染之下,诗词一向不差。可是经义文章讲的却全是勤学苦读,要想作出好文章,就非得将那四书五经背个滚瓜烂熟,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论起刻苦,监生又如何能和太学生相比,因此王相公一变法,国子监顿然便远远落后于太学,直到近来,才有所改观。

几个醉醺醺的同窗说到经义、论策,顿时就勃然大怒,自然免不得腹诽几句,就连那吴笔也未能免俗,倒是道出了一个笑话,说是那位害人不浅的王相公也读四书五经,只是怎么读呢?却是将这四书五经塞在茅坑的墙缝里,每次要如厕了,便拿出来读一读,顺道儿擦擦屁股也是常有的事,结果有一日那四书五经全部化作了厕纸,王相公提着裤子冲出茅坑,捶胸顿地的哀嚎:“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众人大笑,这个笑话,讽刺的只怕是王安石只以区区几本书取士,自然也有其荒谬之处。

沈傲对什么新党、旧党,自然是不感兴趣的,这些关他屁事,不过王相公确实有那么点儿对不住他,若是按从前科举的规矩,自己随便作出几个小诗儿,哪里还要每天去苦记四书五经,去揣摩那几本书每一个词的经义和注释。

他随口笑笑,心里却是一凛:“太学和国子监的争斗,会不会和新党、旧党之争也有干系?国子监是新党的牺牲品,而对于太学来说,岂不恰好让太学生成了即得利益者?原来如此……”

沈傲并不是笨人,只略略一想就明白了,其实所谓的党争,根本没有谁忠谁奸,说到底,还是一个位置问题,站在哪个位置,就为谁说话罢了。

譬如新党中的得力干将蔡京,就是出生贫寒,还有曾布等旧党,大多出身并不好。反观旧党的司马光、苏东坡等人,却大多是世家大族出身。

沈傲悟了,原来按他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竟是个旧党。

联想到那轰动的朝议,导火线却只是因为自己监生还是太学生的身份,惹得无数朝臣上疏,沈傲绝不相信,他一个监生能闹出这么大的风波,可是现在回想,却突然明白了,自己其实不过是个幌子,是暂时鸣金休战的两党死掐的一个触发点而已。

看来政治不太好玩,眼瞧着同窗们一个个悲愤莫名的模样,沈傲心里不由地发出感慨。

可是转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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